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临床基因扩增检验管理等有关工作的通知》(苏卫办医政〔2023〕40号),现将我市开展临床基因扩增检验的医疗机构的名单(不含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项目)予以公布。
南通市开展临床基因扩增检验的医疗机构名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