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十二五”卫生事业发展规划
来源: 南通市卫计委 发布时间:2012-11-16 08:50 累计次数: 字体:[ ]

  “十二五”时期,是我市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重要阶段,也是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关键时期。为推动卫生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探索建立符合南通实际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保健需求,根据《南通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和《中共南通市委、南通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制定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

  (一)发展基础

  “十一五”以来,全市卫生系统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卫生工作方针,积极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强基层基础,健全制度体系,创新服务举措,推动能力提升,取得显著成效。

  一是居民健康状况持续改善。“十一五”期间,针对影响居民健康的主要危害因素,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覆盖城乡,重大疾病预防控制力度不断加大,一批先进诊疗技术应用于临床,显著提升了群众健康水平。居民人均期望寿命达到77.99岁,高于全省平均水平2.67岁,孕产妇死亡率降至2.08 /10万,婴儿死亡率降至3.97‰,衡量居民健康水平的主要指标均处于全省先进水平。农村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水平逐年提高,五年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标准由人均30元提高到160元,农民参合率由86.98%提高到99.5%,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补偿比由16.26%提高到60.82%。

  二是卫生资源总量明显增加。五年间,全市财政投入卫生事业费年均增长27.5%,全社会卫生总费用年均增长18%,其中政府投入所占比重提高到20%。医疗卫生单位基础设施步伐加快,相继建成市第一人民医院病房楼、市中医院门诊楼、市第三人民医院综合楼等重点工程,完成了市疾控中心、市卫生监督所、市第六人民医院等迁建工程,推进了一批县级医院和农村中心卫生院改造工程。2010年末全市共有卫生机构1667个,其中三级甲等医院5所;开设床位26293张,每千人拥有床位3.68张;共有卫生人员37527名,其中卫生技术人员30645名,每千人拥有卫生技术人员4.21名(医生1.81名)。全市卫生系统固定资产总值72.31亿元,其中万元以上设备26.38亿元,房屋建筑面积306.48万㎡。

  三是基层卫生体系逐步健全。通过将城市街道卫生院改造转型、在资源空白区域择址新建、引导市属医院参与建设等方式,市区累计建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2个,以街道为单位实现全覆盖,其中12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成为省级示范中心。加强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内涵建设,完善社区责任医生制度,居民到社区就诊比例达43.34%。加强县级医院基础设施和能力建设,12所县级医院(含人民医院、中医院)均通过二级甲等医院复核评审。通州区、启东市、海门市对已改制的乡镇医院实施整合重组,通过股权流转等方式实现政府举办,全市69.3%的乡镇有一所政府举办的卫生院。共建成村卫生室1732个(未列入卫生机构统计,含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站,以下统称村卫生室),以行政村为单位覆盖率100%,拥有乡村医生4671名。2009年市区推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2010年市区和海安县先行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药品价格和门急诊均次费用均有明显下降。

  四是公共卫生服务基本普及。2006年起,推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人均项目补助经费2010年达到18元,9类22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覆盖城乡。儿童计划免疫率先实现信息化管理,15种一类疫苗统一实施免费接种,惠及包括流动人口在内的所有适龄儿童。血吸虫病流行县达到疫情传播阻断标准。艾滋病综合干预措施全面推行,“四免一关怀”政策充分落实。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有效实施,2007年被评为全国结核病防治先进单位。法定传染病发病率降到123.42/10万,处于历史最低位。五年间新增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70.33万座,农村卫生户厕普及率达到84.71%,建成省级以上卫生镇18个、卫生村193个。

  五是医疗服务能力不断增强。五年来,通过开展“医院管理年”、“医疗质量万里行”和等级医院复核评审等活动,医院内涵建设得到加强,服务流程逐步优化,医疗质量稳步提高,医学科技不断进步。建成省级医学重点学科3个、临床重点专科17个,拥有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51人、省333工程技术领军人才27人。获得省以上科研课题30项、科技进步奖等奖项23个。中医药事业稳步发展,拥有国医大师1人、国家优秀中医临床人才2人、省名中医28人,国家级中医重点专科建设单位2个、省级中医重点专科2个。2010年完成门急诊1590.76万人次,收住院病人65.74万人次,病床使用率76.62%,病床周转次数25.7次,均比“十五”期末有较大提升。

