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志刚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医疗陪护行业管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目前,我市医院护工管理模式主要有三种类型:一是医院引入第三方物业公司提供护工服务,由医院支付相关费用。护工的主要职责是陪同病人检查、协助护士为病人转科、标本送检、领取药品、取血、发放一日清单、协助铺床等服务,医院ICU病区等病人的生活护理由医院聘请护工服务。二是第三方公司入驻医院提供陪护服务,陪护费用由家属与公司协商,实行市场化运作。三是家属自聘护工,陪护费用由家属和护工自行商定。
目前我市护工管理工作存在以下主要问题:一是护工自身综合素质不高,来源复杂、年龄偏大、素质欠佳、人员流动性大的问题;二是部分护工不了解医院的规章制度,纪律性差、缺乏责任感及服务意识,影响了医院的整体形象;三是部分家属自聘护工未参加专业陪护知识培训,存在安全隐患。针对护工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2014年起,我委已连续4年组织全市医疗机构护理员理论培训和实践技能操作考核,目前已有725名护理员取得培训证书。
根据您的建议,我们将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医院陪护行业管理:一是完善管理组织,督促指导各级医疗机构指定护理部或后勤管理等相关部门负责护工管理工作,明确各病区护士长负责病区护工管理,严禁以护工代替护士从事护理专业技术工作。二是推广专业陪护,支持推动各医疗机构引入具备资质、条件,信誉度高、富有经验的第三方专业公司以劳务派遣或服务外包方式提供陪护服务,通过签订合同、协议等,明确双方在护工招聘、用工、培训、日常监管等方面的责任,逐步实现规范化管理,目前,市区大部分医院通过引入第三方专业公司的方式提供护工服务,对护工的聘用主要由陪护公司负责,服务质量主要由医院护理部统一监管。三是完善配套政策,由于护工陪护费为非医疗服务项目,由双方协商解决,医疗机构不得向患者或家属直接收取陪护费。我委将协同物价部门做好护工收费标准的调研论证工作,研究制定相关制度和服务标准,同时将护工服务纳入医院综合服务满意度测评内容进行测评。四是加强培训管理。进一步加大对医疗机构护工的培训和管理力度,责成各级医疗机构主动开展护工岗前、岗中培训。护工上岗前组织基础理论知识、基本操作、消毒隔离知识等培训,经考核合格,持证上岗;对中断护工工作一年以上的,重新进行岗位技能培训。五是强化职业教育,指导各级医疗机构加强护工思想道德、职业道德教育和基本职业能力教育,引导护工树立良好的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加强行为规范、文明用语教育,树立良好服务形象,同时为护工创造“人性化”的工作环境,进一步提高患者满意度。
南通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