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卫生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
来源: 南通市卫计委 发布时间:2009-03-10 10:58 累计次数: 字体:[ ]

 

南通市卫生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

 

(经2006年12月21日南通市第十二届政府第59次

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南通市人民政府2006年12月

31日以通政发[2006]94号文印发)

 

2006—2010年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第二步战略目标实现之后向第三步战略目标迈进的承上启下、继往开来的时期,也是我市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关键时期。这一时期,按照“依托江海、崛起苏中、融入苏南、接轨上海、走向世界、全面小康”的总体思路,我市将进一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着力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加快市场化、工业化、城市化、国际化进程,不断提高城乡人民生活水平,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推动南通既好又快地发展,实现更高起点上的新跨越。全市卫生行业必须紧紧围绕经济建设,服从于、服务于“两个率先”,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卫生改革与发展全局,抓住机遇,加快发展,更好地保障和促进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努力实现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医疗与预防之间、中医与西医之间、医疗机构与社区卫生机构之间协调发展,建立和完善有利于卫生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体制和机制,提高卫生工作整体水平,确保卫生事业与其它社会事业发展相同步,与全市跨越发展的要求相协调,充分发挥和体现卫生工作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为进一步明确“十一五”期间我市卫生事业的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政策措施,制定本规划。

第一章   发展基础与形势

第一节 “十五”主要成就

“十五”期间,我市卫生事业不断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努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卫生保健需求,通过合理配置卫生资源,进一步深化卫生改革,有效改善和提高了全市卫生综合服务能力,较好地完成了“十五”计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卫生事业有了新的发展。

一、卫生事业继续稳步发展。2005年,全市共有卫生机构1810个,其中:医院42个,中心卫生院40个,乡卫生院233个,街道医院4个,疗养院1个,门诊部、诊所、卫生保健所、医务室机构1451个,专科防治所站3个,疾病预防控制机构9个,卫生监督机构6个,医学院校及医学科研机构8个。2005年末,全市卫生机构共有床位 21203张,其中医院(卫生院)床位20505张,占96.70%。全市每千人口拥有床位2.75张,其中市区千人拥有7.70张,县(市)千人拥有2.13张。2005年末,全市共有卫生人员 30762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24428人,占卫生人员总数的79.40%。全市每千人口拥有卫生技术人员 3.17人,其中市区8.69人,县(市)2.48人。全市共有医生10993人,每千人口拥有医生1.43人,其中市区3.66人,县(市)1.15人。农村有乡村医生5168人、村执业(助理)医师464人,卫生员2人,合计5634人,平均每个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拥有卫生人员3.04人。全市卫生机构中获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者1805人,每千人口拥有0.23人;中级6596人,每千人口拥有0.86人。

二、卫生资源配置进一步优化。至2005年,全市已完成卫生监督与疾病预防控制体制改革,形成县级医疗中心和预防中心; 9家中医机构组建了“南通中医医疗集团”;新组建独立乡镇卫生所139个,全市共有行政村1890个,累计建成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站1806个,覆盖率已达95.67%,初步形成了新型农村卫生工作体系。2005年,全市卫生总费用为48.73亿元,占全市国内生产总值的3.31%,人均卫生费用为632元。2005年全市卫生事业费(含中医事业费)财政拨款22281万元,占全市财政支出的1.83%,其中医院经费7734万元,中医经费1534万元,乡镇卫生所、卫生院(医院)补助1785万元,卫生防病经费3975万元,妇幼保健经费828万元。全市人均卫生事业经费拨款28.90元。2005年末,全市卫生系统拥有固定资产总值26.28亿元(其中医疗机构23.49亿元,卫生机构2.79亿元),其中房屋建筑物9.84亿元,专业设备9.98亿元。

三、卫生服务水平不断提高。经过几年的努力,我市医疗卫生机构的诊疗技术、专科建设、人才培养等方面取得新成绩,重点基本建设项目基本完成,中医机构建设、医学科技教育方面均得到较快发展,建成省级医学重点学科3个、市级医学重点学科8个;省级医学重点专科10个、市级医学重点专科27个。全市各级各类医院已具备各科常见病、多发病和疑难病的防治与急救能力,尤其是县以上医院的专科建设均已具规模,心血、神经、消化、泌尿、骨科、妇产科、影像、检验等专科技术发展基础较好。2005年,全市医疗机构完成门、急诊人次1012.27万人次,其中医院(不含卫生院,下同)门、急诊人次501.12万人次,占全市门、急诊人次的49.50%,市区总门急诊人次323万人次,占全市门、急诊人次的31.90%。全市共收住病人43.1万人次,其中医院收住病人24.7万人次,占57.30%;市区总的收住病人11.87万人次,占全市收住病人27.60 %。全市病床使用率60.47%,其中:医院为86.89%;中心卫生院42.30%;乡卫生院31.26%;市区总病床使用率80.10%。全市病床周转次数21次,其中:医院24次;中心卫生院20次;乡卫生院17次;市区总病床周转次数为19次。全市出院者平均住院日为10天。其中:医院13天;中心卫生院8天;乡卫生院8天;市区为15天。全市平均每个医生年担负诊疗934人次,担负住院病人39人次。

四、疾病控制能力进一步增强。“九五”至“十五”期间,全市甲、乙类传染病年平均发病率153.998/10万,白喉、脊髓灰质炎、疟疾、结核、肝炎、出血热、乙型脑炎、钩端螺旋体等疾病已得到控制;巩固了血吸虫病、麻风病防治成果,基本消灭碘缺乏病。2005年,全市甲、乙类传染病总发病率为189.37/10万,12-24月龄儿童计划免疫建卡率达到98.00%,四苗覆盖率稳定在99.60%以上;调查显示,全市慢性非传染性疾病患病率为461.3‰。“十五”期间,经历了抗击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疫情考验,全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建设与能力建设得到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全面启动,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综合处置能力显著增强。

五、城乡居民健康水平进一步提高。农村以初级卫生保健为龙头,加强农村卫生三项建设、农村合作医疗和农村改水工作,农村卫生条件明显改善,2005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率86.98%,全市自来水普及率达98.00%,卫生保障水平有所提高。全市已建成“江苏省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先进县(市)”6个;在城市以职工医疗保障制度改革为契机,推行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完善居民的卫生保障制度,提高了居民健康水平。到2005年,人口出生率6.38‰,人口死亡率7.46‰,人口自然增长率-1.08‰。婴儿死亡率和孕产妇死亡率分别下降到6.04‰和6.52/10万。全市居民平均期望寿命已达到77.38岁,其中,男性74.18岁,女性80.39岁。

六、卫生法制和卫生行风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加强制度建设和规范管理,探索卫生监督派出机制。卫生许可证发放提速增效,承诺审批时间由30日缩短为5-7天,卫生许可办结率和发证前现场审查率100%,年卫生监督频次3次以上,重点单位监督达4户次以上。行风民主评议工作有序推进,卫生行风综合满意度不断提高。

第二节  存在问题

从总体上看,卫生工作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保健需求、与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仍不相适应,长期存在的深层次的体制性、结构性矛盾表现得越来越突出,成为卫生事业发展的障碍。主要表现在:

一、卫生资源总量不足与资源部分过剩并存,结构不够合理。我市人均卫生费用以及人均卫生事业费多年来一直处于全省中下水平,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确立和卫生改革的逐步深化,资源配置中存在的结构性矛盾日趋明显,预防保健、农村卫生、科技与管理等具有较高效率的领域投资相对不足;基层社区卫生服务和非基本医疗服务发展速度不快,难以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层次多样化的医疗卫生保健需求,将成为影响卫生事业发展的重要制约因素。

二、卫生改革有待进一步深化。医疗机构特别是公立医疗机构运行缺乏生机活力,内部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和经济管理相对滞后。民营医疗机构竞争行为不规范,片面追求经济效益,不规范竞争行为时有发生。在民营医疗机构快速发展的同时,缺少在税收、物价、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等方面整体联动的协调规范管理机制。

三、卫生行政管理职能需要转换,政府卫生职能需要加强。市场经济新形势下,政府卫生行政职能由“办卫生”逐渐向“管卫生”转变,原有的行政手段作用有所减弱,法制手段未能及时到位,医疗服务要素准入、医疗服务市场监管和医疗服务竞争等尚未形成完善的系统规范,卫生监督执法力量和执法力度有待加强,卫生行政部门必须对卫生全行业实施的有效管理。

四、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在我市程度不同地存在。主要原因包括:医疗服务价格政策不够合理,药品流通环节监管不够有力,政府对基本医疗服务投入相对不足,医保保障能力有待提高,医疗服务总供给量相对不足,医疗机构对效率和效益的追求过度,群众就诊趋向需要加以引导。

五、全市公共卫生体系建设迫切需要加强。县级预防保健机构规模和投入压减,乡镇卫生所的人员编制和经费投入严重不足,社区卫生公益性服务缺少合理补偿。

六、卫生管理的经济手段不能及时到位。多年来政府对卫生事业的投入补助总量不足,方式有待规范,价格补偿政策尚不完善,制约了政府宏观调控职能的发挥。

第三节 “十一五”发展形势

一、宏观经济环境。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加快,国内经济处于重要的战略机遇期和上升期,国际资本呈加速向长三角转移的趋势,为我市的跨越发展提供了有利的宏观经济环境,全市将继续保持跨越发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良好态势,这将有利于我市卫生领域加快发展对外合作和引进利用外资,有利于提高医疗服务的供给能力和水平,但同时对国内医疗机构产生一定冲击,服务市场竞争更趋激烈。

二、医疗卫生服务需求。随着经济增长和人民生活质量的改善,提高健康素质成为人们的重要需求,这为加速卫生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卫生行业必须抓住机遇,不断拓宽服务领域,主动研究市场变化和居民健康消费行为,在保证社会公共卫生产品和基本医疗服务供给的前提下,尽最大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工业化、城市化、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疾病谱进一步改变,与生态环境、生活方式相关的卫生问题日趋严重,心脑血管疾病、恶性肿瘤、糖尿病等慢性非传染性疾病严重威胁人民健康,职业危害逐步加重,老年性疾病、功能障碍性疾病等的医疗、预防、康复和护理问题日益突出。这些将成为今后较长时期内制约经济与社会发展的突出问题。这就迫切要求医疗卫生防治手段和方式转向综合防治和群体干预方式,重视对环境和人群行为危险因素的控制和干预,并实行对现行卫生服务和服务模式的结构性调整。

三、卫生改革与资源配置。经济体制改革尤其是社会事业改革进入攻坚阶段,医疗卫生领域的市场化程度不断加深。卫生行业必须适应市场化改革的大势,放开医疗市场,在资源配置和服务方面充分引入竞争机制,建立起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的社会评价系统,规范医疗卫生服务行为,保证医疗质量,并优化资源配置,健全社会服务系统,建立一套合理分工、方便群众的服务网络,保护人民群众对医疗卫生服务的选择权。同时,要结合我市卫生改革尤其是农村卫生改革的实际,总结经验与教训,巩固和完善改革成果,在加强对民营医疗机构规范化管理的同时,推动多方参与、多元举办,不断完善医疗服务市场。

四、区域经济发展的影响。沿江沿海开发战略的实施,为我市拓宽经济与社会事业发展空间提供了外在动力。对外交通条件的根本改善,将使我市融入上海一小时都市圈,一方面有利于充分利用外部卫生资源,提升医疗卫生技术水平,发挥区位优势;另一方面也将带来就医人群外流、医学人才外流、卫生资源外流等不利因素。我市卫生行业既要抓住机遇,又要未雨绸缪,占领医学制高点,营造人才洼地,加快提升发展水平。

五、卫生科技发展。科学技术日新月异,知识经济迅速发展。一方面,卫生科技研究的突破和新技术的运用,将给医疗卫生事业提供强大动力。应当把强化卫生科技作为卫生事业持续发展的依托和先导,着力加强重点学科和人才建设,形成新的卫生科技优势和特色。另一方面,我市医学科技队伍已出现局部过剩与整体质量不高、配置不合理的问题。要建立卫生行业对卫生人才的严格准入制度,从而更有效地发挥人力资源优势,为卫生发展服务。

六、公共卫生体系与农村卫生工作。我市的现有公共卫生体系还不够健全,农村卫生工作存在隐患。近年来,我市的农村经济社会形势发生巨大变化,进行了较大规模的乡镇撤并,基层卫生机构相应调整;乡镇卫生院完成产权制度改革,乡镇卫生所的成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逐步普及,标志着农村卫生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发生了深刻变革。同时,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还未达到全覆盖,农村卫生工作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非典”和“禽流感”等疫情也暴露出我市公共卫生体系的诸多问题和薄弱环节,公共卫生体系建设迫切需要加强,投入力度需要加大,基层网络需要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与防治体系需要着力强化。

 

第二章  指导思想与发展目标

第一节  指导思想

按照我市“十一五”期间“建设经济发达、文化繁荣、政治清明、社会和谐、人民安康的新南通”的战略部署,全市“十一五”卫生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思想,坚持以人为本,紧扣全面腾飞和全面小康主题,以“两个率先”为总体目标,以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医疗服务体系为主线,以深化改革和科技进步作为主要推动力,把提高全民健康水平作为根本出发点,遵循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客观规律,坚持履行政府职责与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相结合,调整医疗资源存量与有序发展医疗资源增量相结合,开放医疗市场,实现办医主体多元化,增强医疗机构的生机和活力,规范医疗行为,营造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强化公共卫生和农村卫生工作,促进医疗卫生事业的持续、健康、快速、协调发展,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质量优良、服务优质、费用合理的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

