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8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来源: 财务处 发布时间:2018-01-31 15:54 累计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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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预决算公开管理文件

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办法。

第二部分  南通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18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第三部分  南通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七、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单位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一、“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四部分  南通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预决算公开管理文件

南通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暂行办法(通卫财务[2017]1号)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r\n 为贯彻落实预算法和《江苏省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暂行办法》(苏办发〔2016〕37号)等有关规定,根据市财政局《关于加强市区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通财预〔2016〕24号)要求,进一步推进本部门预决算公开,提高预算透明度,强化社会监督,促进依法理财,参照市本级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方案,结合我委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预决算信息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预决算信息公开遵循依法依规、真实准确、积极稳妥、分级负责的原则。

第二章 公开主体和职责

第三条 委办公室、财审处负责本委及所属部门预算单位的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按规定公开本委及所属单位的预决算信息;

(二)对所属单位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三)按规定做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申请公开部门预决算信息的答复工作;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三章  公开内容

第四条 部门预决算信息(涉密信息除外)公开内容包括:

(一)预算公开内容:主要是部门(单位)概况、部门预算表、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名称解释四个方面。

部门(单位)概况包括:部门(单位)职责、机构设置、编制现状、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部门(单位)收支预算编制的相关依据及测算分析情况。

部门预算表包括:收支预算总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按功能分类到项级)、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按经济分类到款级)、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表、“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政府采购预算表等12张表。

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应包括单位年度收支预算安排情况;对“三公”经费预算总额和分项数额增减变化的原因进行说明;对重大项目资金安排或可能引起社会公众关注的预算安排,结合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加以阐述;对重要指标进行上下年度的比较和分析;对各政府采购项目就项目用途、采购方式进行说明等。

名称解释主要对单位公开预算表中的相关专业名称进行解释说明。

(二)决算公开内容:主要是部门(单位)概况、部门决算表、部门决算情况说明、名称解释四个方面。

部门(单位)概况包括:部门(单位)主要职能、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情况、当年度部门(单位)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部门决算表包括:收支决算总表、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按功能分类到项级)、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按经济分类到款级)、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决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表、“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政府采购决算表等12张表。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应包括部门决算年度收支情况、财政拨款预算执行情况和\r\n \r\n“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机关运行经费、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等;“三公”经费决算公开要说明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经费总额以及“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等情况;会议费、培训费决算公开要说明召开会议和组织培训的次数和人数等相关明细信息。

名称解释主要对单位公开决算表中的相关专业名称进行解释说明。

(三)政府采购信息(涉密项目除外)公开内容:单位政府采购项目信息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公开的政府采购信息。按照《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苏财购〔2015〕51号)要求,做好采购项目信息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公开的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在采购文件中公开项目采购预算,采购尚未确定项目预算金额的,可不公开具体预算金额;采购活动完成后,公开中标、成交结果和政府采购合同。

第四章 公开方式和时间

第五条 预决算信息公开方式:南通市财政局网站(www.ntcz.gov.cn)“预决算公开”专栏和本委门户网站设置的“部门预决算公开”专栏公开并长期保留。

第六条 经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批复的部门预算、决算及报表,应当在批复后20日内公开。

第七条 本委及所属单位应当按采购进程,在南通市政府采购网或本委门户网站专栏,及时公开政府采购信息(涉密项目除外)。

第五章 附  则

第八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行。

第二部分  南通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概况

主要职能

1.完成国家、省下达的重大疾病预防控制的指令性任务,实施疾病预防控制规划、方案,组织开展本地疫情调查处理和报告,负责辖区内免疫规划的实施;

2.调查相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险因素,实施控制措施;

3.开展常见病原微生物检验检测和常见毒物、污染物的检验鉴定;

4.开展疾病监测和食品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等领域健康危害因素监测,管理辖区疫情及相关公共卫生信息;

5.承担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与卫生监督执法相关的检验检测任务;

6.组织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

7.负责对下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业务指导、人员培训和业务考核,接受有关医学院校学员实习,指导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传染病防治工作;

8.开展预防性健康体检、皮肤病性病诊疗与职业病诊断工作。

二、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单位职责分工,中心内设20个职能和业务科室,主要有办公室、组织人事科、财务科、后勤保卫科、物资供应科、科研与质量管理科、综合业务办公室(应急办公室)、急性传染病防制科、免疫预防科、结核病防制科、血地寄防制科、消毒与病原媒介生物防制科、劳动卫生与职业病防制科、卫生监测科、微生物检验科、理化检验科、健康教育与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制科、门诊部、皮肤病性病防治所、开发区站等。

中心人员编制148人,目前在职在编人员149人,编外合同制人员55人,离休人员4人,退休人员73人。

三、2018年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2018年是落实“十三五”规划的关键年,中心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管理,促进各项工作更加有效地、规范化。以加强疾病监测和疫情管理为基础,以做好重大疾病防治和突发疫情处置工作为重点,提升各种疾病预防控制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理能力。加速推进预防接种单位规范化建设,深入拓展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控制;强化慢病监测工作规范化管理,推进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加快推进市县疾控机构现代化建设,加大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力度,为“健康南通”建设再立新功.

