索引号: 01420731X/2018-0021 分类: 卫生、体育\卫生    通知
发布机构: 南通市卫计委 文号: 通卫医政〔2018〕22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18-02-26 有效性:
名称: 关于印发《南通市儿童医疗事业发展规划(2018-2020)》的通知
关于印发《南通市儿童医疗事业发展规划(2018-2020)》的通知
来源: 南通市卫计委 发布时间:2018-02-26 10:46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委,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通州湾示范区社会管理保障局,市属各有关医院:

  为促进我市儿童医疗事业全面、协调、持续发展,进一步完善儿童医疗服务体系,增强儿童重大疾病医疗服务能力,提高全市儿童健康水平,我委研究制定了《南通市儿童医疗事业发展规划(2018-2020)》。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贯彻落实。

  

 

                                    南通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2月7日

 

 

南通市儿童医疗事业发展规划

(2018-2020年)

 

  为了进一步健全儿童医疗服务体系,完善“全面两孩”配套政策,增强儿童重大疾病救治能力,提高全市儿童健康水平,依据《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0)》、《江苏省“十三五”儿童医疗事业发展规划》、《南通市“十三五”卫生和计划生育发展规划》,结合儿童医疗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

  (一)发展现状

  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以人为本、儿童优先”原则,不断加大经费投入,加强人才培养,加快基础建设,进一步提升儿童医疗服务能力,推动儿童医疗事业健康发展,取得一定成效。一是儿童医疗资源配置不断优化。截止目前,全市共有40家医疗机构开设儿科诊疗科目,床位1179张,每千名儿童拥有儿科病床1.51张,注册儿科执业范围的医师共344人,每千名儿童拥有儿科医师0.44人。二是儿童疾病诊疗能力明显增强。新生儿危重症急救技术、肠内外营养技术等一批技术得到应用,新生儿遗传性耳聋基因检测项目在全省率先开展、高危儿随访等工作在全省处于领先地位。建成儿科相关市级临床重点专科7个、市级临床重点建设专科1个,省级临床重点建设专科1个,国家级临床重点建设专科1个。三是儿童救助保障水平逐步提高。儿童先天性心脏病、儿童白血病等纳入重大疾病救治保障范围。儿童相关传染病诊断正确率和救治成功率明显提升,手足口病、儿童群体性伤害事件等突发事件医疗救治成效显著。四是儿童健康水平显著提高。婴儿死亡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控制在2.62‰和3.88‰以下,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二)面临形势

  从宏观上看,儿童医疗事业发展环境越来越好。党中央、国务院高度关注儿童医疗事业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上指出“要重视少年儿童健康,加大儿童重点疾病防治力度”。去年5月国家卫计委等6部委专门印发“关于加强儿童医疗卫生服务改革与发展的意见”,就加强儿科资源配置,缓解儿童医疗服务不足等问题作出了明确部署。随着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纵深推进,涉及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深层次问题将逐步解决,将为儿童医疗服务领域的人事薪酬制度改革、医疗服务价格改革、人才培养制度改革、多元举办儿童专科医疗机构等创造有利条件。

  从微观上看,我市儿童医疗卫生服务资源短缺矛盾十分突出,儿童医疗服务压力持续增加。由于儿科医疗服务价格长期偏低,儿科医务人员待遇不高,基层儿科人才流失加剧,加之群众就医习惯改变,乡镇卫生院(卫生服务中心)儿科就诊人次明显下降,开放的儿科诊疗科目也逐步减少,导致县级以上大医院儿科处于床位紧张超负荷运转的常态,人满为患、一床难求。医护人员工作量持续增长,工作压力非常大。面对新一轮生育高峰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后,儿童医疗卫生服务的需求越来越多,儿童健康服务资源短缺的问题将更加突出。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四个全面”的战略部署,遵循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统筹规划全市儿童医疗卫生资源,推动儿童医疗卫生服务领域改革与创新,通过调整结构、优化布局、提升能力,逐步增加儿童医疗服务供给,满足人民群众对儿童基本医疗服务的需求,保护和促进儿童健康成长,构建与人民群众健康需求相适应、建设“强富美高”新南通目标相衔接的现代儿童医疗卫生体系。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切实落实政府在办医、领导、保障、管理、监督等方面的主体责任,维护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公益性和可及性。同时,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错位发展,举办儿童医院、儿科诊所,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性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形成多元办医格局。

  2、坚持公平优先、兼顾效率。兼顾规划和实际需求,面向区域内所有儿童,在保障公平享有基本医疗服务的基础上,注重医疗卫生资源配置与使用的科学性与协调性,提高效率,降低成本,实现公平与效率的统一。

  3、坚持打牢基础、注重内涵。注重儿童专科医院、综合医院儿科内涵建设。坚持科教兴医、人才强医战略,以解决儿童重大疾病、危重疾病等临床问题为导向,加强儿科的临床重点专科、亚专科、专病诊疗能力建设,完善医疗技术创新体系,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整合和纵向流动,逐步增强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儿童常见病、多发病诊疗能力,提升儿科疾病医疗救治能力和水平。