  “十一五”期间,全市卫生工作取得了显著成就,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影响卫生事业发展的深层次矛盾尚未得到根本解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亟待深化,公立医院改革尚处于试点探索阶段,全面建立“体现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体制机制任重道远;人均卫生资源拥有量相对偏低,政府财政投入总体不足,长期稳定的投入补偿机制尚未建立,资源配置的城乡差距依然突出;农村卫生服务体系不够健全,31个乡镇没有政府举办的卫生院,农村卫生人才匮乏矛盾比较突出,整体素质不能适应当前工作的需要;城市社区卫生服务质量有待提升,全科医生和社区护士配备明显不足,社区首诊、双向转诊机制尚未有效建立,“六位一体”功能还未落实到位;高层次人才储备不足,医学重点学科和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尚须加强,医学科技创新水平和疑难病症诊治能力有待提升;卫生信息化建设进程不够理想,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统筹层次明显偏低,筹资与保障水平有待提高,城乡医疗救助能力比较薄弱,群众看病就医矛盾仍不同程度地存在。

  (二)发展环境

  “十一五”时期是南通发展史上具有突破意义的五年,全市经济综合实力强劲攀升,2010实现地区生产总值3400亿元,人均地区生产总值47500元,财政总收入突破700亿元,所辖各县(市)均进入“全国综合实力百强县(市)”;苏通长江大桥和沿海高速等多条高等级公路建成通车,江苏沿海开发、长三角一体化上升为国家战略;人民生活显著改善,2010年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农民人均纯收入分别达到21825元、9914元,为卫生事业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了扎实的基础。

  “十二五”时期,是建设现代化新南通的战略机遇期。随着产业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我市将进入全面跨越发展的新阶段,交通条件日益改善,区位优势日益凸显,城市综合竞争力进一步增强,城市化、工业化、信息化水平将全面提升,经济总量、地方财政收入、城乡居民收入将大幅提高。这些都将为“十二五”卫生发展创造十分有利的条件。

  “十二五”时期,也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关键时期。随着近期五项重点工作的推进,医改工作逐步进入“深水区”,开始触及体制机制等深层次矛盾。根据上级部署要求,必须坚定不移地把医改工作推向纵深,加快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大力探索公立医院改革的新经验,着力健全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不断优化城乡卫生人才结构,持续巩固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初步构建覆盖城乡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有效解决群众看病就医矛盾。

  “十二五”时期,还将面临各种健康危害因素的重大考验。工业化、城镇化、全球化、人口老龄化及生态环境和生活方式的改变,给卫生工作带来严峻挑战。人群疾病谱已发生改变,传染病危害依然严重,一些新发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有发生;结核病、艾滋病等重大传染病尚未得到根本控制;心脑血管疾病、精神疾病、恶性肿瘤等多种慢性非传染性疾病患病率逐年上升,并已成为居民的主要致死因素;职业危害问题日益突出,食品安全形势不容乐观。这些都需要我们采取切实措施妥善应对。

  二、发展思路与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以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为目标,坚持政府主导,加大财政投入,加强监督管理,完善政策措施,创新体制机制,鼓励社会参与,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努力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不断提高全民健康水平,为我市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提供有力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以保障人民健康为中心,把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全面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推动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全覆盖,提高基本医疗服务可及性与公平性,有效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

  ——坚持公益性质。强化政府在卫生事业发展中的主导地位,充分履行政府在制度、规划、筹资、服务、监管等方面的责任,维护公共医疗卫生事业的公益性质,确保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公平享有。注重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鼓励社会资本依法参与举办医疗卫生机构,促进有序竞争,提高服务效率,满足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医疗卫生保健需求。

  ——坚持因地制宜。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和卫生事业发展现状,不断健全城乡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大力实施科教兴卫战略,加强不同层次的专业人才建设,加快建设重点学科和临床专科,推动城乡卫生基本现代化进程,使之与城市功能和发展水平、人口规模和结构、居民健康需求相适应,提升卫生工作在全省的位次和影响。

  ——坚持依法行政。切实转变卫生行政部门职能,坚持以法治为原则指导卫生改革与发展,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手段,实行卫生全行业管理,整体推进卫生规划的实施。强化对医疗市场和公共卫生的监管职能,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有效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

  ——坚持统筹兼顾。统筹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供应保障四大体系,统筹城乡、区域发展,兼顾供方和需方利益,正确处理政府、卫生机构、医务人员和人民群众之间的关系。既着眼长远,注重医药卫生改革的整体设计,创新体制机制,又立足当前,注重解决医药卫生工作的突出问题,分步骤、有重点并积极稳妥地加以推进。

  (三)发展目标

  总体目标:到2015年,初步建成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医疗服务体系、医疗保障体系、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形成“四位一体”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卫生资源利用效率明显提高,群众看病就医矛盾得到缓解,医疗服务和健康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力争在全省江北率先实现卫生基本现代化,居民主要健康指标处于省内领先。具体目标为:

  ——全市居民平均期望寿命达到78.6岁,婴儿死亡率控制在4.5‰以内,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5.5/10万以内;法定传染病年发病率控制在160/10万以内,结核病、艾滋病、血吸虫病和乙肝等重大疾病得到有效控制,继续保持无脊髓灰质炎状态。

