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2/2019-00443 | 分类: | 人口与计划生育、妇女儿童工作\人口与计划生育 通知 | ||
发布机构: | 委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处 | 文号: | 无 | ||
成文日期: | 2019-06-11 | 发布日期: | 2019-06-13 | 有效性: | 有效 |
名称: | 关于开展“新家庭计划—家庭发展能力建设”项目市级试点工作的通知 |
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委,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通州湾示范区社会管理保障局:
为进一步提高计划生育家庭发展能力,促进家庭幸福和社会和谐,积极做好“新家庭计划-家庭发展能力建设”项目国家、省级试点的申报工作,决定在全市开展2019年“新家庭计划-家庭发展能力建设”项目市级试点工作,通过引导、示范,鼓励基层探索创新,推动创建幸福家庭活动持续健康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目标
(一)家庭成员保健意识明显增强,健康自我管理能力、自我保健能力与健康素养水平明显提升。
(二)有婴幼儿的家庭科学育儿知识普及率明显提高。
(三)全面了解青少年健康发展需求,家庭成员包括青少年本人对青春期生理和心理知识的知晓程度明显提高。
(四)有老年人的家庭在老年健康管理、健康促进和日常保健、照护等方面的能力明显提高。
(五)尊老爱幼、男女平等等家庭美德得到弘扬,家庭关系更加和谐。
二、项目内容
各试点单位可因地制宜,开展符合本地家庭实际需求的相关活动。
1.家庭保健活动:(1)针对家庭健康责任人和主要家庭成员开展合理饮食和三种主要的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高血压、糖尿病、血脂异常)预防的健康教育。(2)针对家庭健康责任人和家庭成员开展个人卫生习惯(如刷牙、洗澡和不随地吐痰等)的健康教育。(3)开展心肺复苏专题讲座及培训,现场发放材料,提高家庭成员人工呼吸和心脏按摩的急救技能。(4)开展灾害逃生等相关技能的培训与演习,如烟雾逃生、火灾逃生、地震逃生等,增强家庭成员应急逃生能力,掌握正确的逃生技巧。
2.科学育儿活动:(1)开展母乳喂养和辅食添加专题讲座,现场发放相关资料,提高母亲对母乳喂养和辅食添加重要性的认知率。(2)通过专家讲座和资料发放,增强婴幼儿看护人对婴幼儿常见病的识别能力,提高对一般性预防和护理方法的知晓率。(3)组织婴幼儿亲子阅读活动和参与活动,提高婴幼儿看护人对亲子阅读重要性的认知率。
3.青少年健康活动:(1)提高家庭对青少年健康重要性的认识,牢固树立健康第一的理念。开展体育健康课程,提高青少年体质,开展心理健康及青春健康教育,建立增进青少年身心健康的良好机制。(2)开展针对青少年的“运动+营养”体重管理、性和生殖健康的健康教育和健康咨询,加强青少年营养不良及超重肥胖的健康干预。(3)开展青少年家庭需求调研,制定青少年健康发展实施方案,组建青少年健康发展专家团队,定期开展专兼职人员业务培训。利用新媒体等创新形式开展专题青少年健康发展课程,宣传普及核心信息和科学知识。
4.养老照护活动:(1)开展老年人生活方式及日常保健主题活动,提高对威胁老年人身心健康事项的知晓率。(2)开展老年人抑郁症初筛检查,使用抑郁自评量表或他评量表进行测量。(3)开展老年人运动与康复咨询活动,使老年人或照护人员能够判断是否运动适宜,指导老年人选择适宜的运动方式。
5.家庭文化活动:(1)针对社区居民开展有关家庭教育、夫妻关系、代际关系及子女关系等内容的系列讲座。(2)通过入户咨询和定期举行咨询会等形式,针对家庭关系中的常见问题,开展主题咨询。(3)在社区开展家庭礼仪课堂,举办家庭礼仪知识竞赛等。
三、申报程序和运作机制
1.申报数量。各县(市)、区结合自身实际,可推荐1个城市社区或1个农村社区。
2.申报推荐。本着自愿申报的原则,各申报单位填写申报表,报送至县级卫生健康委。县级卫生健康委对申报单位进行严格初审,确定拟申报名单,签署意见后推荐至市卫生健康委人口家庭处。
3.评估验收。人口家庭处采取材料核查与实地考查相结合的方式,对申报单位进行抽查和评估验收。
4.公示命名。根据评估验收情况,确定项目试点名单,并对确定的项目单位给予一定经费支持。
四、工作要求
1.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严格按照项目方案要求,以工作基础好、积极性高为原则,同时兼顾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因地制宜,精心挑选试点。
2.各地在推荐申报过程中,要加大对创建幸福家庭活动的宣传力度,广泛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切实增强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的能力和水平。
3.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委于7月5日前将经县级盖章的材料寄至市卫生健康委人口家庭处,同时报送电子版。
地址:南通市青年中路56号市卫生健康委人口家庭处
邮编:226006
联系人:居晶静 0513-85215802
联系邮箱:ntwjwjtc@126.com
附件:“新家庭计划——家庭发展能力建设”项目试点申报表
南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6月11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附件:
“新家庭计划——家庭发展能力建设”项目试点申报表
(盖 章)填表日期:年月日
单位名称(全称) |
主要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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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传真 |
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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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 报 理 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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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初审 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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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审核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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