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卫生监督所2018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来源: 财务处 发布时间:2018-01-31 15:57 累计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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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南通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预决算公开管理文件

南通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暂行办法(通卫财务[2017]1号)。

第二部分  南通市卫生监督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18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第三部分  南通市卫生监督所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七、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单位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一、“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四部分  南通市卫生监督所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南通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预决算公开管理文件

南通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暂行办法

(通卫财务〔2017〕1号)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r\n \r\n为贯彻落实预算法和《江苏省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暂行办法》(苏办发〔2016〕37号)等有关规定,根据市财政局《关于加强市区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通财预〔2016〕24号)要求,进一步推进本部门预决算公开,提高预算透明度,强化社会监督,促进依法理财,参照市本级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方案,结合我委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预决算信息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预决算信息公开遵循依法依规、真实准确、积极稳妥、分级负责的原则。

第二章公开主体和职责

  第三条 委办公室、财审处负责本委及所属部门预算单位的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按规定公开本委及所属单位的预决算信息;

  (二)对所属单位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三)按规定做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申请公开部门预决算信息的答复工作;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三章公开内容

  第四条 部门预决算信息(涉密信息除外)公开内容包括:

  (一)预算公开内容:主要是部门(单位)概况、部门预算表、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名称解释四个方面。

  部门(单位)概况包括:部门(单位)职责、机构设置、编制现状、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部门(单位)收支预算编制的相关依据及测算分析情况。

  部门预算表包括:收支预算总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按功能分类到项级)、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按经济分类到款级)、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表、“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政府采购预算表等12张表。

  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应包括单位年度收支预算安排情况;对“三公”经费预算总额和分项数额增减变化的原因进行说明;对重大项目资金安排或可能引起社会公众关注的预算安排,结合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加以阐述;对重要指标进行上下年度的比较和分析;对各政府采购项目就项目用途、采购方式进行说明等。

  名称解释主要对单位公开预算表中的相关专业名称进行解释说明。

  (二)决算公开内容:主要是部门(单位)概况、部门决算表、部门决算情况说明、名称解释四个方面。

  部门(单位)概况包括:部门(单位)主要职能、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情况、当年度部门(单位)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部门决算表包括:收支决算总表、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按功能分类到项级)、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按经济分类到款级)、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决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表、“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政府采购决算表等12张表。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应包括部门决算年度收支情况、财政拨款预算执行情况和\r\n \r\n“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机关运行经费、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等;“三公”经费决算公开要说明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经费总额以及“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等情况;会议费、培训费决算公开要说明召开会议和组织培训的次数和人数等相关明细信息。

  名称解释主要对单位公开决算表中的相关专业名称进行解释说明。

  (三)政府采购信息(涉密项目除外)公开内容:单位政府采购项目信息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公开的政府采购信息。按照《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苏财购〔2015〕51号)要求,做好采购项目信息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公开的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在采购文件中公开项目采购预算,采购尚未确定项目预算金额的,可不公开具体预算金额;采购活动完成后,公开中标、成交结果和政府采购合同。

第四章公开方式和时间

  第五条 预决算信息公开方式:南通市财政局网站(www.ntcz.gov.cn)“预决算公开”专栏和本委门户网站设置的“部门预决算公开”专栏公开并长期保留。

  第六条 经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批复的部门预算、决算及报表,应当在批复后20日内公开。

  第七条 本委及所属单位应当按采购进程,在南通市政府采购网或本委门户网站专栏,及时公开政府采购信息(涉密项目除外)。

第五章附则

  第八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行。

第二部分 南通市卫生监督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组织拟定全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工作计划,报主管部门批准后组织实施。

2、承担主管部门职责范围内的部分行政许可事项。

3、对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选址和设计进行卫生学审查,并参加竣工验收。

4、对管理相对人进行经常性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检查;督促规范经营行为,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5、对公共场所卫生、学校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消毒产品和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

6、对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秩序,实施对医疗广告和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的日常监管。

7、对开展放射诊疗、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工作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

8、对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医学检验与科研机构的预防接种、传染病疫情报告、疫情控制措施、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医疗废物处置情况、菌(毒)种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

9、对母婴保健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服务内容和从业人员的行为规范进行监督;依法打击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非医学需要的人工终止妊娠“两非”行为,依法打击“代孕”行为;做好计划生育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办督办。

10、承担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参与做好国家和地方食品安全标准的制(修)订,参与食品安全企业标准的备案管理,负责标准的跟踪评价、宣传培训、推广应用等工作,对下级综合监督机构食品安全标准管理进行指导、检查和考核,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食品安全工作任务。

11、对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心理咨询与心理医疗人员的精神卫生、精神障碍诊断治疗、心理治疗的行为规范进行监督,查处违法行为。

12、对医疗卫生机构控制吸烟、单位卫生、病媒生物防治等进行监督管理。负责指导相关行业卫生创建工作。

13、依法实施对管理相对人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立案调查,提出行政处罚建议,组织实施卫生计生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控制等执法事务。实施卫生计生专项整治,组织大案要案查处。

