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卫健委安全监管委托服务项目
来源: 委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0-06-28 14:13 累计次数: 字体:[ ]

政府采购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码:20200001


采购单位:南通市医院协会


                       2020年6月24日


 
 
 

目   录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第二章       磋商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       项目需求

第四章       评审方法和程序

第五章 合同授予

第六章       响应文件组成及格式


尊敬的磋商供应商:

欢迎参加本采购项目的竞争性磋商。为了保证本次磋商项目顺利进行,请在制作响应文件之前,仔细阅读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各项条款,并按要求制作和递交响应文件。谢谢合作!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


南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拟实施社会医疗机构安全监管委托服务项目,诚邀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加该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项目名称:南通市卫健委安全监管委托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码:20200001

三、项目预算:9.8万元

四、项目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五、项目地点:南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崇川区青年中路56号)

六、潜在的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中同时参加投标,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

3、投标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且营业执照须包含消防安全评估、消防检查、消防设施维修保养、技术服务等相关经营范围。

4、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消防工程师或市级安全专家,并且为供应商的正式人员,提供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具体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中的“资格审查文件”。

请供应商认真对照资格要求,如不符合要求,无意或故意参与投标的,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七、响应文件接收截止及评审磋商开始时间:2020年7月3日14时30分。

八、响应文件递交地址:南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18办公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九、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南通市医院协会


采购单位联系人:陈文琪     联系电话:85053673

张  明     联系电话:85053615

十、磋商公告期限:

自磋商公告在南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第二章  磋商供应商须知


一、说明


1、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仅适用于南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2、竞争性磋商活动及因本次磋商产生的合同受中国法律制约和保护。

3、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属于南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4、供应商下载磋商文件后,应仔细检查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如内容中有页码短缺、资格要求以及任何设置有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应在磋商文件发布后的2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或疑问,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询问或疑问的,视同理解并接受本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因此引起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负,而且供应商不得在磋商结束后针对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提出质疑事项。非书面形式的不作为日后质疑提出的依据。

5、供应商应认真审阅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如果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将被拒绝参与项目的磋商。

二、响应文件的编制及装订

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要求编写响应文件,并牢固装订成册。响应文件均需采用A4纸(图纸等除外),不允许使用活页夹、拉杆夹、文件夹、塑料方便式书脊(插入式或穿孔式)装订。响应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增删,如修改错漏处,须经响应文件签署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三、响应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响应文件由:①资格审查文件、②技术响应文件、③商务报价响应文件,共3部分组成(以下由文件序号代称)。

2、响应文件均为一式叁份,其中“正本”壹份和“副本”贰份。

3、在每份响应文件上要明确标注项目名称、对应的响应文件名称、供应商的全称、日期、“正本”、“副本”字样。“正本”和“副本”若有差异,概以“正本”为准。

4、供应商可将响应文件正副本统一密封或分别密封,如正本和副本分别密封的,应在封袋上标明正、副本字样。

5、响应文件中的所有“正本”,其正文内容须按磋商文件要求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副本”可复印,但须加盖单位公章。

四、响应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1、供应商须将本项目响应文件:①、②、③单独密封

2、密封后,应在每一密封的响应文件上明确标注磋商项目名称、响应文件各自对应的名称、供应商的全称及日期。

3、在密封处加盖供应商公章。

【特别提醒】响应文件中的①和②的“正本”或“副本”中,均不得含有商务报价响应文件中报价表(报价单)内的任何项目价格,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五、投标报价

1、本项目不接受任何有选择的报价。

2、磋商报价均以人民币为报价的币种。

3、磋商报价表必须加盖单位公章且必须经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报价表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若有差异,将执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59条的规定。

4、投标总价报价应包括下列费用所有产品的材料费、检查费、资料制作费、税费、售后服务等所有费用。

5、第二次报定的响应报价为成交价,同时,成交供应商的成交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

