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卫生监督所职工食堂委托管理服务询价采购公告
来源: 市卫生监督所 发布时间:2018-12-17 17:19 累计次数: 字体:[ ]

为充分体现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南通市卫生监督所对食堂委托管理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内部职工就餐要求概况:

国家规定的休息日和节假日除外,正常工作日期间为职工提供就餐服务,每天职工就餐人数约为15-60人,如有特殊活动时就餐人数可能变化较大,询价方将视情况提前通知。

二、委托服务方式:

南通市卫生卫生监督所食堂委托管理服务,委托中标方管理,采用购买管理服务的方式,由询价方提供水、电及餐厨硬件设备;中标方负责提供工作人员,对用餐原材料采购、加工、分配,满足我所工作人员用餐需求。

三、询价采购原则

1.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2.择优录取的原则;

3.实事求是的原则。

四、报价时间

2018年12月21日下午16:00前将材料(包括:企业名称、法人姓名、企业地址、注册资金、联系电话等资料)递交至询价人处(南通市跃龙南路128号411室)。逾期将不再受理。

五、报价关事项内容

1.投标企业或个体商户注册地点应在南通市范围内从事餐饮经营且注册资金在30万元以上(含30万元);

2.具有3年以上餐饮经营经验,并具有一定经营规模和餐饮操作队伍,熟悉食品卫生等相关的法律知识,经营优势明显,能独立承担民事法律责任;

3.从事餐饮人员必须身体健康,遵纪守法,诚信明礼,在以往的餐饮经营中无食品卫生、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并取得相应的健康证明;

4.投标企业或个体商户采用分餐(3荤2素1汤)形式提供午餐服务,同时能够提供特殊菜品服务等;

5.餐饮所用食材及加工所用的原材料由中标方落实专人采购,并保证食材和原料新鲜、卫生、环保、安全且符合食品卫生相关要求,需提供日常采购菜肴、调味品等清单,每周五提供下周菜谱;

6.食堂硬件设施由南通市卫生卫生监督所统一提供,其他相关厨具由项目中标方提供;

7.食堂水电气费用由南通市卫生监督所承担;

8.食堂服务费用根据承包管理服务费、标准工作餐总数进行付费。

9.食堂厨师、配菜工、保洁员工资、保险等由中标方从承包管理服务费中支付,人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

10.相关用餐费用按季度结算,依据每月承包管理服务费+标准工作餐总费用。

六、投标程序

1.现场查看:投标人自行对南通市卫生监督所食堂相关情况进行现场查看,然后结合实际情况,提交满足询价人职工就餐要求的食堂承包管理服务报价。

2.报价形式:每月承包管理服务费、每份午餐费用(按实际就餐数量计费)。

3.评标:由南通市卫生监督所组织专家

评标,主要分为管理服务价格、企业综合实力及信誉、管理与服务方案、企业业绩、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分,南通市卫生监督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

4.确定中标单位:根据专家组评标结果,确定中标单位并公示。

5.签定合同,合同协议原则上壹年一签,协议期满后根据服务满意度情况,可以续签或重新组织招标。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如双方一方违反相关约定事项,任何一方有权终止协议。

联系人:曹国云,汤毅南 电话:85893642,85893607

                                                             南通市卫生监督所

                                                              2018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