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医疗系统建立检查信息共享的建议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9-25 17:31 累计次数: 字体:[ ]

袁卫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医疗系统建立检查信息共享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实行同级医院间医学检查、检验结果相认制度,在确保医疗质量、医疗安全的前提下,可以避免不必要的重复检查,减轻病人的负担,简化病人就医环节,改进医疗服务,对解决“看病难、看病贵”问题起到积极推动作用。

制定相关政策保障结果互认。从2006年起,我市就已经开展了此项工作,下发了《南通市医院间医学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暂行规定》(通卫医〔2006〕6号),确定了全市22家县级以上医院为互认成员单位,并细化了认可原则、认可项目和认可方法。2017年,在此基础上,又进一步将检验结果互认医院范围,扩大至江苏省长江经济带范围所有二级以上医院。

加强平台建设支撑结果互认。随着我市医疗卫生信息化程度不断提高,市县(区)两级区域卫生平台建设不断加强,互联互通应用效果逐步显现。南通市全民健康信息平台从2014年开始启动建设,目前横向接入所有二级以上公立医院,97%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部分民营医院,涵盖疾控中心、急救中心、妇幼保健所、中心血站,纵向延伸6个县市区。平台汇集了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等信息,实现了医疗机构间系统平台的互联互通、医疗数据的共享交互和医疗服务协同。在业务协同方面,利用平台用药记录、检验结果和检查报告集中存储,开展科室之间、机构之间重复用药、重复检查检验智能提醒,实现检验检查结果互调、互认、确保患者合理用药,减少就医成本。个人电子健康档案是平台建设出发点,整合了个人在生命周期各阶段、各医疗卫生机构卫生服务记录。在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诊室,医生可以调阅病人的电子健康档案,实现跨机构的电子健康档案调阅能帮助医疗工作者全面掌握病患疾病史及检验检查记录和结果,为下一步制定治疗方案提供辅助诊断决策。另外,基于平台,我委开发了健康南通APP,患者通过APP,可直接查看自身的电子健康档案,同时可通过隐私设置实现健康档案的受控访问。APP目前正处于测试阶段,近期会投放到应用市场进行推广。目前6个县市区的全民健康信息平台,海门和通州已达到江苏省区域健康信息平台四级水平,在业务协同方面,平台均已具备重复检查检验与用药提醒功能。

虽然我们一直致力于做实做好这项工作,但是由于利益、责任等方面的障碍,全市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程度不同,各医院和临床医生的认识还不够统一,各地各单位的执行力度也大小不一。对此,我们将深化研究,细化举措,抓好落实,为老百姓看病就医提供便利。下一阶段,我委将进一步做好以下工作:

一、建立健全制度规范。督促各医院进一步完善相应的检查、督促、考核、评估制度。一方面落实好对相应外单位检查、检验结果的认可工作,避免不必要的重复检查;另一方面保证本单位的检查、检验质量,杜绝同一检查、检验项目在同一单位的不同部门完成以及科研项目出具检查、检验报告的现象,为患者提供规范完整的检查、检验报告和相应的影像资料。同时,要求在对医生进行绩效考核时,将检验检查结果互认作为一项指标并适当倾斜。

二、加强质量管理和业务培训。督促各医院加强医学检验、检查的质量管理与控制,确保检查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同时,加强对临床医师的培训,提高其临床基本技能,做到合理选择检查、检验项目,避免过度依赖仪器检查,减少不必要的检查和重复检查。

三、加强监管考核。要求各地卫生行政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检查或抽查,并将此项工作纳入等级医院评审和医院年终目标考核,推动医疗机构间医学检验、检查结果互认工作。

四、提高医护人员职业道德。同级医院间也存在差异,如果医生对其他医院的检查检验结果存在疑虑或者考虑到检查检验结果的时效性,秉着对患者健康负责的态度,要主动向患者说明情况,取得患者的理解。

五、提高平台建设质量。2019年5月14日,市全民健康信息平台顺利通过国家医疗健康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五级乙等测评现场查验。在此基础上,要确保各机构数据稳定上传,根据不同业务场景的需要,加快实现相应数据的实时传输,更进一步推动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的开展。另外,在2019年4月份召开的卫生健康规划与信息化工作会议上,已对6个县市区的平台建设提出要求,今年年底前所有平台至少在功能上要达到江苏省区域健康信息平台四级水平,已达到四级水平的单位要提高要求,加快平台建设,推动医疗卫生信息化向更高水平更高质量迈进,这也更好地为全市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提供了技术支持。

                                                          南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