第二节  发展目标

“十一五”时期卫生事业发展的总体目标是:全面深化卫生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突出以建构和完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农村新型卫生工作体系、新型公共卫生体系、新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为重点,进一步抓好农村卫生、疾病预防控制、医学科技发展,强化卫生监督执法和服务质量监管,推进卫生基本现代化建设,加强基础卫生设施建设,抓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积极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提升卫生服务整体水平,实现全市卫生工作的跨越发展。

“十一五” 时期卫生事业发展的具体指标为

一、居民主要健康指标

    指标1,平均期望寿命79岁。

    指标2,婴儿死亡率控制在10‰以内,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控制在15‰以内。

    指标3,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20/10万以内。

    二、预防保健和疾病控制指标

    指标4,法定传染病发病率比“十五”期末下降3-5个百分点,年发病率控制在280/10万以内。

    指标5,主要传染病控制:到2010年,完成基本消灭脊髓灰质炎省级评审;巩固基本消灭麻风病、新生儿破伤风成果;控制艾滋病、性病、结核病、肝炎、霍乱、伤寒、菌痢、出血热、乙型脑炎等疾病的发病率。

    指标6,寄生虫病、地方病控制:疟疾、肠道蠕虫病达到控制标准,巩固消除碘缺乏病和消灭丝虫病、消灭血吸虫病成果。

    指标7,计划免疫:全面实施一类疫苗免费接种。到2010年,儿童计划免疫“四苗”覆盖率以乡镇为单位稳定在95%以上。新生儿乙肝疫苗接种率城市达95%,农村达90%以上。

    指标8,职业病控制:“十一五”期间,尘肺病、职业中毒等主要职业病年均新发病数力争控制在100例以内。

    指标9,慢性病防治:开展对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社区综合防治工作,实施对恶性肿瘤、心脑血管病等重点“慢病”的健康建档和随访干预措施,提高对高血压病等慢性病的系统管理覆盖率,逐步控制“慢病”发病率上升趋势。落实对精神病人监护与治疗指导。

    指标10,妇幼保健:孕产妇管理率达95%以上,7岁以下儿童管理率达到95%以上;低体重新生儿发生率不超过3%,4-6个月婴儿母乳喂养率达到80%以上;孕产妇住院分娩率100%;城镇托幼机构儿童健康建档率100% ,符合卫生保健要求的托幼机构100%。巩固发展爱婴医院建设成果。

    三、社会卫生工作指标

    指标11,创建卫生城市、卫生村镇:南通市区建成国家卫生城市,海门、通州巩固国家卫生城市成果,县城达到省级卫生县城以上标准,20%的镇达到省、市级卫生镇标准,2%的行政村建成江苏省卫生村。

    指标12,全市农村改水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8%以上。

    指标13,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80%,其中无害化厕所35%以上。

指标14,除四害:城市巩固灭鼠、灭蟑、灭蝇先进城市成果,四害密度控制在国家标准以内。

指标15,卫生监督监测:健全和完善卫生监督、监测体系。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公共场所、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等卫生监督、监测覆盖率100%。

    指标16,食品卫生合格率达到90%,食物中毒发生率控制在5/10万以内。

指标17,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和卫生行为形成率:城市居民分别达到90%和85%;农村居民分别达到85%和80%。

四、卫生资源配置指标

指标18,按照保障基本医疗供给和履行公共卫生职能的总体要求,合理确定政府举办医疗机构的规模和数量,优化卫生资源配置。政府继续办好区域医疗中心,市重点办好综合医院、中医院和传染病医院,各县(市)办好县级综合医院和中医院。对市场机制较难发挥作用的专科医疗机构所承担的精神病防治、妇幼保健服务等,主要由政府举办,逐步实行购买服务。急救和采供血机构由政府举办。各县(市)中心医院(中心卫生院)由政府举办。

指标19,调整城镇医疗服务体系,市区逐步构建以医疗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主体的城市二级卫生服务体系,每个街道建成1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覆盖不到的地方设立社区卫生服务站,建成分工合理、双向转诊的新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合理调整医疗卫生资源布局,做强做大一部分优质医疗资源。

指标20,办好区域医疗中心,有序开放医疗市场,发挥市场调节机制作用,实现办医多元化,加快发展民营医疗机构。

指标21,合理设置二级以上医院规划布局。根据城市人口与规模发展趋向,在新城区和东城区设置1-2所二级医院,床位在300张左右,主要通过吸纳社会资本或境外资本举办。在港闸商贸新区(火车站前区)设置1所港闸医疗中心(二级医院),床位300张左右。各县(市)以中心医院为基础,加快建设,每30万人左右设置1所二级医院。

指标22,到2010年,全市卫生机构总床位达到22000张,千人口拥有数达到2.8张,其中市区达8.0张;县(市)平均2.28张;中医及中西结合床位达到0.34张。

指标23,合理配置大型医疗设备:根据省大型医疗设备配置规划,制定年度配置计划,引导各类医疗机构科学合理购置大型医疗设备,加强规范管理,发挥资源的应有效益。

五、卫生服务水平与质量指标

指标24,全市各层次医疗机构开展的诊疗技术项目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指标25,实施医院基本现代化建设工程,到2010年有40-50%的二级以上医院达到基本现代化医院建设标准;所有等级医疗机构医疗质量指标均达到部颁标准。

指标26,全市着力建设1个国家级实验室,1个省级医学重点学科,15个省级临床重点专科,8个市级医学重点学科,55个市级临床重点专科,三级医院建好15个临床实验室。达到同类专业领域省内领先或国内先进水平。

指标27,医学重点人才、学科带头人建设:选拔培养20名在省内有较高知名度的专家,30名市内有较大影响的学科带头人,80名市内有一定影响的中青年专业技术骨干。全市三级医院一级临床科室和二级专科学科带头人应具有正高级技术职称,医技科室具有高级职称;二级医院一级临床科室学科带头人应具有高级职称,市级以上重点专科学科带头人必须为正高级职称,人才职称结构达到相应等级医院的比例。

指标28,争取省(部)级立项25项,市级立项100项;争取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奖5-6项,省卫生厅新技术引进奖15-20项,市科技进步奖100-120项。

指标29,加强卫技人员队伍建设:卫生技术人员符合规范学历,其中县以上医疗机构医生的起点为大学本科,乡镇医院(卫生院)医生的起点为大学专科,新任乡村保健医生必须具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杜绝非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进入卫生技术岗位。

指标30,加强市级专科医院建设,市传染病医院通过三级传染病专科医院评审;市肿瘤医院、市四院(精神病防治医院)通过三级专科医院评审。

指标31,办好医学教育机构,提高教学质量。南通体臣卫校办学规模达3000人,充分发挥“全国重点职业学校”和护理、药学“示范专业”的作用,力争成为江苏省联合职业技术学院分院,办好南通市卫生培训中心,与南通大学各医学类学院共同承担全市卫生技术人员的在职培训任务。

六、农村卫生工作指标

指标32,全面实施农民健康工程。2010年前所有县(市)区均达到初级卫生保健先进标准、建成农民健康工程先进县(市)区。

指标33,全市县、乡村卫生服务网络健全率达到95%。建制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行政村(或3-5千人口)社区卫生服务站覆盖率达到100%,农村居民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诊率达到60%。建制乡镇标准化、规范化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成率90%以上,乡村卫生服务人员资格合格率100%。

指标34,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业人口覆盖率稳定在90%以上,人均筹资标准在2006年50元的基础上逐年提升,2007年达到人均60元,2008年达到人均70元,2010年达到人均100元以上,实际补偿逐年提高,达到省定标准。所有县(市)均实行计算机网络化管理,实现参保农民即时即报。形成较为完善的农民医疗大病救助体系与农村医疗保障制度。

    指标35,60%的县(市)达到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 (市)标准,40%的乡镇达到农村中医工作先进乡镇标准。

七、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指标

指标36,全面实施农村和城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落实以财政投入为主导的专项资金,在2006年人均6元的基础上逐年增加,2010年达到人均10元以上。确保以县为单位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完成率达到90%以上。

    指标37,完善公共卫生体系。依托现有的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8个县(市)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乡镇卫生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防病组织、社区卫生服务站,建全和完善全市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预警、调查处理和预防控制能力。

    指标38,根据卫生执法监督工作分级管理原则,市、县两级卫生行政部门设卫生执法监督机构。县级卫生执法监督机构在中心镇设立监督分所。

    指标39,健全和完善由急救医疗机构、综合性医院、传染病救治机构、职业病救治机构组成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医疗救治体系。急救医疗机构包括市急救医疗中心(紧急救援中心)、县(市)急救医疗站(紧急救援站)、医院急诊科;传染病救治机构包括传染病专科医院、定点收治医院和集中临床观察医院、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含发热呼吸道疾病门诊、肠道门诊、传染病门诊及隔离观察室等)。

指标40,加快建设公共卫生信息网络体系:综合运用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通讯技术,构建覆盖全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监督机构、急救医疗机构、妇幼保健机构、医院、卫生所(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医疗卫生机构的突发事件信息网络系统,实现市、县(市)区、乡镇(社区)三级信息报告联网,并根据平战结合、临战指挥与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相结合的原则,构成一个高效、快速、通畅、安全的网络通讯传输系统和应急防治工作指挥信息系统。建立市级公共卫生信息网络平台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中心,具备综合检索与分析能力,实现信息资源共享,提高突发事件的实时报告速度、组织指挥能力、应急处理效率和科学防治水平。

八、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指标

指标41,“十一五”期间市区卫生重点建设项目有:市疾控中心疾控大楼、市卫生监督所业务综合楼、南通大学附属医院病房楼、市第一人民医院综合病房楼、市第三人民医院医疗综合楼、市中医院医疗综合楼、市第二人民医院综合门楼和急诊医技楼、市妇幼保健院妇保综合楼、市肺科医院病房楼和供应室辅助用房、南通体臣卫校体育馆与实习生宿舍楼、新城区医院整体项目、东新城区医院整体项目、港闸医疗中心整体项目。

指标42,“十一五”期间县(市) 卫生重点建设项目有:海安县人民医院病房楼、海安县传染病医院、如皋市急救中心、如皋市中医院病房楼、通州市疾控中心疾控大楼、通州市第三人民医院门诊楼、通州市第五人民医院门诊楼、如东县丰利医院迁建项目、海门市第六人民医院综合楼、启东市人民医院门诊楼。

 

第三章  主要任务

第一节  深化卫生管理体制改革

一、转变卫生行政管理职能。科学制定和实施区域卫生规划,满足人民群众越来越多层次、多样化的需求。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区域卫生规划的主要职能,是明确政府的办医职责,合理规划公办医疗机构的类别、数量、规模和布局,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为民资和外资兴办医疗机构留有充分的发展空间;重点强化公共卫生、农村卫生和卫生监督执法,全面实施公共卫生建设规划,提高卫生系统应急处理能力,构筑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防护屏障;强化卫生监督体系建设,改善监督执法条件,依法加强卫生全行业监督管理。政府管理卫生的主要形式是实行对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的综合监管。按照政事分开和精简、效能、统一的原则,建立健全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卫生监督体制,坚持依法行政,规范行政许可,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在加强公共卫生监督的同时,合理安排和调整卫生资源增量与存量,提高卫生资源利用效率。进一步完善和强化医疗机构、从业人员、医疗技术、医疗项目等服务要素的准入管理。依法实施对区域内不同所有制和隶属关系的各类医疗机构的监督,依法治理非法行医和各种不正当竞争行为,保障医疗安全,维护经营者和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学会、中介组织对医疗机构的指导和服务功能,规范并引导医疗服务市场竞争。

二、改革医疗机构管理体制。合理确定公立医疗机构的规模和数量,按照保障基本医疗供给和履行公共卫生职能的总体要求,大力推进公立医院改革,优化卫生资源配置,明确职责,确定规模,优化机制,提高效益。政府继续办好主要承担基本医疗任务、代表区域医疗水平、在医疗服务体系中起重要作用的医疗机构,以充分发挥区域医疗中心在主导基本医疗服务、调控服务市场、平抑服务价格等方面的功能。不断深化医疗卫生管理体制改革,完善以综合目标管理、两权适度分离、人事代理制、绩效工资制为主要形式的新型公立医疗机构运行机制,强化公立医院的公共服务职能。

三、调整城镇医疗服务体系。市区逐步构建以医疗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主体的二级城市卫生服务体系,建立起分工合理、双向转诊的新型卫生服务体系。积极推进以医院集团为载体的医疗卫生资源布局整合,做大做强一部分优质医疗资源。各县(市)中心医院(中心卫生院)由政府举办或控股举办,以发挥在乡镇卫生院全面转制后区域基本医疗服务、调控农村医疗服务市场和价格的功能。不断完善社区医疗卫生服务功能,构建以医疗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主体的二元结构。形成了城市步行15分钟、农村15-20分钟的健康圈,充分体现了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可及性,完善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的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努力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

