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来源: 南通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9-01-29 18:03 累计次数: 字体:[ ]


第一部分  南通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预决算公开管理文件

南通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暂行办法(通卫财务[2017]1号)。

第二部分   南通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19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第三部分  南通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七、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单位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一、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四部分  南通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南通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预决算公开管理文件

南通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暂行办法(通卫财务〔2017〕1号)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预算法和《江苏省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暂行办法》(苏办发〔2016〕37号)等有关规定,根据市财政局《关于加强市区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通财预〔2016〕24号)要求,进一步推进本部门预决算公开,提高预算透明度,强化社会监督,促进依法理财,参照市本级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方案,结合我委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预决算信息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预决算信息公开遵循依法依规、真实准确、积极稳妥、分级负责的原则。

第二章公开主体和职责

  第三条 委办公室、财审处负责本委及所属部门预算单位的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按规定公开本委及所属单位的预决算信息;

  (二)对所属单位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三)按规定做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申请公开部门预决算信息的答复工作;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三章公开内容

  第四条 部门预决算信息(涉密信息除外)公开内容包括:

  (一)预算公开内容:主要是部门(单位)概况、部门预算表、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名称解释四个方面。

  部门(单位)概况包括:部门(单位)职责、机构设置、编制现状、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部门(单位)收支预算编制的相关依据及测算分析情况。

  部门预算表包括:收支预算总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按功能分类到项级)、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按经济分类到款级)、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表、“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政府采购预算表等12张表。

  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应包括单位年度收支预算安排情况;对“三公”经费预算总额和分项数额增减变化的原因进行说明;对重大项目资金安排或可能引起社会公众关注的预算安排,结合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加以阐述;对重要指标进行上下年度的比较和分析;对各政府采购项目就项目用途、采购方式进行说明等。

  名称解释主要对单位公开预算表中的相关专业名称进行解释说明。

  (二)决算公开内容:主要是部门(单位)概况、部门决算表、部门决算情况说明、名称解释四个方面。

  部门(单位)概况包括:部门(单位)主要职能、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情况、当年度部门(单位)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部门决算表包括:收支决算总表、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按功能分类到项级)、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按经济分类到款级)、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决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表、“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政府采购决算表等12张表。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应包括部门决算年度收支情况、财政拨款预算执行情况和 “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机关运行经费、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等;“三公”经费决算公开要说明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经费总额以及“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等情况;会议费、培训费决算公开要说明召开会议和组织培训的次数和人数等相关明细信息。

  名称解释主要对单位公开决算表中的相关专业名称进行解释说明。

  (三)政府采购信息(涉密项目除外)公开内容:单位政府采购项目信息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公开的政府采购信息。按照《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苏财购〔2015〕51号)要求,做好采购项目信息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公开的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在采购文件中公开项目采购预算,采购尚未确定项目预算金额的,可不公开具体预算金额;采购活动完成后,公开中标、成交结果和政府采购合同。

第四章公开方式和时间

  第五条 预决算信息公开方式:南通市财政局网站(www.ntcz.gov.cn)“预决算公开”专栏和本委门户网站设置的“部门预决算公开”专栏公开并长期保留。

  第六条 经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批复的部门预算、决算及报表,应当在批复后20日内公开。

  第七条 本委及所属单位应当按采购进程,在南通市政府采购网或本委门户网站专栏,及时公开政府采购信息(涉密项目除外)。

第五章附则

  第八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行。

第二部分南通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起草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的规范性文件,拟订卫生和计划生育发展规划。负责协调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医疗保障,统筹规划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配置,指导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规划的编制与实施。拟定人口发展规划,研究人口发展战略。

2、负责制定全市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制定全市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指导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收集上报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3、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管理,制定相关政策措施,组织开展相关监测、调查和评估,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负责食品安全标准的宣传贯彻、跟踪评价和备案管理等工作。

4、负责组织拟订并实施基层卫生服务、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全市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负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综合管理。

5、负责制定全市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全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采供血机构管理的规范、标准,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与服务规范,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

6、负责组织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建立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建设和谐医患关系,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7、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国家药品法典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组织制定全市基本药物增补目录,拟订基本药物遴选、采购、配送、使用的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基本药物目录内药品生产的鼓励扶持政策建议,提出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

8、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生育政策,完善本市生育政策,组织实施促进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组织监测计划生育发展动态,提出发布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信息建议。制定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制定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

9、组织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负责协调推进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衔接机制,提出稳定低生育水平政策措施。

