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信用修复信息公示(南通江河泽明眼科医院有限公司)
根据《南通市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指南》、《南通市卫生健康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工作指引(试行)》等有关规定,现将拟修复信息予以公示。
申请单位(人) |
南通江河泽明眼科医院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公民身份证号) |
913206027487463202 |
法定代表人 (主要负责人) |
刘成祥 |
失信记录决定书号 |
通卫传罚[2023]0021号 |
失信记录主要内容 |
2023年9月5日,南通江河泽明眼科医院有限公司因重复使用一次性医疗器械,被我委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处以警告,罚款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 |
修复条件认定情况 |
经核实,失信主体已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社会不良影响基本消除。自失信信息公示至申请日期间,失信主体未产生新的记入信用档案的同类不良信息。 |
修复处理意见 |
拟同意信用修复 |
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向南通市卫生健康委书面反映。凡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署实名。
联系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崇文路1号;受理电话:59009076。
南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