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本级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 南通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8-08-22 16:48 累计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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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17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南通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南通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南通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起草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的规范性文件,拟订卫生和计划生育发展规划。负责协调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医疗保障,统筹规划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配置,指导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规划的编制与实施。拟定人口发展规划,研究人口发展战略。

2、负责制定全市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制定全市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指导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收集上报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3、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管理,制定相关政策措施,组织开展相关监测、调查和评估,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负责食品安全标准的宣传贯彻、跟踪评价和备案管理等工作。

4、负责组织拟订并实施基层卫生服务、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全市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负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综合管理。

5、负责制定全市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全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采供血机构管理的规范、标准,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与服务规范,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

6、负责组织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建立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建设和谐医患关系,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7、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国家药品法典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组织制定全市基本药物增补目录,拟订基本药物遴选、采购、配送、使用的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基本药物目录内药品生产的鼓励扶持政策建议,提出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

8、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生育政策,完善本市生育政策,组织实施促进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组织监测计划生育发展动态,提出发布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信息建议。制定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制定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

9、组织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负责协调推进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衔接机制,提出稳定低生育水平政策措施。

10、制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并组织落实,推动建立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共享与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11、拟订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建立完善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并组织实施。

12、拟订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卫生和计划生育相关科研项目。参与制定医学教育发展规划,协同指导院校医学教育和计划生育教育,组织实施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

13、完善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监督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14、负责卫生和计划生育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参与全市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组织指导国际交流合作和援外工作,开展与港澳台的交流与合作。

15、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并纳入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总体规划、战略目标。负责中医、中西医结合工作的管理。

16、负责市干部保健委员会确定的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市级部门有关干部医疗管理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17、承担市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市政府血吸虫病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和市政府艾滋病防治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18、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南通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部门机构设置情况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1.根据部门职责分工,本部门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安全监督处与其合署)、组织宣传处、人事处、财务处(审计处)、规划与信息处(统计处、人口发展研究处)、政策法规处(行政服务处)、体制改革处、疾病预防控制处(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处,市血吸虫病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卫生应急办公室与其合署)、医政医管处(干部保健处)、基层卫生与妇幼健康处、综合监督处、计划生育基层指导处、计划生育家庭发展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处)、科技教育处、中医管理处、药物政策与基本药物制度处、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2.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纳入南通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7年部门汇总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1家。

三、2017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2017年,是十九大胜利召开的喜庆之年,也是南通卫生计生事业深化改革、创新发展的重要之年。全市卫生计生系统紧扣“健康南通”建设目标,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谋全局、抓改革、促发展,各项工作均取得积极成效。

(一)坚持改革创新,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纵深推进。发挥牵头部门作用,抓任务分解和督查推进,年度医改重点任务圆满完成。启东市医改工作被国务院办公厅表彰为真抓实干地区。一是公立医院改革持续深化。市、县医管委均成立并实质化运作,研究出台市属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实施办法,8家市属公立医院全部实施总会计师制度。创新人事管理制度,推行“标准核定、备案管理、岗位设置、分类聘用”改革模式。巩固取消药品加成成果,全市公立医院门诊和住院患者次均费用增幅远低于省定控制目标。二是医联体建设南通模式逐步形成。市政府出台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实施意见,分类推动市域专科联盟、市区医联体、县域医疗集团等多种形式医联体建设。在市域内,以三级专科医院为龙头,组建精神卫生、肿瘤防治、妇幼健康、中医医疗、传染病防治五大联盟。主城崇川区,通过双选招募方式,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面托管给三级综合医院,实质推动社区卫生服务改革;在县域,组建13个县域医联体或医疗集团,以县医院为龙头,推进县乡村一体管理、均衡发展。三是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全面推开。多部门联合印发深入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施意见,将老年人、孕产妇、儿童、残疾人作为重点服务对象,实现国家卫计委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海安县承办全市分级诊疗暨医联体建设和家庭医生签约现场会;如东探索实施签约就诊积分奖励机制,推动分级诊疗体系的建立;开发区试点“互联网+家庭医生”服务模式,提供线上线下服务,增强了群众获得感。四是药品供应保障机制不断完善。建立短缺药品信息零报告和分级储备制度,保障基层用药和短缺药品供应。开展医用耗材和检验检测试剂集中釆购,出台《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两票制”实施方案》。

