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
来源: 南通市卫计委 发布时间:2017-10-27 10:14 累计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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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情况(内设处室)

三、 2016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 南通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 收入决算表

三、 支出决算表

四、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 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

十、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 政府采购支出决算表

十三、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南通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南通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起草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的规范性文件,拟订卫生和计划生育发展规划。负责协调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医疗保障,统筹规划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配置,指导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规划的编制与实施。拟定人口发展规划,研究人口发展战略。

2、负责制定全市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制定全市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指导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收集上报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3、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管理,制定相关政策措施,组织开展相关监测、调查和评估,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负责食品安全标准的宣传贯彻、跟踪评价和备案管理等工作。

4、负责组织拟订并实施基层卫生服务、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全市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负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综合管理。

5、负责制定全市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全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采供血机构管理的规范、标准,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与服务规范,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

6、负责组织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建立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建设和谐医患关系,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7、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国家药品法典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组织制定全市基本药物增补目录,拟订基本药物遴选、采购、配送、使用的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基本药物目录内药品生产的鼓励扶持政策建议,提出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

8、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生育政策,完善本市生育政策,组织实施促进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组织监测计划生育发展动态,提出发布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信息建议。制定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制定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

9、组织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负责协调推进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衔接机制,提出稳定低生育水平政策措施。

10、制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并组织落实,推动建立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共享与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11、拟订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建立完善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并组织实施。

12、拟订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卫生和计划生育相关科研项目。参与制定医学教育发展规划,协同指导院校医学教育和计划生育教育,组织实施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

13、完善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监督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14、负责卫生和计划生育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参与全市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组织指导国际交流合作和援外工作,开展与港澳台的交流与合作。

15、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并纳入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总体规划、战略目标。负责中医、中西医结合工作的管理。

16、负责市干部保健委员会确定的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市级部门有关干部医疗管理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17、承担市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市政府血吸虫病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和市政府艾滋病防治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18、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南通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决算单位构成(内设处室)情况

(一)机构设置

根据主要职责,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设16个内设机构。

1、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督促委机关政务工作;负责重要会议、接待和活动的组织安排并督办落实;负责文电、机要、保密、档案、督查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重大问题调研、重要文稿起草、政务公开、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拟订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年度责任目标,负责卫生和计划生育系统综合目标管理考核。

2、组织人事处

负责委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党组织建设、党员队伍管理、干部队伍管理、思想政治、理论学习以及统战、知识分子、群团组织等方面的工作;指导全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拟订全市卫生计生人才队伍发展规划和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组织人事、教育培训、劳动工资、考核奖惩、出国(境)人员政审等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考试、职称评聘、专家管理以及人才交流与服务工作;开展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方面的国际合作与交流,协助抓好援疆、援外等工作;负责委机关并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和服务工作。

3、财务处(审计处)

承担大型医用装备配置管理工作;承担机关和预算管理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拟订药品、医疗器械采购相关规范和计划生育药具需求计划;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指导、监督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经费、奖励扶助经费及社会抚养费的管理使用;协同有关部门指导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收费管理。

4、信息处(统计处)

承担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工作;拟订卫生计生信息化建设规划,制定卫生计生信息技术标准、运行规范、规章制度;指导全市卫生健康信息平台建设,推进卫生计生信息系统建设;参与全市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负责电子政务工作;承担国家居民健康卡发放、管理、维护工作;负责卫生和计生综合统计工作。

5、政策法规处(行政服务处)

组织起草卫生和计划生育规范性文件;负责卫生和计划生育综合性政策法规研究;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法律法规咨询、解释;承担委机关集中行政审批项目的审批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负责政务中心窗口日常管理工作。

6、体制改革处(宣传处)

指导全市卫生系统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研究提出贯彻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方针、政策、措施的建议;承担组织推进公立医院改革与发展工作;指导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宣传网络建设;负责卫生计生系统重大先进典型的宣传报道;承担卫生计生科学普及、对外宣传、舆情处置、新闻和信息发布;拟订全市公众健康教育、健康促进的目标、任务;承担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7、疾病预防控制处(挂“市血吸虫病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卫生应急办公室与其合署)

拟订全市重大疾病防治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防止和控制疾病发生和疫情蔓延;承担全市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收集上报工作;组织疾控机构开展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承担市政府血吸虫病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和市政府艾滋病防治工作委员会具体工作。

