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 南通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8-08-22 17:04 累计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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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17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南通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南通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南通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起草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的规范性文件,拟订卫生和计划生育发展规划。负责协调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医疗保障,统筹规划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配置,指导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规划的编制与实施。拟定人口发展规划,研究人口发展战略。

2、负责制定全市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制定全市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指导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收集上报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3、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管理,制定相关政策措施,组织开展相关监测、调查和评估,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负责食品安全标准的宣传贯彻、跟踪评价和备案管理等工作。

4、负责组织拟订并实施基层卫生服务、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全市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负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综合管理。

5、负责制定全市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全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采供血机构管理的规范、标准,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与服务规范,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

6、负责组织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建立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建设和谐医患关系,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7、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国家药品法典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组织制定全市基本药物增补目录,拟订基本药物遴选、采购、配送、使用的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基本药物目录内药品生产的鼓励扶持政策建议,提出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

8、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生育政策,完善本市生育政策,组织实施促进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组织监测计划生育发展动态,提出发布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信息建议。制定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制定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

9、组织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负责协调推进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衔接机制,提出稳定低生育水平政策措施。

10、制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并组织落实,推动建立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共享与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11、拟订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建立完善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并组织实施。

12、拟订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卫生和计划生育相关科研项目。参与制定医学教育发展规划,协同指导院校医学教育和计划生育教育,组织实施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

13、完善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监督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14、负责卫生和计划生育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参与全市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组织指导国际交流合作和援外工作,开展与港澳台的交流与合作。

15、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并纳入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总体规划、战略目标。负责中医、中西医结合工作的管理。

16、负责市干部保健委员会确定的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市级部门有关干部医疗管理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17、承担市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市政府血吸虫病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和市政府艾滋病防治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18、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南通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部门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一)机构设置

根据部门职责分工,本部门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安全监督处与其合署)、组织宣传处、人事处、财务处(审计处)、规划与信息处(统计处、人口发展研究处)、政策法规处(行政服务处)、体制改革处、疾病预防控制处(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处,市血吸虫病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卫生应急办公室与其合署)、医政医管处(干部保健处)、基层卫生与妇幼健康处、综合监督处、计划生育基层指导处、计划生育家庭发展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处)、科技教育处、中医管理处、药物政策与基本药物制度处、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二)所属单位情况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17年部门汇总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计11家,具体包括市卫计委本级及下属十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分别是:南通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本级、江苏省南通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卫生监督所、市急救中心、市中心血站、市医学会、市妇幼保健所、市计划生育药具管理站、市计划生育指导所和市卫生信息中心。

三、2017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2017年,是十九大胜利召开的喜庆之年,也是南通卫生计生事业深化改革、创新发展的重要之年。全市卫生计生系统紧扣“健康南通”建设目标,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谋全局、抓改革、促发展,各项工作均取得积极成效。

(一)坚持改革创新,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纵深推进。发挥牵头部门作用,抓任务分解和督查推进,年度医改重点任务圆满完成。启东市医改工作被国务院办公厅表彰为真抓实干地区。一是公立医院改革持续深化。市、县医管委均成立并实质化运作,研究出台市属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实施办法,8家市属公立医院全部实施总会计师制度。创新人事管理制度,推行“标准核定、备案管理、岗位设置、分类聘用”改革模式。巩固取消药品加成成果,全市公立医院门诊和住院患者次均费用增幅远低于省定控制目标。二是医联体建设南通模式逐步形成。市政府出台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实施意见,分类推动市域专科联盟、市区医联体、县域医疗集团等多种形式医联体建设。在市域内,以三级专科医院为龙头,组建精神卫生、肿瘤防治、妇幼健康、中医医疗、传染病防治五大联盟。主城崇川区,通过双选招募方式,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面托管给三级综合医院,实质推动社区卫生服务改革;在县域,组建13个县域医联体或医疗集团,以县医院为龙头,推进县乡村一体管理、均衡发展。三是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全面推开。多部门联合印发深入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施意见,将老年人、孕产妇、儿童、残疾人作为重点服务对象,实现国家卫计委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海安县承办全市分级诊疗暨医联体建设和家庭医生签约现场会;如东探索实施签约就诊积分奖励机制,推动分级诊疗体系的建立;开发区试点“互联网+家庭医生”服务模式,提供线上线下服务,增强了群众获得感。四是药品供应保障机制不断完善。建立短缺药品信息零报告和分级储备制度,保障基层用药和短缺药品供应。开展医用耗材和检验检测试剂集中釆购,出台《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两票制”实施方案》。