  ——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全面实施,一类疫苗全面实行免费接种,“五苗”覆盖率稳定在95%以上,乙肝疫苗补种等重大项目完成率达100%;居民健康电子档案规范化建档率达80%以上,其中60岁以上人群建档率达90%以上;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规范管理率达60%以上;婚前医学检查率达85%以上,孕产妇管理率达95%以上,7岁以下儿童管理率达95%以上,出生缺陷发生率低于8‰,孕产妇住院分娩率100%。

  ——卫生服务体系健全率100%,县级人民医院、中医院均通过二级甲等医院复核评估,每个乡镇有一所政府举办的卫生院、每个行政村有一所村卫生室,并全部达到省定建设标准,乡村卫生一体化管理率100%。每千名农业人口拥有乡镇卫生院床位1.8张、卫技人员2.0名。以街道为单位政府举办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覆盖率100%,全科医师和社区护士培训合格率达90%以上,居民在社区就诊比例达50%以上。

  ——保持高水平三级甲等综合医院2所、全国示范三级甲等中医院1所;市肿瘤医院、市第三人民医院进入高水平三级甲等专科医院行列;市妇幼保健院、市第四人民医院建成三级甲等专科医院,并分别完成市儿童医院、市脑科医院筹建工作;新增三级乙等综合医院3~4所,在东城区、市开发区、苏通产业园区新建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各1所。全市每千人拥有床位4.1张、拥有执业(助理)医师2.15人。

  ——医疗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门诊病历合格率≥90%,住院病历甲级率≥90%,无丙级病历。危重病人抢救成功率≥80%。入出院诊断符合率≥90%。手术前后诊断符合率≥98%。全面推行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基础护理合格率≥90%。临床诊断与病理诊断符合率≥90%。

  ——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统一按规定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受益人口覆盖率100%,补助资金到位率100%,群众综合满意率达95%以上,其他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优先使用基本药物。加强基本药物质量监管,实现全品种电子监管,健全安全预警机制。

  ——建成国家级实验室1个,省级医学重点学科2~4个,省级临床重点专科25~28个;建设市级临床诊疗中心10个、医学重点学科20个、临床重点专科100个;争取医学科研成果(市以上科技进步奖二等奖以上)30个,引进国内外先进适宜技术300项,填补省内空白15项以上。

  ——选拔和培养医学领军人才40名、医学重点人才80名(其中省级医学重点人才5~8人);建成卫生科技创新团队50个,有5~8个团队成为省级卫生科技创新团队;建设住院医师培训基地10个、全科医师培训基地10个、社区实践基地20个,选派100名中青年骨干赴海外研修学习。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均筹资标准达500元以上,有条件的地区力争达600元,人口覆盖率保持在99%以上,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补偿比例达80%以上,最高支付限额达到当地农民年人均纯收入的8倍以上;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制度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分别达80%、70%以上,最高支付限额分别提高到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和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倍以上。城乡医疗救助水平明显提高。

  ——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制不断健全,重大食物中毒和食品安全事故得到有效控制,重大事故查处率100%;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制度,食品污染物监测网全面覆盖。餐饮单位、学校、公共场所、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集中式供水和二次供水单位等卫生监督监测覆盖率100%。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体系更加完善,建成市级卫生应急决策指挥平台,构建县级卫生应急指挥系统,建成应急数据库、专家库、物资储备库和监测预警体系并充分发挥作用,完善应急队伍和装备,卫生应急管理实现制度化、规范化。每个县(市)分别建成一所相对独立、功能完备的急救站,并合理设置急救分站,形成较为完善的院前急救体系。

  ——推广运用基层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适宜技术,建成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市)1个,国家级农村中医机构特色专科5个,国家级中医临床重点专科1个,省级中医临床重点专科3个,省级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中心5个,新增省级以上名中医3名。

  ——市区巩固国家卫生城市称号,新增国家卫生城市(县城)2个、国家卫生镇4~5个、省级卫生镇10~12个,省级卫生村100~150个。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90%,其中无害化厕所普及率达80%。农村水质监测覆盖率100%

  三、主要任务

  (一)重点加强城乡基层卫生工作

  1.完善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坚持以县级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为基础,加快建设县乡两级、乡村一体、防治结合、分工合理的农村卫生服务新体系。支持县(市)人民医院和中医院发展,确保其达到国家规定的办医标准和要求;抓紧推进乡镇卫生院改革,有效整合区域卫生资源,确保每个乡镇有一所政府举办的卫生院。加强乡镇卫生院基础设施建设,保证常见病、多发病诊疗和公共卫生服务的正常提供。推进村卫生室示范化建设,实施乡村卫生一体化管理,提高村级综合服务能力。

