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公共场所卫生监管的建议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9-25 17:43 累计次数: 字体:[ ]

姜敏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公共场所卫生监管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直以来,我委始终秉承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坚持问题导向,紧扣公共卫生领域的热点、难点和人民群众的关注点,多措并举、精准督查、严肃查处,市区公共场所状况总体情况良好。2018年全市纳入监管的公共场所单位8200家,市直管公共场所单位日常监督检查737户次、2115人次;市直管单位立案查处公共场所违法行为51起,罚款金额17.4万元。

一是持续开展公共场所“双随机”监督抽检。建立健全“双随机”抽查事项责任清单,明确抽查的依据、主体、内容和方式等。2018年全市公共场所“双随机”监督抽检执行单685家,其中完成529家,关闭156家;除去游泳场所外实际监督抽检448家,合格407家,合格率90.8%,责令限期整改41家,立案处罚1起。所有“双随机”监督抽检结果均对外公示,对抽检不合格单位书面告知检验结果,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限期整改,实施行政约谈,跟踪复查、指导督导,确保整改到位。

二是专项开展公共场所卫生整治。针对监管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加大监督执法力度,重点对群众关注度高、社会影响度大的公共用品清洗、消毒、保洁环节的违法行为开展专项整治。2018年,开展了元旦春节节前人群密集公共场所卫生安全专项检查、全市重点公共场所卫生专项监督检查(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公共场所、游泳场所)、全市公共场所顾客用品用具规范化管理专项检查,查明两起公共场所多人使用虚假健康合格证明上岗案件,及时防止了虚假健康合格证明的蔓延。

三是常态开展公共场所卫生法律法规宣传培训。一方面,加强卫生监督员专业能力提升。2018年,组织开展了市属医疗卫生机构控烟及病媒生物防治、全市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全市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市直管公共场所卫生知识、全市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骨干等各类培训,开展全市公共场所卫生优秀执法案例交流、评选,为提高全市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员的能力提升搭建沟通交流桥梁和平台。另一方面,加强对公共场所从业人员的培训,强化责任意识,提高洗浴场所经营者和从业者的守法意识和卫生意识。同时,加大《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和公共用品消毒卫生知识的宣传,增强广大消费者防范意识和维权意识,形成一个良好的社会监督氛围,确保我市公共场所卫生面貌保持在较好状态。

下一步,我委将逐步整合全市卫生监督力量、加强与市场监督等相关部门的沟通,逐步形成联动协调同频共振的监管合力,适时推进公共场所卫生安全网格化管理。继续深化公共场所卫生质量提升专项行动,重点以“2019年中国森林旅游节”为契机,针对媒体曝光的酒店客房清扫卫生乱象,联合文旅局、商务局等部门,组织开展公共场所(重点住宿场所)专项整治,强化对各类宾馆、酒店星级评定和信用评定的动态管理。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引导、约束作用,培育诚信经营、卫生自律意识,全面落实卫生主体责任。

                                              南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