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信用修复信息公示(南通江河泽明眼科医院有限公司)
来源: 委综合监督处 发布时间:2024-04-09 16:07 累计次数: 字体:[ ]

根据《南通市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指南》、《南通市卫生健康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工作指引(试行)》等有关规定,现将拟修复信息予以公示。

申请单位(人)

南通江河泽明眼科医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公民身份证号)

913206027487463202

法定代表人

(主要负责人)

刘成祥

失信记录决定书号

通卫传罚[2023]0021号

失信记录主要内容

2023年9月5日,南通江河泽明眼科医院有限公司因重复使用一次性医疗器械,被我委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处以警告,罚款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

修复条件认定情况

经核实,失信主体已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社会不良影响基本消除。自失信信息公示至申请日期间,失信主体未产生新的记入信用档案的同类不良信息。

修复处理意见

拟同意信用修复

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向南通市卫生健康委书面反映。凡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署实名。

联系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崇文路1号;受理电话:59009076。

南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4月9日

南通江河泽明眼科医院有限公司信用修复承诺书 (2)(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