6、最低的磋商报价是成交的重要条件,但不是成交的唯一条件。

7、投标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根据采购项目需求,准确制定相关工作方案等,必须对本采购项目全部进行报价,如有漏项,视同对本项目的优惠。不按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导致报价无效,按无效标处理。

七、联合体参与磋商

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参与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八、响应文件及磋商费用

磋商程序顺利进行后,除供应商的原件可退回外,其余所有的响应文件都将作为档案保存,不论成交与否,代理机构均不退回。

九、履约保证金

1、本项目成交后的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  2% 

2、成交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须在成交通知书发出3日内汇入采购人账户,成交供应商凭成交通知书、履约保证金缴纳凭证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3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超期或未有协商,则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 

3、成交供应商在按要求保质保量的完成该项目合同并通过验收后,采购人凭成交供应商提交的申请,一次性无息退还该合同项目的履约保证金。

4、由于成交供应商原因,在签订合同后出现不按合同履行的情况,采购单位有权将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全额不予退还,同时采购单位亦有权终止合同,成交供应商还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赔偿责任。

十、供货量调整及结算方式

结算方式为签订合同后,检查第一轮结束出具报告、符合项目要求后,支付成交总价的50%;检查第二轮回头看汇总报告、符合项目要求后支付尾款。注:支付款项前,乙方须提交满足甲方要求的税务发票。

十一、未尽事宜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三章  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况


为进一步提升南通市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本质水平,充实行业部门安全监督管理力量,通过购买服务的形式对外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南通市卫健委监管范围内的医疗机构、护理院等公共场所的消防、危化品、特种设备、电气等安全隐患进行检查,促进安全监管工作的技术性及专业化水平。

二、检查时间

第一轮:2020年7-8月,在9月15日前汇总;第二轮:2020年10月-11月,对第一轮检查情况回头看,在12月15日前汇总。

三、检查场所

市区范围内由市卫健委负有监管职责的社会民营医疗机构、护理院等场所(约200家,具体以业主单位提供的名单为准)

四、委托服务的人员资质要求

服务机构应根据本采购文件的要求,建立安全技术服务项目组,技术服务人员应有现场服务的相应经历和专业技术职称。

1、本次招标委托服务项目的负责人须为消防工程师或市级安全专家。

2、本项目其他检查人员具有技术资质与经验,每次的全面检查不少于2人。有市级专家成员对检查情况进行评估。

3、服务机构应成立项目组,配备足够的专业技术力量。

五、主要内容

(一)检查内容

1、是否按规定取得相应经营和服务资质,安全生产组织体系是否健全;

2、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及安全标志是否到位、完整及有效;

3、是否建立防火档案,火灾隐患的整改以及防范措施是否落实;

4、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情况,安全生产重点部位值班人员在岗在位及管理情况;

5、易燃易爆危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况;

6、电气火灾防范的情况;

7、全员安全教育是否认真落实;

8、应急预案是否制定并定期组织进行演练;

9、其他日常安全管理的开展情况。

(二)检查方式:

1、须有市安委会专家组成员或者一级消防工程师带队,由消防专业技能人员组成检查组,逐家上门对消防系统和安全设施、管理台账、证件等进行检查。

2、对于违法需要责令当场改正的内容,现场提出建议。对于责令限期整改的隐患内容,检查结束后出具书面意见报采购人,并会同做好隐患汇总和指导整改方案的制订,并于检查结束一月内跟踪复查,确保闭环管理。

六、技术服务要求

服务机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遵循客观公正、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原则,遵守执业准则,恪守职业道德,依法独立开展安全检查评价活动,客观、如实地反映所检查评价的企业单位安全事项,并对作出的安全评价结果承担相应责任。

1、安全技术服务与检查工作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消防法》、《江苏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范和规程。

2、服务机构应编制安全技术服务方案,明确年度详细工作计划、措施与服务目标;明确安全生产检查的服务形式、具体方法与要求。

3、服务机构应当采取有效的技术措施和手段,对采购人辖区内场所的消防及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检查,提供技术专家安全检查的技术服务,及时有效地发现和指出被检查企业单位存在的问题与隐患。

