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全市卫生健康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十二届七次全会部署要求,适应职能转变新形势,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创造性落实新时代卫生健康工作方针,以健康南通建设为统领,聚力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升卫生健康服务水平和质量,预防控制重大疾病,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进一步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满意度,推动卫生健康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
一、全力推进健康南通建设
按照《“健康南通2030”规划纲要》和《“健康南通”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目标任务,以获评健康中国年度标志城市为新的起点,实施一批健康行动,将健康南通建设融入交通、建筑、教育、环保等政策,细化健康南通建设监测评价指标,纳入各级党委政府考核内容。适时召开健康南通建设现场推进会,发挥典型示范作用,推动“健康南通”“十二项”行动目标任务的落实。
(一)切实加强健康促进工作。组织开展“三减三健”专项行动、全民自救互救素养提升工程、控烟履约宣传和“2019健康南通行”主题宣传活动,传播卫生健康知识。搭建健康促进与教育平台,利用新媒体传播健康知识,传授健康技能,全市居民健康素养水平提高到26%以上。
(二)推进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积极创建省级健康示范城市,突出区域优势,努力打造可推广的健康城市建设模式。开展健康村镇和健康社区、健康单位、健康家庭建设,力争建成省级健康镇4个、健康村(社区)30个。遴选部分县区、乡镇打造一批健康南通建设示范点,形成点、线、面融合发展的格局。
(三)进一步强化爱国卫生工作。积极推动厕所革命,按照序时推进《南通市推进城乡厕所革命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目标任务,完成省定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 0.5万户改造任务,全市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普及率提高到96%。海安市创成国家卫生城市,全市力争创成6个国家卫生镇。
二、协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四)加快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巩固完善全市“534”医联体建设框架,落实省级医联体建设规划,采取分区包段的办法,划分若干个网格,每个网格由一个城市医疗集团或县域医共体负责,落实牵头医院负总责、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协作机制。加强行业监管,将传统的对单一医疗机构的监管转变为对医联体和医共体的监管,牵头医院承担医联体或医共体内部管理责任,不断提升医疗质量和服务同质化水平。制定出台医联体建设标准,进一步提升县域医共体建设内涵,年内所有县(市)、通州区县域医共体建设实现全覆盖;进一步提升市区(崇川区、港闸区、开发区)紧密型医联体建设的服务能级,不断增强服务能力。继续推动“五大”专科联盟实质化运行。
(五)深化公立医院与基层卫生综合改革。深化公立医院改革,以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为目标。探索建立体现成本和收入结构变化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指导启东市做好试点工作。加强对医院内部管理制度建设的指导,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二级以上医院全面完成章程制定工作,健全决策机制和绩效考核、财务资产、质量控制等制度,提升管理效率和水平。深化公立医院人事薪酬制度改革,创造性落实好“两个允许”。积极探索年薪制、项目工资等多种形式的薪酬制度改革。落实《关于公立医院人员编制备案管理有关配套政策措施的相关规定》,创新基层编制管理,统筹调度县域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事业编制数额。深化基层卫生综合医改,统筹平衡与县区级公立医院绩效工资水平关系,合理核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总量和水平。积极推动落实基层引进的紧缺型专业技术人才设立特设岗位政策,严格落实基层全科医生高级职称超岗位聘用政策。进一步强化公立医院内部审计制度,建立和完善内部审计参与公立医院内部经济运行监督的机制,强化内部审计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
(六)强化药品供应保障。协同医保部门做好药品集中采购、抗癌药品集中采购等工作,与国家药品“4+7”带量采购价格联动,落实公立医院药品网上集中采购规定。完善基本药物制度,促进上下用药衔接。加强短缺药品监测预警,全面落实短缺药品分级储备制度。推进“药品智慧保障系统”和“药品便民服务系统”建设,在药品采购监控、短缺药品调剂、药品应急保障、药品采购目录审核、电子处方外配、家庭电子药箱、居民小区云药房延伸等方面取得突破。