10、制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并组织落实,推动建立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共享与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11、拟订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建立完善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并组织实施。

12、拟订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卫生和计划生育相关科研项目。参与制定医学教育发展规划,协同指导院校医学教育和计划生育教育,组织实施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

13、完善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监督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14、负责卫生和计划生育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参与全市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组织指导国际交流合作和援外工作,开展与港澳台的交流与合作。

15、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并纳入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总体规划、战略目标。负责中医、中西医结合工作的管理。

16、负责市干部保健委员会确定的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市级部门有关干部医疗管理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17、承担市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市政府血吸虫病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和市政府艾滋病防治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18、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一)机构设置

根据部门职责分工,本部门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安全监督处与其合署)、组织宣传处、人事处、财务处(审计处)、规划与信息处(统计处、人口发展研究处)、政策法规处(行政服务处)、体制改革处、疾病预防控制处(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处,市血吸虫病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卫生应急办公室与其合署)、医政医管处(干部保健处)、基层卫生与妇幼健康处、综合监督处、计划生育基层指导处、计划生育家庭发展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处)、科技教育处、中医管理处、药物政策与基本药物制度处、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二)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19年部门汇总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10家,具体包括:南通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本级、江苏省南通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南通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南通市卫生监督所、南通市急救中心、南通市中心血站、南通市医学会、南通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南通市计划生育药具管理站、南通市卫生信息中心。

三、2019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2019年,南通市卫计委将重点把握发展导向、需求导向、民生导向、问题导向,推动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健康城市建设、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和健康长三角一体化建设取得新突破。重点推进卫生健康十大工程,推动卫生健康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

(一)资源配置优化工程。根据南通建设长江经济带战略支点和上海大都市北翼门户城市的新定位,积极实施跨江和沿海发展战略,主动对接上海,打造具有区域影响力长三角北翼和沿海经济带高水平医疗服务高地。当前,我们将以公共服务同城化为目标,加大与上海在医联体规划、信息化平台建设和科研领域的合作力度,加快健康长三角建设进程。市级层面将积极推进中创区综合医院、市第三人民医院医疗综合楼、市妇保院儿童医院大楼等重大项目建设工作,各县(市)区也将在保基本强基层的基础之上,着手实施一批能级提升工程,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服务需求。

(二)医改重点攻坚工程。当前,医改已进入深水区、攻坚期,作为医改牵头部门,我们将坚定不移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紧紧围绕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分级诊疗制度、药品供应保障制度、综合监管制度等,联动推进医改框架制度建设。以医联体规范运行推动优质医疗资源下沉,以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提升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质效,逐步构建分级诊疗新秩序。

(三)科教兴卫强卫工程。一方面,市直医院及县级医院着力建设一批高水平医院,五大危急重症救治中心各县(市)区全覆盖,支持各大医院做强做大传统重点专科,加快发展新兴重点专科,形成彰显基础优势的国家级、省级重点专科创建梯队,减少出县、出市就诊比例。另一方面,围绕构建全生命周期的健康服务链,补齐薄弱专科短板,重点发展儿童、老年、精神、康复、安宁疗护等专科,加快整合型医疗服务体系建设。

(四)人才队伍建设工程。在培养引进高层次卫生人才方面,继续实施博士常年招聘计划、重点人才引培工程等,支持和推动高水平医院引进和培养一批临床、科研复合型高层次医学人才,提升临床疑难疾病诊治和研究水平。在解决基层卫生人才方面,围绕岗位吸引力、职业荣誉感、职业发展空间等多个层面,通过招聘一批、培养一批、培训一批、下沉一批、共享一批、稳定一批等改革措施,逐步缓解基层人员紧张、青黄不接、层次不高的现状。

(五)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南通的中医药文化底蕴深厚,继续坚定发展中医药事业的自信,加快中医药强市建设步伐。在健全完善中医医疗服务和健康服务体系方面,推动基层中医馆、中医阁建设;借力中医药文化博物馆,加强地方学术流派、名老中医学术思想的整理、挖掘,瞄准现代医疗发展最前沿,推动理论和技术再创新,实施好“中医名院名科名医名方名剂”五名战略,做足传承与创新两大篇章,推动中医药文化走出国门、走向世界。

