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试行)》《江苏省实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办法》《江苏省医疗机构校验现场审查管理办法(试行)》以及我委《关于开展2022年度医疗机构校验工作的通知》(通卫医政便函〔2023〕31号)等要求,我委对相关医疗机构开展2022年度校验工作,现将校验结果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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