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认深圳精诚医疗集团如皋医院等10家医院评审结果的公示
来源: 医政处 发布时间:2026-03-19 10:45 累计次数: 字体:[ ]

根据《江苏省医院评审办法》《南通市医院评审办法》《南通市二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24版)》等文件,我委对深圳精诚医疗集团如皋医院等10家医院进行了等级医院评审工作,结果已通过审议,现予以公示:

拟确定深圳精诚医疗集团如皋医院为二级甲等综合医院,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人民医院(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张芝山镇中心卫生院)、海安市李堡中心卫生院服务能力达二级甲等综合医院水平。

拟确定如东县岔河镇中心卫生院、启东市寅阳镇中心卫生院、通州区刘桥中心卫生院服务能力达二级乙等综合医院水平。

拟确定如皋市精神卫生中心为二级甲等精神病医院,海门区第六人民医院纳入二级精神病医院管理。

拟确定南通中山骨科医院为二级骨科医院,南通玉蕙口腔医院为二级口腔医院。

公示时间:2026年3月19日-3月27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南通市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处联系。凡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署实名。来信以邮戳日期为准。联系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崇文路1号,联系电话:0513-59009060。

南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