(六)健康南通建设工程。以获评健康中国年度标志城市为新的起点,坚持预防为主的战略思路,从健康影响因素入手,着力解决个人生活行为方式、自然与社会环境及医疗卫生服务等方面的突出问题,促进卫生健康服务模式从疾病治疗向健康管理转变。把推进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作为健康南通建设的重要载体,加强农村环境整治,提升“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普及率”;以全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健康教育项目、“三减三健”专项行动等为抓手,将健康理念引入社区、单位和家庭,培育发展千千万万个“健康细胞”,筑牢保障人民群众健康的“大堤”,逐步提升“人均期望寿命”,降低“重大慢病过早死亡率”。

(七)“互联网+医疗健康”三优工程。把“互联网+”作为提升卫生治理能力的关键手段,引入所有健康政策,在医疗服务方面突出全流程,以便民就医信息平台为载体,实现“诊前-诊中-诊后”全程智能化,不断提升病情监测与处置效率。在健康管理方面突出全周期,推动市、县、镇、村四级卫生信息平台全面联通,为分级诊疗、疾病预防、慢病和老年病管理等提供规范、统一、有利上下转诊、远程会诊、规范结算的平台。在行业监管方面突出全方位,完善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我管理系统,适时与全市诚信系统全面联通,提高监管效率。

(八)健康惠民暖心工程。一是全面落实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确保各类奖励扶助资金按时兑现,针对计划生育特殊群体,做好情感慰藉与物质帮扶。二是针对老龄人口健康服务需求日益增长的迫切需要,继续实施医养结合实事项目,新增医养结合机构14家,护理站15家,争取到2020年,建成覆盖城乡、布局合理、规模适宜、功能完善的医养结合服务网络。三是精准实施健康扶贫工程。支持海安试点,探索“江海健康扶贫基金”保障机制。实施分类救治工作,完善先诊疗后付费制度,畅通“绿色通道”,提升定点医疗机构服务窗口的“一站式”综合服务能力,增强低收入人口健康保障水平。

(九)卫生健康综合监管工程。充分发挥好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在医疗质量和安全管理中的保障作用,促进医疗服务质量全面提升,推动卫生健康监督事业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在职业健康专项治理方面,作为即将组建的卫生健康委新的职责之一,以职业卫生基本情况摸底调查为基础,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治理工作,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在医疗服务质量监管方面,全面落实十八项核心制度,对社会办医疗机构和公立医疗机构的评审评价试行同等标准。在打击无证行医及非法医疗美容方面,保持高压态势,对违法行为“零容忍”,加强对养生保健、医疗美容的管理,加大对虚假、夸大医疗广告宣传的查处力度。

(十)党的建设工程。贯彻落实中央《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办《关于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提升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创造力战斗力,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改进工作作风,坚决反对“四风“,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加强医疗行风建设,完善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制度,将医德考评作为医师定期考核的重要内容,推动系统持续形成风清气正事顺的良好氛围。

第三部分 南通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预算表(详见附表)

第四部分 南通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南通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9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计28793.40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预算总计各增加2242.13万元,增长8.44%。主要原因一是基本支出增加,市卫计委所属部门预算单位增加政府购买服务人员费用;二是项目支出增加,增加政府采购上年结转预算1305.2万元。

(一)收入预算总计28793.40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计289793.40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25486.6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772.20万元,增长7.47%。主要原因一是基本支出增加,市卫计委所属部门预算单位增加政府购买服务人员费用;二是项目支出增加,增加政府采购上年结转预算1305.2万元。

(2)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0万元,本年无预算安排,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预算总计3306.7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69.93万元,增长16.57%,主要原因是所属南通卫生高职校增加政府采购结转预算。

(二)支出预算总计28793.40万元。包括:

1.按功能分类

(1)教育支出11384.85万元,主要为市卫计委所属卫生高职校用于中高职职业教育教学、成人教育教学业务及其辅助活动所发生的人员、办学及项目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1704.26万元,增长17.6%。主要原因是所属南通卫生高职校生均拨款的增加及政府采购结转预算增加。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4899.81万元,主要用于市卫计委所属部门预算单位正常运转和专项业务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485.66万元,增长3.37%。主要原因一是增加政府购买服务人员费用,二是增加政府采购上年结转预算。

(3)住房保障支出2508.74万元,主要发放职工提租补贴和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与上年相比增加52.21万元,增长2.13%。主要原因是在职、离退休提租补贴计提基数增加。

2.按支出用途

(1)基本支出18137.4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652.29万元,增长10.02%,主要原因是增加政府购买人员费用及公用定额标准提高。