  2.健全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完善市区、县(市)城区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确保每个街道(镇)有一家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并不断改善设施条件,优化服务功能,确保“六位一体”服务功能真正到位。要按照方便群众就医的原则,合理设置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站,探索实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服务站一体化管理,构建15分钟健康服务圈。推行全科团队服务和家庭责任医生制度,通过明确分级诊疗、降低收费标准和提高报销比例等措施,引导一般诊疗下沉到基层,逐步实现社区首诊和双向转诊。

  3.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综合考虑财政补助水平、实际运行成本、群众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核定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基本医疗服务指导价格,严格界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适宜技术、适宜设备范围和基本药物,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和低成本服务。全面实行人员聘用制,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事分配制度改革,逐步建立符合事业单位特点的人事管理和收入分配制度,建立健全考核激励机制,落实绩效工资政策,调动基层医务人员的积极性。

  4.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采取必要的优惠激励政策,加快基层卫技人才引进。深入开展全科医师、公共卫生医师、社区护士岗位培训,采取脱产学习与在职培训相结合的办法,加快培养具备全科医学理念和综合知识的专门人才。加强大中型医院、预防保健机构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技术协作,有计划安排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到乡镇卫生院和城市社区开展业务指导,不断提高基层卫技人员水平。引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连续、上门服务,建立健全居民健康档案,推行责任医生和家庭医生制度,实行不间断健康管理,实现服务对象由病人向全体居民转变,工作职责由单纯治病向保障居民健康转变。

  (二)不断提高公共卫生服务绩效

  1.加快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市、县两级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妇幼保健、精神卫生、应急救治、健康教育、采供血等专业公共卫生服务网络,改善设施条件,提升服务能力,确保达到国家规定标准。推进市中心血站业务楼新建项目,实施市精神卫生中心异地重建工程,完成港闸区、通州区、海门市、启东市、如东县、如皋市公共卫生服务中心建设,县级卫生监督机构全部通过省级评估。重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充实专业力量,实行重心下移,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落实在基层。密切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医院之间的协作,构建分工明确、信息互通、资源共享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

  2.加强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全面落实国家和省规定的9大类22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延伸到外来务工人员等流动人口,规范项目管理,提升服务质量。认真开展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为15岁以下人群补种乙肝疫苗、35岁至59岁农村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检查、农村妇女孕前和孕早期补服叶酸预防出生缺陷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根据卫生防病需要,充实和调整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有效控制影响我市居民健康的重大疾病和疫情。

  3.加大疾病预防控制力度。进一步落实结核病患者登记报告和治疗管理措施,提高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的实施质量。继续开展查灭螺工作,巩固血吸虫病防治成果。普及艾滋病防治知识,强化高危行为干预,落实救治关怀政策,遏制疫情扩散势头。健全疫情监测网络,有效防范各类急性传染病和新发传染病。加强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防治,推行重点慢性病社区规范化管理,针对共同危险因素实施综合干预。优化卫生应急管理机制,完善应急预案,落实物资储备,加强培训演练,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水平。

  4.提升妇女儿童保健服务水平。完善妇幼保健服务体系,建成崇川区、港闸区妇幼保健所,各县(市)、区妇幼保健所均达到一级甲等标准。加强妇幼保健机构服务能力建设,注重基层妇幼保健业务骨干培养。严格母婴保健服务机构、人员、技术准入管理,规范产前诊断、新生儿疾病筛查和助产技术等服务,推行艾滋病母婴传播阻断技术,强化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全面推行免费婚检服务,提高孕产妇和7岁以下儿童保健管理率,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和新生儿出生缺陷发生率。

  5.推进城乡爱国卫生运动。广泛开展“健康素养促进行动”,通过多种形式普及基本卫生知识,加大健康促进力度,帮助群众掌握维护健康的知识技能,形成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控制和消除影响健康的危害因素。结合农村城镇化建设,推广应用适宜技术,加快农村改厕步伐。深化卫生城市和卫生镇、村创建活动,发动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努力营造卫生、整洁、和谐的人居环境。

  (三)着力完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

  1.扩大基本医疗保障覆盖面。坚持以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和城乡医疗救助为主体,形成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将关闭、破困国有企业职工和退休人员纳入城镇职工医保,鼓励城镇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和农民工参加城镇职工医保,将在校大学生全部纳入城镇居民医保。对农村五保户等特困人群由当地政府资助其参加新农合。进一步健全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帮助困难群体缓解就医困难。

  2.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坚持国家、单位、家庭和个人合理分担的筹资机制,建立健全动态增长机制,逐步提高筹资水平,加快缩小不同医保制度之间的差距。根据经济发展状况和居民收入水平,逐年提高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的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标准。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可持续的原则,以住院和门诊大病保障为重点,将普通门诊费用逐步纳入基金支付范围,探索住院与门诊统筹相结合的保障模式,不断提高群众受益水平。

