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定南通汉药中医医院纳入二级乙等中医医院管理的公示
来源: 市卫健委中医处 发布时间:2021-02-01 16:41 累计次数: 字体:[ ]

根据国家《医院评审暂行办法》和《江苏省中医医院评审办法》,我委组织专家对南通汉药中医医院进行了二级乙等中医医院基本标准的验收,综合专家评审意见,经研究,拟确定南通汉药中医医院纳入二级乙等中医医院管理。

公示时间为2021年2月1日至2021年2月7日。公示期间如有疑义,请与市卫生健康委中医处联系,联系电话:0513-59009066;传真号:0513-59009019。

南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