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医院消毒供应中心(室)验收标准(2021版)》(以下简称《验收标准》),我委组织专家对如东县中医院、南通市海门区人民医院、莱尔眼科(如皋)医院供应中心(室)进行了验收,经综合考评达到了《验收标准》的要求,现予以公示。
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与南通市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处联系。联系方式:0513-59009061。
南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