(1)服务机构每完成一家单位检查工作后,要填写《******(单位)安全检查报告》。

(2)服务机构在检查过程中,对经辨识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场所、部位和环节应和被检查单位逐一明确;对检查出的问题和隐患应逐一和被检查单位交底,并提出整改意见或建议;检查结束后,按服务类型编制检查报告,由参与检查的相关专家签名,并加盖单位印章后提交。报告主要内容包括:检查情况报告、处理建议、检查单位意见等内容。属于重大隐患的,应即时上报采购人或相应的安全监管部门。

4、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服务机构必须进行跟踪检查,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整改复查情况要形成《检查复查报告》,及时上报采购人。

七、其他要求

服务机构应充分发挥在人才、技术、信息等方面的优势,根据服务类型和内容,配备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组建专家检查服务队伍开展检查服务,以确保安全技术服务工作质量。

1、采购人将建立服务外包工作质量评估机制,对服务机构及其服务人员工作质量进行评估,并对评估结果予以通报,服务质量直接与服务费挂钩。

2、采购人对服务机构及其服务人员有权进行监管,对于在消防及安全技术服务检查或抽查中,帮助受检企业隐瞒重大事故隐患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将列入“黑名单”,上报相关主管部门依法处理。

3、出现严重不履行合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4、廉政要求:与被检查企业及其人员串通,不如实记录和汇报检查抽查的情况,与被检查企业及其人员有不正当业务关系,吃拿卡要等,采购人有权将根据情节轻重,予以处罚。直至中止合同并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第四章 

评审方法和程序



一、组织磋商


1、本次竞争性磋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有关法规成立磋商小组。

2、磋商小组的职责:

(1)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2)磋商小组成员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对个人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

(3)磋商小组成员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并建议将其列入政府采购黑名单。

(4)磋商小组成员在评审过程中受到非法干涉的,应当及时向财政、监察等部门举报。

(5)配合采购单位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质疑;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3、评审有关记录由磋商小组成员签名,存档备查。

4、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须持身份证准时参加磋商开标会。

二、磋商的原则及方法

1、磋商小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以及有关政府采购的相关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信用”的原则进行磋商评审。

2、磋商小组将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独立对每个进入打分程序的有效投标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的技术部分以打分的形式进行评审和评价。技术分是所有评委打分的算术平均值(计算结果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3、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磋商。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4、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5、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单位代表确认。

6、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7、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被授权人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8、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

9、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

10、除非在磋商中磋商小组对采购单位需求内容作了调整增加,或对采购内容作了实质性变更,否则采购单位不接受供应商高于自己前一轮的磋商报价

11、对于在磋商顺利开始后至最终报价前,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的供应商,须以书面形式说明退出磋商的原因,经磋商小组同意可以退出磋商。

12、在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响应磋商的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及其他信息。

13、凡两家或以上公司同一法人代表或其中一家公司为另一家公司单一最大股东的,不能同时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的磋商采购活动,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

14、在磋商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供应商的报价,使得其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磋商小组有权要求该供应商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磋商小组认定该供应商以低于成本报价磋商竞标。对被认定为低于成本报价磋商竞标的报价作无效报价,按无效标处理。

三、磋商评定结果的方法

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终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2、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计算结果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3、本次项目磋商的技术响应文件和商务报价响应文件评审总分值为100分。两部分评审因素比重如下:

技术响应文件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为  70%(权重)(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商务报价响应文件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为 30%(权重) (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4、技术响应文件分值为所有评委打分的算术平均值,计算结果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5、商务报价响应文件分值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直接取得,与技术响应文件分值相加为供应商的综合得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6、综合得分最高的供应商推荐为项目预成交供应商并出具评审磋商报告。

7、确定成交候选人的特殊情况处理:

(1)若总分相同,则按最终报价得分高者优先中标。

(2)若总分且最终报价得分相同,则采购人确定。

8、磋商评审时,评委对评审的细则若有争议,由磋商小组集体讨论确定,并对未尽情况有最终解释权。

9、对落标的供应商不做落标原因的解释。

四、综合评分评审标准

  (一)技术响应评分:(70分)

评审项目

分值

评分标准

1、综合实力

20分

1、根据投标供应商提供的财务状况,综合比较各项财务指标,横向比较,酌情打分,优的得4-5分,一般的得2-3分,较差的得0-1分;

2、根据投标供应商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的人员情况,酌情打分,除项目负责人外,有一级消防工程师或安全工程师的得4分/人,有市安委会专家组成员的得6分/人,有消防设施操作员(中级)的得2分/人,本项最高得15分,同一人员不重复计分;

2、案例

30分

提供自2017年1月1日以来企业与政府部门合作的类似成功案例。省级得15,市级得10分,县区级得5分,最高得30分。(须提供合同书的复印件,且必须含有标的物、合同价以及盖章签字部分所在页,否则不得分)

3、检查方案

15分

1、制定科学合理的检查方案;

2、提供针对本项目的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保证措施;

横向比较,酌情打分;优的得15分,一般的得10分,较差的得5分;无方案或不完整的方案不得分。

4、售后服务

5分

提供本地化服务能力承诺(在南通及六县一市有办事机构)、具有配备分工明确的专业项目团队,承诺提供增值服务,提供后续技术支持,并在年度行政部门会议上免费提供讲解、分析;横向比较综合打分,优的得4-5分,一般的得2-3分,较差的得0-1分。

(二)商务报价响应评分:(30分)

   1、本次项目最高限价:9.8万元,超过限价作无效标处理

2、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终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商务报价响应分为满分30分。其他供应商的商务报价响应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商务报价响应分 =(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30%×100

五、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作无效标处理

1、未按规定时间提交响应文件的;

2、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要求装订、密封、签署、盖章及主要资料不齐全的;

3、响应文件的资料有虚报或者谎报的;

4、响应文件中资格审查文件及技术响应文件出现磋商报价的内容;

5、不具备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6、响应文件有重大漏项或重大不合理的;

7、项目技术、方案不满足项目需求中的要求,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

8、磋商响应报价超出项目预算的;

9、被认定为低于成本报价磋商竞标的;

10、供应商的磋商报价高于自己前一轮的;

11、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样品的;

12、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

13、磋商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可以认定为无效投标的其他情况。

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作废标处理

1、供应商的报价均超出了采购预算,采购单位不能支付的;

2、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所适用情形的;

3、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5、磋商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可以认定为废标的其他情况。

六、成交通知


《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采购单位改变成交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成交的,各自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成交通知书》是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五章   合同授予

一、由于项目时间紧迫,成交供应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5个工作日内必须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合同一式四份,采购单位、供应商各贰份。所签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单位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磋商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二、采购单位按合同约定积极配合中标人履约,并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相应款项。

三、中标人出现违约情形,应当及时纠正或补偿;造成损失的,按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发现有假冒、伪劣、走私产品、商业贿赂等违法情形的,应由采购单位移交市场监管、公安等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处。

四、按政府采购合同约定支付的货款,实行财政直接支付。

五、不响应付款方式的,视同响应文件无效,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六、付款方式详见磋商文件第二章磋商供应商须知。

七、以上项目款的支付不计息。



 


第六章  响应文件组成及格式

响应文件由资格审查文件、技术响应文件、商务报价响应文件三部分组成。本次竞争性磋商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供应商须将资格审查文件作为响应文件组成部分,按磋商文件要求装订密封后一起递交。

一、资格审查文件(单独密封):

1、投标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副本)及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者是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原件备查)

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格式参见第六章)

3、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证明材料、劳动合同。

4、投标供应商认为必须提供的材料。

注:以上材料如为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二、技术响应文件(单独密封):

1、竞争性磋商响应函;(格式参见第六章)