四、加快发展非公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体系改革的核心是引入竞争。围绕争创民营经济第一大市的目标,依照《行政许可法》,放开医疗市场,大力发展民营医疗机构。凡符合投资要求的任何境内外资本投资主体,均可在本市区域内申请举办各类医疗机构。坚持以需求为导向,积极鼓励和引导各类社会资本投资者到医疗资源相对薄弱、需求比较迫切的城市新区、城郊结合部、开发区等区域投资举办医疗机构;引导社会资本向特需医疗、康复医疗、老年病院、医疗美容、中西结合等特色明显的适宜领域投资;鼓励各类社会资本举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对不同投资渠道、不同所有制、不同隶属关系的医疗机构一视同仁,促进其发挥各自优势,充分形成公平、开放、有序的竞争环境。

五、实行分类管理,引导各类医疗机构有序竞争和发展。民营医院性质实行自主申报。对符合区域卫生规划、主要提供基本医疗服务、执行政府规定的医药指导价格、所获利益主要用于改善医疗卫生服务条件的,可核定为非营利医疗机构。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执行相应的价格与税收政策和财务会计制度。医疗机构体制改革和规模调整以后,改革和完善财政投入方式,集中力量确保公立医院健康发展。公立医院要坚持社会效益优先原则,建立和完善现代化医院管理运营体制,切实提高国有资产和财政资金的利用效率和社会效益。民办医院建立健全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的财务制度和有效的管理制度,自觉接受卫生等相关部门的监督,在人才引进、技术职称评定、参加学术组织和学术活动、政策知情等方面享有与公立医院同等的待遇。民办医院员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养老、失业、医疗等社会保险,确保其合法权益。在发生重大灾害、事故、疫情等紧急情况时,各类医院都必须执行政府指令任务,政府有关部门视情予以政策优惠或经费补助。民办医院承担政府交付的支援农村、指导基层、优扶救助、预防保健等任务的,以购买服务方式在经费上给予合理补偿。

第二节  推进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机制改革

一、正确把握发展原则,以人民满意和与经济社会协调为发展目标。按照加快建设经济发达、文化繁荣、政治清明、社会和谐、人民安康的新南通的要求,围绕“十一五”时期全市经济社会全面腾飞的战略定位,从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转变发展观念、创新发展模式。坚持以人为本,切实履行服务宗旨,从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入手,使发展成果惠及最广大的人民群众,努力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利益。坚持政府主导与引入市场机制相结合,逐步建立宏观调控有力、微观运行富有生机的发展机制。以政府为主导,切实改变公立医院单纯依靠收费来维持生存和发展的状况,扭转部分群众享用基本医疗服务困难、健康权益难以保障的局面,正确处理好政府主导与引入市场机制的关系,发挥好市场机制的作用,规范医疗卫生服务秩序和行为。坚持对卫生资源结构进行战略性调整,实现卫生与经济发展良性互动,强化机遇意识,扩大资源总量,创新服务产品,拓宽服务领域。把有限的财力花在最能实现政府目标的地方,花在群众最能得益的地方,促使城乡、区域、医防、中西医、医院与社区之间协调发展。

二、正确选择发展定位,优先解决基本卫生服务问题。“十一五”时期,我市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速约为14%左右。在经济还不够发达的情况下发展卫生事业,必须科学选择发展重点,必须坚持基本卫生服务均等化的原则,优先解决医疗卫生资源分配的公平性问题,现实地、公平地、有效率地追求社会健康产出的最大化,确保所有社会成员的基本健康权利。优先对基层和基础工作投入,优先采用成本低效果好的适宜医药卫生技术,优先保证基本医疗服务。要特别关注低收入群体的医疗服务问题,积极创造条件建立惠民医院(门诊)。优先解决社会责任落实问题,把医疗服务监管作为重点,强化约束监督,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都切实履行公益职能,加强管理,规范行为,改善服务,控制费用,推动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三、实行以“两权分离”为核心的委托经营管理责任制。按照经营权与所有权分离的原则改革政府举办的医疗机构。根据院长任职资格条件规定,可采取直接聘任、公开招聘、推选、委任等多种方式,决定公立医院院长的选聘。建立科学合理的院长任期目标责任制,探索风险抵押、委托经营等管理方式,严格考核制度。院长享有充分的人事、分配及经营自主权,以社会效益为首要目标,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不断提高医疗服务水平和资产使用效率。

四、全面改革公立医疗机构人事分配制度。打破人员身份限制,实行全员人事代理、全员合同聘用制、绩效工资制,促进公立医院员工由单位人向社会人转变,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有关部门主要对医院人员编制结构和卫生技术人员从业资格实施管理,医院根据医疗业务需要自主聘用员工,按照按劳分配和生产要素参与分配的原则,改革公立医院分配制度。现行工资作为档案工资进行管理,医院根据绩效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在核定的工资总额内自主确定工资分配方案,合理拉开分配档次,实行岗位工资、协议工资、项目工资或年薪工资,以充分调动积极性,形成自主灵活的分配激励机制。

五、加强医疗机构的经济管理。全面推行成本核算,提高效率,降低成本。引入竞争机制,实行病人选择医生,促进医务人员之间公平有序竞争,带动医疗机构内部各环节、各岗位竞争,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公立医疗机构后勤服务社会化,基本分离其后勤服务部门,使其成为面向社会的独立经济实体。凡社会能有效提供的后勤保障,都应通过招标等方式逐步交由社会去办,也可通过医院联合,选择项目组建社会化后勤服务集团。暂不具备分离条件的后勤部门实行单独核算、自收自支、自负盈亏。

第三节  加强农村卫生工作

一、实施农民健康工程,提升农村卫生综合服务水平。到2010年,建立适应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广大农民需求的新型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基本设备明显改善,人员队伍素质明显提高;建立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在现有基础上增加1倍以上;建立农村公共卫生政府投入保障机制,确保农村居民享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我市实施农民健康工程的总体思路是:巩固和发展农村初保成果,围绕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加强基层卫生机构能力建设“三基”,加大投入,加快发展,充分发挥优势,落实保障措施,争取在江北率先实现省农民健康工程提出的各项指标。

二、加快完善农村卫生工作体系。加大投入,促进发展,完善并落实相关政策,为农村基本医疗服务项目的实施提供有力的经费保障。着力办好县级医疗中心和预防中心,重点建好管好乡镇卫生所,普及和完善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的建设,充分发挥新型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在农村卫生服务中管理农村卫生事务、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服务的重要职能和作用。

三、全面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通过财政投入和农民自筹资金相结合的办法,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医疗救助制度,从医疗服务需方市场给农民予以扶持,稳定农村社会和保障农村经济发展。科学制订完善的实施方案,利用多种途径和渠道广泛宣传,强化农民风险共担和互助共济的意识,建立稳定的筹资机制,合理确定筹资标准和报销范围,落实各级政府的专项补助资金和个人筹资,健全经办管理机构,加强资金筹集、使用和监督,推广计算机管理,加强对提供服务的定点医疗机构的管理,严格执行规定的用药目录和诊疗项目,规范服务行为,保证服务质量,提高服务效率,控制医疗费用。

四、实施新一轮初级卫生保健,依法管理乡村医生队伍。深入贯彻国家和省《2001-2010年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发展纲要和实施方案》,已达到初保先进的县(市)围绕评审细则,调整卫生重点,落实改进措施,加强评估监测,完善信息资料,实行动态管理,积极争创“农村卫生基本现代化”县(市)。认真贯彻实施《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加强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工作,建立健全在岗乡村医生培训考核制度,实现乡村医生依法执业和持“双证”上岗。

五、加强农村饮水卫生管理。在提高改水普及率的同时,实施二次改水工程,注重农村水厂的管理,有效保护水源,严格生产流程,强化消毒设施建设与管理,落实水质监控措施,确保群众饮水安全卫生。

六、加快发展社区卫生服务。进一步完善和规范社区卫生服务建站设置规划,放开举办主体,把好准入标准,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营医疗机构、个人等社会力量举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社区居民提供综合、连续、方便、经济、可及的全方位卫生服务,确保实现普及的目标。在加速建设的同时,着力抓好规范管理,探索补偿政策,加强技术扶持和业务指导,促进内涵建设,规范服务行为,完善“六位一体”功能,提高整体水平。抓好运行质量管理和记分管理,使市场准入与市场退出制度达到有机统一。

 七、加强农村卫生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进农村文明卫生村镇建设,综合整治环境,改善卫生设施。加强农村改厕工作,明确目标,因地制宜,推广适宜技术,农村居民新建住房必须同时建造无害化户厕所,借助创建卫生镇(村)、初级卫生保健先进县工作推进农村改厕。

第四节  加快公共卫生体系建设

一、实施公共卫生体系建设规划。公共卫生是卫生事业最重要最基础的部分,也是政府卫生部门着力强化的基本职责。全市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的目标是,建立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完善指挥信息网络系统、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应急医疗救治体系、卫生监督执法体系,从根本上建立长效管理和应急处理相结合的疾病防治工作机制。重点加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能力建设,解决业务用房、仪器设备、交通通讯等基础设施问题,强化疾控机构在应急预警处置、疫情收集报告、监测检验评价、健康教育与促进等方面的职能。充分利用现代网络技术和通讯技术,在各级疾控机构信息联网的基础上,把公共卫生信息网络向农村和各级医疗机构延伸,构建公共卫生信息平台,完善应急指挥系统。重视乡镇卫生所和民营医院、社区卫生服务站在预防保健工作中的职能发挥,加强督导,规范管理,实现疾病防控的盖底沉边和快速反应。同时,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特点,进一步完善包括急救医疗中心(站)、传染病专科医院、各类非传染病突发事件应急救治基地在内的医疗救治体系,整合资源,完善网络,提高队伍,平战结合,把公共卫生建设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二、重点加强对重大疾病的预防控制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强化疾病预防控制的各项措施,完善并落实重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预案,进一步加强以艾滋病、结核病、血吸虫病和霍乱、肝炎等肠道传染病为重点的重大疾病防治工作。加强传染性疾病疫情管理,提高疫情报告质量和监测敏感性,推动疾病监测和疫情报告标准化、规范化和科学化建设。以宣传教育和落实标本兼治的干预措施为重点,加强艾滋病、性病检测监测,健全初筛检测网络。实行结核病归口管理,提高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项目)覆盖率。实施一类疫苗免费接种制度,巩固和保持计划免疫高水平常规免疫接种率,确保安全接种。抓好血吸虫病、碘缺乏病、疟疾和丝虫病等防治工作。加强公共卫生技术服务管理,提升疾病预防控制科学技术水平。

三、开展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工作。结合农民健康工程和社区卫生服务,针对人群疾病谱、死因谱转变的实际,加强以恶性肿瘤、心脑血管疾病、高血压、糖尿病等为重点,推进社区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治工作。以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为主要手段,针对共同危险因素开展综合防治干预活动。加强精神疾病监测防治工作。

四、加强妇幼卫生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母婴保健法》和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加强行业监督,依法规范母婴保健行为。积极开展创建等级妇幼保健院(所)活动。以全面提高产科质量和母婴保健服务水平为重点,强化对助产技术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人员、技术准入管理,巩固和发展爱婴医院成果,降低剖宫产率,提高两个系统管理和三网监测工作质量,确保孕产妇、婴儿死亡率控制在年度目标范围内。做好幼托机构卫生保健监督管理,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拓展妇幼卫生服务领域。

五、突出抓好疾病预防控制队伍能力建设。组织疾病控制专业人员分类考试,强化公共卫生三基培训与考核。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警机制,组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演练。做好重大活动医疗卫生保障工作,使卫生工作真正融入于经济建设,服务于经济建设,充分发挥卫生事业对构建和谐南通的重要推动作用。

第五节  加强卫生法制建设

一、加强卫生监督体系和效能建设。围绕建立责任型、服务型卫生监督机构的要求,继续加大投入,充实执法力量,强化卫生监督机构的职能,推行综合执法,加大监督力度,树立执法权威,扩大执法影响。进一步完善各项监督执法规范与制度,加强对卫生执法队伍思想政治教育,提升业务素质和执法效能。探索卫生监督派出制和片警制,在中心镇设立卫生监督分所,聘任基层卫生监督员,依法授权,实行目标管理,扩大监督覆盖面,走出一条农村卫生监督工作的新路。协调好行政机关与监督机构、卫生监督与疾病控制机构、监督主体与服务对象之间的关系,发挥整体优势,树立卫生监督公正和效率的崭新形象。

二、坚持并强化依法行政。认真贯彻卫生法律法规,以公共卫生、与健康相关产品和服务、卫生机构和专业人员监督管理为重点,严格执行服务机构、从业人员、技术运用、大型设备等卫生服务要素的准入制度。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对外开放的新形势,强化法制意识,坚持依法行政,认真执行行政程序法律,立足为经济建设服务,营造最佳办事环境,依法许可并提速增效。强化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实行公示、评议和错案追究制度,健全内部稽查监督制度,明确并落实执法监督的层级关系,完善行政处罚合议、听证、复议、应诉和审核审批程序,实行许可、监督、处罚三权制衡,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