(七)协同推动医保支付方式改革。配合医保部门,对单体医院主要推进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复合型收费,全市按病种付费的病种数达到180 种以上;对县域医共体,主要实行医保总额付费,引导内部形成顺畅的转诊机制。通过医保分级定价、分级支付,推动医院调整病种结构,促进康复等服务向基层延伸。
三、进一步强化公共卫生工作
突出关口前移,以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为目标,以加强市、县、镇三级预防保健体系建设为抓手,全力保障公共卫生安全。
(八)加强预防保健体系建设。落实中央编办、财政部、国家卫生计生委下发的《关于印发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机构编制标准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央编办﹝2014﹞2号)、《江苏省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机构编制标准实施意见》(苏编办发﹝2017﹞26号)。加强市、县两级疾控机构建设和基层公共卫生网底建设,进一步提升服务能力。加快推进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预防接种门诊和儿童保健门诊规范化建设,确保其安全高效运行。
(九)完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标准提高到人均不低于95元,其中,崇川区、港闸区、市开发区不低于110元。调整完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内容,以做实基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为抓手,强化业务协同推进,加大政府购买服务、重点人群医防融合健康管理力度,不断提升项目工作水平和群众感受度。
(十)加强重大疾病防控。落实重大疾病防治规划,抗病毒治疗覆盖率达 85%、确保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管理率达90%、全人群筛查率达12%以上。重点加强与教育部门协作,推进青年学生艾滋病防控工作。进一步完善结核病分级诊疗综合防治模式,普通肺结核患者在县区级定点医院接受治疗比例达90%以上,结核病发病率降到35/10万以下,肺结核患者管理率达90%。加强学校卫生工作,重点防控校园聚集性疫情和耐药结核。落实重点人群、重点场所防控措施,强化疫情早期发现和报告,有效控制疫情传播。普及近视防控和健康用眼知识,开展儿童心理行为发育问题早期干预。
(十一)狠抓预防接种和疫苗安全管理。贯彻省委娄勤俭书记强调的“九个必须”要求,不断完善制度、规范管理、保证质量、强化监管。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改革和完善疫苗管理体制的意见》,研究制定实施意见,适应疫苗管理机制的重大变革,进一步夯实卫生健康部门接种管理职责,压实接种单位直接责任。加强预防接种服务体系建设,推进预防接种门诊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年内全市新建二级门诊19家、三级门诊9家。配齐设施器械,配备足够人员,规范接种流程,合理确定接种服务周期,提升预防接种服务能力。实施市区范围内65岁以上户籍老年人23价肺炎疫苗免费接种工作,严格落实疫苗安全管理的所有措施,确保不发生预防接种事件。
(十二)强化慢性病综合防治和精神卫生服务。重点围绕卫生健康高质量发展开展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有效控制“重大慢病过早死亡率”。推进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年内,崇川区完成国家级示范区动态管理资料申报工作,通州区、港闸区、海安市完成国家级示范区申报工作,力争建成两家。实施重点癌症综合防治工程,筹建南通市癌症中心,建立癌症防治专家委员会,继续开展重点癌症筛查和早诊早治试点,实施重点癌症诊疗规范和临床路径管理,完成城市癌症高危人群筛查2.5万人。推动高血压、高血糖、高血脂共管,开展高危人群患病风险评估和干预指导。启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全市严重精神障碍报告患病率保持在4.3‰以上,患者规范管理率保持在95%以上,面访率80%,在册患者服药率80%、规范服药率60%,在册精神分裂症患者服药率85%、规范服药率65%。
(十三)扎实做好食品安全和卫生应急工作。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宣贯和咨询服务。进一步规范食品企业标准备案制度。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隐患识别,完善食源性疾病监测与溯源平台,提升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能力。积极推动卫生应急规范化建设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延伸,打造院前院内无缝衔接全流程立体化专业救援体系。健全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通报预警研判评估机制。强化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建设,有针对性开展专业化和综合性实战培训,开展跨部门、跨区域、跨层级、跨专业的联合演练。加强联防联控,有效应对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四、着力提升整合型医疗服务体系整体水平