(二)坚持以人为本,医疗服务能力显著提升。坚持以基层为重点,以科技和人才为支撑,不断改善医疗服务,在全省患者满意度第三方测评中,居全省第一。一是基层服务能力持续提升。市、县(区)政府将基层卫生能力建设列入为民办实事工程,实施了一批县级医院、专科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新建改造项目,群众就医环境显著改善。海门市滨江街道第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获评国家优质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称号。在全省基层卫生康复技能竞赛中荣获团体一等奖及个人全部二等奖的佳绩。二是医疗服务能力明显增强。以基层首诊、院前院内结合、多学科会诊为主要环节,推进胸痛、创伤、卒中、孕产妇、新生儿危急重症五大救治中心建设,加快形成重大疾病分级诊疗体系和机制,海安县人民医院卒中中心、胸痛中心和启东市胸痛中心相继通过国家认证。三级医院实现“优质护理服务”全覆盖。医疗质量安全和改善医疗服务行动取得实效。三是中医药特色优势进一步彰显。启动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十三五”行动计划,加快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馆建设。如皋高分通过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国家级复审,海安“乐百年健康小镇”积极创建国家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区。夏治平工作室通过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项目验收。四是科技创新和人才队伍建设取得新进展。实施“十三五”科教强卫工程,23家医疗机构共遴选86项学科项目、205项人才项目在十三五期间培育。成功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5项,获省卫计委课题立项7项,获省新技术引进二等奖10项。

(三)坚持预防为主,公共卫生服务能力不断加强。加强重大疾病防控,高效实施14类55项基本公卫项目,全力保障公共卫生安全。一是重大疾病防控成效显著。传染病防控持续保持平稳态势,甲乙类传染病累计发病率历史最低。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保持97%以上,国家级慢病防控示范区全覆盖。城市癌症早诊早治项目高效实施,建成结核病分级诊疗综合防治服务模式。开展重性精神疾病风险排查专项行动。全面加强基层卫生应急工作规范化建设,及时应对输入性寨卡病毒病例、H7N9流感疫情。二是妇幼健康服务能力显著加强。建成县级孕产妇危急重症救治中心6家、新生儿危急重症救治中心4家。加强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全市婚检率87.21%,产前筛查率92.21%,新生儿听力及疾病筛查率97%以上。妇幼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全省第三,爱婴医院省级复核高分通过,“两癌”筛查是全省唯一全覆盖的地级市。三是许可监督规范精准。深入开展放管服行动。扎实推进综合监督工作,“双随机、一公开”、“双公示”等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全年共监督检查各类单位4.39万户次,立案894件。海门市卫生监督被国家确定为“三项制度”改革试点单位,相关经验获省推介。四是群众健康素养水平逐步提升。开展健康教育和宣传活动,组织“三减三健”健康促进专项行动,推进健康镇村和健康单位创建,持续抓好国家卫生城市长效管理工作,全市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进一步提升。在全省爱国卫生运动65周年知识竞赛中获得团体第一名。启东通过国家卫生城市复审。

(四)坚持均衡发展,计划生育服务优质高效。着力改进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保障全面两孩政策顺利实施。一是稳步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全市生育登记办理4.6万例,其中二孩1.89万例;出生二孩及以上占比40.1%,出生人口性别比基本平稳。二是做好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工作。全市农村奖励扶助目标人数超过55万,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及持证退休企业职工、城镇老年居民数万名,各地规范程序、严格把关,相关奖励扶助金全部按时兑现。三是推动幸福家庭建设。积极帮扶计生特殊家庭,在全省13个“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心理健康服务省级项目”中,启东和崇川共2个项目入选。广泛开展幸福家庭创建活动,推进“新家庭计划-家庭发展能力项目”试点工作,海安县、如皋市、港闸区、崇川区获评省级幸福家庭建设项目县。四是深入开展流动人口服务工作。大力推进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农村留守儿童健康关爱工作,圆满完成流动人口动态监测任务,通州区流动人口样本点以零失误的成绩排名全国第一。