(二)坚持以人为本,医疗服务能力显著提升。坚持以基层为重点,以科技和人才为支撑,不断改善医疗服务,在全省患者满意度第三方测评中,居全省第一。一是基层服务能力持续提升。市、县(区)政府将基层卫生能力建设列入为民办实事工程,实施了一批县级医院、专科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新建改造项目,群众就医环境显著改善。海门市滨江街道第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获评国家优质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称号。在全省基层卫生康复技能竞赛中荣获团体一等奖及个人全部二等奖的佳绩。二是医疗服务能力明显增强。以基层首诊、院前院内结合、多学科会诊为主要环节,推进胸痛、创伤、卒中、孕产妇、新生儿危急重症五大救治中心建设,加快形成重大疾病分级诊疗体系和机制,海安县人民医院卒中中心、胸痛中心和启东市胸痛中心相继通过国家认证。三级医院实现“优质护理服务”全覆盖。医疗质量安全和改善医疗服务行动取得实效。三是中医药特色优势进一步彰显。启动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十三五”行动计划,加快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馆建设。如皋高分通过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国家级复审,海安“乐百年健康小镇”积极创建国家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区。夏治平工作室通过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项目验收。四是科技创新和人才队伍建设取得新进展。实施“十三五”科教强卫工程,23家医疗机构共遴选86项学科项目、205项人才项目在十三五期间培育。成功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5项,获省卫计委课题立项7项,获省新技术引进二等奖10项。

(三)坚持预防为主,公共卫生服务能力不断加强。加强重大疾病防控,高效实施14类55项基本公卫项目,全力保障公共卫生安全。一是重大疾病防控成效显著。传染病防控持续保持平稳态势,甲乙类传染病累计发病率历史最低。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保持97%以上,国家级慢病防控示范区全覆盖。城市癌症早诊早治项目高效实施,建成结核病分级诊疗综合防治服务模式。开展重性精神疾病风险排查专项行动。全面加强基层卫生应急工作规范化建设,及时应对输入性寨卡病毒病例、H7N9流感疫情。二是妇幼健康服务能力显著加强。建成县级孕产妇危急重症救治中心6家、新生儿危急重症救治中心4家。加强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全市婚检率87.21%,产前筛查率92.21%,新生儿听力及疾病筛查率97%以上。妇幼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全省第三,爱婴医院省级复核高分通过,“两癌”筛查是全省唯一全覆盖的地级市。三是许可监督规范精准。深入开展放管服行动。扎实推进综合监督工作,“双随机、一公开”、“双公示”等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全年共监督检查各类单位4.39万户次,立案894件。海门市卫生监督被国家确定为“三项制度”改革试点单位,相关经验获省推介。四是群众健康素养水平逐步提升。开展健康教育和宣传活动,组织“三减三健”健康促进专项行动,推进健康镇村和健康单位创建,持续抓好国家卫生城市长效管理工作,全市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进一步提升。在全省爱国卫生运动65周年知识竞赛中获得团体第一名。启东通过国家卫生城市复审。

(四)坚持均衡发展,计划生育服务优质高效。着力改进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保障全面两孩政策顺利实施。一是稳步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全市生育登记办理4.6万例,其中二孩1.89万例;出生二孩及以上占比40.1%,出生人口性别比基本平稳。二是做好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工作。全市农村奖励扶助目标人数超过55万,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及持证退休企业职工、城镇老年居民数万名,各地规范程序、严格把关,相关奖励扶助金全部按时兑现。三是推动幸福家庭建设。积极帮扶计生特殊家庭,在全省13个“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心理健康服务省级项目”中,启东和崇川共2个项目入选。广泛开展幸福家庭创建活动,推进“新家庭计划-家庭发展能力项目”试点工作,海安县、如皋市、港闸区、崇川区获评省级幸福家庭建设项目县。四是深入开展流动人口服务工作。大力推进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农村留守儿童健康关爱工作,圆满完成流动人口动态监测任务,通州区流动人口样本点以零失误的成绩排名全国第一。