1.传染病预防控制2018年急性传染病防治工作继续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管理,使各项工作更加有效地、规范化地进行。以加强疾病监测和疫情管理为基础,以做好重大传染病的防制和突发疫情处置工作为重点,切实加强呼吸道传染病监测防制工作,巩固肠道传染病防制工作成果,提高传染病监测整体功能和疫情管理水平,加强各种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理。加强督导检查,加快推进HIS系统功能改造工作,推进疾控功能模块建设,提高全市传染病疫情监测报告质量和效率。进一步加强疫情报告管理工作,确保有效证件号填写完整率100%,杜绝迟审和重卡。

2.性病艾滋病防治性病艾滋病防治工作以扩大疫情监测和高危人群行为干预范围为重点,提高艾滋病病毒抗体阳性者的发现率,广泛开展艾滋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加大高危人群行为干预力度,积极落实“四免一关怀”政策。继续扩大艾滋病检测覆盖面。加强对重点人群的艾滋病筛查工作,深入开展全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医务人员主动提供艾滋病检测(PITC)要求,完成艾滋病抗体检测占常住人口10%的目标,提高艾滋病的早发现,最大限度摸清艾滋病病毒感染现状。进一步优化我市艾滋病抗病毒治疗的工作,有效开展我市艾滋病患者抗病毒治疗,优化提高医疗质量和保障医疗安全,控制艾滋病传播和流行,服务好艾滋病感染者/病人,积极探索新形势下的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治疗关怀模式。

3.免疫规划\r\n 贯彻落实省卫生计生委《关于规范设置预防接种单位的指导意见》(苏卫疾控〔2017〕4号)精神,力争建设数家三级预防接种门诊及二级狂犬病暴露处置门诊,产科医院均有新生儿接种室。全市预防接种单位规范设置达到较高水平。努力提高各种疫苗的及时接种率,要求各接种单位及时、主动走访流动儿童并将其登记注册,在第一时间内掌握各各疫苗的应和对象,提高流动儿童在我市内的及时接种率。与教育部门多沟通使我市的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更加规范、科学\r\n \r\n希望政府或教育主管部门应进一步加大对接种证查验和疫苗补种工作的重视程度,主动承担相应职责,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经费,将信息化引入查验工作中,从而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继续要加大对预防接种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重点抓好职业道德、政策法规、业务技能和服务理念的培训,从而保证免疫规划工作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确保接种安全有效。

4.结核病防制\r\n 结核病分级诊疗制度基本建成,普通肺结核在县(区)级定点医疗机构接受治疗的比例达到90%。患者发现和规范管理水平显著提高。肺结核可疑症状者和疑似患者查痰率达到90%;重点人群肺结核筛查达到90%;确诊患者中病原学诊断率达到50%;病原学阳性患者的分子生物学耐药检测比例达到80%;肺结核患者管理率达到90%。肺结核诊疗服务进一步规范。所有定点医疗机构均建立完善的工作机制、质量考核和奖惩机制,规范开展诊疗服务。肺结核患者治疗成功率达到90%;耐多药肺结核患者纳入治疗率达到70%,治疗成功率达到50%。提高肺结核患者医疗保障救助水平。探索将肺结核纳入按病种付费等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和财政补助的有效衔接,切实减轻患者负担,避免发生家庭灾难性支出。

5.血、地、寄防制 按照江苏省2018年血吸虫病防治、地方病防治、疟疾防治和重点寄生虫病防治工作任务安排,落实全市2018年血、地、寄防工作任务。

6.健康教育与慢病防制 继续推进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落到实处,不断拓展新媒体健康教育方式普及面。高血压、糖尿病相关指标保持在省级标准之上,不断推进肿瘤系统的成熟和心脑血管事件系统的研发,慢病监测数据质量保持在较高水平。

7.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控制\r\n 继续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及早发现食品安全隐患并进行风险预警。按时序完成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项目,指导县级检测工作,指导食源性病例哨点医院提高病例报告和检验质量。监测样本和病例报告数达到100%。进一步提高网报率和网报质量,提升中、小学校学生因病缺课监测病因分析和预警能力。全市生活饮用水卫生监测点覆盖率保持100%,监测数据分析上报率保持100%。

8.人才与科研2018年是落实中心“十三五”学科与人才规划的关键年,科研质管科将紧紧围绕中心五年规划既定目标,坚持“学科为先”发展理念,遵循公共卫生人才成长规律,营造尊重知识和宽松的学术氛围,不断优化中心科研环境,完善人才激励机制,为推动南通疾控科研学术事业发展不断努力。完成中心重点学科的团队配备与初步建设目标,配合中心“一体两翼”技术型疾控中心的初步架构,不断发现、培养和选拔技术人才,逐步形成结构合理、优势突出的人才梯队。年度获市科技成果奖、新技术引进奖数不低于2项,在研立项课题不少于6项。中级以上专业人员每年人均发表论文1篇。培养市226高层次人才、市医学重点人才6名以上。