(五)坚持服务大局,各项重点工作统筹推进。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信息化建设,深度接轨上海等工作统筹推进。一是智慧卫生工程强势推进。2017年,市属8家医院、21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4家公共卫生机构实现数据对接互通,基层卫生信息平台在基层公立医疗机构实现全覆盖,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在省内率先达到四级应用高等级水平。建成四个远程医学中心,即一个综合会诊中心和三个专科会诊中心,覆盖25个区县级医院。二是接轨上海取得突破性进展。2017年,市属医院跟上海名院全面合作,在通联合举办高层次学术交流47次,上海名院名医在我市开设名医大讲堂28次。两地联合申报国家及省级科研项目14项,引进新技术项目36项,其中省级9项。上海仁济南通医院开工建设,我委与上海仁济医院签署框架性合作协议,沪通两地卫生领域合作交流实现历史性的突破。三是健康扶贫工程有效实施。推动倡导“健康护航”品牌,实施“三个一批”行动,为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构筑“七道防线”。全年共为其中45岁以上人员免费体检6.8万人,组织集中救治,153家医疗机构开通“先诊疗后付费”绿色通道,惠及2176人。6336人接受医疗救助共计1257万元。海安与如皋代表南通接受省健康扶贫工作考核督导,受到好评。四是卫生援助工作成效显著。南通医疗援外工作,赢得马耳他总统普雷卡、国家卫计委主任李斌的赞扬。援青专家积极开展爱心光明行动,在当地形成“江苏眼科品牌”。援疆医疗队强化卫生基础设备配备和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支援县医疗水平。五是健康产业不断壮大。加快推动社会办医省级试点,全市非公立医疗机构占比进一步提升。加快推动医养结合国家试点,率先出台加强社区护理站建设与发展的指导意见,促进医养深度结合。全市护理型养老机构35家,专业护理院15所,开放护理型床位占养老机构总床位数的45%。积极推动南通中医药“走出去”,初步形成社会资本境外投资、政府和公立医院技术支持的合作模式。

(六)坚持防改并举,行风建设进一步加强。严格落实医卫行业“九不准”规定,加强行风建设,打造健康生态环境。一是加强行业自律。制订《关于加强医疗机构高值医用耗材临床应用管理的意见》等规范性文件,突出行风建设重点领域的专项治理,推进临床路径管理,落实“三合理规范”。开展大型医院巡查,实施医疗机构不良行为记录,推动从业人员自觉将医德医风规范落实到工作中。二是开展专项整治。把“远离回扣、廉洁从医”专项整治活动作为行风建设的重点工程,联合市检察院在南通监狱召开警示教育会,编印《卫计系统廉洁从医法律指引及典型案例》,周知每一位干部职工。组织集体谈话,相关风险岗位人员进行自查自究,对近年来的药品采购、使用情况、临床高值耗材使用情况等进行“回头看”,查细查实。三是打造主题教育平台。深化“修医德、强医能、铸医魂”主题活动,高扬“崇德敬业、守信笃行”的无红包精神,开展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委机关和4家单位成为省级文明单位。组织“十佳医德之星”、“百名优秀护士”评选活动,开展典型宣讲,营造“比、学、赶、超”良好氛围。组织各类新闻发布、媒体集中釆访活动6场次,1人入选7月份“江苏好人榜,1人1团队入选“中国好医生中国好护士”候选行列。

