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0731X/2018-0026 分类: 卫生、体育\卫生;人群\妇女;人口与计划生育、妇女儿童工作\计划生育;人口    通知
发布机构: 南通市卫计委 文号: 通卫综〔2018〕1号
成文日期: 2018-07-13 发布日期: 2018-02-27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关于印发《2018年全市卫生计生工作要点》的通知
关于印发《2018年全市卫生计生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 南通市卫计委 发布时间:2018-02-27 14:38 累计次数: 字体:[ ]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建设健康南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2018年全市卫生计生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坚持新时代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以健康南通建设为统领,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使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更加深化,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服务体系更加健全、运行机制更加科学、行业监管更加规范、人口发展更加协调,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的卫生和健康服务,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

  一、全面推进健康南通建设

  (一)完善健康南通工作机制。成立健康南通建设领导小组,充分发挥各成员部门的作用,落实协调推进健康南通“十二项行动”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议事协调机构和评估制度,强化督导检查,定期通报工作推进和情况进展,推动工作开展。建立监测评价体系,对健康南通建设的主要指标进行监测评价。

  (二)实施健康促进工程。广泛开展健康促进与教育活动,积极倡导健康文明生活方式,将全市居民健康素养水平提高到23.4%。积极开展健康环境建设,以健康城市和健康村镇建设为抓手,把健康融入城乡规划、建设、治理的全过程,开展健康社区、健康单位、健康家庭等建设,持续推进2个省级健康城市建设试点工作,全市建成健康村镇10个。南通市区、如皋市、海门市做好国家卫生城市复审迎查工作,力争新创3个国家卫生镇、3个省级卫生镇。大力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全面实施农村户厕修缮整改,新增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1万户,全市无害化卫生户厕普及率达到95%以上。培育健康旅游、健康疗养、养生保健等健康服务新业态,全面促进健康产业快速发展。

  (三)提升慢病防病能力和健康水平。进一步巩固慢病综合防控达标区创建成果,深化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内涵,推进慢性病防、治、管整体融合发展。开展“三减三健”专项行动,强化癌症、心血管疾病等重大慢性病早期筛查和早诊早治,推进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慢性病防治管理,重大慢性病过早死亡率下降2%。加强精神卫生工作,推进心理健康服务,落实严重精神障碍救治管理任务,进一步提高患者检出率、管理率和规范服药率。以县(市、区)为单位,在册患者规范管理率不低于95%、规范服药率不低于55%。加强重点职业病监测和职业健康风险评估,提升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救治能力。

  二、持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四)加快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研究制定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充分发挥市、县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的作用,重点推进市属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实质运作。研究制定市属医院的发展规划、规模数量、重大项目实施、收支预算以及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人事制度改革、绩效考核等重大问题。落实对公立医院投入政策,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完善远程医疗、儿科和妇幼保健医疗服务价格。按照“两个允许”要求,进一步深化薪酬制度改革。探索推进备案制人员年金制。公立医院全面建立医院章程,明确办院方向和功能定位,完善以公益性为导向的考核机制。加强医院决策机制、民主管理、医疗质量安全管理、成本控制、人力资源管理、财务资产管理、科技创新与人才培养、信息管理等制度建设,推进公立医院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五)全力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推动急慢分治,全面落实国家、省分级诊疗技术文件以及慢性疾病的诊疗技术方案、常见病种入出院标准和转诊原则。进一步完善适应分级诊疗的医保支付、价格等配套政策。县(市)域内就诊率达到90%左右。

  (六)推动紧密型医联体建设。在县域,积极推进建立以县(市)级医院为龙头,实行县乡村一体化管理的紧密型县域医疗集团,构建服务、责任、利益、管理四个共同体。在市域,建立专科联盟运行指标定期公示和效果评价考核机制,推动中医、肿瘤、妇幼、精神病、传染病等五大专科联盟实质运行。同时,鼓励跨区域建设综合医院集团。在市区,深化社区卫生服务体制改革,以市三级医院为龙头,鼓励医联体内部人、财、物、技术、信息、服务、管理一体化,积极推动崇川区紧密型医联体建设,形成亮点、取得实效,及时总结,并在面上推广。鼓励推动民营医院等社会办医疗机构及康复、护理等机构参与医联体建设。放开并规范医务人员在医联体内执业限制。完善医联体内部分工协作机制,注重落实医联体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功能定位和任务分工,实行分级诊疗服务。制定与医联体建设相适应的绩效考核方案和考核体系,逐步完善医联体内部管理机制。