(十四)完善分级分工的医疗服务体系。按照分级分工、城乡统筹,功能互补、急慢分治,上下协同、全程服务的原则,研究制定市、县域内医疗资源布局规划或实施方案。修订出台市区医疗卫生机构布局规划。加强区域医疗中心、重点功能区医疗中心、高水平三级综合和专科医院、高标准县级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接续性服务机构建设,形成功能任务分工明确、上下转诊有序、服务无缝衔接的分级分工医疗服务体系。
(十五)切实加强医疗质量安全管理。贯彻实施《医疗质量管理办法》和省实施办法,以医疗质量安全管理为核心,组织开展明查暗访,狠抓三级查房、手术安全核对等18项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落实,并将落实情况与等级医院评审、重点专科评审相挂钩。加强医疗废物源头分类管理。大力推进临床路径管理,规范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强化诊疗环节质量控制。加强院前急救体系建设,规范急救站点布局管理。加快院前急救信息化建设,推进院前院内急救无缝衔接,深化卒中、胸痛、创伤中心建设,全面提升急危重症救治能力。
(十六)推动医疗机构药学服务高质量发展。加强药师队伍建设,举办药事业务培训班。按照国家、省统一部署,鼓励有条件的医疗机构推进总药师试点工作。转变药学服务模式,将药学服务纳入分级诊疗和医联体建设, 整合药品及药学人才资源,推动药学服务工作下沉。推进药品使用监测,开展临床用药综合评价。开展跨医疗机构处方点评,将点评结果纳入对医疗机构的绩效考核指标。探索提供互联网和远程药学服务,推进医院“智慧药房”建设,实现药学服务与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供应等数据对接联通。
(十七)推进重大建设项目和薄弱专科医院建设。加快建设中创区市第一人民医院,推进市第三人民医院感染病综合楼、市妇幼保健院儿科大楼项目建设,加快市肿瘤医院病房综合楼、市第一老年病医院综合业务楼等重大建设项目前期研究。加快市、县两级医疗中心建设,增强综合服务能力,减少患者外出就诊比例。加大优势专科建设力度,在心脑血管疾病、恶性肿瘤、呼吸系统疾病以及急危重症综合救治等领域,选择相对突出的优势专科加强建设,使重大疾病和急危重症救治能力逐步达到省内先进水平。社会资本投资二、三级老年病医院、康复医院及其他相对薄弱的专科医院,可不受规划限制。
(十八)大力提升县级医院服务能力。实施新一轮县医院能力提升工程,支持县级医院重点发展肿瘤、心脑血管疾病、感染性疾病等诊疗能力。支持如东县人民医院创建三级综合医院。年内,所有县级综合医院达到国家县医院综合能力建设推荐标准。
(十九)大力提升基层卫生服务能力。策应乡村振兴战略,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融入乡村振兴建设规划,做到同步规划、同步发展。年内,新增10个社区医院建设单位,培育建设5个基层特色科室,建成省级示范乡镇卫生院 3个、示范村卫生室60个。推动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施改造和设备购置扶持政策。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按照服务能力基本标准,对标找差,持续改进,对申报达到推荐标准的基层机构组织现场复核。年内新增4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家庭医生服务模式创新试点。推行基层首诊式签约,实现首诊式签约全覆盖。推广应用“点单式”签约,4个创新试点单位“点单式”签约人数达到本单位重点人群签约总人数的10%。按照知情同意原则,农村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白血病患儿等特定人群签约服务全覆盖。落实签约服务费,充分调动家庭医生提供签约服务的积极性。
(二十)着力改善医疗服务。继续实施新一轮改善医疗服务三年行动计划,深入开展“服务改善年”活动。全面落实检验检查结果互认等8项制度。完善预约诊疗服务,开展分时段预约,优化就医流程、扩展服务空间,打造便民就医平台。探索医联体内建立一体化临床路径。完善处方点评制度,规范抗菌药物、辅助用药等临床应用。开展“优质护理走基层”活动,拓展居家护理延伸服务。加强公立医院控费信息监测并定期公示,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
五、推进实施“互联网+医疗健康”三优工程
(二十一)实施“互联网+医疗健康”三优工程。深入推进国家“互联网 +医疗健康”示范市创建。推动国家全民健康信息跨域互联互通业务协同试点,探索建立与上海跨域专科联盟、异地用血、儿童计划免疫、区域医疗质量控制、打击非法行医等信息共享机制,推动长三角健康一体化进程。全面提升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应用效能,强化平台数据质控和信息安全管理,年内力争通过国家五级乙等评审。推进县级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力争年内全部通过省级四级水平评审。全市二级以上医院分时段预约、智能导医分诊、候诊提醒、检查检验结果查询、诊间结算、移动支付等线上服务实现全覆盖。加强医疗机构和公共卫生机构信息共享,推进依法执业自我管理系统和诚信系统建设。医疗服务综合监督信息系统向县级延伸,5月底前上线运行预防接种服务管理信息系统;6月底前医疗机构药品耗材采购使用监管信息系统市、县全部贯通、医疗卫生信用信息系统上线运行。
六、做好重点人群健康服务