此外,依法行政、信访维稳、政务公开、服务老干部等工作均取得较好成绩,安全生产工作在全省电视电话会上作交流发言。

第二部分南通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本级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南通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本级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南通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本级2017年度收入、支出总计4627.55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33.94万元,增长0.74%。主要原因是预下2017年综合绩效考评奖指标。其中:

(一)收入总计4627.55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4627.55万元,为当年从市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与上年相比增加42.74万元,增长0.93%。主要原因是预下2017年综合绩效考评奖指标。

2.其他收入0万元,主要为南通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本级取得的预算外资金收入。与上年相比减少8.8万元,减少100%。主要原因是预算外资金收入减少。

(二)支出总计4627.55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7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调入人员工资福利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10.79万元。主要原因是调入人员经费的增加。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4412.73万元,主要用于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本级保障机关正常运行发生的基本支出和专项业务工作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177.06万元,增长4.18%。主要原因是预发2017年综合绩效考评奖。

3.城乡社区支出9.58万元,主要用于卫生信息平台监理服务费。与上年相比减少119.24万元,减少92.56%。主要原因是支付市级区域卫生信息平台监理服务费尾款。

4.住房保障支出194.45万元,主要用于委机关按照国家规定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发放提租补贴的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194.45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列入住房保障支出,2016年列入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本级本年收入合计4627.5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627.55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本级本年支出合计4627.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94.50万元,占56.07%;项目支出2033.05万元,占43.9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南通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本级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4627.55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42.74万元,增长0.93%。主要原因是预下2017年综合绩效考评奖指标。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南通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本级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4627.5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2.74万元,增长0.93%。主要原因是预下2017年综合绩效考评奖指标。

南通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本级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096.26万元,支出决算为4627.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9.46%。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基本支出预算、医院发展专项资金、智慧医疗示范工程信息化补助支出以及中央和省补项目资金支出。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

1.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1.80万元,支出决算数1.8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2.宣传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数8.99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原因是陈冬梅同志从市委宣传部调入,基本支出指标调增。

(二)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

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款)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年初预算2608.48万元,支出决算3196.99万元。

(1)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902.82万元,支出决算为2398.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6.0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综合绩效考核奖、在职和离退休人员调资。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705.66万元,支出决算为703.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7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政府采购节约指标结余。

(3)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为94.6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离休干部陈汉云抚恤金、为民办实事项目市区公共场所投放30只自动体外除颤器(AED)、网上大厅二期开发专项支出,省补卫生监督和职业病防治专项支出。

2.公立医院(款)

其他公立医院支出(项)。年初预算0万元,决算数18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医院发展专项资金补助支出。

3.公共卫生(款)

公共卫生年初预算96万元,支出决算174.40万元。

(1)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年初预算96万元,支出决算1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4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中央财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支出。

(2)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45.6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中央和省补助重大公共卫生项目专项资金支出,省补助农村改厕专项资金支出,中央和省补助饮用水安全卫生监测和环境与健康监测专项资金支出,省补职业病防治专项资金支出。

(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6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省补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处置项目支出。

(4)其他公共卫生支出(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16.8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中央财政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支出。

4.中医药(款)

中医(民族医)药专项(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66.6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中央财政中医药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支出,省补助中医文化建设推广经费支出。

5.计划生育事务(款)

(1)计划生育服务(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15.53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省补助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资金支出。

(2)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216.71万元,支出决算289.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3.59%。支出决算大于年初预算的原因主要是年中追加中央补助地方计划生育事业费支出。

6.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

食品安全事务(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9.78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专项资金支出。

7.其他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款)

其他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479.93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基本支出、智慧医疗示范工程信息化补助支出、卫计委OA系统、企业退休职工一次性奖励金支出。

(三)城乡社区支出(类)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

城市建设支出(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9.58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上年结转市级区域卫生信息平台经费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

住房改革支出(款)