  (七)探索薪酬制度改革。建立符合我市医疗卫生行业特点的公立医院薪酬制度,适当提高公立医院绩效工资总量调控水平,建立科学的绩效考核评价制度,着力搞活公立医院内部分配,在绩效工资分配上,重点向临床一线、业务骨干、关键岗位和有突出贡献的人员倾斜。建立院长绩效工资水平动态调整机制,院长的绩效工资不纳入单位绩效工资总量核定范围。

  (八)完善药品供应保障机制。全面完成新一轮药品集中采购市级价格谈判,实现医疗卫生机构上网采购。完善医疗卫生机构、药品生产流通企业药品日常购销监管政策,规范购销行为,确保临床供应。全面实施公立医疗机构药品购销“两票制”。完善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机制,以市为单位开展医用耗材和检验检测试剂集中采购。调整基本药物配备使用政策,确保基层机构与二、三级医院用药衔接,利用全民健康信息平台慢性病人地理分布,开展社区慢性病人用药保障需求调查,研究、设计、开发慢性病人基本用药保障热力图,支持分级诊疗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的有效落实。以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人群为对象,以高血压、糖尿病、严重精神障碍等疾病治疗用基本药物为重点,鼓励各地通过医保全额报销、财政全额保障方式,提高基本药物保障水平。健全完善短缺药品供应保障机制,全面落实短缺药品信息监测预警“每月零报告”制度和分级储备制度,部门联动统筹解决药品短缺问题,设计、开通“南通市民短缺药品自助登记系统”。运用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加强重点药品监控,建立非治疗辅助性、营养性、抗生素等重点药品监控目录,并实行动态管理。

  (九)认真抓好疾控机构新的“三定方案”的实施。根据国家、省关于各级疾控机构编制评估意见,积极会同市编办、发改、人社、财政等部门,加强调查研究,摸清实际情况,制定实施新的“三定方案”,进一步厘清疾控机构职能,加强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完善绩效工资制度,加快建立适应疾病防控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

  三、提升公共卫生服务效能

  (十)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水平。项目标准提高到人均85元,为城乡居民免费提供14类55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建立市、县二级基本公共卫生技术指导中心,围绕“质量、规范、真实”三大环节,加强全员培训、业务技术指导和绩效考核、问题整改工作。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90%,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85%。

  (十一)做好重大疾病防控工作。全面落实重大疾病防治规划,制定出台相关重大疾病防治专项规划。推进艾滋病防治服务体系建设,加强艾滋病重点及高危人群筛查检测,全人群筛查率达12%以上。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随访率达到95%以上。推进结核病分级诊疗和综合防治服务模式,积极推广快速检测技术,加强学校、监狱等人群密集场所的结核病防控工作。推进消除血吸虫病进程和消除疟疾考核评估。加强预防接种管理,重点推进预防接种单位等级化建设,全面提升预防接种服务质量。实现以县(市、区)为单位三级门诊全覆盖,以乡(镇、街道)为单位二级门诊建成率超70%,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保持在98%以上。保持传染病疫情总体平稳,甲乙类传染病发病率控制在120/10万左右。进一步在医疗机构推行基于HIS系统报告传染病、食源性疾病工作,切实提高信息报告的质量和效率。医疗机构基于HIS系统传染病和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二级以上实现全覆盖,一级覆盖80%。