(五)坚持服务大局,各项重点工作统筹推进。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信息化建设,深度接轨上海等工作统筹推进。一是智慧卫生工程强势推进。2017年,市属8家医院、21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4家公共卫生机构实现数据对接互通,基层卫生信息平台在基层公立医疗机构实现全覆盖,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在省内率先达到四级应用高等级水平。建成四个远程医学中心,即一个综合会诊中心和三个专科会诊中心,覆盖25个区县级医院。二是接轨上海取得突破性进展。2017年,市属医院跟上海名院全面合作,在通联合举办高层次学术交流47次,上海名院名医在我市开设名医大讲堂28次。两地联合申报国家及省级科研项目14项,引进新技术项目36项,其中省级9项。上海仁济南通医院开工建设,我委与上海仁济医院签署框架性合作协议,沪通两地卫生领域合作交流实现历史性的突破。三是健康扶贫工程有效实施。推动倡导“健康护航”品牌,实施“三个一批”行动,为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构筑“七道防线”。全年共为其中45岁以上人员免费体检6.8万人,组织集中救治,153家医疗机构开通“先诊疗后付费”绿色通道,惠及2176人。6336人接受医疗救助共计1257万元。海安与如皋代表南通接受省健康扶贫工作考核督导,受到好评。四是卫生援助工作成效显著。南通医疗援外工作,赢得马耳他总统普雷卡、国家卫计委主任李斌的赞扬。援青专家积极开展爱心光明行动,在当地形成“江苏眼科品牌”。援疆医疗队强化卫生基础设备配备和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支援县医疗水平。五是健康产业不断壮大。加快推动社会办医省级试点,全市非公立医疗机构占比进一步提升。加快推动医养结合国家试点,率先出台加强社区护理站建设与发展的指导意见,促进医养深度结合。全市护理型养老机构35家,专业护理院15所,开放护理型床位占养老机构总床位数的45%。积极推动南通中医药“走出去”,初步形成社会资本境外投资、政府和公立医院技术支持的合作模式。

(六)坚持防改并举,行风建设进一步加强。严格落实医卫行业“九不准”规定,加强行风建设,打造健康生态环境。一是加强行业自律。制订《关于加强医疗机构高值医用耗材临床应用管理的意见》等规范性文件,突出行风建设重点领域的专项治理,推进临床路径管理,落实“三合理规范”。开展大型医院巡查,实施医疗机构不良行为记录,推动从业人员自觉将医德医风规范落实到工作中。二是开展专项整治。把“远离回扣、廉洁从医”专项整治活动作为行风建设的重点工程,联合市检察院在南通监狱召开警示教育会,编印《卫计系统廉洁从医法律指引及典型案例》,周知每一位干部职工。组织集体谈话,相关风险岗位人员进行自查自纠,对近年来的药品采购、使用情况、临床高值耗材使用情况等进行“回头看”,查细查实。三是打造主题教育平台。深化“修医德、强医能、铸医魂”主题活动,高扬“崇德敬业、守信笃行”的无红包精神,开展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委机关和4家单位成为省级文明单位。组织“十佳医德之星”、“百名优秀护士”评选活动,开展典型宣讲,营造“比、学、赶、超”良好氛围。组织各类新闻发布、媒体集中釆访活动6场次,1人入选7月份“江苏好人榜,1人1团队入选“中国好医生中国好护士”候选行列。

此外,依法行政、信访维稳、政务公开、服务老干部等工作均取得较好成绩,安全生产工作在全省电视电话会上作交流发言。

第二部分南通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南通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南通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7年度收入、支出总计31038.90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979.78万元,增长6.81%。主要原因是市卫计委本级及所属事业单位人员经费和项目资金的增加。其中:

(一)收入总计31038.90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28591.85万元,为当年从市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与上年相比增加1833.10万元,增长6.85%。主要原因是市卫计委本级及所属事业单位人员经费和项目资金的增加。

2.事业收入2372.78万元,为市卫计委所属部门预算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与上年相比增加84.83万元,增长3.71%。主要原因是市卫计委所属南通卫生高职校、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事业收入安排的专用设备购置、大型修缮等项目的增加。