  拟订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政策、制度、规划、预案和规范措施,指导全市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指导、协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准备、监测预警、处置救援、总结评估等工作,协调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其他突发公共事件预防控制与紧急医学救援工作,依法报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承担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8、医政处(干部保健处)

负责全市医疗机构的全行业监督管理;负责医疗机构、医护人员、医疗技术应用的监督和管理;指导和管理医院药事、临床重点专科建设、临床实验室、医疗急救体系建设、医院感染管理等有关工作;负责开展和督导全市医疗机构评审评价;组织开展公立医院的运行监管、绩效评价和考核工作;负责采供血机构的监督与管理;负责指导卫生计生行风建设;负责干部保健工作及征兵、招生体检工作;参与药品、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医患纠纷调处、惠民医疗、残疾人康复、对口支援等其他工作。

9、基层卫生处(妇幼健康处、药物政策与基本药物制度处,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

拟订农村卫生和社区卫生政策、规划、规范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和乡村医生相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基层卫生政策的落实;拟订全市妇幼卫生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规划、政策、技术标准、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妇幼卫生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实施预防和减少出生缺陷工作;依法指导开展妇幼保健、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依法规范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工作;组织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鉴定和病残儿鉴定;贯彻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国家药物政策;执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省药品增补目录;拟订基本药物和增补药物采购、配送、使用的管理措施;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基本药物目录内药品生产鼓励扶持政策建议;提出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负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综合管理。

10、综合监督处(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处)

承担公共卫生、医疗服务、计划生育综合监督;按照职责分工承担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和计划生育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公共场所、饮用水安全、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组织查处违法行为,督办重大违法案件,指导规范综合监督执法行为;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预警工作;负责食品安全标准备案管理、宣传培训、跟踪评价以及参与地方标准制定修订等工作。

11、计划生育基层指导处

拟定全市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全市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度,承担市本级一票否决审核工作;指导和督促基层加强计划生育基础管理和服务工作,推进基层计划生育工作网络建设;承担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工作。

12、计划生育家庭发展处

研究提出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的政策建议;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及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制度并组织实施,拟订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承担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

13、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处(规划和人口发展处)

研究全市人口发展战略;分析人口发展动态,提出人口安全预警预报建议;提出促进人口有序流动、合理分布的建议措施;拟订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工作规划、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协调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治理工作,指导建立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公共服务工作机制;拟订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承担统筹规划与协调优化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配置工作;指导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规划的编制与实施;负责卫生和计划生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市直机构的基本建设。

14、科技教育处

拟订卫生和计划生育科技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组织实施相关科研项目、新技术评估管理、科研基地建设,负责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组织实施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参与拟订医学教育发展规划,协同指导医学院校教育,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和专科医师培训制度;组织实施卫生和计划生育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培训工作。

15、中医管理处

贯彻执行国家关于中医药工作的方针政策,拟订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和中医药防治重大疾病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中医药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拟订并实施中医、中药、中西医结合科研规划,组织实施中医药重大科研项目、中医药师承教育及相关人才培训工作;指导全市中医医疗机构的基本建设,负责中医、中西医结合医疗机构的全行业监督管理;指导和组织实施农村卫生、社区卫生服务中的中医药工作,指导其他医疗机构的中医业务;对中医机构设备配置及中医专项资金的使用进行论证和审核。

16、安全监管处

负责监督、指导、协调机关及市直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单位安全、保卫、治安、维稳等工作;指导、协调市直单位内部伤害事故和重大安全事件处置工作;牵头处理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方面的来信来访投诉;负责对市直单位的后勤总务管理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开展安全宣传教育。

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负责拟订全市爱国卫生工作规划及年度计划,统筹协调市爱卫会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的落实;组织开展创建和巩固卫生(健康)城市(镇、村)、农村改厕、病媒生物防制和农村饮用水水质监测工作;负责开展群众性卫生监督管理和卫生检查工作;承担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日常工作。

另按有关规定设立机关党组织、工会、共青团和人民武装组织。

(二)所属单位情况

市卫生计生委下属十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分别是:江苏省南通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卫生监督所、市急救中心、市中心血站、市医学会、市妇幼保健所、市计划生育药具管理站、市计划生育指导所和市卫生信息中心。

三、2016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2016年,全市卫生计生系统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按照“五大发展理念”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深化医改、建设现代医疗卫生体系的决策部署,以“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为目标,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以改革创新推进民生发展,城乡居民看病就医获得感不断增强。