第三部分  南通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七、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单位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一、“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四部分  南通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南通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8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计5040.4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预算总计各减少15.88万元,减少0.31 %。基本持平。其中:

(一)收入预算总计5040.4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计 5040.4 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 5040.4 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 15.88 万元,下降 0.31 %。基本持平。

(二)支出预算总计5040.4万元。包括:

1.按功能分类

(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4533.08 万元,主要用于疾病预防控制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204.62 万元,减少4.32 %。主要原因是按财政要求压缩职能项目支出。

(2)住房保障支出507.32万元,主要用于职工提租补贴和住房公积金。与上年相比增加188.74万元,增长59.24 %。主要原因是职工提租补贴增加。

2.按支出用途

(1)基本支出预算数为3462.3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04.48万元,增长3.11 %。主要原因是职工提租补贴增加。

(2)项目支出预算数为1578.08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88.76万元,减少5.32 %。主要原因是按财政要求压缩职能项目支出。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本年收入预算合计5040.4 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040.4万元,占100%;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 万元,占 0%;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万元,占 0%;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本年支出预算合计5040.4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 3462.32万元,占 68.69%;

项目支出 1578.08 万元,占31.31 %;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南通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040.4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5.88万元,减少0.31 %。基本持平。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8年财政拨款预算支出5040.4   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5.88万元,减少0.31 %。基本持平。

其中:

(一)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1.公共卫生(款)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项)支出4533.08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04.62 万元,减少4.32 %。主要原因是按财政要求压缩职能项目支出。

(二)住房保障支出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251.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8.8万元,增长3.62 %。主要原因是基数调整住房公积金增加。

2. 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支出256.0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79.94万元,增长236.51 %。主要原因是提高提租补贴计提比例。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3462.32 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2956.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607.3万元、津贴补贴769.14万元、奖金266.4万元、绩效工资292.0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92.54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12.97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70.23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6.1万元、住房公积金251.3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18.4万元、离休费55.62万元、退休费85.88万元、退职(役)费1.96万元、生活补助5.3万元、奖励金0.11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13万元。

(二)公用经费505.9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33.48万元、水费1.5万元、电费30万元、邮电费10万元、差旅费190万元、维修(护)费8万元、会议费22.12万元、培训费22.12万元、公务接待费18.96万元、工会经费16.94万元、福利费52.1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7.2万元、特需费0.4万元、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经费16.9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6.12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8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支出0万元。本年无预算安排。

八、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5040.4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5.88万元,减少0.31 %。基本持平。

九、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3462.32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2956.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607.3万元、津贴补贴769.14万元、奖金266.4万元、绩效工资292.0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92.54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12.97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70.23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6.1万元、住房公积金251.3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18.4万元、离休费55.62万元、退休费85.88万元、退职(役)费1.96万元、生活补助5.3万元、奖励金0.11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13万元。

(二)公用经费505.9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33.48万元、水费1.5万元、电费30万元、邮电费10万元、差旅费190万元、维修(护)费8万元、会议费22.12万元、培训费22.12万元、公务接待费18.96万元、工会经费16.94万元、福利费52.1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7.2万元、特需费0.4万元、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经费16.9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6.12万元。

十、一般公共预算单位运行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南通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一般公共预算单位运行经费预算支出505.9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8.78万元,增长3.85%。主要原因是: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经费纳入了运行经费中。

十一、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8 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支出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47.2万元,占“三公”经费的71.34%;公务接待费支出18.96万元,占“三公”经费的28.66%。具体情况如下:

(一)2018 年度“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66.16 万元。

1.单位部门预算中不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实际因公出国(境)时,由财政部门根据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出国(境)计划和按标准核定的经费数额追加相关单位支出预算指标。实际执行情况在部门决算中公开。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 47.2 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支出预算  0  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  0 万元,主要原因无车辆购置。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 47.2  万元,比上年减少 1.8 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项目支出中列有公务用车维护费5万元,2018年比2017年新增车辆1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 18.96 万元,比上年减少

  6.32  万元,主要原因是定额标准减少。

(二)2018 年度会议费支出预算 38.92万元,比上年减少   1.2万元,主要原因是会议减少。

(三)2018 年度培训费支出预算 52.32 万元,比上年减少 4.48  万元,主要原因是培训减少。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总额214.76万元,其中:拟采购货物支出103.39万元、拟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拟购买服务支出111.37万元。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包括税收财力安排、当年非税财力、专项收入、省补助、动用结余财力。

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指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

五、项目支出:包括编入部门预算的单位通用项目、职能项目、市立项目支出安排数等。

六、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单位运行经费:指各部门(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日常维修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福利费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