  (十二)加大妇女儿童健康保障力度。加快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启东市建成妇幼保健院,海门市力争建成妇幼保健院。力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妇女保健、儿童保健规范化门诊覆盖率90%以上,各地至少新增1家符合省级示范化标准的妇女保健与儿童保健门诊。贯彻落实24项高危孕产妇管理制度。进一步提高儿童健康管理和孕产妇系统管理率,增强重大项目规范服务能力,进一步提高早孕建卡率和叶酸增补规范率。高质量完成妇女“两癌”筛查为民办实事项目。增强出生缺陷综合防治能力,加强婚前医学检查和孕前保健服务有效衔接,进一步提高产筛、新筛检查率,提高相关疾病防治针对性。开展新生儿耳聋基因筛查。加强专项技术准入管理、专项技术质量监管及全行业服务监管等,确保母婴生命安全。完成全市妇幼健康信息系统升级改造工作。海门市建成省级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市。通州区、启东市全面完成新生儿危急重症救治中心建设任务。

  (十三)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能力建设。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研判,推进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重点实验室建设,提升食品安全未知风险识别防控能力。加强食品安全标准管理,建成市级食品安全标准解答指导和咨询服务平台。开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评价和宣贯工作。

  (十四)强化卫生应急核心能力建设。加强省级卫生应急规范化县(市、区)建设,崇川区、港闸区通过省级规范化建设评估,如东县通过省级复核。全面推进市卫生应急乡镇(街道)规范化建设,海门市、启东市、港闸区力争辖区70%乡镇(街道)达到卫生应急规范化建设要求。完善基层卫生应急体系,提升核心能力。加强紧急医学救援基地、紧急医学救援队伍内涵建设和日常管理。加强监测预警,开展风险评估。开展培训演练,提升卫生应急处置水平。发挥联防联控机制作用,加强部门协调联动,有效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持续推进全面自救互救素养提升工程。

  (十五)健全综合监管制度。加快整合卫生计生行政执法资源,强化卫生计生监督机构体系建设。加强卫生计生监督队伍与基层网络建设,优化完善新体制下的绩效考评体系。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组织实施好卫生计生综合监督重点检查和专项整治,重点加强对公共卫生、医疗服务、计划生育等综合监管,依法查处各类违法案件,实现全行业覆盖。加快推进卫生计生信用体系建设,推进医疗卫生服务及公共卫生领域信用示范工程建设,启动和推进卫生计生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建立并完善以政府监管为主导、第三方广泛参与、医疗卫生机构自我管理和社会监督为补充的集中、统一、专业、高效的综合监管体系。

  四、促进基层服务能力提升

  (十六)加强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如皋市新建2家、如东县新建1家达到省定示范化建设标准的乡镇卫生院。海门市、启东市及通州湾示范区每地通过改造升级建成1家示范乡镇卫生院。各县(市)区及通州区每地新增10家达到省定示范化建设标准的村卫生室。海安县、如皋市各建成1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海安县建成2家社区卫生服务站,港闸区、开发区各建成1家社区卫生服务站。

  (十七)提升基层卫生服务能力。以创建为抓手,力争建成6家示范乡镇卫生院、60家示范村卫生室,力争各县(市)及通州区各建成1家省级特色科室,各涉农地区各建成1家“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海安县、通州区创建省级基层卫生十强县(市、区),力争港闸区永兴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海门市滨江街道第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成国家优质服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基层卫生岗位练兵与技能竞赛,推动提升基层急救能力。继续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康复医学科建设,力争每地新增2-3个基层康复医学科。

  (十八)实施卫生人才强基工程。改革资源配置方式,结合医共体建设,探索实行县域内编制统一管理、县乡合用。开展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培养工作,为乡镇卫生院、涉农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培养本科及大专层次学生80名,为村卫生室培养农村医学专业大中专人才200名。加强乡村医生实用技能进修培训,力争每县(市、区)完成50-100人为期1个月的培训,市级分两期完成共40名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质以上优秀村医为期3个月的脱产培训。推进基层卫生人员实训基地建设,加大卫生适宜技术推广力度。改革人事薪酬制度,扩大基层卫生骨干人才规模,提高基层中高级职称岗位设置比例,探索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分类补贴。完善改革配套措施,加快调整基层医疗服务价格,调增基层机构绩效工资总量,推动建立长效留人机制。通过招聘一批、培养一批、培训一批、下沉一批、 共享一批、稳定一批等改革措施,系统性解决基层卫生人才不稳定、不平衡问题。