三、加大综合卫生监督执法力度。把卫生监督的重点切实转移到市场监管上来,继续开展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巩固成效,扩大战果,充分发挥卫生行政部门在健康相关产品市场和医疗卫生服务市场监管中的主导作用。进一步扩大监督覆盖面,消除监督盲区,加大卫生监督频次,保证监督效果。切实加大对食品、化妆品、饮用水、消毒产品等健康相关产品和公共场所、学校、放射和职业危害场所等的卫生监督检查力度,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认真落实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做好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卫生保障工作。深入研究和分析医疗市场放开后的新情况新问题,在依法把好准入标准的同时,开展医疗服务市场专项整治,落实常规监管机制,严厉打击非法行医,整顿医疗广告,整治不正当医疗竞争行为。依法规范医疗废弃物管理。完善医疗事故处理机制,坚持标本兼治,落实长效管理,维护合法经营者和公民的正当权益。

第六节  全面提升医疗服务水平

一、着力推进医院基本现代化建设。根据医院基本现代化标准,明确全市建设总体规划,逐步扩大试点,重点加强二级以上医院基础建设、人才建设、专科建设、服务建设和信息化建设,实现基本现代化医院建设目标。

二、全面加强医疗质量监管。把好项目、技术、人员和手术分级准入管理,建立医疗质量动态监测、评价、反馈机制,强化质量监控,组织开展包括医疗服务质量、医疗技术水平、医疗安全等内容的综合考核。开展医疗质量专项控制活动,实行医疗质量效率信息公示制度,促进医疗质量的提高。进一步建立健全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监控体系,强化医疗质量控制措施,认真落实事故防范处理预案,把关键性医疗制度和技术操作规范贯穿于医疗服务的全过程。不断加强医务人员全员医疗安全教育,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医疗事故发生。改革服务方式和就医流程,增进医患沟通,落实病人选择医生制度和医疗责任追究制,推行医疗责任保险制度,增强抗风险能力。进一步加强急救中心、医院急诊科、ICU为一体急救服务体系建设。完善护理管理体制和质控体系,引进现代护理先进理念与技术,强化整体护理。加强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强化对高危科室管理。大力推行无偿献血,实现全市临床用血均来自无偿献血。

三、加强卫生科技工作。切实加强和改善对卫生科技工作的领导,提高卫生科技工作的组织水平,健全科技发展运行管理机制,保证卫生科技工作的顺利推进。以市区为中心,以地域相对集中为原则,合理设置市级医学重点学科,合理配置科技资源,保证优势,相互协作,共同发展,建立健全公开选拔、公平竞争、优胜劣汰的人才选拔和培养机制和考核指标体系,对选拔和确定的各级医学重点人才,制定培养计划,明确工作目标和考核办法,逐级落实责任制。对学科、人才建设实行全过程动态管理和目标管理。进一步加大投入,健全卫生科技发展的激励机制。市级医学重点学科与人才建设专项资金主要用于资助重点学科建设、培养拔尖人才,改善科研条件,开展高水平科研活动。对重点学科推出开展的新技术、新项目、在新增净收入中提取5-10%奖励有关人员。市每年将逐步加大科技匹配经费投入。医疗卫生单位的科教投入达到医疗收入的5%,并采取联合的方式多层次争取科研任务,多渠道争取科研经费资助。进一步加强对科研经费使用的管理,专款专用,提高效益。继续抓好医学重点学科和重点人才建设。实施建名院、创名科、树名医的“三名”工程,采取有力措施,建设高水平学科群和学科带头人队伍,充分发挥重点学科人才的示范带头作用,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和适宜技术推广应用。抓住培养、引进、使用三个环节,加强人才资源能力建设,充分形成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和人尽其才的有效机制,建立结构合理素质较高的卫生技术和管理人才队伍。五是完善规范化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制度,充分发挥学术组织的作用,提升学术水平。坚持学科、人才、项目、经费、成果并重,强化激励机制,加强卫生科教工作考核管理。加快卫生信息化建设,以信息化带动医疗卫生现代化。要瞄准目标,重点突破,积极引导和推动二级以上医院向基本现代化医院方向迈进。积极构建卫生科技创新体系,提高科研管理水平,壮大各层次医疗卫生机构的综合实力,增强卫生技术人员整体素质。建立继续医学教育评估制度,完善继续医学教育政策措施,构建终身教育体系。

四、加快完善中医药医疗保健服务体系。认真实施《中医药条例》,提高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行政的能力,加强中医药规范化法制化管理,促进中医药事业更加健康、持续、稳定地发展。认真贯彻党和国家保护、扶持、发展中医药的政策,坚持“中西医并重”方针,使中医药和西医药互相补充,共同承担保障人民健康的任务。依法采取措施,办好中医医疗机构,继续巩固、充实、提高、发展现有中医机构,加快配套建设,完善服务功能,提高综合服务能力。加强中医药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提高中医药队伍整体素质。认真抓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重点抓好高层次带徒授业,着力培养学科带头人和新一代名中医。大力加强中医药科学研究,开展中医药防治常见病、多发病、疑难病的协作攻关,对一技之长的中医药特色诊疗方法进行挖掘、整理和提高。建设中医重点专科,逐步形成各级中医医疗机构中医特色优势专科群体。正确处理好中医药继承与发展的关系,积极利用现代科学技术,促进中医药理论和实践的发展,推进中医药现代化进程。加强中西医结合工作,鼓励西医学习中医,发挥中、西医两种医学的特色和优势,促进中西医结合的系统化和规范化。继续开展农村中医药先进县(市)创建工作,依法加强基层医院的中医科室建设,将中医药服务纳入社区卫生服务内容。进一步加强南通中医医疗集团内涵建设,发挥人才和专科优势,扩大横向联系,组织资深专家巡回讲学带教和协同攻关,在人才培养、专科建设和新技术、新项目、新成果推广应用上取得新的突破,做好南通中医集团内优秀制剂的改进和调剂使用,逐步实现市场、人才、资源共享和互动,发挥中医药资源最大效益。

第七节  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一、大力开展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进一步加强对社会大卫生工作的领导,强化组织协调。坚持“政府组织、地方负责、部门协调、群众动手、科学治理、社会监督、分类指导”的方针,组织社会各方面和广大人民群众治理环境、清洁家园、美化社区,着力改善生活环境。

    二、实施健康教育工程。把健康教育作为保障健康、促进健康的治本措施,充分发挥其先导和基础作用,大力组织开展健康教育活动。进一步建立健全健康教育网络,培养和充实健康教育专业力量,增加资金投入,把经常性健康教育落实到基层。发挥大众传媒覆盖面广、传播迅速的特点,通过多种途径,普及卫生知识。结合农村初级卫生保健以及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等活动,大力开展“全国九亿农民健康教育行动”,用各种方式宣传科学知识。把健康教育作为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不断研究健康教育的内容、形式、手段和对象,提高宣传教育的科学性、趣味性和针对性,努力从根本上改变人们不卫生的行为习惯,确立卫生健康观念,形成全社会人人讲卫生的风尚。

三、推进创建国家卫生城市(镇)活动。加快基础卫生设施建设,提高城市生活污水、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和能力,不断增加绿地面积,科学开展除四害防病工作,大力整治和美化社区环境,争创国家卫生城市。把创建卫生镇村作为社会大卫生工作的有效载体,全面改善城乡卫生面貌,改善人居创业环境,力争建成一批省级卫生镇和卫生村。

 

第四章  保障措施

第一节  提高规划实施的组织程度

进一步解放思想,深入调查研究,坚持实事求是,实现与时俱进。遵循市场经济的客观规律,明确全面跨越、全面腾飞、全面小康发展的战略思路,立足市情,把握正确的前进方向,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强化追赶意识、机遇意识、品牌意识、全局意识,洞察形势,找准定位,创新思维,大胆实践,创造卫生事业的体制优势和机制优势,并转化成发展优势。正确处理改革中的矛盾和问题,坚持统筹协调发展的原则,政府、社会、市场相结合的原则,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结合的原则,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循序渐进的原则,推进卫生改革,保证卫生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实施。改进工作作风,创新卫生改革和发展的对策和举措,卫生行政管理侧重于规划、准入、监管、调控、促进多样化和引导竞争,集中精力加强优化环境、培育市场、提供服务和监管。健全卫生事业发展引导机制,创新运营机制,遵循市场发展规律,构筑公平、公正、有序、规范的竞争平台,拓宽服务领域,创新服务产品,培育优势项目,主攻特色专科,汇聚人才资源,增强发展后劲,不断提高卫生管理效率和水平,以有力举措促进卫生事业健康、持续、快速发展。

第二节  改革和完善卫生投入与补偿机制

各级政府对卫生事业的投入水平要随着经济发展不断提高,不低于财政支出的增长幅度。各地要按照公共财政和分级财政体制的要求,明确政府对卫生事业发展提供资金补助的范围和方式,逐步建立起投资责任明确、补偿渠道规范、资源利用合理的卫生投入机制。重点保证卫生执法监督机构、疾病控制和妇幼保健等公共卫生事业机构经费的投入。拓宽卫生筹资渠道,采取优惠政策,鼓励和引导各类社会资本参与发展卫生事业。按照国家和省定医疗服务项目名称、服务内容和要求,加强医疗服务价格管理,改进医疗服务。对农村卫生、社区卫生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予以保证,优先解决基本卫生服务问题。

第三节  推进卫生行业作风建设

努力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卫生行风建设体系,坚持正面教育和制度建设并重,以深化卫生改革为动力,加强制度建设,强化纪律约束,用制度和机制管人,从源头上体制上根治行业不正之风问题。以营造优质高效的卫生服务环境为目标,以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为重点,以开展创建“无红包医院”和“温馨服务工程”活动为载体,诚信服务,便捷服务,增进医患沟通。全面实行“一日一清单”等价格公示制度,定期公布医疗机构的医疗质量、医疗安全、工作效率、医疗费用情况,尊重患者知情权和选择权,引导医疗消费,促进医疗机构提高质量和推进行风建设。继续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行风建设责任制和层级负责制,将行风建设与运行机制改革紧密结合,集中治理红包、回扣、乱收费、乱检查等问题,继续规范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市区医疗机构医保目录在用品种基本纳入招标采购,推行医疗器械和耗材招标采购。扩大行风建设的群众参与度,广泛征集和定期分析群众意见和建议,宣传卫生政策,彰显先进人物和优秀群体,树立卫生行业新形象,进一步完善职业道德行为规范,建立健全约束机制和激励机制,把卫生队伍建设成理想崇高、作风优良、技术精湛、纪律严明的高素质队伍,确保卫生改革与发展目标的实现。

第四节  加强规划实施的督导与评估

一、健全调控督导机制。根据卫生行业发展方向、发展重点和发展目标,针对卫生工作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深入研究发展对策,采取宏观调控举措,促进管理方式和服务方式的转变,引导多元化发展与有序竞争,提高运行效益与质量,最大限度满足广大群众的医疗卫生保障需求。加强对规划实施督导,实行项目责任管理,强化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分解任务,明确进度,明确要求,明确责任,改进考核评价机制,保证重点工作、重点工程、重大项目实施。

二、健全规划实施报告制度。制定并实施卫生事业发展年度计划,每年将规划目标和主要任务的实施进展情况向市政府报告,并向有关部门通报,公开实施信息,提请市人大和市政协对规划实施的视察和监督。

三、健全规划实施中期评估制度。市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将于2008年组织力量,对“十一五”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实施情况进行中期评估,检查规划落实情况,分析规划实施效果,找出规划实施中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对策建议,形成中期评估报告,并报市政府。

四、健全规划调整制度。“十一五” 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实施中,如遇重大政策调整、国内外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经中期评估需调整或修订本规划的,由市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修订或调整方案,报市政府批准实施。

附件:“十一五” 卫生事业拟建重点项目表

附件:

 

南通市“十一五”社会发展重点项目表

 

(市级卫生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规模

建设起

止年限

备注







“十五”结转项目

 

 

 

 

1

医院综合病房楼

市第一人民医院

40656m2

04.08-06.10

 







2

医疗综合楼

市第三人民医院

32000m2

04.06-07.12

征地6000万元







3

疾控大楼

市疾控中心

17964m2

04.12-07.03

 







4

卫生监督综合业务楼

市卫生监督所

8000m2

05.12-06.12

 







5

新城区医院整体

南通瑞慈医院

157330m2

06.12-08.12

占地面积71901 m2







“十一五”新开工项目

 

 

 

 







1

综合业务大楼

市中医院

37000m2

06.07-08.12

地面建筑3万m2







2

妇幼保健综合楼

市妇幼保健院

20000m2

07.07-08.06

 







3

医院综合楼

市肺科医院

20000m2

07.07-10.06

 待论证







4

港闸医疗中心整体

市第二人民医院

20000m2

07.01-10.12

 







5

肿瘤医院分部

市肿瘤医院

15000m2

08.01-10.12

 







6

急诊医技楼

市第二人民医院

8000m2

06.01-06.12

 待论证







7

实习生宿舍楼

南通体臣卫校

4000m2

06.01-08.12

 







8

体育馆

南通体臣卫校

7000m2

06.01-08.12

 







9

门诊楼改扩建

市肿瘤医院

5000m2

06.07-07.06

 







10

后勤用房

市第二人民医院

3500m2

07.01-07.12

 