  3.规范基金使用与管理。根据当地筹资水平,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基本医疗保障服务项目和范围。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合理控制各类医保基金年度结余和累计结余,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统筹基金当年结余率原则上控制在10%左右。制定和落实优惠政策,引导群众到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乡镇卫生院就诊。完善医保基金支付方式,建立约束机制,强化定点监管,提高基金使用效率。

  4.改进基本医疗保障服务。全面推进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市级统筹,创造条件推行新农合市级统筹。逐步统一基本医疗保障制度框架,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推广就医“一卡通”等措施,方便参保人员就医。探索适合困难群体的医疗费用支付办法,开展事前医疗救助试点,建立救助资金审批快速通道,为困难群体及时就医提供方便。做好城镇职工医保、居民医保、新农合、医疗救助制度间的有效衔接。

  (四)全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1.统一执行基本药物制度。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并按照省定采购价格(含配送费用)零差率销售。基本药物目录实行省级集中网上公开招标采购。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根据省招标结果进行网上采购,由公开招标遴选的配送企业统一配送。制订使用基本药物的优惠政策,鼓励首选使用基本药物,所有零售药店和医疗机构均应配备和销售基本药物。

  2.提高基本药物报销比例。将国家和省定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报销范围。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参保人员使用基本药物的报销比例高于非基本药物10个百分点;新农合参合人员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医使用基本药物的报销比例高于非基本药物5个百分点,以鼓励参保人员首选使用基本药物。

  3.加强使用环节监督管理。督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认真落实基本药物制度。基本药物制度正式实施45天后,除国家基本药物和省增补的药物外,未经批准不得再使用其他药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建立符合基本药物储存条件的卫生环境和基础设施,配备具有药学专业资格技术人员从事基本药物管理,督促医务人员按基本药物临床用药指南和处方集规定,规范使用基本药物。

  (五)切实提高医疗服务整体水平

  1.深化公立医院改革。从有利于强化公立医院公益性和政府有效监管出发,参照试点城市的做法,建立公立医院出资人制度,探索政事分开、管办分开的有效形式。建立完善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逐步推行医院管理队伍职业化。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全面推行岗位设置管理和人员聘用制度,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完善收入分配激励机制,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工资待遇与服务质量及岗位工作量等综合绩效挂钩,有效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

  2.强化医疗质量监管。建立健全医疗机构医疗质量评价与监督体系,加强项目、技术、人员和手术分级准入管理,定期对医疗服务质量、医疗技术水平和医疗安全管理等内容进行考核评价。健全医疗机构质量控制体系,分学科建立医疗质量控制中心,认真落实医院投诉管理办法和事故防范处理预案,把关键性医疗制度和技术操作规范贯穿于医疗服务的全过程。加强医务人员医疗安全教育,建立医疗风险信息预警系统,完善医疗事件报告和应急处置机制。进一步落实医疗责任追究制,推行医疗责任保险制度,增强医疗机构抗风险能力。推进医院精细化管理,缩短患者平均住院日,控制医药费用增幅。实施单病种临床路径管理,规范诊疗行为。落实处方点评工作,促进合理用药。深化护理改革,推进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

  3.促进中医药事业振兴。大力支持市中医院和县级中医院建设,带动综合医院中医科建设,提高中医药服务能力。推进中医药进社区,完善基层中医药服务网络,加快农村卫生院中医科建设,促进中医药适宜技术的推广应用。加强中医专科建设,弘扬中医传统优势。实施“名医培养计划”,加强中医药中青年人才培训。注重中医药治疗优势病种的研究,特别是中医药对常见病、多发病、疑难病综合治疗方法的研究,加强“治未病”和各种非药物疗法的研究,不断推进中医药继承与创新。

  4.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市妇幼保健院、南通体臣卫校、市中心血站整体迁建项目,启动市精神卫生中心新建工程,实施市中医院、市肿瘤医院、市第二人民医院等改扩建工程,推进通州区博爱医院、如东县中医院等整体迁建工程,不断改善群众就医条件。加强“绿色通道”建设,实施急救分站改扩建工程,健全市区三级急救网络,完善农村院前急救体系,不断提高应急救治能力。进一步加强无偿献血工作,临床用血100%来自无偿献血,规范县级采供血分支机构管理,加强质量控制与考核,确保临床用血安全。

  5.推动各类医疗机构共同发展。政府重点办好承担疑难危重病症诊治、医学科研和教学功能的三级综合医院,承担专科疾病防治职能的传染病医院、精神病医院、妇幼保健医院和具有传统医学特色的中医院,继续办好其他现有公立医院。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放宽民办医疗机构准入范围,鼓励社会资本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落实非公立医疗机构价格和税收优惠政策,在准入、执业、监管、医保定点等方面享有与公立医院同等待遇,努力满足群众多层次医疗保健需求。