  (一)综合医改试点逐步走向纵深。公立医院改革加快推进。市、县两级医管委均已实质性运作,市医管委出台了专门工作规则,研究了市属医院绩效考核办法及总会计师制度等事项。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启动试点。县以上公立医院门急诊均次费用和住院均次费用总体控制在规定指标内。财政补偿政策逐步规范。市属医院债务化解任务全面完成。完善药品零加成后财政补助政策,明确以亏损补偿为基础、同时挂钩药占比和盈利能力进行补偿。人事薪酬改革同步跟进。全面推进公立医院人员编制备案管理,市属医院人员总额备案核定全面完成,备案制人员同工同酬政策基本到位。加强院内绩效考核,提高医务人员薪酬待遇。县级以上公立医院普遍实行院长年薪制。药品供应保障有力有序。全市按区域划分7个采购联合体,通过省级平台进行药品带量价格谈判,入围价格比企业挂网价普遍下降。分级诊疗制度进展顺利,市区医联体平稳运行,家庭医生制度全面推开,以慢性病为重点的分级诊疗体系初见雏形,全市以县(市、区)为单位签约覆盖率100%。启东、海安等地全面推进县乡村卫生机构一体化管理,强化资源共享、技术共建、业务协作关系,形成了双向转诊的良性机制,基层门诊和住院人数有了明显增长。启东市开展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示范工作卓有成效,形成了可复制推广的示范经验,得到国务院医改办的充分肯定。

  (二)医疗服务质量感受持续改善。门诊服务进一步优化。依托12320卫生热线和医院平台,采取诊前、诊间、出院、社区和乡镇基层等多种预约方式,对预约患者和预约转诊患者优先安排就诊和入院。普遍开设方便门诊,完善门诊“一站式”服务和导医服务,普遍实行分层分科分区挂号、收费、候诊。与之配套的取药窗口、门诊自助服务和电子排队叫号系统,及部分医院先进的自动发药系统,真正做到“药等人”。优质护理服进一步深化。截至2016年12月底,全市二级以上医院共有591个病房开展了优质护理服务,A类病房上升至176个,占比接近30%。开展南通市首届“十佳好护士”暨2016点赞“身边的好护士”大型网络荐选活动,影响广泛,标杆带动作用显著。各地积极开展“一专科一特色”服务,推广护理“品管圈”活动,护理不良事件发生率明显下降。部分医院推广应用床旁移动护理系统,推动护理管理趋于科学化、精细化,护患关系持续改善。诊疗行为进一步规范。自2016年4月起,在全市范围内持续开展医疗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全年共查处涉及医师违法执业案件4件,罚款1.8万元。如皋针对民营机构较多的现状,全面开展“医疗服务规范提升年”活动,医疗机构一些违法违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医患维权进一步强化。深入推进平安建设系列活动,加快构建医疗安全防范体系,大部分二级以上医院已安装应急报警装置并与当地公安机关联网。完善医患纠纷调解机制,推动医疗责任保险工作,全年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组织调处率达86.7%,一级以上公立医院参保率达100%,民营医院参保率达72.9%,处于全省领先水平。

  (三)人口计生政策保持平稳衔接。计生服务管理优质高效。市政府制定出台《关于“十三五”期间落实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的意见》等相关文件,坚持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坚持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开展南通市首届“十佳最美基层计生人”及首届“幸福家庭”评选活动,发挥典型带动作用,提升基层工作水平。全年出生政策符合率99%以上,出生人口性别比107,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覆盖率98.25%。两孩政策平稳实施。充分利用主流媒体,着力宣传全面两孩政策,准确解读中央决策精神。我委制作全面两孩宣传片在电视台播放。如皋市拍摄以全面两孩为主题的微电影《别让幸福掉眼泪》得到好评。人口新政策平稳实施、衔接有序,全市生育登记办理55221例,登记与出生二孩占比均显著提升。奖励扶助工作规范有序。全年为农村奖扶对象及特扶对象发放奖特扶金5.9亿元,为3.7万余名持证退休企业职工和城镇老年居民发放一次性奖励金1.2亿,无一差错。推开计生特殊家庭联系人制度,建立家庭档案,录入信息系统,有针对性地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的扶助关怀。幸福家庭建设成效显著。评选表彰了100户幸福家庭,建成“新家庭计划”项目市级试点单位6个,与港闸区、如皋市、海安县联合开展主题宣传活动,计生家庭幸福感得到提升。出台性别比综合治理联席会议制度,组织性别比宣传海报评选,规范禁止“两非”警示标示,开展联合督导检查,全年出生人口性别比保持在正常值范围内。流动人口服务得到落实。优先落实省规定的6 类基本公共服务和7项重点工作,实现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组织市区流动贫困女孩慰问,开发流动人口公共服务微平台,利用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实现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电子化。严密组织全国流动人口动态监测,狠抓抽样调查质量,如皋、海门、启东以零误差受到国家卫计委的表彰。

