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2021年第10号)
来源: 市防指办 发布时间:2021-07-27 11:02 累计次数: 字体:[ ]

为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各项措施,切实巩固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现就进一步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一、7月10日以来有南京禄口国际机场经停史人员、来自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入境人员、确诊或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要提前向居住地社区(村)和单位报告,严格执行“14+7+7”医学观察措施,即14天集中医学观察、7天集中健康管理和7天居家健康监测。
二、所有计划从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低风险地区来(返)通人员,须持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严格遵守我市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暂缓来(返)通。
三、及时关注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最新信息,主动查看本人健康码状态,尤其是7月10日以来有南京等外地旅居史的人员,一旦发现健康码(苏康码)或行程码异常(转为黄色或红色),立即向所在社区(村)、单位或入住酒店报告,配合做好健康管理。
四、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应及时到附近医疗机构的发热门诊就诊,并主动报告有无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就诊期间做好个人防护,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五、去药店购买退热、止咳、抗病毒、抗生素等药品时,请携带身份证件(身份证或医保卡),帮他人购买的还应携带使用人身份证件,如实登记相关信息。所有药店一旦发现健康状况异常人员,应及时报告辖区疫情防控指挥部。
六、出入公共场所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主动出示健康码(苏康码),配合体温检测,规范佩戴口罩。一旦发现健康码(苏康码)异常人员,应立即报告辖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并协助做好相关管控措施。
七、采购进口冷链食品,请携带身份证到商场超市定点专柜实名购买,并主动查验“集中监管出仓证明”。在家处理冷链食品时,做好个人防护和包装消毒。
八、不组织、不参加非必要的聚集性活动。党员领导干部和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要发挥带头作用,引导下属、家人、亲友,带动街坊邻居共同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
九、积极主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共筑全民免疫屏障。
十、疫情防控人人有责,所有在通人员要自觉遵守国家、省、市(属地)出台的疫情防控各项规定。对违反规定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南通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