  (六)大力推动医学科技进步

  1.加快医学重点学科建设。以三级医院和市级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为龙头,以现有学科为基础,统筹建设规划,优化学科布局,发挥比较优势,推动卫生科技水平不断提升。认真筛选一批有潜力、有优势的学科进行重点培育,与国内外领先学科广泛开展交流合作,加强核心团队建设,推动学科内涵发展。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科教经费投入不低于当年业务收入的5%。市财政根据医学重点学科、临床重点专科建设的需要,每年安排引导资金,支持优势学科做强,扶持薄弱学科发展,提升医学科研层次,形成专业规模和品牌特色,力争打造一批省内领先的优势学科,努力构筑区域性医学中心。

  2.加强卫生专业人才培养。认真制定并实施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建立科学合理的人才成长机制,优化发展环境,落实政策待遇,大力引进高层次医学人才,加快培育领军型医学精英,培养和造就一支结构合理、德才兼备的卫生人才队伍,提高诊疗技术和医学科研能力。加强全科医学教育,强化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完善全科医师任职资格制度。健全在职医务人员继续教育制度,坚持各类医师和护士定期考核制度,构建卫技人员终身教育体系,更好地适应医学科技发展的形势和居民日益增长的医疗保健需求。高标准建设南通卫生高职学校,2015年前后分别建成国家级示范性高等职业学校、教学实训基地、卫生职教集团,确保办学条件、规模和能力达到全省江北同类院校领先水平。

  3.开展重点领域科研攻关。紧扣医学科研特点和规律,贴近当前防病治病的热点领域,加大科研投入,组织科研攻关。在预防医学领域,重点开展心脑血管疾病、恶性肿瘤、糖尿病等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流行病学、监测系统及干预措施研究,职业病危害防治对策和干预措施研究,环境、营养、遗传、行为、社会心理因素对重大疾病发生的作用及机制研究。在临床医学领域,重点开展心脑血管疾病的早期诊断与综合治疗方案研究,恶性肿瘤早期、特异、敏感、定位诊断和综合治疗方案优化研究,微创、腔镜、介入等诊治技术的开发和应用研究,具有自主技术能力的高难度器官移植研究,运用中医、西医及中西医结合技术开展精神卫生及老年性疾病的防治研究,优生优育、辅助生殖、产前诊断、围产期保健新技术综合研究,卫生检验、核医学、超声等新技术研究。在医学基础领域,重点开展免疫学、分子生物学、基因诊断治疗学研究,食品安全、化学毒物等检测技术与方法研究。

  (七)依法强化公共卫生安全监管

  1.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认真贯彻执行各类卫生法律法规,加强卫生行业法制培训,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增强依法执业意识;加大《食品安全法》、《执业医师法》、《传染病防治法》等普法力度,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支持和参与。完善医疗机构管理、医疗纠纷调处、精神卫生防治、公共卫生监管等制度,提高卫生部门依法管理的效能。健全重大事项集体决策机制、重大决策听证制度、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以及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完善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机制,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建成卫生监督移动式数字执法系统,确保卫生行政执法行为的高效规范。

  2.推进监督体系建设。健全市、县(市、区)、乡镇(街道)三级卫生监督网络,促进工作重心下移,形成覆盖城乡、统一高效的卫生监督体系。加强卫生执法监督队伍建设,改善卫生监督办公条件和执法装备,完善综合执法监督模式和运行机制。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执法行为,实施卫生执法人员资格准入制度、行政执法监督稽查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不断提高队伍素质和行政效能。加大餐饮服务、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传染病防治、健康相关产品的卫生监督力度,完善卫生监测与质量报告制度;依法加强医疗行业监管,打击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等相关行为,有效净化医疗市场秩序。

  3.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加强食品安全各环节的监督管理,落实监管责任,整合监管资源,提高监管效率。强化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完善食品安全评价体系。加大对种(养)殖、生产、流通和消费等重点环节的监控力度,落实区域监管责任制,推行食品生产企业量化分级管理,完善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监测机制;规范食品经营秩序,完善连锁超市、大卖场食品安全质控体系,加强日常监测和监督,健全索证、验证、市场准入等管理制度;加强餐饮业和集体供餐单位的监督,完善量化分级管理模式;健全食品污染物监测网络,规范食品安全信息发布,加快食品安全检测中心建设,加强检测设备投入和人才培养。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依法组织重大事故的查处,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健康权益。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规划引导。建立协调统一的行业管理体制,所有医疗卫生机构,不论所有制、投资主体、隶属关系和经营性质,均由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统一规划、准入和监管。根据城市化进程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明确公立医院数量和规模,优化公立医院布局,引导优质医疗资源和新增资源向新城区、东城区、苏通产业园区和港闸区延伸。控制大型医疗设备配置,鼓励共建共享,提高医疗卫生资源利用效率。

