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认如皋江安医院等2家医院评审结果的公示
来源: 委医政处 发布时间:2023-12-12 16:58 累计次数: 字体:[ ]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江苏省医院评审办法》,我委委托市医院评审委员会对如皋江安医院和海安市南莫中心卫生院进行了现场评审。评审结果于2023年11月28日经市医院评审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公示。

一、拟确定如皋江安医院为二级乙等综合医院;

二、拟确定海安市南莫中心卫生院为二级甲等综合医院。

公示时间:2023年12月12日至12月18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市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处联系,联系电话:0513-59009059,59009110。

南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