  (十九)做细做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坚持保证质量,把签约服务工作重心及考核重点放在提升签约服务效果上。将基层首诊式签约作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主体形式,促进签约服务工作与基层首诊目标有效对接。推广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项目库,实现城乡居民自主“点单式”签约。制定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管理办法,建立以签约居民为主体的反馈评价体系,提高签约居民满意度。

  五、优化医疗服务供给

  (二十)继续完善医疗体系建设。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严格控制大医院单体规模,力争每千人口医疗机构床位数达5.9张左右,力争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达2.63人。抓好县级医院综合服务能力建设,力争70%左右的县级综合医院达到县医院综合能力建设推荐标准。大力发展接续性医疗服务机构,鼓励支持社会力量以多种形式参与。大力发展儿童、妇产、精神、传染病等紧缺的专科医疗机构和康复、护理、临终关怀等慢性病长期照护机构。加快推进社会办医省级试点,放宽准入门槛,规范设置审批,提高服务效能,优先发展医养结合机构、高端医疗机构和第三方医疗技术服务机构,引导支持非公立医疗机构做大做强做出特色。非公立医疗机构床位数占医疗机构总床位数比例保持在20%左右,医疗服务量占比进一步提高。

  (二十一)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全面推进“互联网+”应用发展,加快便民就医服务平台建设。在市第一人民医院建立市级日间手术中心,县级以上医院全面实行日间手术,逐步优化日间手术实施流程,强化日间手术质量管理,提高床位周转率、缩短平均住院日。以疑难病诊断、慢性病全程管理、肿瘤诊疗等为切入点,推行多学科联合诊疗模式,提高综合诊疗能力。推广1010个单病种临床路径,落实临床诊疗“三合理”规范,完善费用监测与信息公开制度,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力争综合满意度保持在95%以上。推动优质护理扩面提质,推进专科护理标准化建设,三级医院创建2-3个专科化临床护理示范病区。加强护理信息化建设,在三级医院推广使用床旁移动护理系统。推进优质护理服务下沉,开展老年护理、居家护理等延伸服务,组织二级以上医院与养老护理机构结对帮扶,提高老年护理质量。

  (二十二)继续提高临床诊疗水平。结合推进医联体建设,推动资源共享、人才下沉,强化上下联动、分工协作,加快远程会诊、影像诊断、病理诊断、心电诊断、教育培训等远程医疗系统建设,创新“基层检查、上级诊断”检验检查服务模式,提升医联体各成员单位的医疗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围绕解决临床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水平,修订《市级临床重点专科评分标准》,实施市级临床重点专科动态管理。加强儿科、产科、精神科、康复科、病理科、传染科、重症医学科等薄弱专科建设,加快提升专科服务能力。积极推进胸痛、创伤、卒中救治中心、孕产妇和新生儿危急重症救治中心建设,建成市级胸痛、创伤、卒中救治中心各1-2个。

  (二十三)提升医疗服务监管效能。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医疗机构日常监管频次不少于2次/年。建立医疗机构监管信息通报制度,将日常监管发现的各类违法行为和重大行政处罚事项作为不良行为记分管理的主要依据。针对日趋增多的护理、美容和第三方医疗技术服务机构组织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加快推进行政审批下沉。积极推进开发区部分医疗机构审批事项委托工作,并做好业务指导与跟踪服务,确保审批工作无缝对接;在此基础上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将市区其他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医学检验实验室等特殊医疗机构除外),下放或委托区级卫生行政部门行使,强化分级负责、属地管理。

  六、彰显中医药强市特色优势

  (二十四)全面推进《中医药法》及配套文件的贯彻实施。继续做好《中医药法》以及《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和《中医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学习培训、执法监督和贯彻实施等工作。

  (二十五)进一步增强中医药基层服务可及性。大力推进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新建一批中医馆项目,逐步推开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中医阁”建设,力争60%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中医馆建设达到国家标准。强化县级中医医院对基层的技术指导,启动“春播行动”中医药适宜技术三年培训计划,力争50%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6类15项中医药适宜技术。

  (二十六)提高中医临床技术水平。大力推进中医临床优势培育工程,充分发挥中医药主导、协同、核心三大作用,打造中医临床诊疗高地。加强“十三五”中医重点专科、学科建设管理。加强中医药应急基地、防治传染病临床基地建设。继续实施中医药治未病健康工程,推动中医院治未病科室建设提档升级。强化慢性病中医药健康管理,力争全市65岁以上老年人和0-36月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覆盖率达到65%。