11

东城区医院整体

 

19200m2

07.07-10.12

 









 

南通市卫生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

 

(经2006年12月21日南通市第十二届政府第59次

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南通市人民政府2006年12月

31日以通政发[2006]94号文印发)

 

2006—2010年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第二步战略目标实现之后向第三步战略目标迈进的承上启下、继往开来的时期,也是我市率先建成全面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关键时期。这一时期,按照“依托江海、崛起苏中、融入苏南、接轨上海、走向世界、全面小康”的总体思路,我市将进一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着力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加快市场化、工业化、城市化、国际化进程,不断提高城乡人民生活水平,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推动南通既好又快地发展,实现更高起点上的新跨越。全市卫生行业必须紧紧围绕经济建设,服从于、服务于“两个率先”,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卫生改革与发展全局,抓住机遇,加快发展,更好地保障和促进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努力实现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医疗与预防之间、中医与西医之间、医疗机构与社区卫生机构之间协调发展,建立和完善有利于卫生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体制和机制,提高卫生工作整体水平,确保卫生事业与其它社会事业发展相同步,与全市跨越发展的要求相协调,充分发挥和体现卫生工作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为进一步明确“十一五”期间我市卫生事业的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政策措施,制定本规划。

第一章   发展基础与形势

第一节 “十五”主要成就

“十五”期间,我市卫生事业不断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努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卫生保健需求,通过合理配置卫生资源,进一步深化卫生改革,有效改善和提高了全市卫生综合服务能力,较好地完成了“十五”计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卫生事业有了新的发展。

一、卫生事业继续稳步发展。2005年,全市共有卫生机构1810个,其中:医院42个,中心卫生院40个,乡卫生院233个,街道医院4个,疗养院1个,门诊部、诊所、卫生保健所、医务室机构1451个,专科防治所站3个,疾病预防控制机构9个,卫生监督机构6个,医学院校及医学科研机构8个。2005年末,全市卫生机构共有床位 21203张,其中医院(卫生院)床位20505张,占96.70%。全市每千人口拥有床位2.75张,其中市区千人拥有7.70张,县(市)千人拥有2.13张。2005年末,全市共有卫生人员 30762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24428人,占卫生人员总数的79.40%。全市每千人口拥有卫生技术人员 3.17人,其中市区8.69人,县(市)2.48人。全市共有医生10993人,每千人口拥有医生1.43人,其中市区3.66人,县(市)1.15人。农村有乡村医生5168人、村执业(助理)医师464人,卫生员2人,合计5634人,平均每个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拥有卫生人员3.04人。全市卫生机构中获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者1805人,每千人口拥有0.23人;中级6596人,每千人口拥有0.86人。

二、卫生资源配置进一步优化。至2005年,全市已完成卫生监督与疾病预防控制体制改革,形成县级医疗中心和预防中心; 9家中医机构组建了“南通中医医疗集团”;新组建独立乡镇卫生所139个,全市共有行政村1890个,累计建成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站1806个,覆盖率已达95.67%,初步形成了新型农村卫生工作体系。2005年,全市卫生总费用为48.73亿元,占全市国内生产总值的3.31%,人均卫生费用为632元。2005年全市卫生事业费(含中医事业费)财政拨款22281万元,占全市财政支出的1.83%,其中医院经费7734万元,中医经费1534万元,乡镇卫生所、卫生院(医院)补助1785万元,卫生防病经费3975万元,妇幼保健经费828万元。全市人均卫生事业经费拨款28.90元。2005年末,全市卫生系统拥有固定资产总值26.28亿元(其中医疗机构23.49亿元,卫生机构2.79亿元),其中房屋建筑物9.84亿元,专业设备9.98亿元。

三、卫生服务水平不断提高。经过几年的努力,我市医疗卫生机构的诊疗技术、专科建设、人才培养等方面取得新成绩,重点基本建设项目基本完成,中医机构建设、医学科技教育方面均得到较快发展,建成省级医学重点学科3个、市级医学重点学科8个;省级医学重点专科10个、市级医学重点专科27个。全市各级各类医院已具备各科常见病、多发病和疑难病的防治与急救能力,尤其是县以上医院的专科建设均已具规模,心血、神经、消化、泌尿、骨科、妇产科、影像、检验等专科技术发展基础较好。2005年,全市医疗机构完成门、急诊人次1012.27万人次,其中医院(不含卫生院,下同)门、急诊人次501.12万人次,占全市门、急诊人次的49.50%,市区总门急诊人次323万人次,占全市门、急诊人次的31.90%。全市共收住病人43.1万人次,其中医院收住病人24.7万人次,占57.30%;市区总的收住病人11.87万人次,占全市收住病人27.60 %。全市病床使用率60.47%,其中:医院为86.89%;中心卫生院42.30%;乡卫生院31.26%;市区总病床使用率80.10%。全市病床周转次数21次,其中:医院24次;中心卫生院20次;乡卫生院17次;市区总病床周转次数为19次。全市出院者平均住院日为10天。其中:医院13天;中心卫生院8天;乡卫生院8天;市区为15天。全市平均每个医生年担负诊疗934人次,担负住院病人39人次。

四、疾病控制能力进一步增强。“九五”至“十五”期间,全市甲、乙类传染病年平均发病率153.998/10万,白喉、脊髓灰质炎、疟疾、结核、肝炎、出血热、乙型脑炎、钩端螺旋体等疾病已得到控制;巩固了血吸虫病、麻风病防治成果,基本消灭碘缺乏病。2005年,全市甲、乙类传染病总发病率为189.37/10万,12-24月龄儿童计划免疫建卡率达到98.00%,四苗覆盖率稳定在99.60%以上;调查显示,全市慢性非传染性疾病患病率为461.3‰。“十五”期间,经历了抗击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疫情考验,全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建设与能力建设得到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全面启动,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综合处置能力显著增强。

五、城乡居民健康水平进一步提高。农村以初级卫生保健为龙头,加强农村卫生三项建设、农村合作医疗和农村改水工作,农村卫生条件明显改善,2005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率86.98%,全市自来水普及率达98.00%,卫生保障水平有所提高。全市已建成“江苏省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先进县(市)”6个;在城市以职工医疗保障制度改革为契机,推行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完善居民的卫生保障制度,提高了居民健康水平。到2005年,人口出生率6.38‰,人口死亡率7.46‰,人口自然增长率-1.08‰。婴儿死亡率和孕产妇死亡率分别下降到6.04‰和6.52/10万。全市居民平均期望寿命已达到77.38岁,其中,男性74.18岁,女性80.39岁。

六、卫生法制和卫生行风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加强制度建设和规范管理,探索卫生监督派出机制。卫生许可证发放提速增效,承诺审批时间由30日缩短为5-7天,卫生许可办结率和发证前现场审查率100%,年卫生监督频次3次以上,重点单位监督达4户次以上。行风民主评议工作有序推进,卫生行风综合满意度不断提高。

第二节  存在问题

从总体上看,卫生工作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保健需求、与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仍不相适应,长期存在的深层次的体制性、结构性矛盾表现得越来越突出,成为卫生事业发展的障碍。主要表现在:

一、卫生资源总量不足与资源部分过剩并存,结构不够合理。我市人均卫生费用以及人均卫生事业费多年来一直处于全省中下水平,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确立和卫生改革的逐步深化,资源配置中存在的结构性矛盾日趋明显,预防保健、农村卫生、科技与管理等具有较高效率的领域投资相对不足;基层社区卫生服务和非基本医疗服务发展速度不快,难以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层次多样化的医疗卫生保健需求,将成为影响卫生事业发展的重要制约因素。

二、卫生改革有待进一步深化。医疗机构特别是公立医疗机构运行缺乏生机活力,内部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和经济管理相对滞后。民营医疗机构竞争行为不规范,片面追求经济效益,不规范竞争行为时有发生。在民营医疗机构快速发展的同时,缺少在税收、物价、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等方面整体联动的协调规范管理机制。

三、卫生行政管理职能需要转换,政府卫生职能需要加强。市场经济新形势下,政府卫生行政职能由“办卫生”逐渐向“管卫生”转变,原有的行政手段作用有所减弱,法制手段未能及时到位,医疗服务要素准入、医疗服务市场监管和医疗服务竞争等尚未形成完善的系统规范,卫生监督执法力量和执法力度有待加强,卫生行政部门必须对卫生全行业实施的有效管理。

四、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在我市程度不同地存在。主要原因包括:医疗服务价格政策不够合理,药品流通环节监管不够有力,政府对基本医疗服务投入相对不足,医保保障能力有待提高,医疗服务总供给量相对不足,医疗机构对效率和效益的追求过度,群众就诊趋向需要加以引导。

五、全市公共卫生体系建设迫切需要加强。县级预防保健机构规模和投入压减,乡镇卫生所的人员编制和经费投入严重不足,社区卫生公益性服务缺少合理补偿。

六、卫生管理的经济手段不能及时到位。多年来政府对卫生事业的投入补助总量不足,方式有待规范,价格补偿政策尚不完善,制约了政府宏观调控职能的发挥。

第三节 “十一五”发展形势

一、宏观经济环境。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加快,国内经济处于重要的战略机遇期和上升期,国际资本呈加速向长三角转移的趋势,为我市的跨越发展提供了有利的宏观经济环境,全市将继续保持跨越发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良好态势,这将有利于我市卫生领域加快发展对外合作和引进利用外资,有利于提高医疗服务的供给能力和水平,但同时对国内医疗机构产生一定冲击,服务市场竞争更趋激烈。

二、医疗卫生服务需求。随着经济增长和人民生活质量的改善,提高健康素质成为人们的重要需求,这为加速卫生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卫生行业必须抓住机遇,不断拓宽服务领域,主动研究市场变化和居民健康消费行为,在保证社会公共卫生产品和基本医疗服务供给的前提下,尽最大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工业化、城市化、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疾病谱进一步改变,与生态环境、生活方式相关的卫生问题日趋严重,心脑血管疾病、恶性肿瘤、糖尿病等慢性非传染性疾病严重威胁人民健康,职业危害逐步加重,老年性疾病、功能障碍性疾病等的医疗、预防、康复和护理问题日益突出。这些将成为今后较长时期内制约经济与社会发展的突出问题。这就迫切要求医疗卫生防治手段和方式转向综合防治和群体干预方式,重视对环境和人群行为危险因素的控制和干预,并实行对现行卫生服务和服务模式的结构性调整。

三、卫生改革与资源配置。经济体制改革尤其是社会事业改革进入攻坚阶段,医疗卫生领域的市场化程度不断加深。卫生行业必须适应市场化改革的大势,放开医疗市场,在资源配置和服务方面充分引入竞争机制,建立起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的社会评价系统,规范医疗卫生服务行为,保证医疗质量,并优化资源配置,健全社会服务系统,建立一套合理分工、方便群众的服务网络,保护人民群众对医疗卫生服务的选择权。同时,要结合我市卫生改革尤其是农村卫生改革的实际,总结经验与教训,巩固和完善改革成果,在加强对民营医疗机构规范化管理的同时,推动多方参与、多元举办,不断完善医疗服务市场。

四、区域经济发展的影响。沿江沿海开发战略的实施,为我市拓宽经济与社会事业发展空间提供了外在动力。对外交通条件的根本改善,将使我市融入上海一小时都市圈,一方面有利于充分利用外部卫生资源,提升医疗卫生技术水平,发挥区位优势;另一方面也将带来就医人群外流、医学人才外流、卫生资源外流等不利因素。我市卫生行业既要抓住机遇,又要未雨绸缪,占领医学制高点,营造人才洼地,加快提升发展水平。

五、卫生科技发展。科学技术日新月异,知识经济迅速发展。一方面,卫生科技研究的突破和新技术的运用,将给医疗卫生事业提供强大动力。应当把强化卫生科技作为卫生事业持续发展的依托和先导,着力加强重点学科和人才建设,形成新的卫生科技优势和特色。另一方面,我市医学科技队伍已出现局部过剩与整体质量不高、配置不合理的问题。要建立卫生行业对卫生人才的严格准入制度,从而更有效地发挥人力资源优势,为卫生发展服务。

六、公共卫生体系与农村卫生工作。我市的现有公共卫生体系还不够健全,农村卫生工作存在隐患。近年来,我市的农村经济社会形势发生巨大变化,进行了较大规模的乡镇撤并,基层卫生机构相应调整;乡镇卫生院完成产权制度改革,乡镇卫生所的成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逐步普及,标志着农村卫生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发生了深刻变革。同时,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还未达到全覆盖,农村卫生工作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非典”和“禽流感”等疫情也暴露出我市公共卫生体系的诸多问题和薄弱环节,公共卫生体系建设迫切需要加强,投入力度需要加大,基层网络需要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与防治体系需要着力强化。

 

第二章  指导思想与发展目标

第一节  指导思想

按照我市“十一五”期间“建设经济发达、文化繁荣、政治清明、社会和谐、人民安康的新南通”的战略部署,全市“十一五”卫生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思想,坚持以人为本,紧扣全面腾飞和全面小康主题,以“两个率先”为总体目标,以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医疗服务体系为主线,以深化改革和科技进步作为主要推动力,把提高全民健康水平作为根本出发点,遵循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客观规律,坚持履行政府职责与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相结合,调整医疗资源存量与有序发展医疗资源增量相结合,开放医疗市场,实现办医主体多元化,增强医疗机构的生机和活力,规范医疗行为,营造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强化公共卫生和农村卫生工作,促进医疗卫生事业的持续、健康、快速、协调发展,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质量优良、服务优质、费用合理的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