  4、坚持改革创新、增强活力。积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以坚持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为导向,建立有利于提高服务效率、保证医疗质量、控制医疗费用、提升服务水平的长效机制。推动人事分配制度、绩效考核制度等内部运行机制改革,建立激励、约束并行的内部运行机制,调动儿科医务人员积极性,增强儿童专科医疗机构发展的活力。

  三、总体目标和主要指标

  (一)总体目标

  到2020年,进一步健全功能明确、布局合理、规模适当、富有效率的儿童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基本建成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儿童专科医院为依托、其他医疗机构(综合医院、妇幼保健院、中医院)儿科为支撑的覆盖城乡的儿童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完善促进儿童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政策体系和激励机制,建立一支业务能力强、技术水平高、职业素养好的儿科专业技术队伍。儿童重大疾病医疗救治综合实力和水平居全省前列,让每一个儿童享有便捷、均等、优质、连续的健康服务,儿童主要健康指标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

  (二)主要指标

  1、儿童主要健康指标。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稳定在5‰和8‰以下水平。

  2、机构。市区新建1所儿童医院,1个省级儿童急危重症救治中心。各设区市、县(市)建立区域儿童急危重症救治中心。2018年所有三级综合医院、妇幼保健院设置儿科诊疗科目;2020年前,所以二级综合医院、妇幼保健院设置儿童诊疗科目。

  3、床位。每千名儿童儿科病床数增加到2.2张。三级综合医院和承担区域医疗任务的二级综合医院应当提供儿科门急诊服务,并设立儿科床位,不少于核定床位数的5%。

  4、医师。每千名儿科医师数增加到0.78人。城乡基层医务人员儿科专业知识培训率达100%。

  四、主要任务和重点工作

  (一)完善儿童医疗服务体系。进一步优化儿童医疗服务结构配置,有效扩大儿童医疗服务供给,通过组建医院集团、医疗联合体、对口支援等方式,促进优质儿童医疗资源下沉,建成儿科分级诊疗体系,整体提高全市儿童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依托南通市妇幼保健院或设有儿科的三级综合医院,积极创建省级儿童医疗中心,发挥引领和辐射作用,提供儿童重大疾病、疑难复杂疾病和急危重症诊疗和康复服务。进一步加大政府投入,重点支持儿童医院、妇幼保健机构建设,努力改善儿童就医条件,充分满足当地的儿童基础医疗服务需求。引导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设置儿科诊疗科目、提供儿科门诊服务,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普遍提供儿科诊疗和儿童保健服务,优先发展儿科特色科室,探索建立儿科家庭病床,开展儿童家庭签约服务。

  (二)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举办儿童专科医疗机构。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儿童医院、儿科诊所,形成多元办医格局,满足多样化儿童医疗卫生服务需求。简化审批程序,缩短审批时限,优化审批流程,制定具体的鼓励机制和措施,保障民营儿童医院健康可持续发展,在专科建设、人才培养、设备购进、技术引进等方面,执行与公立医疗机构同等补助政策。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社会办儿童专科医疗机构为儿童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按规定纳入医保定点范围。鼓励公立医院与社会办儿童医院、儿科诊所开展合作,在确保医疗安全和满足医疗核心功能的前提下,实现医学影像、医学检验等资源共享。

  (三)加强儿科医务人员培养和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大儿科人才引进与培养力度。全市儿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不少于200人。开展基层医务人员儿科常见病、多发病诊治技能培训,覆盖率达100%。通过财政补助和医院自筹等方式,建设市级儿科医师转岗培训基地,按需开展儿科医生转岗培训,鼓励培训合格的临床类别医师变更执业范围。引导儿科医师通过多点执业的方式合理流动,促进区域间医疗服务能力的均衡发展。改善儿科医务人员执业环境,提高儿科医务人员薪酬待遇,做到不低于同单位同级别医务人员收入平均水平;促进儿科医务人员职业发展,在职称晋升、岗位聘用、评优评先中给予适当倾斜。加快儿科护理人才的培养,提高护理人员的学历层次和技术水平,争创1-2个省级专科护士培训与实习基地。

  (四)不断提高儿科疾病诊疗水平。规划期内,培养和选拔5-10名省内有影响力的优秀人才,20名左右引领省内先进技术的骨干人才。聚焦儿科医学科技发展前沿,重点围绕健康管理、重大疾病防治、疑难危重疾病诊治,建设一批儿科医学前沿专业。支持和鼓励儿科专业国内、国际交流与合作,提高我市儿科专业的学术技术水平和地位。继续推广临床路径和单病种病例的管理,规范临床诊疗行为、确实做到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在二级以上医院启动儿科门急诊建设示范项目,建成省级示范儿科门急诊不少于10个,促进儿科诊疗同质化发展。

  (五)加强儿童急危重症救治能力建设。加快提高儿童危重症的抢救能力与水平,所有三级综合医院均建立规范的儿童重症医学科,设立儿科重症监护室,监测、抢救设施设备符合重症医学科建设管理规范;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设置产科的,有条件的要按照重症医学科建设的相关要求,设立规范的新生儿重症监护室。加强市妇幼保健院 “省级新生儿危急重症救治中心”建设,鼓励各区域根据自身特点,摸索建立区域性的儿科急救转运体系。