14、督导卫生计生综合监督体系建设,指导下级综合监督机构业务工作,对派出机构进行管理,对卫生监督员和监督协管员进行培训和业务指导,推进卫生计生监督协管服务,实施对卫生计生综合监督绩效的追踪督导与考核评价。

15、依据职责分工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受理有关投诉举报,并进行调查处理。

16、组织卫生计生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和公共卫生知识普及,开展对管理相对人的培训与考评。

17、推进卫生计生监督信息化建设,负责全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评估与上报,做好资料归档。

18、组织卫生计生法制稽查,对全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机构和人员的执法行为进行督查和规范考评。

19、执行国家和省卫生计生监督抽检任务,组织实施全市卫生计生监督抽检,组织现场监测,定期上报并发布监督监测结果。

20、承办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1.根据单位职责分工,本单位内设机构包括13个科室,主要有:办公室(财务科)、组织人事科(党群办、监察室)、综合业务与信息管理科(应急办)、行政许可服务科、稽查科(法制科)、食品安全标准管理科、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科(爱国卫生监督科)、学校卫生监督科(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科)、职业与放射卫生监督科、传染病防治与消毒产品卫生监督科、医疗服务监督科(精神卫生监督科)、母婴保健与计划生育科、开发区分所。

三、2018年市卫生监督所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2018年,是党的十九大开局之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实施健康中国战略”的号召,市卫生监督所必将迎来全新发展的新时期。我们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牢牢把握“八个明确”的主要内容和“十四个坚持”的基本方略,以“三争一创”为目标,以实施“健康保障”系列工程为举措,以服务发展、保障民生为首要任务,强化作风建设,严格依法行政,提升综合效能,创先争优、创新驱动,优化管理,把项目化、信息化、规范化、标准化、精细化、网格化管理提升到一个新阶段,开创执法规范化、服务人性化、体系现代化、监管精细化的新局面,实现群众满意度和社会贡献度的新提升。
(一)抓好队伍建设,不断开创人尽其才新局面
努力抓好人才队伍建设,优化岗位设置,健全人才的培养、考核、激励机制,继续推进实施“青蓝工程”,着重抓好年轻同志的培养,大力开展学习培训,加快岗位适应。按照全面依法治国的新形势要求,加强执法队伍素质建设,转变执法理念,提升服务水平。培养和造就一支权责一致、作风过硬、业务精通、廉洁勤政“拉得出、打得响”的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队伍。
(二)注重内涵建设,努力营造高效履职新风尚
不断强化机构业务建设、队伍能力建设、执法规范化建设。强化综合监督队伍纪律与作风建设,切实践行“服务发展、保障民生、促进健康、共建和谐”的宗旨理念,积极丰富综合监督的文化内涵。全面贯彻落实“实施健康中国战略”新要求,遵循法治中国的思想指引,按照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体要求,加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监管创新,坚持依法行政,切实提高应对卫生计生执法的新问题、新要求的能力和水平。推进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加快构建事中和事后监管体系,全面推开“双随机、一公开”机制建设,全力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等三项制度的建立,落实“放管服”要求,加强行政许可标准化建设。
(三)聚焦社会热点,努力实现民生绩效新突破
全面高效履行公共卫生、医疗卫生、计划生育综合监督职责,在全面完成预防性卫生监督、经常性卫生监督、突发事件处置等各项工作任务的基础上,聚焦民生改善,紧抓百姓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创新举措,有效作为,在重点领域集中力量开展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各种危害百姓健康的违法行为,并充分发挥特长,把优势做得更强,把强点做得更亮,力争整体工作水平走在全省前列。 

第三部分  市卫生监督所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

南通市卫生监督所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详见附表)

第四部分  市卫生监督所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计1765.56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预算总计各增加243.28万元,增长15.98%。主要原因是1.参公后在职人员工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较上年度大幅上涨;2.退休人员工资改由养老保险机构发放;\r\n 3.在职人员增加了养老保险; 4.在职、离退休提租补贴标准提高;5. 增加了部分预下经费。

(一)收入预算总计1765.56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计1722.56 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  1722.56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00.28万元,增长 13.16 %。主要原因是1.在职人员增加了养老保险,2.在职、离退休提租补贴标准提高,3. 增加了部分预下经费。

(2)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  0  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预算总计 43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43  万元,增长100  %。主要原因是部门预算安排的专户管理资金。

(二)支出预算总计 1765.56 万元。包括:

1.按功能分类

(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554.1万元,主要用于南通市卫生监督所正常运行和专项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209.17万元,增长15 %。主要原因是1.参公后工资标准调高;2.在职人员增加了养老保险;3.增加了部分预下经费。