  (二十七)提升中医药传承创新能力。推进国医大师、名中医工作室建设,搭建中医传承平台,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名中医工作站。扎实抓好中医药领军人才和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等项目的实施,培育一批中青年中医人才“领头雁”。启动新一轮市级名中医评选,做好省级名中医推荐上报工作。

  (二十八)实施中医药文化建设发展行动计划。认真开展第八届“中医药就在你身边”健康巡讲活动、第五届全省中医药文化科普宣传周活动、“岐黄校园行”等活动,进一步推动中医药进乡村、进社区、进家庭、进校园,推广普及中医药养生保健知识和技术。做好第二批中医药文化建设专家库成员推荐上报工作。加强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建设,积极申报国家级基地,组织开展基地建设情况督导,探索发展中医药健康旅游。发挥南通中医药特色,积极推动中医药国际文化交流。

  七、促进人口协调发展

  (二十九)强化生育服务管理。落实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强化基层基础建设,深入开展新国优创建及省人口协调发展先进县(市)、区创建活动,做好迎接省“十三五”计划生育工作中期评估准备。落实完善全面两孩政策措施和按政策生育的经济社会政策,大力推进母婴设施建设,推进优生优育全程服务,完善生育登记服务,积极营造生育友好的社会环境和政策体系。

  (三十)提高家庭发展能力。全面落实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扎实推进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联系人制度,有效开展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关怀工作。推进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强化出生人口性别比监测和预警制度,开展“关爱女孩携手行”和打击“两非”专项行动。推动幸福家庭创建深入开展,充分发挥新家庭计划项目试点示范引领作用,增强计划生育家庭发展能力、提升家庭健康水平、弘扬家庭优秀文化。

  (三十一)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深入推进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提升均等化服务水平。开展流动人口健康服务年,实施“健康教育和促进行动计划”,组织流动人口“示范企业”、“示范学校”、“健康家庭”创建活动,推进流动人口社会融合,实施农村留守儿童健康关爱“5130”行动。强化流动人口动态监测质量,加强流动人口信息统计。

  八、强化科技创新和人才队伍建设

  (三十二)加快高层次人才培养。加强医学重点人才培育工作,与临床医学中心的负责人、医学重点学科(实验室)的学科带头人、医学创新团队的领军人才、医学重点人才、青年医学重点人才签订项目建设合同,明确中期目标及五年建设目标,加强合同履行情况考核评估。做好高学历医学人才培养工作。支持在职人员报考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不断优化医学人才学历结构,提高科技创新能力。

  (三十三)加强重点学科建设。加强临床医学中心(创新平台)、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及创新团队建设。制定学科建设发展规划,以重点学科建设为抓手,推动医院特色发展。做大做强传统优势学科,努力向省级重点专科、重点学科发展;拓展做强新兴优势学科,每个市属医院建成2-3个新兴优势学科,形成彰显学科优势的重点学科群,推动医院向特色化、品牌化方向发展。

  (三十四)提高医学科技创新水平。加强科研课题申报工作,在国家和省部级重大科研项目立项上取得新突破。三级甲等综合医院不少于3项省以上科研立项课题,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及疾控机构市级以上立项课题数不少于2项。提高青年医务人员科技创新能力。继续做好优秀青年医学人才科研基金项目的立项工作,年资助100个左右的项目。增强后备人才的科技创新能力,为学科建设储备人才。加强医学新技术推广应用。每个市级临床医学中心、市级医学重点学科年内引进不少于2项以上填补市内空白的新技术。三级综合医院引进不少于20项、三级专科医院和二甲综合医院引进不少于10项国内外新技术。

  (三十五)全面实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新进医疗岗位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师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率达95%以上。加大全科、儿科、精神科等紧缺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力度,培训合格率95%以上。办好高水平卫生职业学校,培养合格的技能型人才。