(2)项目支出10655.9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89.84万元,增长5.86%。主要原因是增加政府采购结转预算。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9年度收入预算合计     28793.40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5486.63万元,占88.52%;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0 万元,占0%;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3306.77万元,占11.48%。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9年支出预算合计28793.40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18137.43万元,占62.99%;

项目支出10655.97万元,占37.01%。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南通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5486.63 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772.2万元,增长7.47%。主要原因一是基本支出增加,市卫计委所属部门预算单位增加政府购买服务人员费用;二是项目支出增加,增加政府采购上年结转预算1305.2万元。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9年财政拨款预算支出25486.6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8.52%。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772.20万元,增长7.47%。主要原因一是基本支出增加,市卫计委所属部门预算单位增加政府购买服务人员费用;二是项目支出增加,增加政府采购上年结转预算1305.2万元。

其中:

(一)教育支出(类)

1. 职业教育(款)高等职业教育(项)。支出7790.0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903.28万元,增长13.12%。主要原因一是所属卫生高职校外聘人员经费及在职人员奖励性绩效增加;二是公用支出增加,主要为生均定额拨款增长。

2.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项)。支出156.5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56.55万元。主要原因是所属南通卫生高职校增加政府采购结转预算。

3.其他教育支出(款)其他教育支出(项)。支出131.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31.5万元。主要原因是所属南通卫生高职校增加政府采购结转预算。

(二)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

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款)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支出预算2316.37万元。

(1)行政运行(项)。支出1430.39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31.87万元,减少13.95%。主要原因是市卫计委本级综合绩效考核奖、应休未休年休假补贴未预下。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739.9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7.42万元,增长8.41%。主要原因是市卫计委本级职能项目合并调整。

(3)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支出(项)。支出146.06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1.43万元,减少7.26%。主要原因是市卫计委所属市医学会事业单位目标考核奖、应休未休公休假补贴未预下。

2.公立医院(款)

其他公立医院支出(项)。支出24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49万元。主要为市卫计委本级政府采购上年结转在市级医院发展资金中支出的信息化建设项目。

3.公共卫生(款)

公共卫生支出预算11798万元。

(1)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项)。支出4446.93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86.15万元,减少1.9%。主要原因是市卫计委所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目标管理考核奖未预下。

(2)卫生监督机构(项)。支出1404.46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06.64万元,减少7.06%。主要原因是市卫计委所属市卫生监督所综合绩效考核奖、应休未休年休假补贴未预下。

(3)妇幼保健机构(项)。支出955.26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91.42万元,减少8.73%。主要原因是市卫计委所属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事业单位目标考核奖、应休未休公休假补贴未预下。

(4)应急救治机构(项)支出1479.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5.95万元,增长1.79%。主要原因是市卫计委所属市急救中心增加了政府购买服务人员费用。

(5)采供血机构(项)。支出3431.7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431.75万元,主要原因是市卫计委所属市中心血站功能分类调整,2018年列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6)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支出8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7万元,减少8.05%。主要原因是市卫计委本级职能项目压减。

4.计划生育事务(款)

(1)计划生育机构(项)。支出112.56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9.28万元,减少7.62%。主要原因是市卫计委所属市计划生育药具管理站综合绩效考评奖及应休未休公休假补贴未预下。

(2)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支出136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60.73万元,减少30.87%。主要原因是市卫计委本级职能项目合并调整。

5.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支出192.1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92.19万元。主要原因是市卫计委所属市卫生信息中心功能分类调整,2018年列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6.其他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款)

其他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项)。支出95.69 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823.13万元,减少96.72%。主要原因一是市卫计委所市中心血站、市卫生信息中心功能分类调整。

(三)住房保障支出(类)

住房改革支出(款)

1.住房公积金(项),支出1229.0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4.19万元,增长2.01%。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基数调整。

2.提租补贴(项),支出1279.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8.02万元,增长2.24%。主要原因是在职、离退休人员计提基数提高。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17040.43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3823.0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    2806.77万元、津贴补贴3802.20万元、奖金106.77万元、绩效工资1104.1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373.18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530.58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330.73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92.81万元、住房公积金1229.04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494.96万元、离休费328.62万元、退休费497.22万元、退职费5万元、生活补助11.85万元、奖励金0.56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57万元。

