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改革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的有关决策部署,进一步完善医防协同、医防融合工作机制,探索建立医疗机构疾控监督员制度,推动疾控事业高质量发展,10月29日下午,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召开全市医疗机构疾控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推进会议。市疾病预防控制局局长、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党组成员吴徐明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要深刻认识医疗机构疾控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医疗机构疾控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是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推动疾病预防控制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指出建立疾控监督员制度是创新医防协同、医防融合机制的重要手段;医疗机构疾控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也是落实全省卫生健康工作要点的重要举措,省卫生健康委、省疾控局制定印发了我省医疗机构疾控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并分别召开了试点工作启动会和培训会。全市上下要统一思想,积极试点,按照国家、省各项工作要求,通过构建“医疗机构自查—疾控监督员督促落实职责—发生重大涉嫌违法违规线索移交行政执法”的运转模式,推动医疗机构疾控监督员工作落实落细。
会议要求,要准确把握医疗机构疾控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的各项要求。从“谁来干、干什么、怎么干、如何干好”四个方面,进一步明确了卫生健康委、疾控机构、医疗机构等部门职责。再次强调疾控监督员职责与医疗机构主体责任互不替代、与政府各部门的监管职责互不替代。明确疾控监督员的检查指导、沟通传达和督促整改工作职责,要求各地围绕疾控监督员制度工作流程、岗前培训、人员配置等关键环节,通过争取地方党委政府等支持,进一步调动医疗机构和疾控监督员积极性,形成工作合力。
会议强调,疾控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时间紧迫、任务繁重、责任重大,试点地区要把试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领导、健全机制,迎难而上、开拓创新,确保各项试点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会上,海安市、如东县、崇川区3个医疗机构疾控监督员制度试点地区,南通市第三人民医院1家试点医疗机构,专职疾控监督员代表先后做表态发言,并为南通市医疗机构疾控监督员专家颁发了聘书。会议最后还对全市四季度疾控和综合监督工作做了部署。
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及牵头科室负责人,疾控监督员管理办公室负责人,通大附院及市直医疗机构公共卫生工作分管领导及相关科室负责人,市疾控中心及市卫生监督所领导班子及相关科室负责人,疾控监督专家以及委相关处室负责同志参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