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通市托育机构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的政策解读
来源: 健康南通 发布时间:2022-08-31 18:24 累计次数: 字体:[ ]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托育服务的各项工作部署,在受到省政府2021年普惠托育督查激励的基础上,争创婴幼儿照护服务全国示范城市,根据市领导指示,近期由政府办牵头,卫健、市监、教育、公安、民政、消防等部门和单位联合组成工作组,对全市所有托育机构规范运营情况,开展专项治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国家卫生健康委托育机构管理规范(试行)》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我委牵头起草《南通市托育机构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初稿,拟提请托育机构专项治理工作组讨论完善后组织实施。

《工作方案》主要包括治理目的、治理对象、治理内容、治理步骤和工作要求五个部分。

治理目的:通过开展专项治理,提高托育机构登记备案率,进一步完善各项管理制度,提升托育机构人员职业素养,着力规范我市托育机构运营管理,逐步形成齐抓共管、上下联动的监管格局。

治理对象:重点为无证照从事经营托育服务的机构、超注册登记范围提供托育服务的机构、已注册登记但未备案提供托育服务的机构、未备案的幼儿园托班4类机构。同时对已备案的托育机构开展“回头看”。

治理内容:包括登记备案、人员管理、安全防范3个方面内容,相关工作要求通过附件表格的形式进行了明确。

治理步骤共4个步骤,机构自查、县级排查、市级督查和长效治理。

工作要求:主要包括加强组织实施、严密组织和整改落实3个方面。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市托育机构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