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医疗机构限制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备案公示
来源: 委医政医管处 发布时间:2021-11-19 17:26 累计次数: 字体:[ ]

根据《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医疗机构手术分级管理办法(试行)》《江苏省限制临床应用的医疗技术目录(2017版)》和我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和手术分级管理工作的通知》(通卫医政〔2019〕34号)等相关文件,我委组织专家对

南通市精神病院申报备案的限制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材料进行了审核,现将限制临床应用的医疗技术备案情况予以公示。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联系电话:59009061。

                           南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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