  (四)公共卫生服务再上新的台阶。重大疾病防控成效显著。城乡居民健康水平不断提升,传染病防控持续保持平稳态势,全市通过省消除疟疾和省有效控制肠道寄生虫病达标验收,高血压、糖尿病规范管理率显著提升;在市区建成六家心理健康咨询站,建成全省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分中心,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实现全覆盖。卫生应急工作高效有序。全面加强基层卫生应急工作规范化建设。如皋市建成省级卫生应急规范市,全市新增27个卫生应急规范化乡镇(街道)。在启东“5.31”爆炸事故中成功救治伤员31人,圆满完成23次卫生应急保障工作。综合监督工作有力开展。开展各类专项整治活动30项,实施一般程序卫生行政处罚777件,移送公安机关30件;全面启动传染病防治分类监督综合评价试点工作,完成对330家医疗卫生机构的评价工作;试点推行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逐步建立双随机抽查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爱国卫生运动成效明显。推进健康环境建设,崇川区通过“江苏省健康促进示范区”考评,如皋市被邀请参加世界健康城市联盟大会并发言。国家卫生城市(县城)实现全覆盖,省级以上卫生镇、村普及率均达到75%。强化环境和水质监测工作,城市饮用水合格率100%,农村饮用水合格率99.3%。

  (五)医学科研创新迈出坚实步伐。加大高层次人才引培力度。借力重点学科与人才专项基金、青年医学人才科研基金,加快高层次人才引进,鼓励中青年成长成才,不断壮大卫生科技人才队伍。共入选省特聘医学专家2人,省双创人才1人,市科技工程5人,市卫生科技英才8人,培养省卫生领军人才1名、省卫生拔尖人才41名。接轨上海成效明显。市区各大医院继续与上海知名三甲医院加强长期稳定的业务协作关系,两地联合申报省级以上课题7项,举办上海名医大讲堂12场次,上海专家来通坐诊200余人次。借力上海前沿技术,全力加强学科专科建设,现有国家临床重点专科4个,省级临床重点专科35个,省级重点学科7个。建成市级临床医学中心11个,重点专科160个、重点学科25个,重点专科医学创新团队25个。专业化培训量质并举。实施“强基工程”和基层人才“百千万”提升计划,将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全科医生转岗培训纳入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全市871名住院医师参加省理论考试和临床实践技能考核,考核合格率85.2 %。援外援疆成效凸显。援外医疗队事迹被人民网等各类媒体多次报道,副省长张雷给予高度肯定。年底应伊宁县委县政府请求,启动援疆特别行动,得到省政府及新疆人民高度评价。

  (六)基层妇幼卫生更加扎实有效。全力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级。启动3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改扩建工程,完成17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标准化改造,新建30家标准化社区卫生服务站,建成省级优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家。新增国家级“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8个,新增省级示范乡镇卫生院5家、示范村卫生室32家、特色科室5家,遴选培养省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骨干人才160名。全力提升妇幼保健水平。推动落实妇幼保健与计划生育资源整合,开展医疗卫生保健机构产科、妇女保健与儿童保健门诊规范化建设,建成市、县两级孕产妇、新生儿危急重症救治中心,海安县、启东市荣获“省级优质服务示范县(市)”称号。加强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全市目标人群免费婚检率86.67%,产前筛查率93.05%、新生儿疾病筛查率98.68%。高效实施基本公卫项目。12类45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全面实施,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87.30%。圆满完成 “两癌”筛查项目,及早确诊宫颈癌75例、乳腺癌98例,全部落实跟踪管理服务。不断巩固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成果,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今年累计销售基本药物近20亿元,镇村两级与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常见病、多发病用药衔接345个品规。