  (二)完善补偿政策。健全公共卫生经费保障机制,逐年增加基本公共卫生项目经费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经费。加强专业公共卫生机构收支两条线管理,其人员经费、建设发展和业务经费由财政全额保障。建立科学合理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政补偿机制,采取“核定任务、核定收支、绩效考核”的办法予以补助,创造条件推行“收支两条线管理”。逐步加大政府对公立医院的投入,切实维护公立医院的公益性质。

  (三)健全信息网络。建成以公共卫生、医疗服务、新农合、基本药物制度、综合管理5项业务应用,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2个基础数据库和1个专用信息网络为主要内容的电子信息系统。完善卫生监督管理、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药品集中采购与监管信息系统,健全基本药物采购、配送、使用、结算和报销信息管理系统,建成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信息系统,实现信息资源的统一采集与综合利用。

  (四)狠抓作风建设。进一步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优化服务流程,加强医患沟通,持续改善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全方位尊重和关爱患者。加大医学科普宣传力度,引导社会合理预期,提高现代医学科学的公众认知度和医疗卫生服务的综合满意度。推进平安医院创建活动,完善医患纠纷第三方调处机制,有效打击“医闹”等行为。深化“无红包医院”创建活动,加强卫生诚信体系建设,努力让群众看得好病、看得起病。

  (五)开展督导评估。为确保规划目标的实现,将精心实施“科教兴卫”工程、人才培养工程、公共卫生均等化工程、农民健康工程、能力提升工程和卫生信息化工程(方案另行制定),同时建立考核评价机制,实施动态管理,加强考核督导。2013年前后组织本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检查落实情况,分析实施效果,查找存在问题,提出对策建议,形成中期评估报告。2015年对本规划实施情况进行总结,为制定下期规划打好基础。

  附件:1.“十二五”时期全市卫生事业发展主要指标

       2.“十二五”期间市区和县(市)卫生重点建设项目

  附件:

  “十二五”时期全市卫生事业发展主要指标

类别

指标

2015年

居民健康状况

  人均期望寿命(岁)

78.6

  婴儿死亡率(‰)

<4.5

  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6.5

  孕产妇死亡率(/10万)

<5.5

公共卫生服务

  法定传染病发病率(/10万)

<160

  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

>95

  新涂阳肺结核患者治愈率(%)

>85

  高血压和糖尿病管理率(%)

>60

  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建档库(%)

>80

  免费婚前医学检出率(%)

>85

  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

>80

  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

100

卫生资源配置

  每千人拥有床位(张)

4.1

  每千人拥有执业(助理)医师(人)

2.15

  每千人拥有注册护士(人)

2.2

医疗服务质量

  门诊病历合格率(%)

≥90

  住院病历甲级率(%)

≥90

  出入院诊断符合率(%)

≥90

  手术前后诊断符合率(%)

≥98

  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平均住院床日(天)

<8.7

农村医疗保障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均筹资标准(元)

≥500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率(%)

≥99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范围内住院保销率(%)

≥80

  
 

  附件2:

  “十二五”期间市区卫生重点建设项目

  

序号

项 目 名 称

建 设 单 位

建设规模(平方米)

建设资金(万元)

建设时间

备注

1

  体臣卫校整体迁建

  南通体臣卫生学校

125000

46900

  2011-2013

  总建筑面积157000平方米,一期建设125000平方米,地址开发区东方大道西侧、振兴路北侧。

2

  妇幼保健院整体迁建

  南通市妇幼保健院

52000

33080

  2010-2012

  新城区新址

3

  市中心血站整体迁建

  南通市中心血站

15100

6500

  2012-2013

  地址位于世伦路东侧、光阳路北侧,占地40亩

4

  市精神卫生中心新建项目

  南通市第四人民医院

70000

45000

  2013-2015

  规划土地150亩,床位800张,按三级甲等精神病专科医院标准建设。规划选址待定。

5

  开发区人民医院

  南通市第一人民医院

137000

110000

  2013-2015

  规划床位1500张,一期按600张床位规模建设,建筑面积92000㎡,计划投资8亿元(含2.5亿元设备,不含土地费用);二期按900张床位建设,建筑面积45000㎡,计划投资3亿元。

6

  外科病房楼改造

10000

10000

  2009-2011

  医院现址

7

  北院康复综合楼

  南通市肿瘤医院

34000

14000

  2013-2015

  北院现址大门外

8

  南院综合楼

21500

7000

  2011-2013

  南院现址

9

  南扩工程(医技楼)

