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如皋市、海门市创建省级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市有关情况公示
来源: 委基层卫生处 发布时间:2018-10-18 09:16 累计次数: 字体:[ ]

近年来,我市如皋市、海门市等地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妇幼健康工作方针,积极围绕国家和省有关部署要求,深入推进妇幼健康服务事业改革发展,为保障和促进妇女儿童身体健康作出了应有的贡献。去年起,两地按照省卫生计生委部署要求,紧密结合当地实际,瞄准新目标,追求新卓越,积极争创省级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市,以便为辖区妇女儿童提供更加优质的健康管理服务。经过前期精心准备,对照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实施2018年度省级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工程的通知》(苏卫办妇幼〔2018〕10号)精神及《江苏省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工程评估指标体系(2018年版)》要求,两地各项创建指标初步达到评审要求,并经我委组织的市级现场评估,市、县两级分差小于10%,拟向省卫生计生委申请省级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市复核评审。现予公示。

公示期限:10月18日至10月24日。如有异议,可向南通市卫生计生委基妇处反映。

联系人:董燕燕;联系电话:0513-85053637

南通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