(二十二)深入实施健康扶贫攻坚工程。推进落实“江海健康扶贫基金”,在海安试点基础上,各地因地制宜建立江海健康扶贫医疗救助机制,落实医疗费用控制制度,进一步提高健康扶贫受益度。高质量、精细化开展患病低收入人口分类救治,通过完善救治台账、细化诊疗方案、专家疑难会诊、组织医疗救治,实行按病种收付费。继续组织实施对患有儿童白血病、先心病、乳腺癌、宫颈癌、终末期肾病等20种大病的低收入人口进行专项救治。同时,积极创造条件,稳步扩大专项救治病种,力争到2020年大病专项救治病种达到30个。以落实“先诊疗后付费”为抓手,医院挂号系统中对于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给予明显标识,建立县域内“一站式”即时结算平台。落实低收入人口患病情况报告制度,加强数据分析应用。
(二十三)加大妇女儿童健康保障力度。加快县级妇保院规划建设,年内启东市妇幼保健院建成并试运行,海门、海安力争开工建设,如皋、如东、通州争取年内立项。做优做实“四免”工程民生实事项目,按照孕产妇产前筛查与新生儿疾病筛查分别不低于200元/人和110元/人的标准,配套落实60%的筛查专项经费,确保孕妇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全覆盖。做好“两癌”筛查工作,确保“两癌”筛查质量和受益度。做好市区新生儿耳聋基因筛查项目,条件成熟时逐步向面上推开。深入实施母婴安全行动计划,设立危急重症救治专项基金池,基础基金不少于100万元,统筹用于辖区危重孕产妇抢救治疗与专案管理。年内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8/10万左右,新生儿死亡率控制在5‰以内。加大出生缺陷防治力度,通州区、启东市、海门市3个国家级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项目点,按照规范要求开展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工作,其他地区参照国家要求同步开展筛查工作。组织实施《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落实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任务,为幼儿园所有在园儿童建立视力健康电子档案。
(二十四)提升老年人健康服务水平。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国家级医养结合试点工作的意见》,逐步建成覆盖城乡、布局合理、规模适宜、功能完善的医养结合服务网络,医养结合国家试点工作形成南通特色。完善老龄工作机制,做好系统谋划,形成老龄工作大格局。加强老年人健康促进和常见病防治,积极主动为老年人做好预防保健、健康教育等服务。全市完成65岁以上老年人基本健康体检不少于60万人。协同相关部门推动扩大基本照护保险范围,实现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承保地区全覆盖、老年人投保覆盖率达到70%以上。积极稳妥推进非建制乡镇卫生院转型为康复、护理、安宁疗护等接续性医养结合机构,支持有条件的养老机构开办或内设医疗机构,年内新增医养结合机构14家,护理站15家。选择2家二级以上医院和1家医疗卫生机构探索安宁疗护服务试点工作。鼓励三级老年病医院开展医养结合新模式探索。
(二十五)促进人口均衡发展。加强人口监测,推动生育政策与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积极构建鼓励按政策生育的制度体系和社会环境。做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特别扶助金、一次性奖励金发放工作。推进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心理健康服务,大力开展关心关爱活动。全面深化幸福家庭创建,推广“新家庭计划—家庭发展能力建设”项目。
七、推进中医药事业加快发展
完善中医药发展政策机制,加快中医药强市建设步伐,进一步加强中医医疗质量安全管理,不断提升中医综合服务能力。
(二十六)厚植中医药特色优势。健全完善中医专科联盟制度建设,提升工作内涵。鼓励中医院骨干医师到医联体基层开设工作室。探索符合中医药服务特点的支付方式,鼓励提供使用适宜的中医药服务,严格落实医改中医药工作各项政策措施。加大中医重点专科和薄弱专科建设,年内所有中医医院全部开设治未病科、老年病科、康复科、中医经典病房。继续加强综合医院中医科建设。大力推进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基层中医阁建设标准化率达到20%,基层中医馆建设标准化率力争达68.7%。推动部分三级中医院加快发展,支持和指导通州区中医院、海门市中医院积极创建三级中医医院。实施“一带一路”中医药行动计划,深化与“一带一 路”节点国家卫生合作。
(二十七)推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出台《南通市中医事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19-2022)》,进一步推动全市中医药事业传承、振兴与发展。实施“名院、名科、名医、名方、名药”五名战略,加强学术流派、名老中医学术思想的整理、挖掘和利用。定期开展中医药经典理论巡讲活动,加强基层医疗机构中医骨干人才培养,推动优质中医资源下沉,为基层培养名中医传承人才。强化中医药传承与创新,鼓励支持章朱学派与海派中医联袂合作与传承,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切实提高重大疑难疾病诊疗水平。
八、增强卫生人才和科研支撑能力
(二十八)加快实施高峰人才建设。推进高层次人才“六个一”工程,大力引进创新团队、特聘医学专家,遴选5名高层次人才进行项目资助。积极实施第二批省中医药领军人才培养计划和第三批省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探索与“六个一”工程有效衔接的高峰人才行动计划,以现有心血管病学、康复医学、重症医学、介入医学、肿瘤、中医等优势专科(学科)为主,制订个性化人才培养方案,推动卫生人才向重点领域集聚。加大医学生教育与医学人才培养力度,推动与南京医科大学等院校合作共建,实施紧缺人才培养计划,促进医学人才培养结构与质量全面优化。
