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2/2019-00933 分类: 卫生、体育\卫生    通知
发布机构: 委健康促进处 文号: 通卫健促〔2019〕7号
成文日期: 2019-11-08 发布日期: 2019-11-11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关于开展2019年秋冬季灭鼠活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2019年秋冬季灭鼠活动的通知
来源: 委健康促进处 发布时间:2019-11-11 09:52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委,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通州湾示范区社会管理保障局:

秋季,是鼠类繁殖的高峰期,鼠类带有多种疾病的病原体,传播鼠疫、肾综合征出血热、狂犬病、血吸虫病等人类疾病,严重危害群众的身体健康。为有效预防和控制鼠传播疾病的传播和流行,保障广大群众的身体健康,创造良好的居住环境,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秋冬季统一灭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全面落实综合防制措施,有效控制鼠类密度,开展秋冬季统一灭鼠活动,清除垃圾死角,破坏鼠类取食、藏匿环境,消除鼠迹(鼠毛、鼠粪、鼠咬痕、死鼠等),搞好大环境卫生。将鼠类密度控制在全国爱卫会规定的标准之内。

二、工作原则

按照“统一领导、属地管理、部门配合、齐抓共管”和“谁受益、谁出资”的原则,采取“环境治理为主、药物消杀为辅”的综合防治措施,开展灭鼠工作。

三、工作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11月11~17日进行宣传发动,开展环境整治,完成灭鼠前密度监测。让广大干部职工、居民掌握和了解灭鼠的意义和方法,增强全民的卫生意识,积极主动配合灭鼠工作。

(二)统一投药阶段:11月18日至2020年1月31日进行全面投药,定期检查投药点,及时补药。

(三)效果评估阶段:2020年2月1~10日进行效果评估,开展灭鼠后密度监测及相关效果评估,做好灭鼠后环境卫生清理。

(四)总结提升阶段:2020年2月20日前各地进行查漏补缺,做好资料收集归档,及时总结本次秋冬季灭鼠活动,对比活动前后的鼠密度情况。总结报告于2020年2月29日前报市卫生健康委健康促进处。

四、灭鼠方法

采取以物理防治为主,化学毒物毒杀为辅的综合性灭鼠措施。

(一)物理防治

重点单位(农贸市场、宾馆饭店、食品仓库、学校)和一般单位的重点部位(门、窗、下水道、通风口)要落实防鼠措施,添置防鼠设施,室内要封堵鼠洞,断绝鼠粮,门窗缝隙<0.6cm,被鼠咬过的门窗要修补无缺,厨房,食品仓库的门下部要用铁皮包固(高度为30cm),窗户要添置纱窗,下水道进出口,通风口要用金属网(网眼不得超过0.6cm×0.6cm)罩盖。建筑工地、垃圾箱、公园、园林、河岸、铁路两侧应埋堵鼠洞,破坏、消除鼠类生存环境。

(二)环境整治

灭鼠前后进行彻底的室内外环境卫生整治,清除卫生死角,破坏鼠类取食、藏匿环境,消除鼠迹(鼠毛、鼠粪、鼠咬痕、死鼠等)。

(三)药械捕杀

室内:每一标准间(15m2)投药 2堆,超过15 m2的房间沿边每隔5米投放一堆,每堆10-15克左右。投药重点是厨房、仓库、住宅楼的一至三层和顶层等老鼠经常活动的场所。室外:沿墙根、沟旁、绿化带沿线投放,每5-10米投放一堆,密度高的区域可以增加投放堆数,每堆10-15克,采取连续多次投饵法,按多吃多补、少吃少补,不吃不补的原则进行补充饵量。毒饵投放位置要尽量选择干净、干爽、隐蔽并且是老鼠洞口、通道、隐蔽处、取食点等老鼠经常活动的场所,同时要藏储好食物,以提高毒饵的效率。

食品生产间、粮食仓库内等不宜投放药物的地点,使用鼠夹、粘鼠板等器械灭鼠。

灭鼠前,各地张贴灭鼠告示,做好安全消杀宣传,公布鼠情报告电话,方便群众在发现鼠情后及时报告,以利于灭鼠投药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认真组织。本着为人民群众身体健康负责的态度,切实把做好灭鼠工作作为预防疾病流行和消除公共安全隐患的大事来抓,严密组织,明确责任。大力宣传灭鼠活动的意义、要求和方法,增强居民的防制意识和积极性,主动参与到防制活动中。

(二)综合防制,确保实效。按要求设置防鼠设施,及时修补或更换损坏的防鼠设施。整治室内外环境卫生,堵塞鼠洞,减少和消除鼠类栖息环境,及时做好鼠尸、鼠迹的清理工作。科学规范投药,尤其对鼠类食源丰富的重点行业(中小饭店、集市、超市、食品加工厂)周边以及河道两侧、居民小区等周边下水道投药到位,做到街不漏片、片不漏户、户不漏室、单位不漏外环境,保证投药到位率、覆盖率、饱和率。

(三)加强监测,重视安全。健全监测网络、落实监测措施,做好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效果评价。对秋冬季灭鼠各项资料进行收集归档,做到有计划、有过程、有总结,有各项统计数据。切实做好秋冬季灭鼠的安全防范工作,妥善保管药物,杜绝误食毒饵事故发生。


南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