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3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关于命名2021-2023年全国生育友好工作先进单位的通知”,决定授予100个单位“2021-2023年全国生育友好工作先进单位”称号,其中海安市卫生健康委作为江苏唯一县级市卫生健康委入选。
此次评选坚持严格标准、好中选优、示范引领,经过县级申报、市级初选、省级推荐,并最终选出2021年以来在生育友好工作中重点突出、成效明显、群众满意,能够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的100个单位。通知要求,各地要认真学习和借鉴先进单位的好经验、好做法,持续实施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健全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加强基层基础工作,提升服务管理水平,推动我国人口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近年来,海安紧扣生育政策调整主线,以促进人口均衡发展和生育支持工作为重点,统筹推进生育友好工作,生育支持、托育服务、优生优育、人口监测等各项工作齐头并进,旨在拿出诚意满满的实招,让市民“想生”更“敢生”。
积极研究制定生育支持政策
先后形成《海安市生育现状调研报告》《构建县级生育支持政策体系的研究》《关于我市生(养、教)育成本状况调查情况的报告》《关于落实三孩政策及配套生育支持措施若干政策意见(征求意见稿)》《海安市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的指导意见〉任务分工方案》。
大力推进普惠托育建设
将婴幼儿照护服务纳入“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公共服务规划,连续四年将“普惠托育建设”列入民生实事项目,加大政策扶持。先后建成国家发改委普惠托育服务专项行动项目单位1家、省级示范托育机构2家、省级社区托育示范点1家、省级普惠托育机构8家、南通市级普惠托育机构6家。千人口托位数已达5.1个,远高于全省托位数平均水平。2023年,海安市普惠托育建设工作荣获“省政府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区激励表彰”。
加强住房支持政策
2021年,海安率先在全省出台二孩、三孩家庭分别给予200元/㎡、400元/㎡的购房优惠政策。2022年,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继续给予二孩、三孩家庭400元/㎡、600元/㎡的购房优惠政策。2023年,继续给予二孩、三孩家庭300元/㎡、600元/㎡的购房优惠政策,同时增加了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完善生育保险相关补贴政策
依法依规落实产假、哺乳假等制度,认真落实好各项补贴政策。
提高优生优育服务水平
规范实施《健康儿童行动提升计划》,积极推进0~6岁儿童健康管理项目,健全县镇村三级儿童保健服务网络。
加强优质教育资源供给
2021年以来,实施教育重点工程22项,累计新增学位7620个。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和义务教育优质均衡监测均居南通市前列。
营造生育友好氛围
开展主题策划,广泛宣传三孩生育政策和“双减”政策推进情况。深入推进移风易俗,中央电视台新闻频道专题报道海安开发区10对新人在七星湖生态园举行集体婚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