第二节  发展目标

“十一五”时期卫生事业发展的总体目标是:全面深化卫生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突出以建构和完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农村新型卫生工作体系、新型公共卫生体系、新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为重点,进一步抓好农村卫生、疾病预防控制、医学科技发展,强化卫生监督执法和服务质量监管,推进卫生基本现代化建设,加强基础卫生设施建设,抓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积极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提升卫生服务整体水平,实现全市卫生工作的跨越发展。

“十一五” 时期卫生事业发展的具体指标为

一、居民主要健康指标

    指标1,平均期望寿命79岁。

    指标2,婴儿死亡率控制在10‰以内,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控制在15‰以内。

    指标3,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20/10万以内。

    二、预防保健和疾病控制指标

    指标4,法定传染病发病率比“十五”期末下降3-5个百分点,年发病率控制在280/10万以内。

    指标5,主要传染病控制:到2010年,完成基本消灭脊髓灰质炎省级评审;巩固基本消灭麻风病、新生儿破伤风成果;控制艾滋病、性病、结核病、肝炎、霍乱、伤寒、菌痢、出血热、乙型脑炎等疾病的发病率。

    指标6,寄生虫病、地方病控制:疟疾、肠道蠕虫病达到控制标准,巩固消除碘缺乏病和消灭丝虫病、消灭血吸虫病成果。

    指标7,计划免疫:全面实施一类疫苗免费接种。到2010年,儿童计划免疫“四苗”覆盖率以乡镇为单位稳定在95%以上。新生儿乙肝疫苗接种率城市达95%,农村达90%以上。

    指标8,职业病控制:“十一五”期间,尘肺病、职业中毒等主要职业病年均新发病数力争控制在100例以内。

    指标9,慢性病防治:开展对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社区综合防治工作,实施对恶性肿瘤、心脑血管病等重点“慢病”的健康建档和随访干预措施,提高对高血压病等慢性病的系统管理覆盖率,逐步控制“慢病”发病率上升趋势。落实对精神病人监护与治疗指导。

    指标10,妇幼保健:孕产妇管理率达95%以上,7岁以下儿童管理率达到95%以上;低体重新生儿发生率不超过3%,4-6个月婴儿母乳喂养率达到80%以上;孕产妇住院分娩率100%;城镇托幼机构儿童健康建档率100% ,符合卫生保健要求的托幼机构100%。巩固发展爱婴医院建设成果。

    三、社会卫生工作指标

    指标11,创建卫生城市、卫生村镇:南通市区建成国家卫生城市,海门、通州巩固国家卫生城市成果,县城达到省级卫生县城以上标准,20%的镇达到省、市级卫生镇标准,2%的行政村建成江苏省卫生村。

    指标12,全市农村改水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8%以上。

    指标13,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80%,其中无害化厕所35%以上。

指标14,除四害:城市巩固灭鼠、灭蟑、灭蝇先进城市成果,四害密度控制在国家标准以内。

指标15,卫生监督监测:健全和完善卫生监督、监测体系。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公共场所、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等卫生监督、监测覆盖率100%。

    指标16,食品卫生合格率达到90%,食物中毒发生率控制在5/10万以内。

指标17,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和卫生行为形成率:城市居民分别达到90%和85%;农村居民分别达到85%和80%。

四、卫生资源配置指标

指标18,按照保障基本医疗供给和履行公共卫生职能的总体要求,合理确定政府举办医疗机构的规模和数量,优化卫生资源配置。政府继续办好区域医疗中心,市重点办好综合医院、中医院和传染病医院,各县(市)办好县级综合医院和中医院。对市场机制较难发挥作用的专科医疗机构所承担的精神病防治、妇幼保健服务等,主要由政府举办,逐步实行购买服务。急救和采供血机构由政府举办。各县(市)中心医院(中心卫生院)由政府举办。

指标19,调整城镇医疗服务体系,市区逐步构建以医疗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主体的城市二级卫生服务体系,每个街道建成1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覆盖不到的地方设立社区卫生服务站,建成分工合理、双向转诊的新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合理调整医疗卫生资源布局,做强做大一部分优质医疗资源。

指标20,办好区域医疗医疗中心,有序开放医疗市场,发挥市场调节机制作用,实现办医多元化,加快发展民营医疗机构。

指标21,合理设置二级以上医院规划布局。根据城市人口与规模发展趋向,在新城区和东城区设置1-2所二级医院,床位在300张左右,主要通过吸纳社会资本或境外资本举办。在港闸商贸新区(火车站前区)设置1所港闸医疗中心(二级医院),床位300张左右。各县(市)以中心医院为基础,加快建设,每30万人左右设置1所二级医院。

指标22,到2010年,全市卫生机构总床位达到22000张,千人口拥有数达到2.8张,其中市区达8.0张;县(市)平均2.28张;中医及中西结合床位达到0.34张。

指标23,合理配置大型医疗设备:根据省大型医疗设备配置规划,制定年度配置计划,引导各类医疗机构科学合理购置大型医疗设备,加强规范管理,发挥资源的应有效益。

五、卫生服务水平与质量指标

指标24,全市各层次医疗机构开展的诊疗技术项目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指标25,实施医院基本现代化建设工程,到2010年有40-50%的二级以上医院达到基本现代化医院建设标准;所有等级医疗机构医疗质量指标均达到部颁标准。

指标26,全市着力建设1个国家级实验室,1个省级医学重点学科,15个省级临床重点专科,8个市级医学重点学科,55个市级临床重点专科,三级医院建好15个临床实验室。达到同类专业领域省内领先或国内先进水平。

指标27,医学重点人才、学科带头人建设:选拔培养20名在省内有较高知名度的专家,30名市内有较大影响的学科带头人,80名市内有一定影响的中青年专业技术骨干。全市三级医院一级临床科室和二级专科学科带头人应具有正高级技术职称,医技科室具有高级职称;二级医院一级临床科室学科带头人应具有高级职称,市级以上重点专科学科带头人必须为正高级职称,人才职称结构达到相应等级医院的比例。

指标28,争取省(部)级立项25项,市级立项100项;争取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奖5-6项,省卫生厅新技术引进奖15-20项,市科技进步奖100-120项。

指标29,加强卫技人员队伍建设:卫生技术人员符合规范学历,其中县以上医疗机构医生的起点为大学本科,乡镇医院(卫生院)医生的起点为大学专科,新任乡村保健医生必须具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杜绝非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进入卫生技术岗位。

指标30,加强市级专科医院建设,市传染病医院通过三级传染病专科医院评审;市肿瘤医院、市四院(精神病防治医院)通过三级专科医院评审。

指标31,办好医学教育机构,提高教学质量。南通体臣卫校办学规模达3000人,充分发挥“全国重点职业学校”和护理、药学“示范专业”的作用,力争成为江苏省联合职业技术学院分院,办好南通市卫生培训中心,与南通大学各医学类学院共同承担全市卫生技术人员的在职培训任务。

六、农村卫生工作指标

指标32,全面实施农民健康工程。2010年前所有县(市)区均达到初级卫生保健先进标准、建成农民健康工程先进县(市)区。

指标33,全市县、乡村卫生服务网络健全率达到95%。建制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行政村(或3-5千人口)社区卫生服务站覆盖率达到100%,农村居民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诊率达到60%。建制乡镇标准化、规范化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成率90%以上,乡村卫生服务人员资格合格率100%。

指标34,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业人口覆盖率稳定在90%以上,人均筹资标准在2006年50元的基础上逐年提升,2007年达到人均60元,2008年达到人均70元,2010年达到人均100元以上,实际补偿逐年提高,达到省定标准。所有县(市)均实行计算机网络化管理,实现参保农民即时即报。形成较为完善的农民医疗大病救助体系与农村医疗保障制度。

    指标35,60%的县(市)达到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 (市)标准,40%的乡镇达到农村中医工作先进乡镇标准。

七、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指标

指标36,全面实施农村和城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落实以财政投入为主导的专项资金,在2006年人均6元的基础上逐年增加,2010年达到人均10元以上。确保以县为单位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完成率达到90%以上。

    指标37,完善公共卫生体系。依托现有的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8个县(市)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乡镇卫生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防病组织、社区卫生服务站,建全和完善全市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预警、调查处理和预防控制能力。

    指标38,根据卫生执法监督工作分级管理原则,市、县两级卫生行政部门设卫生执法监督机构。县级卫生执法监督机构在中心镇设立监督分所。

    指标39,健全和完善由急救医疗机构、综合性医院、传染病救治机构、职业病救治机构组成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医疗救治体系。急救医疗机构包括市急救医疗中心(紧急救援中心)、县(市)急救医疗站(紧急救援站)、医院急诊科;传染病救治机构包括传染病专科医院、定点收治医院和集中临床观察医院、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含发热呼吸道疾病门诊、肠道门诊、传染病门诊及隔离观察室等)。

指标40,加快建设公共卫生信息网络体系:综合运用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通讯技术,构建覆盖全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监督机构、急救医疗机构、妇幼保健机构、医院、卫生所(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医疗卫生机构的突发事件信息网络系统,实现市、县(市)区、乡镇(社区)三级信息报告联网,并根据平战结合、临战指挥与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相结合的原则,构成一个高效、快速、通畅、安全的网络通讯传输系统和应急防治工作指挥信息系统。建立市级公共卫生信息网络平台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中心,具备综合检索与分析能力,实现信息资源共享,提高突发事件的实时报告速度、组织指挥能力、应急处理效率和科学防治水平。

八、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指标

指标41,“十一五”期间市区卫生重点建设项目有:市疾控中心疾控大楼、市卫生监督所业务综合楼、南通大学附属医院病房楼、市第一人民医院综合病房楼、市第三人民医院医疗综合楼、市中医院医疗综合楼、市第二人民医院综合门楼和急诊医技楼、市妇幼保健院妇保综合楼、市肺科医院病房楼和供应室辅助用房、南通体臣卫校体育馆与实习生宿舍楼、新城区医院整体项目、东新城区医院整体项目、港闸医疗中心整体项目。

指标42,“十一五”期间县(市) 卫生重点建设项目有:海安县人民医院病房楼、海安县传染病医院、如皋市急救中心、如皋市中医院病房楼、通州市疾控中心疾控大楼、通州市第三人民医院门诊楼、通州市第五人民医院门诊楼、如东县丰利医院迁建项目、海门市第六人民医院综合楼、启东市人民医院门诊楼。

 

第三章  主要任务

第一节  深化卫生管理体制改革

一、转变卫生行政管理职能。科学制定和实施区域卫生规划,满足人民群众越来越多层次、多样化的需求。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区域卫生规划的主要职能,是明确政府的办医职责,合理规划公办医疗机构的类别、数量、规模和布局,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为民资和外资兴办医疗机构留有充分的发展空间;重点强化公共卫生、农村卫生和卫生监督执法,全面实施公共卫生建设规划,提高卫生系统应急处理能力,构筑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防护屏障;强化卫生监督体系建设,改善监督执法条件,依法加强卫生全行业监督管理。政府管理卫生的主要形式是实行对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的综合监管。按照政事分开和精简、效能、统一的原则,建立健全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卫生监督体制,坚持依法行政,规范行政许可,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在加强公共卫生监督的同时,合理安排和调整卫生资源增量与存量,提高卫生资源利用效率。进一步完善和强化医疗机构、从业人员、医疗技术、医疗项目等服务要素的准入管理。依法实施对区域内不同所有制和隶属关系的各类医疗机构的监督,依法治理非法行医和各种不正当竞争行为,保障医疗安全,维护经营者和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学会、中介组织对医疗机构的指导和服务功能,规范并引导医疗服务市场竞争。

二、改革医疗机构管理体制。合理确定公立医疗机构的规模和数量,按照保障基本医疗供给和履行公共卫生职能的总体要求,大力推进公立医院改革,优化卫生资源配置,明确职责,确定规模,优化机制,提高效益。政府继续办好主要承担基本医疗任务、代表区域医疗水平、在医疗服务体系中起重要作用的医疗机构,以充分发挥区域医疗中心在主导基本医疗服务、调控服务市场、平抑服务价格等方面的功能。不断深化医疗卫生管理体制改革,完善以综合目标管理、两权适度分离、人事代理制、绩效工资制为主要形式的新型公立医疗机构运行机制,强化公立医院的公共服务职能。

三、调整城镇医疗服务体系。市区逐步构建以医疗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主体的二级城市卫生服务体系,建立起分工合理、双向转诊的新型卫生服务体系。积极推进以医院集团为载体的医疗卫生资源布局整合,做大做强一部分优质医疗资源。各县(市)中心医院(中心卫生院)由政府举办或控股举办,以发挥在乡镇卫生院全面转制后区域基本医疗服务、调控农村医疗服务市场和价格的功能。不断完善社区医疗卫生服务功能,构建以医疗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主体的二元结构。形成了城市步行15分钟、农村15-20分钟的健康圈,充分体现了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可及性,完善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的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努力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