2、供应商一般情况表;(格式参见第六章)

3、售后服务承诺书(格式自拟);

4、评标办法中所涉及的事项需提供的所有资料;

5、评分办法中未涉及的事项,投标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注:为方便评委评审,请投标供应商按评标办法中所涉及的事项顺序进行编制,可以补充相关材料;

特别提醒:“资格审查文件”、“技术响应文件”所须提供的材料(须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按磋商文件要求装订,密封,递交。“资格审查文件”、“技术响应文件”所涉及相关资料等证明材料原件请带至开标现场备查。未携带原件或因携带原件不全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三、商务报价响应文件(单独装订密封)

1、磋商响应报价总表;(格式参见第六章)

2、磋商响应报价明细表(格式自拟)。


附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如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须出示此证明)

XXXXXXXXXXXXXXXXXXXXX:

我公司法定代表人参加贵单位组织的(竞争性磋商项目名称)项目的磋商活动,全权代表我公司处理竞争性磋商的有关事宜。

附:法定代表人情况: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身份证号码:

手机:传真:                     

单位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粘贴此处)

注:参加磋商时法定代表人将身份证原件带至磋商现场备查。


2、授权委托书

(如被授权人参加磋商,须出示此证明)

XXXXXXXXXXXXXXXX:

兹授权被授权人的姓名)代表我公司参加(竞争性磋商项目名称)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全权处理一切与该项目招标有关的事务。其在办理上述事宜过程中所签署的所有文件我公司均予以承认。

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附:被授权人情况: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身份证号码:

手机:传真:

单位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粘贴此处)

:参加磋商时被授权人将身份证原件带至磋商现场备查。


3、竞争性磋商响应函格式不得变动

XXXXXXXXXXXXXXXXXXX

依据贵单位委托代理机构组织的(磋商项目名称)项目竞争性磋商的邀请,我方授权(姓名)(职务)为全权代表参加该项目的磋商工作,全权处理本次竞争性磋商的有关事宜。同时,我公司声明如下:

1、同意并接受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各项要求,遵守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各项规定,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报价。

2、我公司已经详细阅读了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我方已完全清晰理解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不存在任何含糊不清和误解之处,同意放弃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所表述的内容提出异议和质疑的权利。

3、我公司已毫无保留地向贵方提供一切所需的证明材料。

4、我公司承诺在本次磋商响应中提供的一切文件,无论是原件还是复印件均真实有效,绝无任何虚假、伪造和夸大的成份。否则,愿承担相应的后果和法律责任。

5、一旦成交,我方承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将被贵方取消成交资格,同意贵方将磋商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全额不予退还的处理。

6、一旦成交,我方将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时间期限内完成合同项目。

竞争性磋商响应单位:(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4、供应商一般情况表

企业名称


总部地址


分支机构


当地代表处地址


电话


联系人


传真


电子邮件


注册地


注册年份


项目负责人


年龄


性别


职务职称


执业资格


经营范围

营业执照载明:

1.

2.

3.

………………………

从事类似相关项目的经历及年数


其他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内容,可自行添加











竞争性磋商响应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5磋商响应报价总表

XXXXXXXXXXXXXXXXXXXXXX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XXXXXXXXXXX项目的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就该项目给出如下报价:

磋商报价总计(首次):¥元,大写:人民币元;

现场第二次报价(最终)元,大写:人民币元;

注:第二次报价即最终报价将在开标现场填写,响应文件密封提交时只需填写磋商报价总计(首次)。且第二次(最终)报价时,磋商响应报价明细表按同比例下浮。

2、我方承诺在服务期限内,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实现服务目标。

3、我方承诺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响应文件。

4、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我方承诺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保证金。

(3)我方将严格履行本响应文件中的全部承诺和责任,并遵守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对投标单位的所有规定。

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响应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磋商供应商须知第九项第二条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6、(其他补充说明)。

竞争性磋商响应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南通市卫健委安全监管委托服务项目招标文件6.28 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