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医疗机构限制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备案公示
来源: 医政医管处 发布时间:2025-07-02 15:27 累计次数: 字体:[ ]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国家限制类技术目录和临床应用管理规范(2022年版)的通知》(国卫办医发〔2022〕6号)和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江苏省限制类技术目录和临床应用管理规范(2023年版)的通知》(苏卫医政〔2023〕39号)等文件要求,依据申请,我委对申请的限制类技术项目进行了资料审核。现将提交备案申请的医疗机构名单及拟开展的限制类医疗技术和人员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与南通市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处联系。受理电话:0513-59009060,联系地址:南通市崇文路1号,邮政编码:226006。

附件:2025年南通市医疗机构限制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备案汇总表(NTXZ04)

南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7月2日

附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