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医疗机构限制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备案公示
根据《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医疗机构手术分级管理办法(试行)》《关于印发江苏省限制类技术目录和临床应用管理规范(2023年版)的通知)》和我委《转发关于印发江苏省限制类技术目录和临床应用管理规范(2023年版)的通知》等相关文件,我委组织专家对南通市海门区人民医院申报备案和取消备案的8项限制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材料进行了审核,现将相关情况(2024NTXZ02)予以公示。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联系电话:59009110。
南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5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