(二十九)大力实施人才强基工程。出台卫生人才强基工程实施意见,全面落实招聘一批、培养一批、培训一批、遴选一批、下沉一批、共享一批、稳定一批等改革措施,组织县(市)区85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316个岗位参加省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计划数达130名、新培养140名全科医生,完成1000名基层医师和乡村医生实训、进修和培训计划。启动基层卫技人员中医药知识和技能轮训项目,完善医务人员下基层的薪酬、职称、周转房等激励机制。继续组织晋升副高职称前下基层帮扶,探索“继续医学教育+适宜技术推广”等。
(三十)实施科技创新与成果转移转化行动计划。聚焦心脑血管疾病、恶性肿瘤等重大疾病防治,以及出生缺陷等公共卫生问题,加强多中心临床研究的组织力度及协同研究机制建设;推动研究型医院建设,快速提升卫生健康科技创新能力。加强医学转化机构建设,加快推动科技创新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基地建设,依托上海、南京等地名校、名院,加快临床医学中心建设,力争年内引进医学新技术和推广适宜技术不少于120项。
九、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体系
出台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实施意见,建立职责明确、分工协作、科学有效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体系。
(三十一)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服务流程,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推动崇川区、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属地化管理改革,全面承接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和其他辖区行业卫生单位的审批监管事务。进一步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制度,加大事中事后监管力度,推动医疗卫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三十二)加大专项整治力度。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危害群众健康突出问题,集中开展医疗服务质量管理、打击无证行医及非法医疗美容行为、医疗机构依法执业、疫苗接种等专项整治行动,依法严查“黑诊所”,严肃查处出租、承包科室等行为,重点打击使用过期疫苗、不合格疫苗等违法情形,严肃查处违反操作规程等行为。加大星级酒店卫生等乱象的监督整治力度,形成高压态势和震慑效果。探索“互联网+”等新业态有效监管形式,建成互联网医院监管系统。对行业新业态、新事物实施审慎监管。
(三十三)强化卫生健康监督执法队伍建设。完善市、县、镇三级卫生健康监督执法体系。健全监管执法队伍,充实卫生监督执法力量,重点加强疫苗接种、职业健康、医疗质量安全监管等方面力量,提升卫生监督队伍业务能力和职业化水平。加强医疗卫生信用信息管理,强化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卫生人员的诚信建设。
十、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三十四)加强政治建设,确保正确政治方向。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三十五)压实主体责任,加强全行业党建工作。建立全面从严治党“任务清单”制度,深化落实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等报备制度。强化公立医院党的领导,市、县两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均成立医院党建工作指导委员会,研究下发公立医院党建工作质量评价体系。组织举办公立医院党委书记、党务干部培训班。开展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系列活动。坚持底线思维,加大对管党治党不力单位的约谈力度。总结如皋经验,积极推动党建工作向民营医院延伸。
(三十六)强化“管行业就要管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意识。严厉惩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深入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整改工作,大力营造良好的就医环境。严格落实“九不准”、医德医风考评和奖惩机制,开展专项巡查整治,严肃查处“手术红包”等谋利行为。将行风工作作为等级医院评审、大型医院巡查、政治巡察的重要内容,出现重大行风问题,实行一票否决。开展医疗机构药品、耗材网下采购治理专项行动。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树立行业清风正气。深入宣传贯彻 《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加强警示教育,注重抓早抓小、 防微杜渐;严厉查处医药购销领域中出现的顶风违纪、不收敛、不知止问题,依纪依规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