  南通市第二人民医院

38050

20000

  2010-2015

  地址院内

10

  病房楼改造

9500

3000

  2012-2015

11

12

  病房楼改造及行政楼项目

  南通市中医院

11500

4250

  2011-2012

  地址院内

12

  东城区医院整体

  规划建设一所二级以上医院

13

  市口腔医院迁建

  市口腔医院(崇川区属)

6000

2000

  2012-2013

  地址狼山(未最终确定)

14

  观音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崇川区观音山社区

3500

500

  2010-2011

  地址院内

15

  港闸公共卫生服务中心

  港闸区政府

6500

1500

  2011-2012

  地址通宁大道永怡路交汇处

16

  天生港街道社区卫生中心

  港闸开发区

2500

800

  2011-2012

  地址天生港

17

  肾脏病医院迁建

  市肾脏病医院

6600

2000

  2010-2011

  地址黄海路永扬路交汇西北侧

18

  通州区第二人民医院新建

  通州区政府

30000

4000

  2010-2011

  城区北二环路南侧

19

  通州区城东医院整体

  通州区政府

20000占地

20000

  2011-2015

  城东新区碧华东路与长江路交汇处

20

  通州区人民医院扩建二期

  通州区人民医院

11000

15000

  2011-2015

  地址院内

21

  通州区公共卫生中心新建

  通州区政府

20000

10000

  2011-2013

  区卫生局、卫监所、疾控中心、卫校,新址尚未确立

22

  通州区中医院门急诊大楼

  通州区中医院

18000

6600

  2009-2011

  现址

23

  通州区中医院病房大楼

30000

15000

  2012-2015

  现址

24

  通州区第五人民医院迁建

  通州区第五人民医院

23000一期

4000

  2011-2012

25

  通州区第六人民医院迁建

  通州区第六人民医院

12000一期

3000

  2011-2012

  “十二五”期间县(市)卫生重点建设项目

  

序号

项 目 名 称

建 设 单 位

建设规模

(㎡)

建设资金

(万元)

建设时间

备注

1

  门急诊楼

  海安县中医院

22200

8130

2011-2012

  地址院内

2

  科研教学楼

  海安县人民医院

23841

8000

2011-2015

  地址院内

3

  综合病房楼

  海安李堡中心卫生院

8640

2300

2010-2011

  地址院内

4

  公共卫生大楼

  如皋市卫生局

18000

8000

2011-2014

  规划在如城镇城南大道北侧

5

  门急诊大楼

  如皋市中医院

25000

10000

2010-2012

  地址院内

6

  后勤综合楼

8000

3000

2012-2013

  地址院内

7

  病房大楼

  如皋市人民医院

33000

25000

2010-2012

  地址院内

8

  住院楼

  如东县马塘医院

4800

1200

2010-2012

  地址院内

9

  住院楼改造

  如东县兵房中心卫生院

1800

200

2010-2011

  地址院内

10

  住院部改造

  如东县苴镇中心卫生院

1062

170

2010-2011

  地址院内

11

  住院大楼

  如东县双甸中心卫生院

5000

800

2010-2012

  地址院内

12

  新建康复治疗中心大楼

  如东县第四人民医院

6000

1500

2010-2012

  地址院内

13

  整体迁建

  如东县中医院

42000

35000

2011-2014

  按500张床位规划、按中医院建设标准推算建筑面积

14

  整体迁建

  如东县第二人民医院

16000

8000

2010-2012

  按200张床位规划、按综合医院建设标准推算建筑面积

15

  新建传染病医院体

  如东县政府

8000

10000

2010-2012

  按100张床位规划、按综合医院建设标准推算建筑面积

16

  如东县公共卫生大楼

  如东县卫生局

16500

6000

2009-2011

  掘港镇泰山路建设局北侧

17

  海门市公共卫生中心

  海门市政府

20000

10000

2011-2013

  地址初定在新区北京路边

18

  医疗中心

  海门市人民医院

100000

50000

2011-2014

  地址初定在新区北京路边

19

  启东市公共卫生中心

  启东市卫生局

19050

6100

2010-2011

  地址民胜南路东侧牡丹江路南侧、16层地下1层

20

  乡镇卫生院改扩建(联合)

18000

2000

2010-2011

  6家乡镇卫生院内

21

  传染病房大楼

  启东市第三人民医院

15000

4000

2011-2012

  地址院内、9层

22

  行政后勤综合楼

  启东市第二人民医院

3000

800

2012-2013

  地址院内、2层

23

  门诊大楼

  启东市中医院

4500

1200

2013-2014

  地址院内、6层

24

  三期病房大楼

  启东市人民医院

48000

19000

2014-2015

  地址院内、16层地下1层

25

  新城区医院

  启东市卫生局

50000

20000

2010-2011

  新区建设南路西侧牡丹江路南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