1.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101.53万元,支出决算101.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提租补贴(项)。年初预算71.74万元,支出决算数92.92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提租补贴比例提高。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本级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594.50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2294.3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300.2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南通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本级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617.9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61.98万元,增长3.64%。主要原因是预发2017年综合绩效考评奖,追加智慧医疗示范工程信息化项目支出。南通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本级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096.26万元,支出决算为4617.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9.15%。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增资基本支出,医院发展专项资金,智慧医疗示范工程信息化项目支出,中央和省补助项目资金支出。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本级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594.50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2294.3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300.2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南通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本级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决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7.18万元,占“三公”经费的40.29%;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21万元,占“三公”经费的6.79%;公务接待费支出9.43万元,占“三公”经费的52.9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决算支出7.1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比上年决算减少4.69万元,主要原因为因公出国人次比去年减少2人次。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团组1个,累计2人次。开支内容主要为:赴马耳他、摩洛哥执行慰问援外医疗队及传染病防控等工作任务,赴德国、葡萄牙学习交流。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21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决算支出0万元,同2016年度。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支出1.21万元,完成预算的35.59%,比上年决算减少0.75万元,主要原因为厉行节约,过路过桥费、车辆保险费比去年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车辆维修费,过路过桥费,车辆保险费。2017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

3.公务接待费9.43万元。其中:

(1)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

(2)国内公务接待支出9.43万元,完成预算的23.14%,比上年决算减少2.33万元,主要原因是进一步控制公务接待标准和对象;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按规定开支公务接待费用。2017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的国内公务接待48批次,1100人次。主要为接待国家、省卫计委领导及兄弟市来通考察调研等。

南通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本级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决算支出33.99万元,完成预算的46.28%,比上年决算增加10.7万元,主要原因为会议次数、会议人数有所增加。2017年度全年召开会议40个,参加会议2930人次。主要为召开全市卫生计生工作会议,全市医政医管工作会议,全市疾病预防控制和应急工作会议,全市信息化工作会议,全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工作会议等,全市科技工作会议,全市分级诊疗暨医联体建设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会议等。

南通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本级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决算支出18.33万元,完成预算的25.56%,比上年决算减少3.76万元,主要原因为厉行节约,压缩培训费开支。2017年度全年组织培训30个,组织培训2650人次。主要为全市乡镇(街道)计生助理培训,纪检干部培训,干部能力素质培训,公务员培训等。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本级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决算9.58万元,本年支出决算9.58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建设支出(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为9.58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支付市级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尾款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00.20万元,比2016年减少58.19万元,减少16.24%。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差旅费、维修费、其他交通费用及其他商品服务支出有所下降。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3.4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6.5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6.8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33.4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4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58%。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

(二)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本单位2017年度共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工作,涉及财政性资金100万元。

(三)国有资本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本单位2017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预算。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市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市卫生计生委机关用于保障机关正常运行的支出。

四、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市卫生计生委用于开展医疗卫生与计划管理活动的支出。

五、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款)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支出:指市卫生计生委用于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管理事务的支出。

六、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指市卫生计生委所属预算单位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方面的支出。

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指市卫生计生委所属预算单位用于重大公共卫生服务方面的支出。

八、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项):指市卫生计生委所属预算单位用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方面的支出。

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中医药(款)中医(民族医)专项(项):指市卫生计生委所属预算单位用于中医(民族医)专项方面的支出。

十、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服务(项):指市卫生计生委所属预算单位用于计划生育服务方面的支出。

十一、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指市卫生计生委所属预算单位用于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方面的支出。

十二、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食品安全事务(项):指市卫生计生委所属预算单位用于食品安全事务方面的支出。

十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其他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支出(项):指市卫生计生委所属预算单位用于其他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十四、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项):指市卫生计生委所属其他卫生计生事业单位基本运行和开展相关业务活动的支出。

十五、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土地开发支出(项):指市卫生计生委机关用于区域卫生交换平台及协调平台方面的支出。

十六、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建设支出(项):指市卫生计生委机关用于卫生信息平台经费方面的支出。

十七、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指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其他政府支出项目。

十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十、“三公”经费:指市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南通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本级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