  (七)中医药特色得到进一步弘扬。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显著提升。126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成中医馆(或中医药综合服务区)。省级乡镇卫生院示范中医科2个。海安县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通过国家复核。国家卫计委副主任王国强对南通基层中医馆建设给予了高度评价。中医药特色优势持续弘扬。全国名老中医工作室1个,省级名老中医工作室1个,全国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1个,省级中医临床重点专科7个,市级中医重点专科16个。中医药人才建设成效显著。全国中医护理骨干人才1名,省中医药领军人才1名,省第二批农村优秀中医临床人才5名。完成1100名乡村医生中医药传统技术培训。“章朱学术流派”启动创建。中医药健康发展成效明显。如东县中医院PPP模式建设养老护理院得到国家财政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高度肯定。南通中医药文化博物馆建成并对外开放。

  (八)智慧卫生工程取得较大进展。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加速推进。区域卫生信息平台与市区10家医院全面连通,已累计收集数据1.4亿条,存储健康信息超过200万,上传省卫计委数据位居省内前列。海门、通州、海安三县(市)平台接受省三级平台验收。基层卫生信息平台全覆盖。基层医疗卫生综合业务信息系统标准化建设有序推进,基层卫生信息平台覆盖至1127家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平台的公共卫生、基本医疗、综合管理、系统管理四大类170项功能,有效提升了社区卫生机构综合服务能力。便民惠民流程不断优化。全力构建智慧院前急救体系,推进精准救治惠及民生,该项目荣获2016年度市政府创新奖。加快便民就医服务平台搭建,诊间报到、诊间结算、床边结算、一站式服务等便民惠民信息系统在大医院基本覆盖。12320卫生服务热线、微信等各类预约挂号全年达6.8万人次。积极探索“互联网+医疗”,“畅医南通”APP即将投入运用。远程医疗系统有序推进。成立南通市远程医疗管理中心和综合医疗精神卫生、妇产科德三个远程会诊中心。推动优质医疗资源重心下沉,区域影像诊疗平台投入使用,12家客户端检查上传1.3万人次,会诊近四千人次,有效提高基层影像诊断水平。

  (九)党的建设与平安建设不断加强。医德引领,以文化人。加强文化建设,提升卫生计生事业的软实力,着力医德引领,不断强化和丰富“修医德、强医能、铸医魂”主题活动形式内涵,用先进的文化感召人、鼓舞人、激励人,弘扬“大医精诚、平等仁爱、敬畏生命、追求卓越”的职业精神,努力营造奋勇争先、干事创业的政治生态,凝聚修身律己、实干兴邦的正能量。加强学习,凝聚力量。深入学习《准则》和《条例》,凝聚推动发展的正能量。各单位领导班子围绕打造医卫行业动车组的目标要求,以上率下,做好示范带头;单位中层发挥战斗堡垒作用,积极攻坚克难;普通工作者以一个党员就是一面旗帜的标准,竖标杆、立形象,全力打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加强行业监管。按照管行业就要管行风要求,加强预警,关口前移,积极实施处方点评、临床路径、按病种付费等管理控减措施,在重点环节关键岗位扎紧制度的笼子。制定《南通市卫生计生委廉政勤政约谈办法》,用好“四种常态”,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扯袖红脸出汗,使勤廉要求落地生根。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扎实开展信访维稳、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逐级签订责任书,做到目标、职责、任务三落实。一年来,开展安全督导巡查、互查等活动16次,发现整改安全隐患78起,确保安全事故“零发生”。积极理顺信访工作责任,落实信访办理流程,开展信访稳定排查,及时化解群众诉求。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分析研判稳定形势,所有信访信件均按期办结。

    第二部分 南通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见附件

第三部分  南通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南通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汇总2016年度收入、支出总计29059.12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427.49 万元,减少1.45%。主要原因是事业收入减少。其中:

(一)收入总计29059.12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26758.75万元,为当年从市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与上年相比减少8.06万元,减少0.03%。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减少。

2.事业收入2287.95万元,为市卫生计生委所属部门预算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与上年相比减少414.64万元,减少15.34%。主要原因是市卫生计生委所属南通卫生高职校事业收入安排的设备购置、维修修缮的减少。

3. 其他收入8.8万元,主要为市卫生计生委本级取得的预算外资金收入。与上年相比减少4.69万元,减少34.77%。主要原因是预算外资金收入减少。

4.年初结转和结余3.62万元,主要为市卫生计生委所属市计划生育指导所和市计划生育药具管理站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总计29059.12万元。包括:

1.教育支出支出9648.46万元,主要为市卫生计生委所属卫生高职校用于中高职职业教育教学、成人教育教学业务及其辅助活动所发生的人员、办学及项目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794.08万元,增长8.97%。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在职及离退休人员调资基本支出。