3.其他收入0万元,主要为市卫计委本级取得的预算外资金收入。与上年相比减少8.8万元。主要原因是市卫计委本年无预算外资金收入。

4.年初结转和结余74.27万元,主要为市卫计委所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重大公共卫生专项资金。

(二)支出总计31024.10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5.79万元,主要用于市卫计委本级调入人员支出,所属市卫生监督所公共卫生专项监测项目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55.79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安排的市卫计委本级调入人员支出,所属市卫生监督所公共卫生专项监测项目支出。

2.教育支出9461.21万元,主要为市卫计委所属南通卫生高职校用于中高职职业教育教学、成人教育教学业务及其辅助活动所发生的人员、办学及项目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187.25万元,减少1.94%。主要原因是市卫计委所属南通卫生高职校基本支出中住房公积金和提租补贴列入住房保障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9828.72万元,主要用于市卫计委所属部门预算单位正常运转和专项业务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978.02万元,增长5.19%。主要原因是市卫计委所属部门预算单位年中追加的人员经费和项目资金支出。

4.城乡社区支出9.58万元,主要用于卫生信息平台监理服务费。与上年相比减少119.24万元,减少92.56%。主要原因是支付卫生信息平台监理服务费尾款。

5.住房保障支出1664.2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发放新职工购房补贴以及提租补贴的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1664.21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列入住房保障支出,2016年列入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6.其他支出4.59万元,主要用于市卫计委所属南通卫生高职校用于整体迁建设备购置支出。

7.年末结转和结余14.8万元,为单位结转下年的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主要为市卫计委所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以前年度预算安排的,省补重大公共卫生专项项目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本年收入合计30964.6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8591.85万元,占92.34%;事业收入2372.78万元,占7.66%。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本年支出合计31024.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942.18万元,占61.06%;项目支出12081.92万元,占38.9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南通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28666.12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903.75万元,增长7.11%。主要原因是市卫计委本级及所属事业单位基本支出和项目资金的增加。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南通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28651.3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2.35%。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963.22万元,增长7.36%。主要原因是市卫计委本级及所属事业单位基本支出和项目资金的增加。

南通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3937.84万元,支出决算为28651.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9.69%。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基本支出预算,医院发展专项资金,智慧医疗示范工程信息化补助支出以及中央和省补项目资金支出。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

1.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46.80万元,支出决算数46.8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2.宣传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数8.99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原因是陈冬梅同志从市委宣传部调入,基本支出指标调增。

(二)教育支出(类)

1.职业教育(款)中专教育(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8.7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2017年中职助学金补助支出、职业教育技能大赛专项经费支出和上年结转政府采购学生课桌椅、床橱购置支出。

2.职业教育(款)技校教育(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0.91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2017年中职助学金市级补助支出。

3.职业教育(款)职业高中教育(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13.4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2017年中职春季助学金补助支出。

4.职业教育(款)高等职业教育(项)。年初预算为7035.43万元,支出决算为6701.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2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学校绿化、物业管理、大型修缮等项目尚处政府采购执行中,未到支付款项环节。

5.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81.89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上年结转政府采购指标卫校多媒体教室、生命科学馆设备购置等支出;本年新增实训基地建设支出、名师工作室建设支出、技能大赛支出、现代学徒试点项目补助支出。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

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款)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年初预算2766.31万元,支出决算3366.80万元。

(1)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902.82万元,支出决算为2398.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6.0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市卫计委本级年中追加综合绩效考核奖,在职和离退休人员调资。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705.66万元,支出决算为703.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7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市卫计委本级政府采购节约指标结余。

(3)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157.83万元,支出决算为264.41万元,完成预算的167.5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市卫计委所属市医学会年中追加综合绩效考评奖、在职和退休人员调资基本支出,市卫计委本级年中追加离休干部陈汉云抚恤金、为民办实事项目市区公共场所投放30只自动体外除颤器(AED)、网上大厅二期开发专项支出,省补卫生监督和职业病防治专项支出。

2.公立医院(款)

其他公立医院支出(项)。年初预算0万元,决算数18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医院发展专项资金补助支出。

3.公共卫生(款)