  九、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

  (三十六)强化信息资源整合。建设健康南通大数据管理中心。加强南通全民健康信息平台二期建设,进一步完善业务应用和基础功能,积极申报国家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四级甲等评审。通过深度接轨上海,建设智联沪通同城化平台,逐步实现上海和南通两地间医疗数据互联互通,全面提升医疗服务水平。探索建立公共卫生综合保障平台,推动疾病控制、妇幼保健、院前急救、卫生监督、血液保障、计生指导等服务融合,有效提升公共卫生综合保障能力。全面推进远程医疗系统建设,大力推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逐步实现远程影像、心电、病理等临床医疗服务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全覆盖。

  (三十七)开展互联网健康医疗服务。促进医疗机构线上线下服务有机结合。整合预约挂号、检验报告查询、计划免疫预防接种、家庭医生签约管理等应用。改善群众看病就医体验,引导参与自我健康管理。基本实现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向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对象开放。
(三十八)加强健康医疗大数据发展应用。依托健康南通大数据管理中心,充分做好现有数据的使用和推广,完善政府主导、社会资本参与机制,带动信息健康产业链,催生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开展大数据、人工智能辅助应用试点。

  (三十九)加强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进一步加强网络和信息化安全管理,指导各地各单位开展信息安全等级保护,配置必要的安全设备,继续完善各项安全制度,强化健康医疗信息授权利用,开展网络与信息安全年度检查。

  十、统筹推进重大项目建设

  (四十)加大健康扶贫力度。完善健康扶贫政策,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健全健康扶贫对象的识别与退出机制。加大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等困难人群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力度,实行低收入人口20种大病“先诊疗后付费”,做到精准管理、精准服务。推动实施精准扶贫医疗补充保险,为农村低收入人口再设立一道保障线。强化统筹推进,加大健康扶贫工作年度考核,进一步落实政府主体责任,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落实。

  (四十一)全面深度接轨上海。结合同城化建设,全面推进医疗卫生领域与上海的全面对接,健全完善深度合作的长效机制。实施“六大”工程(能力提升工程、人才引进工程、科技合作工程、便民就医工程、医疗信息共享工程、联防联控工程),不断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

  (四十二)大力推动医养结合。出台市级医养结合工作意见,筑牢居家医养服务基础,提升社区医养服务能力,促进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融合发展,推动专业性医养融合机构发展,构建医养结合服务信息平台。发展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推进为民办实事项目,全市新增8家护理院,新增1000张护理型床位,新建20家社区护理站。

  十一、统筹推进各项保障工作

  (四十三)强化依法行政依法治理。建立完善卫生计生法治建设工作责任制,加快推进 “法治医院”创建活动,落实医疗卫生单位法律顾问制度,探索建立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法治评价指标体系。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审批流程,规范服务程序,提高服务效能,大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和不见面审批(服务),做好开发区和通州湾示范区全链审批赋权清单委托衔接指导工作。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建立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规范委机关及直属各单位政府合同管理。全面规范推进政务公开和院务公开,有效满足群众卫生计生信息服务需求。

  (四十四)重视宣传引导工作。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引向深入,激发全系统服务群众健康的热情干劲。开展卫生计生系统典型宣传,讲好卫生计生行业故事,评选“群众心中的健康卫士”,弘扬崇高职业精神。紧紧围绕“健康南通”建设,加强正面宣传、政策解读和信息发布。广泛开展社会宣传,积极倡导健康文明生活方式。健全完善卫生计生新闻发言人制度,定期发布卫生计生政策和工作动态。做好医院文化建设宣传推广,放大“健康护航”党建品牌引领卫生计生行业文化建设的品牌效应。健全完善卫生计生舆情引导机制,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四十五)全面加强党风行风建设。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把“四个意识”落实在岗位和行动上。按照部署,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并结合行业特点,在全市卫生计生系统广泛开展专题活动,推动主题教育活动更加深入、更加全面、更加系统;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着力提高组织力,强化政治功能,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持续开展以党建引领的文化建设,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大力开展干部培训,促进干部队伍开眼界、强素质、提能力,建立健全干部鼓励激励、容错纠错、能上能下机制。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实施细则》,改进工作作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反对“四风”。组织开展新一轮 “十佳医德之星”评选表彰活动,塑造行业风清气正的良好形象。做好老干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