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卫监督函字〔2025〕1号 关于做好2025年全市卫生健康随机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 综合监督处 发布时间:2025-06-18 08:42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委,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政法和社会事业局,通州湾示范区社会管理保障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卫生监督所:

近日,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局综合处、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联合印发了《2025年江苏省卫生健康随机监督抽查实施方案》(附件1)。为认真落实省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强全市卫生健康监督“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提高监督执法效能,现就做好全市2025年卫生健康随机监督抽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落实

“双随机”监督抽查是国家对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创新举措,是提升执法公平公正的重要手段。各地要深刻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严格对照省实施方案,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要细化工作措施,明确任务目标,每项检查任务责任到人,确保“双随机”监督抽查落到实处。要严格依法履职,杜绝形式主义,确保每一项监督抽查都严格依法进行,切实提高执法效能。要强化培训指导,不断增强执法人员的法制观念、业务素养和执法能力,切实提升监督效能。要及时总结经验,形成长效机制,持续优化执法流程,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二、加强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

一是注重工作质量。结合不同专业特点合理安排监督检查和抽检时间,确保按时完成监督抽检、数据填报、结果公示等环节,确保数据录入及时准确,避免漏报、错报。二是做好任务整合。将随机监督抽查与日常检查、专项检查、“服务+监管”等工作有机整合,实现“一次上门,查多项事”,为企业减负,让执法增效。三是加强部门协作。主动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建立健全信息共享、联合执法机制。主动对接牵头做好3项省级(全省医疗美容行业、非医疗放射工作单位机构、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联合检查)、1项市级(健康体检中心联合检查)跨部门联合抽查任务,配合其他部门做好2项省级(歌舞娱乐场所、疫苗储存运输和预防接种管理)、4项市级(中小学综合监管、对娱乐场所的联合检查、游泳场所联合检查、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综合监管)跨部门联合抽查任务。

三、把握时间节点,做好总结上报

各地要严格按照序时进度推进国家、省和市随机监督抽查任务,并于8月25日前完成游泳场所的监督抽查和数据填报工作,于10月24日前完成部门联合抽查任务和数据填报工作,于11月20日前完成国家、省随机监督抽查任务和数据填报工作。此外,要认真做好随机监督抽查工作总结,及时总结随机监督抽查工作完成情况,分析存在问题、提出改进建议。分别于2025年6月5日、11月5日前,各地将公共卫生、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消毒产品、医疗卫生(医疗、血液)、中医医疗机构、医疗卫生机构控烟、托育机构随机监督抽查工作阶段性工作总结、全年工作总结报送市卫生监督所对应专业的联系人。11月30日前,各地将随机监督抽查年度工作总结报送市卫生监督所综合联系人(邮箱:ntwsjdw@163.com)。12月5日前形成全市工作总结报省。此外,不能通过监督信息报告卡上报的数据信息,需要通过填报汇总表的方式上报至对应专业联系人(《关于印发2025年江苏省卫生健康随机监督抽查实施方案的通知》附件3—4,9—13,19,21—23,30)。

联系人:

市卫生健康委罗 蓓59009076

市卫生监督所陈 潇85893606(综合)

钱园园85893622(学校)

王辉85893635(公共场所)

葛沛棋 85893635(医疗卫生机构控烟)

黄宏轶85893622(游泳场所)

曹玲85893622(饮用水、涉水产品)

顾炎峰85893633(餐消、传染病、血液安全)

范哲玮85893638(放射)

殷开治85893636(职业用人单位、职业健康)

陈文婷85893632(消毒产品)

黄周鸣85893625(医疗)

刘敏85893639(母婴保健)

附件:1.关于印发2025年江苏省卫生健康随机监督抽查实

施方案的通知

2.2025年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市级随机监督抽查计划表

3.2025年度市级跨部门联合监管计划表

南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综合监督处

2025年5月9日

附件2

2025年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市级随机监督抽查计划表

监督检查对象

抽查数量

重点检查内容

检查层级

用人单位

全市共384家,其中市直14家、海安50家、如皋50家、如东50家、崇川50家、通州50家、海门50家、启东50家、开发区16家、苏锡通2家、通州湾2家。

1.职业卫生培训

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和劳动者是否按规定的周期接受职业卫生培训,培训内容、时间是否符合要求。

市县级

2.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

是否落实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制度,是否按程序开展评审及存档、公示。

*3.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

是否如实、及时开展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

4.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

1.是否按规定开展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检测、评价,是否进行检测结果的报告、存档和公布;

2.是否按规定配置职业病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并及时维护、保养,是否按规定发放、管理职业病防护用品并督促劳动者佩戴使用。

5.职业病危害警示和告知

是否按规定设置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告知职业病危害及危害后果。

6.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

是否按规定开展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工业)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

7.职业病病人和疑似职业病病人处置

1.是否按规定处置职业病人、疑似职业病人;

2.是否为劳动者进行职业病诊断提供与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关系等相关资料。

注:重点检查内容中“3.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是必查项。

附件3

2025年度市级跨部门联合监管计划表

任务名称

检查

领域

发起

部门

参与

部门

检查事项

检查

对象

检查

方式

检查

比例

健康体检中心联合检查

医疗

卫生

卫健委

市场

监管局

卫健委:对医疗器械使用情况的行政检查;对医师执业的行政检查;对护士执业活动的行政检查;对医疗机构设置和执业的行政检查;对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的行政检查。

民办健康

体检中心

现场检查

40%

市场监管局:广告发布情况检查;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情况,明码标价情况及其他价格行为的检查。

通卫监督函字〔2025〕1号 附件1 2025年江苏省卫生健康随机监督抽查实施方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