2.科学技术支出3万元,主要用于市卫生计生委所属事业单位安排的科学技术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3万元,主要原因是所属事业单位市急救中心用于2015年第四批市级科技计划经费。

3.社会保障就业支出5.89万元,主要用于市卫生计生委所属南通卫生高职校受市民政局委托,组织养老护理员培训所发生的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16.34万元,减少73.50%,主要原因是该培训已持续多年,养老护理员需求有所缓解,2016年培训人数有所减少。

4.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8850.70万元,主要用于市卫生计生委所属部门预算单位正常运转和专项业务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372.37万元,增长2.02%。主要原因是市卫生计生委所属部门预算单位年中追加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基本支出及项目支出。

5. 城乡社区支出128.82万元,主要用于市卫生计生委本级区域卫生交换平台及协调平台建设,12320卫生热线管理平台及应急指挥二期建设。与上年相比减少209.1万元,减少61.88%。主要原因是2016年支付上述区域卫生交换平台及协调平台建设和12320卫生热线管理平台及应急指挥二期建设工程尾款。

6. 其他支出347.98万元,主要用于市卫生计生委本级区域卫生信息系统和企业持证退休职工一次性奖励金,所属南通卫生高职校按合同进度支付整体迁建设备购置支出。

7.年末结转和结余74.27万元,为单位结转下年的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主要为市卫生计生委所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本年度预算安排的,省补重大公共卫生专项和中央补助公共卫生服务专项无法按原计划实施,按照规定结转至下年度继续使用的项目资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本年收入合计29055.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758.75万元,占92.10%;事业收入2287.95万元,占7.87%;其他收入8.8万元,占0.03%。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本年支出合计28984.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505.04万元,占56.94%;项目支出12479.81万元,占43.06%。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南通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26762.37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8.16万元,减少0.03%。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南通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26688.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2.08%。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78.81万元,减少0.29%。

南通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2471.51万元,支出决算为2668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8.76%。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基本支出预算以及项目资金的追加。其中: 

(一)教育支出(类)

1. 职业教育(款)中专教育(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490.84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市卫生计生委所属南通卫生高职校年中追加在职与离退休人员调资支出、学校公用经费结算支出、市区中等职业学校2016学年免学费和2016年秋季学期助学金补助支出,上年结转基本支出和政府采购学生课桌椅、床橱购置支出。

2. 职业教育(款)高等职业教育(项)。年初预算为6492.54万元,支出决算为5536.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2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市卫生计生委所属南通卫生高职校校园绿化、物业管理、大型修缮等项目尚处政府采购执行中,校园文化建设、专业建设、科研专项等项目未能完全按年初计划实施。

3. 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56.58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市卫生计生委所属南通卫生高职校上年结转政府采购指标教学试题库管理系统、心理咨询辅导室设备、卫校多媒体教室、E学习实验教室、制剂车间设备设施等支出。

4. 其他教育支出(款)其他教育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32.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市卫生计生委所属南通卫生高职校年中追加2016年春季学期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专项支出。

(二)科学技术支出(类)

其他科学教育支出(款)其他科学教育支出(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3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市卫生计生委所属市急救中心年中追加2015年第四批市级科技计划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社会福利(款)老年福利(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89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市卫生计生委所属南通卫生高职校年中追加受市民政局委托,组织养老护理员培训所发生的支出。

(四)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

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款)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年初预算2869.02万元,支出决算3217.38万元。

(1)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2020.33万元,支出决算为2344.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6.0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市卫生计生委本级年中追加综合绩效考核奖,在职和离退休人员调资基本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677.63万元,支出决算为663.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8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市卫生计生委本级调减指标12万元至下属单位。

(3)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171.06万元,支出决算为210.19万元,完成预算的122.8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市卫生计生委所属市医学会年中追加在职和退休人员调资基本支出,市卫生计生委本级年中追加网上大厅二期开发专项支出,百台彩电送亲情—生育关怀南通行支出。

2.公共卫生(款)

公共卫生年初预算8917.11万元,支出决算9809.56万元。

(1)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项)。年初预算5051.67万元,支出决算5454.03万元,完成预算107.9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市卫生计生委所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年中追加绩效考评奖、养老金结算、购房补贴、信息网络构建、购买卫生材料药品成本性支出等。

