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19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来源: 南通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19-01-29 17:52 累计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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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19年度部门(单位)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七、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单位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一、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预算表

部分  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南通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作为全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业务指导中心,为保障全市妇女儿童身体健康提供妇幼卫生业务指导,计划生育业务指导、质量监测、业务技术培训、工作考核,并采取相应的干预措施等相关职责,确保妇幼重大公共卫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规范高效实施,提高为妇女儿童的服务能力,推动妇幼保健工作蓬勃发展,为妇女儿童身心健康保驾护航。

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包括:了解掌握辖区内妇女儿童健康状况及影响健康的主要因素;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妇幼卫生政策、技术规范和工作制度;开展妇幼保健服务、助产技术服务、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和爱婴医院业务指导与评论;开展青春期保健、孕产期保健、更年期保健和妇女常见病防治、计划生育技术、生殖道感染防治等保健服务;开展儿童保健、儿童营养指导、新生儿预防接种;落实出生缺陷综合防治管理措施;负责辖区内妇幼卫生信息单位概况的统计分析、汇总上报和质量控制等。

与妇幼保健相关的临床医疗服务包括:相关妇女儿童常见疾病诊治;高危孕产妇及高危儿管理;孕产妇、新生儿危重症   救治中心建设等。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情况

1.根据部门职责分工,本部门内设机构包括保健部、儿童保健科、妇女保健科、群体保健科、生殖健康科、青春期保健科等。

2.本部门无下属单位。

3.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19年部门汇总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1家。

三、2019年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随着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深入和两孩政策的全面实施,广大群众对妇幼健康服务的需求日益增多,妇幼健康服务工作面临着诸多新的挑战,我所作为全市妇幼保健业务指导中心,承担着对南通市妇幼保健业务指导和行业管理等相关职责,因此,为进一步提升我市妇幼健康服务质量,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2019年我中心将继续围绕贯彻落实《母婴保健法》及“十三五”规划中妇女儿童保健工作目标,贯彻落实国家卫计委关于新形势下妇幼健康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坚持以保健为中心、以保障生殖健康为目的,实行保健和临床相结合、面向群体、面向基层和预防为主的新时期妇幼工作方针,一如既往地做好妇幼保健工作,推动妇幼保健工作蓬勃发展,为妇女儿童身心健康保驾护航。

(一)主要任务:

1、落实母婴安全保障工作。一是实施母婴安康工程。针对全面两孩政策带来的生育需求释放、高危孕产妇比例快速上升的新形势,聚焦影响母婴安全的突出问题,实施普惠性健康工程,免费开展高危孕产妇筛查评估和专案管理,发掘基层保障母婴安全创新举措,统筹资源,整合项目,落实制度,完善救治体系,提升救治水平,全力保障母婴安全,努力将孕产妇和婴儿死亡率控制在合理水平。二是建设高质量救治中心。贯彻落实《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建设与管理指南》,推进救治中心内涵建设,实现救治中心全覆盖,救治中心重症监护室全覆盖。建立救治中心全员培训制度,分批对救治中心产科、新生儿科所有医护人员进行培训。加强“两个中心”长效管理,组织开展模拟演练,提高实战能力。

2、加强妇幼保健服务体系建设。一是深入推进基层医疗机构妇幼健康规范化门诊建设,加强对基层的指导,为其提供必要的技术指导与支持,开展基层医疗机构妇幼健康规范化门诊建设评价工作,至2019年底每个乡镇建有一家妇幼健康规范化门诊。二是加快学科建设。我所中心儿童保健科已成功跻身于省级妇幼保健重点学科,2019年将继续巩固儿童保健科的建设成果,同时争创国家级儿童早教发展基地;加大对妇女保健科等科室的投入力度,力争将妇女保健科等科室提档升级,不断提升自身的服务能力以及对基层的指导能力。

3、规范实施妇幼卫生医改项目。一是强化孕产妇及0-6岁儿童健康管理。严格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为孕产妇及儿童提供健康管理服务,强化孕妇早孕规范检查意识,加强产前筛查(诊断)和新生儿疾病筛查的宣传,提高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率。按照《南通市高危孕产妇分级分类管理规定》、《南通市高危儿分级分类管理规定》及《南通市体弱儿分级分类管理规定》对高危孕产妇、高危儿、体弱儿进行分级分类管理,进一步明确了各级医疗保健机构在高危孕产妇、高危儿、体弱儿管理中的职责及转会诊要求,确保使有不同危险因素的孕妇、儿童能按其危险程度及时得到相应的医疗保健服务,努力改善高危孕产妇及儿童的生命质量,进一步降低孕产妇及儿童死亡率。二是规范实施重大妇幼卫生服务项目。继续做好农村妇女孕前及孕早期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城乡适龄妇女“两癌”检查以及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等妇幼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研究制定三项重大妇幼项目的计划、实施方案、质量控制、评估标准并组织实施,加强质控与督导,不断提高项目实施质量。

