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中医医院限制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备案公示
根据《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医疗机构手术分级管理办法(试行)》、《关于印发江苏省限制类技术目录和临床应用管理规范(2023年版)的通知)》(苏卫医政〔2023〕39号)和我委《转发关于印发江苏省限制类技术目录和临床应用管理规范(2023年版)的通知》(通卫医政〔2023〕45号)等相关文件,我委对海安市中医院申报备案的限制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材料进行了审核,现将通过资料及现场审核的备案情况予以公示。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联系电话:59009066。
附件:南通市中医医院限制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备案汇总表
南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