(2)卫生监督机构(项)。年初预算1411.87万元,支出决算1536.85万元,完成预算的108.8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市卫生计生委所属市卫生监督所年中追加绩效考评奖支出及新录用人员支出。

(3)妇幼保健机构(项)。年初预算909.64万元,支出决算970.54万元,完成预算106.6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市卫生计生委所属市妇幼保健所年中追加在职和退休人员调资基本支出。

(4)应急救治机构(项)。年初预算1447.93万元,支出决算1405.82万元,完成预算97.0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市卫生计生委所属市急救中心政府采购节约资金以及公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

(5)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年初预算96万元,支出决算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7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市卫生计生委本级调减指标5万元至下属单位。

(6)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337.32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市卫生计生委本级及所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年中追加重大公共卫生项目支出。

(7)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14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市卫生计生委本级年中追加2015年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处置项目支出。

3.中医药(款)

中医(民族医)药专项(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31.4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市卫生计生委本级年中追加2016年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项目支出,上年结转中医文化建设推广项目支出。

4.计划生育事务(款)

(1)计划生育事务(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57.76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市卫生计生委本级年中追加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专项资金支出,所属市计划生育药具站年中追加避孕药具专项资金支出。

(2)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686.19万元,支出决算754.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9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市卫生计生委本级年中追加计划生育事业费支出,所属市计划生育药具管理站和市计划生育指导所年中追加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基本支出。

5.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

(1)食品安全事务(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44.32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市卫生计生委本级及所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年中追加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专项资金支出,污染物和有害因素、放射性污染、食源性疾病监测支出。

(2)其他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120.07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市卫生计生委本级上年结转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专项资金支出,所属市卫生监督所、市急救中心年中追加食品安全检测经费支出、综合绩效考核奖支出。

6.其他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项)

其他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项)。年初预算3506.65万元,支出决算4651.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2.64%。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市卫生计生委本级上年结转卫生计生互联网设备、OA系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与决策系统软件支出,年中追加市级医疗专项资金补助支出、2015年度惠民医疗补助支出、基层卫生机构人员培训专项资金支出;所属市急救中心年中追加为民办实事项目支出、在职和退休人员调资基本支出;所属市中心血站上年结转专用设备购置支出,年中追加在职和退休人员调资基本支出。

(五)城乡社区支出(类)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

1.土地开发支出(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112.88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市卫生计生委本级上年结转卫生局区域卫生交换平台及协调平台经费支出、12320卫生热线管理平台及应急指挥二期支出。

2. 城市建设支出(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15.94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市卫生计生委本级上年结转卫生信息平台经费支出、12320卫生热线管理平台及应急指挥二期支出。

(三)其他支出(类)

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347.98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市卫生计生委本级上年结转区域卫生信息系统支出,年中追加代发企业持证退休职工一次性奖励金支出,所属南通卫生高职校上年结转办公家具购置支出,追加绩效工资支出。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6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505.04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 13821.88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2683.1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南通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559.2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30.29万元,增加0.49%。南通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2471.51万元,支出决算为26559.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8.19%。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市卫生计生委本级及所属事业单位年中追加项目资金支出、在职和离退休人员调资基本支出,上年结转项目资金支出。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505.04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3821.8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2683.1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决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15.67万元,占“三公”经费的3.75%;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339.27万元,占“三公”经费的81.13%;公务接待费支出63.23万元,占“三公”经费的15.1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决算支出15.67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比上年决算增加4.1万元,主要原因为因公出国人次比去年增加两人次。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团组5个,累计5人次。开支内容主要为:参加省卫生计生委组织赴英、德学习交流,赴新加坡印度学习交流;赴南非、马耳他执行慰问、传染病防控等工作任务;赴台湾参加医院管理研修班学习;赴澳大利亚、新西兰学习访问。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339.27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决算支出22 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 %,比上年决算增加22万元,主要原因为市卫生计生委所属市疾控中心购置车辆一辆。本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购置公务用车1辆,主要为市卫生计生委所属市疾控中心购置车辆一辆。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支出 317.27万元,完成预算的95.91%,比上年决算减少26.63万元,主要原因为市卫生计生委本级及所属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车辆实行了车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车辆维修费,过路过桥费,车辆保险费。2016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98辆。

3.公务接待费63.23万元。其中:

(1)外事接待支出 0 万元。

(2)国内公务接待支出63.23万元,完成预算的44.62%,比上年决算减少35.8万元,主要原因为严格遵守八项规定,接待批次、人次减少以及接待标准降低。2016 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的国内公务接待406批次,6552人次。主要为接待国家、省卫计委领导及兄弟市来通考察调研等。

本部门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决算支出81.47万元,完成预算的46.45%,比上年决算减少41.33万元,主要原因为严格会议审批,严格控制会议规模,会议次数、会议人数和会议天数都有所下降。2016 年度全年召开会议341个,参加会议6275人次。主要为召开全市卫生计生工作会议,全市医政医管工作会议,全市疾病预防控制和应急工作会议,全市信息化工作会议,全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暨食品安全标准工作会议等。

本部门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决算支出173.18万元,完成预算的78.59%,比上年决算减少39.23万元,主要原因为执行八项规定,厉行节约。2016 年度全年组织培训237个,组织培训14746人次。主要为养老护理员培训,班主任培训,疾病防控、健康教育、城市癌症早诊早治等项目对各县市区、乡镇、社区相关人员进行培训,无偿献血业务流程培训,食品安全管理培训,卫生监督员业务培训,精神卫生人力资源培训,新形势下计划生育培训,纪检干部培训,中青年女干部培训,公务员培训等。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 0万元,本年收入决算128.82万元,本年支出决算128.82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 0 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土地开发支出(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112.88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原因为市卫生计生委本级上年结转卫生局区域卫生交换平台及协调平台经费支出,12320卫生热线管理平台及应急指挥二期支出。

2.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建设支出(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15.94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原因为市卫生计生委本级上年结转卫生信息平台经费支出,12320卫生热线管理平台及应急指挥二期支出。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03.03万元,比2015年增加274.58万元,增长83.6%。主要原因是:从2016年起公车改革后发放公务交通补贴、县(市)出差发放定额补助。

(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883.7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805.6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90.3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78.8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712.5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4.06%。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9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7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6辆、其他用车38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救护车;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5 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1  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市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四、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五、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中专教育支出(项):指市卫生计生委所属南通卫生高职校用于开展全日制中等专业教育的支出。

六、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高等职业教育支出(项):指市卫生计生委所属南通卫生高职校用于开展全日制高等职业教育、成人继续教育的支出。

七、教育支出(类)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项):指市卫生计生委所属南通卫生高职校其他教育费安附加安排的支出,主要用于学校专用设备购置补助。

八、其他教育支出(类)其他教育支出(款)其他教育支出(项):指卫生计生委所属南通卫生高职校其他用于教育方面的支出,为2016年春季学期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

九、科学技术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指市卫生计生委所属预算单位用于其他科学方面的支出。

十、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老年福利(项):指卫生计生委所属南通卫生高职校用于对老年人提供福利服务方面的支出,为学校受市民政局委托开展养老护理员培训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市卫生计生委机关用于保障机关正常运行的支出。

十二、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市卫生计生委用于开展医疗卫生与计划管理活动的支出。

十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款)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支出:指市卫生计生委用于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管理事务的支出。

十四、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项):指市卫生计生委所属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保障正常运行的支出。

十五、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卫生监督机构(项):指市卫生计生委所属卫生监督机构保障正常运行的支出。

十六、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妇幼保健机构(项):指市卫生计生委所属妇幼保健机构保障正常运行的支出。

十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应急救治机构(项):指市卫生计生委所属应急救治机构保障正常运行的支出。

十八、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指市卫生计生委所属预算单位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方面的支出。

十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指市卫生计生委所属预算单位用于重大公共卫生服务方面的支出。

二十、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项):指市卫生计生委所属预算单位用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方面的支出。

二十一、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中医药(款)中医(民族医)药专项(项):指市卫生计生委所属预算单位用于中医(民族医)药专项方面的支出。

二十二、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服务(项):指市卫生计生委所属预算单位用于计划生育服务方面的支出。

二十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指市卫生计生委所属预算单位用于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方面的支出。

二十四、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食品安全事务(项):指市卫生计生委所属预算单位用于食品安全事务方面的支出。

二十五、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其他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支出(项):指市卫生计生委所属预算单位用于其他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二十六、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项):指市卫生计生委所属其他卫生计生事业单位基本运行和开展相关业务活动的支出。

二十七、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土地开发支出(项):指市卫生计生委机关用于

二十八、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建设支出(项):指市卫生计生委机关用于

二十九、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指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其他政府支出项目。

三十、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十三、“三公”经费:指市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十四、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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