4、开展妇幼保健行业监管。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对辖区内各级各类医疗保健机构开展的妇幼保健服务、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爱婴医院长效管理、助产技术服务质量、出生医学证明管理、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的管理等)进行检查、考核和质量评价。在行政主管部门领导下,继续做好全市新生儿疾病筛查(先天性听力障碍、苯丙酮尿症、先天性甲状腺功能低下)及产前筛查工作管理。

5、加强妇幼健康服务能力建设。一是强化培训。根据妇幼保健工作目标,重点围绕相关政策及法律法规、孕产妇儿童健康管理、重大妇幼卫生服务项目、产科危急重症救治、新生儿急救技术以及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等内容,对全市各级各类业务人员开展培训,不断提高基层人员的业务水平。二是推广新技术。有计划地将我所近几年开展的新技术新项目向基层推广,不断提升基层服务能力。三是继续推进“人才建设工程”。有计划地安排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产、儿科医护人员来我所免费进修,努力为基层培训一批“能力强、技术精”的基层妇幼健康服务人才,推动基层妇幼健康服务上水平。

6、加强妇幼卫生信息管理。一是要加强妇幼卫生信息质量控制。我市目前设有国家级5岁以下儿童死亡监测点21个、孕产妇死亡监测点21个,出生缺陷监测点5个、危重孕产妇监测点3 个,儿童营养监测点4个,工作任务重且要求高,因此要不断强化妇幼卫生信息质量控制,特别要增加对国家级监测点的质控频度,以确保信息数据的及时性和准确性。二是强化数据分析与利用,充分发挥监测信息对指导妇幼卫生工作的作用。结合孕产妇危重症评审、孕产妇死亡评审、新生儿死亡评审的情况,认真分析影响我市孕产妇及儿童健康的主要因素,提出干预措施,为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切实可行的降低我市孕产妇、婴儿死亡率和出生缺陷率的干预措施提供可靠依据,不断促进妇幼卫生工作可持续发展!

7、实施智慧妇幼建设工程。进一步落实卫计委《妇幼保健信息系统技术规范》,继续完善全市妇幼保健信息网络系统,搭建更为科学系统的妇幼保健信息管理平台,建立全市妇幼保健信息数据库,全面实施妇女儿童健康管理信息化,努力为妇女儿童提供高效、便捷、连续的妇幼健康服务。

8、开展健康教育及健康促进活动。推动全市妇幼保健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对从事妇幼卫生健康教育的业务人员进行培训。制作发放各种健康教育材料,将健康教育知识送到社区,提高妇女儿童保健知识知晓率。

9、完成主要指标。辖区内妇幼保健主要统计指标达到《江苏省妇幼卫生事业发展纲要》、《江苏省妇幼健康优质服务先进市评审标准》、《江苏省助产技术服务评审标准》、《基本公共卫生绩效考核标准》、《重大公共卫生绩效考核标准》等要求。

(二)、工作目标:

妇女保健:

1、孕产妇死亡控制在6/10万以内,(其中产后出血死亡率≤10%),漏报率为0。

2、围产儿死亡率小于15‰

3、出生缺陷发生率控制在5‰以下

4、低体重新生儿发生率不超过3%

5、积极开展妇女病普查普治工作,妇女病普查率≥80%。

6、开展妇女心理咨询、孕妇营养、更年期保健门诊工作

7、开展免费婚前检查与健康指导,逐步提高婚前医学检查率,婚前医学检查率≥85%

8、开展孕前检查与二胎咨询指导

儿童保健:

1、0—6岁儿童保健管理覆盖率≥95%

2、4—6个月婴儿母乳喂养率达85%左右。

3、婴儿死亡率控制在5‰以内,漏报率小于10%

4、 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控制在8‰以内,漏报率小于10%

5、做好体弱儿筛查和专案管理工作,体弱儿专案管理率达90%以上

6、7岁以下儿童视力筛查率80%以上

7、城镇和农村注册幼儿园的管理率和卫生保健合格率达100%,健康档案率分别达到90%和80%。

8、全面开展全市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先天性听力障碍、苯丙酮尿症、先天性甲状腺功能低下}。新生儿3种疾病筛查率95%以上。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预算表