公共卫生年初预算8566.36万元,支出决算10812.34万元。

(1)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项)。年初预算为4737.70万元,支出决算为5576.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7.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市卫计委所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年中追加的免疫规划系统云平台建设项目、应休未付年休假报酬和综合绩效考评奖。

(2)卫生监督机构(项)。年初预算为1344.93万元,支出决算为1717.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7.6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市卫计委所属市卫生监督所年中追加的参公调资、综合目标考核奖等。

(3)妇幼保健机构(项)。年初预算为831.58万元,支出决算为972.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6.9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市卫计委所属市妇幼保健所年中追加在职和退休人员调资基本支出、综合绩效考评奖。

(4)应急救治机构(项)。年初预算为1556.15万元,支出决算为1669.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市卫计委所属市急救中心增加了人员经费。

(5)采供血机构(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32.82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市卫计委所属市中心血站年中追加的成本性支出和职工购房补贴。

(6)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年初预算96万元,支出决算1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4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市卫计委本级年中追加中央财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支出。

(7)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601.17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市卫计委本级及所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中心血站年中追加的重大公共卫生项目支出。

(8)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8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市卫计委本级及所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年中追加的省补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处置项目支出。

(9)其他公共卫生支出(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25.5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市卫计委本级及所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年中追加中央财政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支出。

4.中医药(款)

中医(民族医)药专项(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66.6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市卫计委本级年中追加中央财政中医药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支出,省补助中医文化建设推广经费支出。

5.计划生育事务(款)

(1)计划生育机构(项)。年初预算399.81万元,支出决算450.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7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市卫计委所属市计划生育指导所年中追加的应休未休年休假补贴,所属市计划生育药具管理站年中追加的中央和省补助项目资金。

(2)计划生育服务(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36.78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市卫计委本级年中追加的省补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专项资金支出,所属市计划生育药具站年中追加避孕药具专项资金支出。

(3)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216.71万元,支出决算28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3.5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市卫计委本级年中追加的中央补助地方计划生育事业费支出。

6.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

(1)食品安全事务(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32.68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市卫计委本级及所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年中追加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专项资金支出。

(2)其他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10.56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市卫计委所属市卫生监督所年中追加食品安全安全标准专项支出。

7.其他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项)

其他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项)。年初预算3383.55万元,支出决算4444.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1.35%。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市卫计委本级年中追加基本支出、智慧医疗示范工程信息化补助支出、卫计委OA系统、企业退休职工一次性奖励金支出;所属市急救中心年中追加为民办实事项目支出、在职和退休人员调资基本支出;所属南通卫生高职校年中追加的整体迁建项目设备购置支出;所属市中心血站追加搬迁开办费购置设备支出。

(四)城乡社区支出(类)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

城市建设支出(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9.58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上年结转市级区域卫生信息平台经费支出。

(五)住房保障支出(类)

住房改革支出(款)

1.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1143.61万元,支出决算1143.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提租补贴(项)。年初预算379.26万元,支出决算数520.6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7.2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提租补贴比例提高。

(六)其他支出(类)

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4.59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市卫计委所属南通卫生高职校年中追加的历年结转政府采购指标学校办公家具购置尾款支出。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942.18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6556.7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2385.4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南通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641.7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082.46万元,增长7.84%。主要原因是市卫计委本级及所属事业单位年中追加基本支出及项目资金支出。南通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3937.84万元,支出决算为28641.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9.65%。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市卫计委本级及所属事业单位年中追加在职和离退休人员调资基本支出,项目资金支出,中央和省补项目资金支出。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942.18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6556.7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2385.4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南通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决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10.88万元,占“三公”经费的3.5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256.62万元,占“三公”经费的83%;公务接待费支出41.67万元,占“三公”经费的13.4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决算支出10.8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比上年决算减少4.79万元,主要原因为因公出国人次比去年减少两人次。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团组2个,累计3人次。开支内容主要为:赴马耳他、摩洛哥执行慰问援外医疗队及传染病防控等工作任务,赴德国、葡萄牙学习交流,参加市政府赴日美交流学习。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256.62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决算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比上年决算减少22万元,主要原因为本年度无公务车辆购置。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支出256.62万元,完成预算的72.31%,比上年决算减少60.65万元,主要原因为厉行节约,减少公务用车次数和人数。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车辆维修费,过路过桥费,车辆保险费。2017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90辆。

