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信用修复信息公示公告(如皋市人民医院)
来源: 综合监督处 发布时间:2024-08-08 17:23 累计次数: 字体:[ ]

根据《南通市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指南》、《南通市卫生健康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工作指引(试行)》等有关规定,现将拟修复信息予以公示。

申请单位(人)

如皋市人民医院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公民身份证号)

123206824677686540

法定代表人

(主要负责人)

石国平

失信记录决定书号

通卫医罚[2023]0064号

失信记录主要内容

2024年4月,如皋市人民医院因医疗质量管理制度、安全措施不健全;伪造病历资料;未按规定告知患者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等,被我委处以警告,罚款陆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修复条件认定情况

经核实,失信主体已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社会不良影响基本消除。自失信信息公示至申请日期间,失信主体未产生新的记入信用档案的同类不良信息。

修复处理意见

拟同意信用修复

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向南通市卫生健康委书面反映。凡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署实名。

联系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崇文路1号;受理电话:59009076。

南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8月8日

信用修复承诺书(如皋市人民医院).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