四、加快发展非公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体系改革的核心是引入竞争。围绕争创民营经济第一大市的目标,依照《行政许可法》,放开医疗市场,大力发展民营医疗机构。凡符合投资要求的任何境内外资本投资主体,均可在本市区域内申请举办各类医疗机构。坚持以需求为导向,积极鼓励和引导各类社会资本投资者到医疗资源相对薄弱、需求比较迫切的城市新区、城郊结合部、开发区等区域投资举办医疗机构;引导社会资本向特需医疗、康复医疗、老年病院、医疗美容、中西结合等特色明显的适宜领域投资;鼓励各类社会资本举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对不同投资渠道、不同所有制、不同隶属关系的医疗机构一视同仁,促进其发挥各自优势,充分形成公平、开放、有序的竞争环境。

五、实行分类管理,引导各类医疗机构有序竞争和发展。民营医院性质实行自主申报。对符合区域卫生规划、主要提供基本医疗服务、执行政府规定的医药指导价格、所获利益主要用于改善医疗卫生服务条件的,可核定为非营利医疗机构。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执行相应的价格与税收政策和财务会计制度。医疗机构体制改革和规模调整以后,改革和完善财政投入方式,集中力量确保公立医院健康发展。公立医院要坚持社会效益优先原则,建立和完善现代化医院管理运营体制,切实提高国有资产和财政资金的利用效率和社会效益。民办医院建立健全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的财务制度和有效的管理制度,自觉接受卫生等相关部门的监督,在人才引进、技术职称评定、参加学术组织和学术活动、政策知情等方面享有与公立医院同等的待遇。民办医院员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养老、失业、医疗等社会保险,确保其合法权益。在发生重大灾害、事故、疫情等紧急情况时,各类医院都必须执行政府指令任务,政府有关部门视情予以政策优惠或经费补助。民办医院承担政府交付的支援农村、指导基层、优扶救助、预防保健等任务的,以购买服务方式在经费上给予合理补偿。

第二节  推进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机制改革

一、正确把握发展原则,以人民满意和与经济社会协调为发展目标。按照加快建设经济发达、文化繁荣、政治清明、社会和谐、人民安康的新南通的要求,围绕“十一五”时期全市经济社会全面腾飞的战略定位,从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转变发展观念、创新发展模式。坚持以人为本,切实履行服务宗旨,从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入手,使发展成果惠及最广大的人民群众,努力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利益。坚持政府主导与引入市场机制相结合,逐步建立宏观调控有力、微观运行富有生机的发展机制。以政府为主导,切实改变公立医院单纯依靠收费来维持生存和发展的状况,扭转部分群众享用基本医疗服务困难、健康权益难以保障的局面,正确处理好政府主导与引入市场机制的关系,发挥好市场机制的作用,规范医疗卫生服务秩序和行为。坚持对卫生资源结构进行战略性调整,实现卫生与经济发展良性互动,强化机遇意识,扩大资源总量,创新服务产品,拓宽服务领域。把有限的财力花在最能实现政府目标的地方,花在群众最能得益的地方,促使城乡、区域、医防、中西医、医院与社区之间协调发展。

二、正确选择发展定位,优先解决基本卫生服务问题。“十一五”时期,我市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速约为14%左右。在经济还不够发达的情况下发展卫生事业,必须科学选择发展重点,必须坚持基本卫生服务均等化的原则,优先解决医疗卫生资源分配的公平性问题,现实地、公平地、有效率地追求社会健康产出的最大化,确保所有社会成员的基本健康权利。优先对基层和基础工作投入,优先采用成本低效果好的适宜医药卫生技术,优先保证基本医疗服务。要特别关注低收入群体的医疗服务问题,积极创造条件建立惠民医院(门诊)。优先解决社会责任落实问题,把医疗服务监管作为重点,强化约束监督,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都切实履行公益职能,加强管理,规范行为,改善服务,控制费用,推动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三、实行以“两权分离”为核心的委托经营管理责任制。按照经营权与所有权分离的原则改革政府举办的医疗机构。根据院长任职资格条件规定,可采取直接聘任、公开招聘、推选、委任等多种方式,决定公立医院院长的选聘。建立科学合理的院长任期目标责任制,探索风险抵押、委托经营等管理方式,严格考核制度。院长享有充分的人事、分配及经营自主权,以社会效益为首要目标,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不断提高医疗服务水平和资产使用效率。

四、全面改革公立医疗机构人事分配制度。打破人员身份限制,实行全员人事代理、全员合同聘用制、绩效工资制,促进公立医院员工由单位人向社会人转变,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有关部门主要对医院人员编制结构和卫生技术人员从业资格实施管理,医院根据医疗业务需要自主聘用员工,按照按劳分配和生产要素参与分配的原则,改革公立医院分配制度。现行工资作为档案工资进行管理,医院根据绩效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在核定的工资总额内自主确定工资分配方案,合理拉开分配档次,实行岗位工资、协议工资、项目工资或年薪工资,以充分调动积极性,形成自主灵活的分配激励机制。

五、加强医疗机构的经济管理。全面推行成本核算,提高效率,降低成本。引入竞争机制,实行病人选择医生,促进医务人员之间公平有序竞争,带动医疗机构内部各环节、各岗位竞争,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公立医疗机构后勤服务社会化,基本分离其后勤服务部门,使其成为面向社会的独立经济实体。凡社会能有效提供的后勤保障,都应通过招标等方式逐步交由社会去办,也可通过医院联合,选择项目组建社会化后勤服务集团。暂不具备分离条件的后勤部门实行单独核算、自收自支、自负盈亏。

第三节  加强农村卫生工作

一、实施农民健康工程,提升农村卫生综合服务水平。到2010年,建立适应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广大农民需求的新型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基本设备明显改善,人员队伍素质明显提高;建立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在现有基础上增加1倍以上;建立农村公共卫生政府投入保障机制,确保农村居民享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我市实施农民健康工程的总体思路是:巩固和发展农村初保成果,围绕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加强基层卫生机构能力建设“三基”,加大投入,加快发展,充分发挥优势,落实保障措施,争取在江北率先实现省农民健康工程提出的各项指标。

二、加快完善农村卫生工作体系。加大投入,促进发展,完善并落实相关政策,为农村基本医疗服务项目的实施提供有力的经费保障。着力办好县级医疗中心和预防中心,重点建好管好乡镇卫生所,普及和完善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的建设,充分发挥新型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在农村卫生服务中管理农村卫生事务、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服务的重要职能和作用。

三、全面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通过财政投入和农民自筹资金相结合的办法,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医疗救助制度,从医疗服务需方市场给农民予以扶持,稳定农村社会和保障农村经济发展。科学制订完善的实施方案,利用多种途径和渠道广泛宣传,强化农民风险共担和互助共济的意识,建立稳定的筹资机制,合理确定筹资标准和报销范围,落实各级政府的专项补助资金和个人筹资,健全经办管理机构,加强资金筹集、使用和监督,推广计算机管理,加强对提供服务的定点医疗机构的管理,严格执行规定的用药目录和诊疗项目,规范服务行为,保证服务质量,提高服务效率,控制医疗费用。

四、实施新一轮初级卫生保健,依法管理乡村医生队伍。深入贯彻国家和省《2001-2010年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发展纲要和实施方案》,已达到初保先进的县(市)围绕评审细则,调整卫生重点,落实改进措施,加强评估监测,完善信息资料,实行动态管理,积极争创“农村卫生基本现代化”县(市)。认真贯彻实施《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加强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工作,建立健全在岗乡村医生培训考核制度,实现乡村医生依法执业和持“双证”上岗。

五、加强农村饮水卫生管理。在提高改水普及率的同时,实施二次改水工程,注重农村水厂的管理,有效保护水源,严格生产流程,强化消毒设施建设与管理,落实水质监控措施,确保群众饮水安全卫生。

六、加快发展社区卫生服务。进一步完善和规范社区卫生服务建站设置规划,放开举办主体,把好准入标准,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营医疗机构、个人等社会力量举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社区居民提供综合、连续、方便、经济、可及的全方位卫生服务,确保实现普及的目标。在加速建设的同时,着力抓好规范管理,探索补偿政策,加强技术扶持和业务指导,促进内涵建设,规范服务行为,完善“六位一体”功能,提高整体水平。抓好运行质量管理和记分管理,使市场准入与市场退出制度达到有机统一。

 七、加强农村卫生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进农村文明卫生村镇建设,综合整治环境,改善卫生设施。加强农村改厕工作,明确目标,因地制宜,推广适宜技术,农村居民新建住房必须同时建造无害化户厕所,借助创建卫生镇(村)、初级卫生保健先进县工作推进农村改厕。

第四节  加快公共卫生体系建设

一、实施公共卫生体系建设规划。公共卫生是卫生事业最重要最基础的部分,也是政府卫生部门着力强化的基本职责。全市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的目标是,建立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完善指挥信息网络系统、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应急医疗救治体系、卫生监督执法体系,从根本上建立长效管理和应急处理相结合的疾病防治工作机制。重点加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能力建设,解决业务用房、仪器设备、交通通讯等基础设施问题,强化疾控机构在应急预警处置、疫情收集报告、监测检验评价、健康教育与促进等方面的职能。充分利用现代网络技术和通讯技术,在各级疾控机构信息联网的基础上,把公共卫生信息网络向农村和各级医疗机构延伸,构建公共卫生信息平台,完善应急指挥系统。重视乡镇卫生所和民营医院、社区卫生服务站在预防保健工作中的职能发挥,加强督导,规范管理,实现疾病防控的盖底沉边和快速反应。同时,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特点,进一步完善包括急救医疗中心(站)、传染病专科医院、各类非传染病突发事件应急救治基地在内的医疗救治体系,整合资源,完善网络,提高队伍,平战结合,把公共卫生建设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二、重点加强对重大疾病的预防控制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强化疾病预防控制的各项措施,完善并落实重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预案,进一步加强以艾滋病、结核病、血吸虫病和霍乱、肝炎等肠道传染病为重点的重大疾病防治工作。加强传染性疾病疫情管理,提高疫情报告质量和监测敏感性,推动疾病监测和疫情报告标准化、规范化和科学化建设。以宣传教育和落实标本兼治的干预措施为重点,加强艾滋病、性病检测监测,健全初筛检测网络。实行结核病归口管理,提高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项目)覆盖率。实施一类疫苗免费接种制度,巩固和保持计划免疫高水平常规免疫接种率,确保安全接种。抓好血吸虫病、碘缺乏病、疟疾和丝虫病等防治工作。加强公共卫生技术服务管理,提升疾病预防控制科学技术水平。

三、开展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工作。结合农民健康工程和社区卫生服务,针对人群疾病谱、死因谱转变的实际,加强以恶性肿瘤、心脑血管疾病、高血压、糖尿病等为重点,推进社区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治工作。以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为主要手段,针对共同危险因素开展综合防治干预活动。加强精神疾病监测防治工作。

四、加强妇幼卫生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母婴保健法》和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加强行业监督,依法规范母婴保健行为。积极开展创建等级妇幼保健院(所)活动。以全面提高产科质量和母婴保健服务水平为重点,强化对助产技术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人员、技术准入管理,巩固和发展爱婴医院成果,降低剖宫产率,提高两个系统管理和三网监测工作质量,确保孕产妇、婴儿死亡率控制在年度目标范围内。做好幼托机构卫生保健监督管理,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拓展妇幼卫生服务领域。

五、突出抓好疾病预防控制队伍能力建设。组织疾病控制专业人员分类考试,强化公共卫生三基培训与考核。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警机制,组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演练。做好重大活动医疗卫生保障工作,使卫生工作真正融入于经济建设,服务于经济建设,充分发挥卫生事业对构建和谐南通的重要推动作用。

第五节  加强卫生法制建设

一、加强卫生监督体系和效能建设。围绕建立责任型、服务型卫生监督机构的要求,继续加大投入,充实执法力量,强化卫生监督机构的职能,推行综合执法,加大监督力度,树立执法权威,扩大执法影响。进一步完善各项监督执法规范与制度,加强对卫生执法队伍思想政治教育,提升业务素质和执法效能。探索卫生监督派出制和片警制,在中心镇设立卫生监督分所,聘任基层卫生监督员,依法授权,实行目标管理,扩大监督覆盖面,走出一条农村卫生监督工作的新路。协调好行政机关与监督机构、卫生监督与疾病控制机构、监督主体与服务对象之间的关系,发挥整体优势,树立卫生监督公正和效率的崭新形象。

二、坚持并强化依法行政。认真贯彻卫生法律法规,以公共卫生、与健康相关产品和服务、卫生机构和专业人员监督管理为重点,严格执行服务机构、从业人员、技术运用、大型设备等卫生服务要素的准人制度。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对外开放的新形势,强化法制意识,坚持依法行政,认真执行行政程序法律,立足为经济建设服务,营造最佳办事环境,依法许可并提速增效。强化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实行公示、评议和错案追究制度,健全内部稽查监督制度,明确并落实执法监督的层级关系,完善行政处罚合议、听证、复议、应诉和审核审批程序,实行许可、监督、处罚三权制衡,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

