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市中医院校验合格公示
来源: 中医处
发布时间:2025-01-10 1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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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试行)》《江苏省医疗机构校验现场审查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经海安市中医院申请,我委组织专家对海安市中医院2020年至2022年度工作进行现场核查,校验结论合格,现予以公示。
以上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向南通市卫生健康委中医处联系,联系电话:0513-59009065。
南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