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南通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19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计1127.22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预算总计各减少90.41万元,减少7.43%。主要原因是综合绩效考评奖及应休未休公休假补贴未预下。

(一)收入预算总计1127.22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计1127.22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1127.22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90.41万元,下降7.43%。主要原因是综合绩效考评奖及应休未休公休假补贴未预下。

(2)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 0万元。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预算总计 0 万元。

(二)支出预算总计1127.22万元。包括:

1.按功能分类

(1)医疗卫生(类)支出955.26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项目支出等。与上年相比减少91.42万元,减少8.73%。主要原因是综合绩效考评奖及应休未休公休假补贴未预下。

(2)住房保障(类)支出171.96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在职住房公积金,在职和离退休人员提租补贴。与上年相比增加1.01万元,增长0.59%。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的调整。

2.按支出用途

(1)基本支出预算数为938.4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90.41万元,减少8.79%。主要原因是综合绩效考评奖及应休未休公休假补贴未预下。

(2)项目支出预算数为188.82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本年收入预算合计1127.22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27.22万元,占100 %;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占0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 万元,占0%;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

南通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本年支出预算合计1127.22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938.40 万元,占83.25 %;

项目支出188.82万元,占16.75 %;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南通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127.22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90.41万元,减少7.43%。主要原因是综合绩效考评奖及应休未休公休假补贴未预下。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19年财政拨款预算支出1127.2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90.41万元,减少7.43%。

其中:

(一)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

1.公共卫生(款)妇幼保健机构(项)支出955.26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91.42万元,减少8.73%。主要原因是综合绩效考评奖及应休未休公休假补贴未预下。

(二)住房保障支出(类)

1.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80.3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78万元,增长2.27%。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

2. 住房改革(款)提租补贴(项)支出91.61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0.77万元,减少0.83%。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的变化。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938.40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814.4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89.75万元、津贴补贴237.82万元、绩效工资91.1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91.35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35.28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交费22.05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0.15万元,住房公积金80.35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0.30万元、离休费15.74万元、退休费40.27万元、奖励金0.01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22万元。

(二)公用经费123.9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万元、水费3万元、电费8.50万元、邮电费2万元、差旅费14.61万元、会议费5.4万元、培训费8.64万元、公务接待费4.32万元、专用材料费10万元、工会经费14.13万元、福利费24.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70万元、其他交通费1.2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3.09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支出0万元,本年无预算。

八、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127.22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90.41万元,减少7.43 %。主要原因是2018年综合绩效考评奖及应休未休公休假补贴未预下。

九、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938.40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814.4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89.75万元、津贴补贴237.82万元、绩效工资91.1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91.35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35.28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交费22.05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0.15万元,住房公积金80.35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0.30万元、离休费15.74万元、退休费40.27万元、奖励金0.01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22万元。

(二)公用经费123.9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万元、水费3万元、电费8.50万元、邮电费2万元、差旅费14.61万元、会议费5.4万元、培训费8.64万元、公务接待费4.32万元、专用材料费10万元、工会经费14.13万元、福利费24.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70万元、其他交通费1.2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3.09万元。

十、一般公共预算单位运行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单位运行经费预算支出123.9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6.4万元,增长15.25%。主要原因是:一是福利费、工会经费标准的提高;二是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改革新增“其他交通费用”。

十一、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19 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支出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2.7万元,占“三公”经费的38.46%;公务接待费支出 4.32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61.54%。具体情况如下:

(一)2019 年度“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7.02万元。

1.单位部门预算中不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实际因公出国(境)时,由财政部门根据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出国(境)计划和按标准核定的经费数额追加相关单位支出预算指标。实际执行情况在部门决算中公开。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 2.7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支出预算 0 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 2.7 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3.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 4.32 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二)2019 年度会议费支出预算 7.4 万元,比上年增加 0.8 万元,主要原因是举办会议的次数增加。

(三)2019 年度培训费支出预算 14.34 万元,比上年增加   3.91万元,主要原因是培训费定额标准的提高。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拟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拟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拟购买服务支出 0万元。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本部门(单位)共有车辆 1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法用车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辆、其他用车辆。单位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1 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台(套)。

   十四、预算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说明
   
2019年绩效项目、目标待财政审定。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包括税收财力安排、当年非税财力、专项收入、省补助、动用结余财力。

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指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

五、项目支出:包括编入部门预算的单位通用项目、职能项目、市立项目支出安排数等。

六、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单位运行经费:指各部门(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日常维修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福利费及其他费用。

(各部门根据公开预算表中对应的经费情况进行名词解释,对未涉及的名词可以删除)


南通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19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