三、加大综合卫生监督执法力度。把卫生监督的重点切实转移到市场监管上来,继续开展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巩固成效,扩大战果,充分发挥卫生行政部门在健康相关产品市场和医疗卫生服务市场监管中的主导作用。进一步扩大监督覆盖面,消除监督盲区,加大卫生监督频次,保证监督效果。切实加大对食品、化妆品、饮用水、消毒产品等健康相关产品和公共场所、学校、放射和职业危害场所等的卫生监督检查力度,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认真落实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做好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卫生保障工作。深入研究和分析医疗市场放开后的新情况新问题,在依法把好准入标准的同时,开展医疗服务市场专项整治,落实常规监管机制,严厉打击非法行医,整顿医疗广告,整治不正当医疗竞争行为。依法规范医疗废弃物管理。完善医疗事故处理机制,坚持标本兼治,落实长效管理,维护合法经营者和公民的正当权益。

第六节  全面提升医疗服务水平

一、着力推进医院基本现代化建设。根据医院基本现代化标准,明确全市建设总体规划,逐步扩大试点,重点加强二级以上医院基础建设、人才建设、专科建设、服务建设和信息化建设,实现基本现代化医院建设目标。

二、全面加强医疗质量监管。把好项目、技术、人员和手术分级准入管理,建立医疗质量动态监测、评价、反馈机制,强化质量监控,组织开展包括医疗服务质量、医疗技术水平、医疗安全等内容的综合考核。开展医疗质量专项控制活动,实行医疗质量效率信息公示制度,促进医疗质量的提高。进一步建立健全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监控体系,强化医疗质量控制措施,认真落实事故防范处理预案,把关键性医疗制度和技术操作规范贯穿于医疗服务的全过程。不断加强医务人员全员医疗安全教育,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医疗事故发生。改革服务方式和就医流程,增进医患沟通,落实病人选择医生制度和医疗责任追究制,推行医疗责任保险制度,增强抗风险能力。进一步加强急救中心、医院急诊科、ICU为一体急救服务体系建设。完善护理管理体制和质控体系,引进现代护理先进理念与技术,强化整体护理。加强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强化对高危科室管理。大力推行无偿献血,实现全市临床用血均来自无偿献血。

三、加强卫生科技工作。切实加强和改善对卫生科技工作的领导,提高卫生科技工作的组织水平,健全科技发展运行管理机制,保证卫生科技工作的顺利推进。以市区为中心,以地域相对集中为原则,合理设置市级医学重点学科,合理配置科技资源,保证优势,相互协作,共同发展,建立健全公开选拔、公平竞争、优胜劣汰的人才选拔和培养机制和考核指标体系,对选拔和确定的各级医学重点人才,制定培养计划,明确工作目标和考核办法,逐级落实责任制。对学科、人才建设实行全过程动态管理和目标管理。进一步加大投入,健全卫生科技发展的激励机制。市级医学重点学科与人才建设专项资金主要用于资助重点学科建设、培养拔尖人才,改善科研条件,开展高水平科研活动。对重点学科推出开展的新技术、新项目、在新增净收入中提取5-10%奖励有关人员。市每年将逐步加大科技匹配经费投入。医疗卫生单位的科教投入达到医疗收入的5%,并采取联合的方式多层次争取科研任务,多渠道争取科研经费资助。进一步加强对科研经费使用的管理,专款专用,提高效益。继续抓好医学重点学科和重点人才建设。实施建名院、创名科、树名医的“三名”工程,采取有力措施,建设高水平学科群和学科带头人队伍,充分发挥重点学科人才的示范带头作用,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和适宜技术推广应用。抓住培养、引进、使用三个环节,加强人才资源能力建设,充分形成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和人尽其才的有效机制,建立结构合理素质较高的卫生技术和管理人才队伍。五是完善规范化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制度,充分发挥学术组织的作用,提升学术水平。坚持学科、人才、项目、经费、成果并重,强化激励机制,加强卫生科教工作考核管理。加快卫生信息化建设,以信息化带动医疗卫生现代化。要瞄准目标,重点突破,积极引导和推动二级以上医院向基本现代化医院方向迈进。积极构建卫生科技创新体系,提高科研管理水平,壮大各层次医疗卫生机构的综合实力,增强卫生技术人员整体素质。建立继续医学教育评估制度,完善继续医学教育政策措施,构建终身教育体系。

四、加快完善中医药医疗保健服务体系。认真实施《中医药条例》,提高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行政的能力,加强中医药规范化法制化管理,促进中医药事业更加健康、持续、稳定地发展。认真贯彻党和国家保护、扶持、发展中医药的政策,坚持“中西医并重”方针,使中医药和西医药互相补充,共同承担保障人民健康的任务。依法采取措施,办好中医医疗机构,继续巩固、充实、提高、发展现有中医机构,加快配套建设,完善服务功能,提高综合服务能力。加强中医药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提高中医药队伍整体素质。认真抓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重点抓好高层次带徒授业,着力培养学科带头人和新一代名中医。大力加强中医药科学研究,开展中医药防治常见病、多发病、疑难病的协作攻关,对一技之长的中医药特色诊疗方法进行挖掘、整理和提高。建设中医重点专科,逐步形成各级中医医疗机构中医特色优势专科群体。正确处理好中医药继承与发展的关系,积极利用现代科学技术,促进中医药理论和实践的发展,推进中医药现代化进程。加强中西医结合工作,鼓励西医学习中医,发挥中、西医两种医学的特色和优势,促进中西医结合的系统化和规范化。继续开展农村中医药先进县(市)创建工作,依法加强基层医院的中医科室建设,将中医药服务纳入社区卫生服务内容。进一步加强南通中医医疗集团内涵建设,发挥人才和专科优势,扩大横向联系,组织资深专家巡回讲学带教和协同攻关,在人才培养、专科建设和新技术、新项目、新成果推广应用上取得新的突破,做好南通中医集团内优秀制剂的改进和调剂使用,逐步实现市场、人才、资源共享和互动,发挥中医药资源最大效益。

第七节  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一、大力开展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进一步加强对社会大卫生工作的领导,强化组织协调。坚持“政府组织、地方负责、部门协调、群众动手、科学治理、社会监督、分类指导”的方针,组织社会各方面和广大人民群众治理环境、清洁家园、美化社区,着力改善生活环境。

    二、实施健康教育工程。把健康教育作为保障健康、促进健康的治本措施,充分发挥其先导和基础作用,大力组织开展健康教育活动。进一步建立健全健康教育网络,培养和充实健康教育专业力量,增加资金投入,把经常性健康教育落实到基层。发挥大众传媒覆盖面广、传播迅速的特点,通过多种途径,普及卫生知识。结合农村初级卫生保健以及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等活动,大力开展“全国九亿农民健康教育行动”,用各种方式宣传科学知识。把健康教育作为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不断研究健康教育的内容、形式、手段和对象,提高宣传教育的科学性、趣味性和针对性,努力从根本上改变人们不卫生的行为习惯,确立卫生健康观念,形成全社会人人讲卫生的风尚。

三、推进创建国家卫生城市(镇)活动。加快基础卫生设施建设,提高城市生活污水、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和能力,不断增加绿地面积,科学开展除四害防病工作,大力整治和美化社区环境,争创国家卫生城市。把创建卫生镇村作为社会大卫生工作的有效载体,全面改善城乡卫生面貌,改善人居创业环境,力争建成一批省级卫生镇和卫生村。

 

第四章  保障措施

第一节  提高规划实施的组织程度

进一步解放思想,深入调查研究,坚持实事求是,实现与时俱进。遵循市场经济的客观规律,明确全面跨越、全面腾飞、全面小康发展的战略思路,立足市情,把握正确的前进方向,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强化追赶意识、机遇意识、品牌意识、全局意识,洞察形势,找准定位,创新思维,大胆实践,创造卫生事业的体制优势和机制优势,并转化成发展优势。正确处理改革中的矛盾和问题,坚持统筹协调发展的原则,政府、社会、市场相结合的原则,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结合的原则,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循序渐进的原则,推进卫生改革,保证卫生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实施。改进工作作风,创新卫生改革和发展的对策和举措,卫生行政管理侧重于规划、准入、监管、调控、促进多样化和引导竞争,集中精力加强优化环境、培育市场、提供服务和监管。健全卫生事业发展引导机制,创新运营机制,遵循市场发展规律,构筑公平、公正、有序、规范的竞争平台,拓宽服务领域,创新服务产品,培育优势项目,主攻特色专科,汇聚人才资源,增强发展后劲,不断提高卫生管理效率和水平,以有力举措促进卫生事业健康、持续、快速发展。

第二节  改革和完善卫生投入与补偿机制

各级政府对卫生事业的投入水平要随着经济发展不断提高,不低于财政支出的增长幅度。各地要按照公共财政和分级财政体制的要求,明确政府对卫生事业发展提供资金补助的范围和方式,逐步建立起投资责任明确、补偿渠道规范、资源利用合理的卫生投入机制。重点保证卫生执法监督机构、疾病控制和妇幼保健等公共卫生事业机构经费的投入。拓宽卫生筹资渠道,采取优惠政策,鼓励和引导各类社会资本参与发展卫生事业。按照国家和省定医疗服务项目名称、服务内容和要求,加强医疗服务价格管理,改进医疗服务。对农村卫生、社区卫生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予以保证,优先解决基本卫生服务问题。

第三节  推进卫生行业作风建设

努力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卫生行风建设体系,坚持正面教育和制度建设并重,以深化卫生改革为动力,加强制度建设,强化纪律约束,用制度和机制管人,从源头上体制上根治行业不正之风问题。以营造优质高效的卫生服务环境为目标,以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为重点,以开展创建“无红包医院”和“温馨服务工程”活动为载体,诚信服务,便捷服务,增进医患沟通。全面实行“一日一清单”等价格公示制度,定期公布医疗机构的医疗质量、医疗安全、工作效率、医疗费用情况,尊重患者知情权和选择权,引导医疗消费,促进医疗机构提高质量和推进行风建设。继续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行风建设责任制和层级负责制,将行风建设与运行机制改革紧密结合,集中治理红包、回扣、乱收费、乱检查等问题,继续规范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市区医疗机构医保目录在用品种基本纳入招标采购,推行医疗器械和耗材招标采购。扩大行风建设的群众参与度,广泛征集和定期分析群众意见和建议,宣传卫生政策,彰显先进人物和优秀群体,树立卫生行业新形象,进一步完善职业道德行为规范,建立健全约束机制和激励机制,把卫生队伍建设成理想崇高、作风优良、技术精湛、纪律严明的高素质队伍,确保卫生改革与发展目标的实现。

第四节  加强规划实施的督导与评估

一、健全调控督导机制。根据卫生行业发展方向、发展重点和发展目标,针对卫生工作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深入研究发展对策,采取宏观调控举措,促进管理方式和服务方式的转变,引导多元化发展与有序竞争,提高运行效益与质量,最大限度满足广大群众的医疗卫生保障需求。加强对规划实施督导,实行项目责任管理,强化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分解任务,明确进度,明确要求,明确责任,改进考核评价机制,保证重点工作、重点工程、重大项目实施。

二、健全规划实施报告制度。制定并实施卫生事业发展年度计划,每年将规划目标和主要任务的实施进展情况向市政府报告,并向有关部门通报,公开实施信息,提请市人大和市政协对规划实施的视察和监督。

三、健全规划实施中期评估制度。市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将于2008年组织力量,对“十一五”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实施情况进行中期评估,检查规划落实情况,分析规划实施效果,找出规划实施中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对策建议,形成中期评估报告,并报市政府。

四、健全规划调整制度。“十一五” 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实施中,如遇重大政策调整、国内外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经中期评估需调整或修订本规划的,由市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修订或调整方案,报市政府批准实施。

附件:“十一五” 卫生事业拟建重点项目表

附件:

 

南通市“十一五”社会发展重点项目表

 

(市级卫生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规模

建设起

止年限

备注







“十五”结转项目

 

 

 

 

1

医院综合病房楼

市第一人民医院

40656m2

04.08-06.10

 







2

医疗综合楼

市第三人民医院

32000m2

04.06-07.12

征地6000万元







3

疾控大楼

市疾控中心

17964m2

04.12-07.03

 







4

卫生监督综合业务楼

市卫生监督所

8000m2

05.12-06.12

 







5

新城区医院整体

南通瑞慈医院

157330m2

06.12-08.12

占地面积71901 m2







“十一五”新开工项目

 

 

 

 







1

综合业务大楼

市中医院

37000m2

06.07-08.12

地面建筑3万m2







2

妇幼保健综合楼

市妇幼保健院

20000m2

07.07-08.06

 







3

医院综合楼

市肺科医院

20000m2

07.07-10.06

 待论证







4

港闸医疗中心整体

市第二人民医院

20000m2

07.01-10.12

 







5

肿瘤医院分部

市肿瘤医院

15000m2

08.01-10.12

 







6

急诊医技楼

市第二人民医院

8000m2

06.01-06.12

 待论证







7

实习生宿舍楼

南通体臣卫校

4000m2

06.01-08.12

 







8

体育馆

南通体臣卫校

7000m2

06.01-08.12

 







9

门诊楼改扩建

市肿瘤医院

5000m2

06.07-07.06

 







10

后勤用房

市第二人民医院

3500m2

07.01-07.12

 







11

东城区医院整体

 

19200m2

07.07-1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