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变更许可前公示(南通市精神卫生中心(南通市第四人民医院))
来源: 委医政医管处 发布时间:2023-03-21 16:44 累计次数: 字体:[ ]

根据南通市精神卫生中心(南通市第四人民医院)提交的“变更诊疗科目”申请,我委受理了该申请,已进入审批程序,现将拟批准变更事项公示如下:

医疗机构名称:南通市精神卫生中心(南通市第四人民医院)

医疗机构类别:精神病医院

医疗机构申请变更项目:诊疗科目

医疗机构增设诊疗科目:内科(老年病专业)(门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的有关规定,南通市卫生健康委现对南通市精神卫生中心(南通市第四人民医院)以上信息予以公示。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与南通市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处联系。

受理电话:0513-59009060,联系地址:南通市崇文路1号,邮政编码:226006。

南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