  (六)加强儿童预防保健和健康管理。加强儿童健康管理,实施新生儿保健、生长发育监测、营养与喂养指导等。落实儿童疾病规划,加强肺结核等儿童传染病防治。促进交通安全、深化环境整治,减少儿童伤害。在寄宿制学校或600人以上的非寄宿制学校设立卫生室(保健室),开展健康教育和季节性疾病、常见病、多发病预防保健工作,减少季节性疾病暴发。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平台,多渠道普及儿童常见病、多发病防治和中医预防保健知识,引导居民形成合理就医预期,逐步提高儿童健康的家庭自主管理意识和能力。加强儿童康复能力建设 。鼓励妇幼保健机构、康复医院开设儿童康复医学专科,开展针对脑性瘫痪、智力低下、脑炎、脑膜炎后遗症等患儿的康复治疗。加强儿童心理卫生专业服务能力建设。加强对孤独症患儿的筛查与训练治疗,力争建成1-2个孤独症儿童康复中心。

  (七)加强中医儿科诊疗服务。发挥中医药在儿科重大疾病、疑难重症诊疗方面的作用。区级及以上中医院应设立中医儿科,提供儿科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诊疗服务,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大力推广运用中医药技术方法开展儿童基本医疗和预防保健。区级及以上妇幼保健机构能够提供儿科中医药服务,儿童医院能够提供儿科中医药服务。

  (八)强化儿童医疗支持保障和药品供应。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加大贫困家庭儿童医疗救助力度,做好与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大病保险、疾病应急救助等制度的衔接,进一步提高儿童重大疾病救治费用保障水平,减少贫困儿童家庭因病致贫、因病返贫。落实儿童用药保障政策,建立健全短缺药品供应保障预警机制,及时掌握短缺儿童用药生产动态,积极协调解决生产企业突出问题和困难,提高生产供应保障能力。加强对儿童用药用械不良反应(事件)检测报告,提升合理用药用械水平 。

  (九)推进儿童医疗服务机构信息化建设。提升儿科医疗机构信息化建设水平,深入推广电子病历在门诊和住院的全方位应用,努力实现电子病历全覆盖。构建儿科一体化临床诊疗知识库,辅助支持临床诊疗决策,规范诊疗常规,促进儿科诊疗服务的智能化引导和临床路径的实效应用。依托市卫生信息平台,实现全市各级各类儿童专科之间的信息互联互通,通过信息技术辅助支持促进区域内的双向转诊、远程会诊等分级诊疗服务。积极构建完善儿童期个人健康档案,促进提高健康档案共享利用的有效性;推行“儿童医疗+互联网”服务模式,推动医疗机构与公共卫生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保部门、托幼机构等之间的业务协同,为儿童提供全程化、个体化、签约式健康医疗保障服务。

  (十)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儿童医院和综合医院儿科要针对儿童及其家属心理特点,开展社工和志愿者服务,加强医患沟通,及时释疑解惑,畅通医疗纠纷投诉渠道,建立投诉反馈制度。制定完善儿童就诊高峰期应对预案,合理调配儿科医务人员力量。大力开展“平安医院”建设,为儿科医务人员创造良好执业环境。加强对儿科疾病预防医学知识的宣传普及,引导居民形成合理就医预期。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落实责任,要把发展儿童医疗事业摆在重要位置,纳入健康南通建设的总体部署,使儿童医疗事业与社会经济发展同步。要加强宏观指导和组织协调,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和配套政策,确定发展目标和重点,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保证规划的落实,努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儿童医疗服务需求。

  (二)强化部门协调。合理布局区域内儿童医疗卫生服务资源,推动开展规范化的儿科诊疗服务,加强儿童医疗卫生服务监管,提高医疗质量,确保医疗安全。发展改革部门要将加强儿童医疗卫生服务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物价部门在医疗服务价格改革中,根据儿科服务特点科学核定儿科医疗服务价格。教育部门要加强儿科学专业医学生培养力度。财政部门要落实财政投入相关政策,并向儿童医院和儿科、儿童康复工作适当倾斜。人社部门要及时将符合规定的儿科诊疗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逐步提高保障水平;协同推进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调动儿科医务人员积极性。

  (三)强化监督管理。卫生计生部门要加强对儿童专科等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依法对儿童专科医疗机构、人员、技术等实行准入管理,加大执法监督力度,规范执业行为;要充分运用信息化的手段,制定诊疗指南和技术操作规范,大力实施临床路径管理,推进儿科疾病规范化诊疗;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健全行业考核考评标准,加强检查指导,提高医疗救治能力和服务质量,确保医疗安全。

  (四)强化评估管理。建立对儿童医疗事业发展规划进行定期评估制度,按照相关部门工作任务分工,倒排指标完成序时进度,统筹推进各项重点工作及指标落实,对未按照序时进度完成的工作指标和部门进行通报。及时总结规划实施的经验和问题,为把握儿童医疗事业发展规律、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和做法、督促后劲单位落实责任、全面总结规划执行情况打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