(二)公用经费3217.3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91.97万元、印刷费40万元、咨询费4万元、手续费1万元、水费96.06万元、电费329.70万元、邮电费37.89万元、物业管理费0万元、差旅费797.43万元、维修(护)费49.60万元、租赁费1万元、会议费81.43万元、培训费109.60万元、公务接待费94.04万元、专用材料费40万元、劳务费8.43万元、委托业务费116万元、工会经费199.89万元、福利费330.3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7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38.9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71.09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支出0万元,本年无预算安排,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八、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5486.6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772.20万元,增长7.47%。主要原因一是基本支出增加,市卫计委所属部门预算单位增加政府购买服务人员费用;二是项目支出增加,增加政府采购上年结转预算1305.2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17040.43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3823.0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    2806.77万元、津贴补贴3802.20万元、奖金106.77万元、绩效工资1104.1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373.18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530.58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330.73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92.81万元、住房公积金1229.04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494.96万元、离休费328.62万元、退休费497.22万元、退职费5万元、生活补助11.85万元、奖励金0.56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57万元。

(二)公用经费3217.3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91.97万元、印刷费40万元、咨询费4万元、手续费1万元、水费96.06万元、电费329.70万元、邮电费37.89万元、物业管理费0万元、差旅费797.43万元、维修(护)费49.60万元、租赁费1万元、会议费81.43万元、培训费109.60万元、公务接待费94.04万元、专用材料费40万元、劳务费8.43万元、委托业务费116万元、工会经费199.89万元、福利费330.3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7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38.9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71.09万元。

十、一般公共预算单位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9年南通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一般公共预算单位运行经费支出预算3217.39万元,比上年增加301.09万元,增长10.32 %。主要原因一是所属单位南通卫生高职校学生人数的增加所对应的公用支出定额增加,二是所属各部门预算单位公用支出定额增加。

十一、“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情况说明

南通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9 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支出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310.5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68.62%;公务接待费支出142万元,占“三公”经费的31.38%。具体情况如下:

(一)2019 年度“三公”经费支出预算452.50万元。

1.单位部门预算中不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实际因公出国(境)时,由财政部门根据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出国(境)计划和按标准核定的经费数额追加相关单位支出预算指标。实际执行情况在部门决算中公开。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310.50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支出预算0万元,比上年减少150万元,主要原因是市卫计委未安排公车购置支出预算。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310.50万元,比上年减少32.20万元,主要原因是下属车辆数的减少。

3.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142万元,比上年增加6.68万元,主要原因是所属南通卫生高职校2019年将举办护理技能国家级及省级比赛,公务接待人数和次数有所增加。

(二)2019 年度会议费支出预算167.43万元,比上年减少9.48万元,主要原因是各预算单位会议次数减少。

(三)2019 年度培训费支出预算384.60万元,比上年增加87.85万元,主要原因是市卫计委所属南通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卫生监督所业务培训加大。2019年组建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工作职能发生相应改变,将加大“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强职业安全健康监管、控烟履约”等新增职能培训。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总额1319.65万元,其中:拟采购货物支出537.69万元、拟采购工程支出140万元、拟购买服务支出641.96万元。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本部门共有车辆 81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19 辆、执法用车 7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4辆、其他用车41辆。单位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10 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11 台(套)。

十四、预算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说明

南通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9年绩效项目、目标待财政审定。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包括税收财力安排、当年非税财力、专项收入、省补助、动用结余财力。

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指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

四、基本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五、项目支出:包括编入部门预算的单位通用项目、职能项目、市立项目支出安排数等。

六、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单位运行经费:指各部门(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日常维修费、物业管理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福利费及其他费用。

八、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高等职业教育支出(项):指市卫计委所属南通卫生高职校用于开展全日制高等职业教育、成人继续教育的支出。

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市卫计委机关用于保障机关正常运行的支出。

十、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市卫计委用于开展医疗卫生与计划管理活动的支出。

十一、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款)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支出:指市卫计委用于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管理事务的支出。

十二、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项):指市卫计委所属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保障正常运行的支出。

十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卫生监督机构(项):指市卫计委所属卫生监督机构保障正常运行的支出。

十四、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妇幼保健机构(项):指市卫计委所属妇幼保健机构保障正常运行的支出。

十五、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应急救治机构(项):指市卫计委所属应急救治机构保障正常运行的支出。

十六、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指市卫计委所属预算单位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方面的支出。

十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机构(项):指市卫计委所属预算单位用于计划生育机构方面的支出。

十八、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指市卫计委所属预算单位用于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方面的支出。

十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项):指市卫计委所属其他卫生计生事业单位基本运行和开展相关业务活动的支出。

二十、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二十一、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指按规定发放给职工的提租补贴。


南通市卫计委2019年部门预算汇总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