(2)住房保障支出211.46万元,主要用于职工提租补贴和住房公积金。与上年相比增加79.11万元,增长59.78 %。主要原因是在职、离退休提租补贴标准提高。

2.按支出用途

(1)基本支出预算数为1539.72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86.36万元,增长22.84%。主要原因是1.参公后在职人员工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较上年度大幅上涨;2.在职人员增加了养老保险,3.在职、离退休提租补贴标准提高。

(2)项目支出预算数为225.84 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8.08     万元,减少3.45%。主要原因是职能项目压缩。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市卫生监督所本年收入预算合计1765.56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1722.56万元,占 97.56 %;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占0%;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43万元,占2.44 %;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市卫生监督所本年支出预算合计1765.56 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 1539.72万元,占87.21%;

项目支出 225.84 万元,占 12.79%;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市卫生监督所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722.56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00.28\r\n 万元,增长13.16%。主要原因是 \r\n1.参公后在职人员工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较上年度大幅上涨;2.在职、离退休提租补贴提高标准;3.增加了部分预下经费;4.社会保障缴费较上年上涨,4.退休人员工资支出改由养老保险机构5.职能项目压减。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市卫生监督所2018年财政拨款预算支出1722.5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56\r\n %。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00.28万元,增长13.16%。主要原因是 \r\n1.参公后在职人员工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较上年度大幅上涨;2.在职、离退休提租补贴提高标准;3.增加了部分预下经费,4.社会保障缴费较上年上涨,4.退休人员工资支出在社保发放,5.项目支出按规定控制。

(一)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

(1)公共卫生(款)卫生监督机构(项)支出1511.1万元,主要用于南通市卫生监督所正常运行和专项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166.17万元,增长12.36 %。主要原因是1.参公后工资标准调高;2.在职人员增加了养老保险;3. 增加了部分预下经费。

(二)住房保障支出(类)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112.1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8.43万元,增加8.13%。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基数提高。

2. .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99.3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70.68万元,增长246.53 %。主要原因是提租补贴标准提高。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市卫生监督所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1539.72   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214.4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04.19\r\n \r\n万元、津贴补贴435.71万元、奖金206.48万元、社会保障缴费198.47万、住房公积金112.11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57.5万元、离休费16.31万元、退休费35.58万元、奖励金0.04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67万元。

(二)公用经费272.6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5万元、水费1.2万元、电费20万元、邮电费4.26万元、差旅费85万元、维修(护)费5万元、会议费9.8万元、培训费9.8万元、公务接待费8.4万元、工会经费6.69万元、福利费23.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44.2万元、特需费0.1万元、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经费6.1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2.21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卫生监督所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支出0万元,本年无预算安排。

八、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市卫生监督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r\n \r\n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00.28万元,增长13.16%。主要原因是1.参公后在职人员工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较上年度大幅上涨;2.在职、离退休提租补贴提高标准;3.\r\n 增加了部分预下经费,4.社会保障缴费较上年上涨,4.退休人员工资支出在社保发放,5.项目支出按规定控制。

九、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市卫生监督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1539.72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214.46\r\n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04.19    \r\n万元、津贴补贴435.71万元、奖金206.48、社会保障缴费198.47万元、住房公积金112.11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57.5万元、离休费16.31万元、退休费35.58万元、奖励金0.04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67万元。

(二)公用经费272.6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5万元、水费1.2万元、电费20万元、邮电费4.26万元、差旅费85万元、维修(护)费5万元、会议费9.8万元、培训费9.8万元、公务接待费8.4万元、工会经费6.69万元、福利费23.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44.2万元、特需费0.1万元、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经费6.1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2.21万元。

十、一般公共预算单位运行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单位运行经费预算支出272.6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8.37万元,增长16.38%。主要原因:1是车改单位公务交通补贴增加,2是退休人员工作经费放日常公用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市卫生监督所2018 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支出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38 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41.52 %;公务接待费支出8.4万元,占“三公”经费的9.18 %。具体情况如下:

(一)2018 年度“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91.52  万元。

1.单位部门预算中不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实际因公出国(境)时,由财政部门根据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出国(境)计划和按标准核定的经费数额追加相关单位支出预算指标。实际执行情况在部门决算中公开。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  38  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支出预算  0  万元。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  38  万元,比上年减少  1.6 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

3.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  8.4  万元,比上年减少 2.8 万元,八项规定后,控制接待费用。

(二)2018 年度会议费支出预算 15.8  万元,与上年持平。

(三)2018 年度培训费支出预算  29.32  万元,比上年增加  13.32 万元,主要原因是业务工作的开展,培训增多。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总额42.29万元,其中:拟采购货物支出12.29万元、拟采购工程支出0 万元、拟购买服务支出30万元。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包括税收财力安排、当年非税财力、专项收入、省补助、动用结余财力。

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指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

五、项目支出:包括编入部门预算的单位通用项目、职能项目、市立项目支出安排数等。

六、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单位运行经费:指各部门(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日常维修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福利费及其他费用。

八、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九、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

指按规定发放给职工的提租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