3.公务接待费41.67万元。其中:

(1)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

(2)国内公务接待支出41.67万元,完成预算的24.94%,比上年决算减少21.56万元,主要原因为严格遵守八项规定,接待批次、人次减少以及接待标准降低。2017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的国内公务接待296批次,4192人次。主要为接待国家、省卫计委领导及兄弟市来通考察调研等。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决算支出70.94万元,完成预算的37.47%,比上年决算减少10.53万元,主要原因为严格会议审批,严格控制会议规模,会议次数、会议人数和会议天数都有所下降。2017年度全年召开会议200个,参加会议6017人次。主要为召开全市卫生计生工作会议,全市医政医管工作会议,全市疾病预防控制和应急工作会议,全市信息化工作会议,全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工作会议等,全市科技工作会议,全市妇幼保健工作会议,全市无偿献血工作会议,全市分级诊疗暨医联体建设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会议等。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决算支出151.12万元,完成预算的48.14%,比上年决算减少22.06万元,主要原因为执行八项规定,厉行节约。2017年度全年组织培训211个,组织培训11289人次。主要为护理国赛培训,骨干教师培训,班主任培训,疾病防控、健康教育、城市癌症早诊早治等项目对各县市区、乡镇、社区相关人员进行培训,无偿献血业务流程培训,对业务相对人的培训,基层妇幼保健人员培训,全市乡镇(街道)计生助理培训,纪检干部培训,干部能力素质培训,公务员培训等。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决算9.58万元,本年支出决算9.58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建设支出(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为9.58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支付市级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尾款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11.02万元,比2016年减少92.01万元,减少15.26%。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差旅费、维修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及其他商品服务支出有所下降。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220.4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19.0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74.7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26.5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220.4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0.4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37%。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9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7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8辆、其他用车36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救护车;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5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1台(套)。

(二)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共18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工作,涉及财政性资金合计6008.03万元。

(三)国有资本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市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四、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五、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中专教育支出(项):指市卫计委所属南通卫生高职校用于开展全日制中等专业教育的支出。

六、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高等职业教育支出(项):指市卫计委所属南通卫生高职校用于开展全日制高等职业教育、成人继续教育的支出。

七、教育支出(类)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项):指市卫计委所属南通卫生高职校其他教育费安附加安排的支出,主要用于学校专用设备购置补助。

八、其他教育支出(类)其他教育支出(款)其他教育支出(项):指卫生计生委所属南通卫生高职校其他用于教育方面的支出。

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市卫计委机关用于保障机关正常运行的支出。

十、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市卫计委用于开展医疗卫生与计划管理活动的支出。

十一、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款)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支出:指市卫计委用于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管理事务的支出。

十二、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项):指市卫计委所属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保障正常运行的支出。

十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卫生监督机构(项):指市卫计委所属卫生监督机构保障正常运行的支出。

十四、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妇幼保健机构(项):指市卫计委所属妇幼保健机构保障正常运行的支出。

十五、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应急救治机构(项):指市卫计委所属应急救治机构保障正常运行的支出。

十六、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指市卫计委所属预算单位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方面的支出。

十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指市卫计委所属预算单位用于重大公共卫生服务方面的支出。

十八、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项):指市卫计委所属预算单位用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方面的支出。

十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中医药(款)中医(民族医)药专项(项):指市卫计委所属预算单位用于中医(民族医)药专项方面的支出。

二十、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服务(项):指市卫计委所属预算单位用于计划生育服务方面的支出。

二十一、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指市卫计委所属预算单位用于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方面的支出。

二十二、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食品安全事务(项):指市卫计委所属预算单位用于食品安全事务方面的支出。

二十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其他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支出(项):指市卫计委所属预算单位用于其他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二十四、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项):指市卫计委所属其他卫生计生事业单位基本运行和开展相关业务活动的支出。

二十五、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土地开发支出(项):指市卫计委机关用于

二十六、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建设支出(项):指市卫计委机关用于

二十七、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指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其他政府支出项目。

二十八、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十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十一、“三公”经费:指市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十二、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南通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