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通市精神卫生中心(南通市第四人民医院)验收合格的公示
来源: 委医政医管处
发布时间:2024-11-25 1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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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江苏省医院消毒供应中心(室)验收标准(2021版)》(以下简称《验收标准》),我委组织专家对南通市精神卫生中心(南通市第四人民医院)进行了验收,经综合考评达到了《验收标准》的要求,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25日至2024年12月1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南通市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处联系,联系方式:0513-59009061。
南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