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疫情防控2022年第104号通告
来源: 市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
发布时间:2022-11-27 1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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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6日0时至24时,南通新增无症状感染者31例(崇川区11例,海门区8例,海安市3例,如东县3例,如皋市3例,启东市1例、通州湾1例,苏锡通1例)均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疗机构隔离医学观察。基本情况和行程轨迹新增风险点位如下:
无症状感染者1:华某,系外省阳性密接协查人员,在集中隔离点发现。
无症状感染者2:王某,无症状感染者10:史某,无症状感染者15:江某,均系外省来(返)通人员,来(返)通后即闭环转运至隔离点。
无症状感染者4:管某,住崇川区虹桥新苑32幢,在集中隔离点发现。
无症状感染者5:徐某,无症状感染者17:徐某,住崇川区虹桥北村56幢,在集中隔离点发现。
无症状感染者6:潘某,住崇川区青年西路192号,在青年中路60号建筑工地工作,在集中隔离点发现。
无症状感染者7:徐某,住崇川区虹桥北村56幢,22日开始居家隔离,在集中隔离点发现。
无症状感染者8:彭某,系外省阳性密接协查人员,抵通后即闭环转运至隔离点。
无症状感染者9:谈某,系外省返通人员,在非闭环管理重点人群筛查中发现。
无症状感染者11:徐某,住崇川区永怡东苑10幢,在集中隔离点发现。
无症状感染者12:黄某,住海门区海门街道张南村5组(大河北侧),在非闭环管理重点人群筛查中发现。
11月20日,22日-24日海门街道岸角村一核酸采样点;
11月23日大千市场金园角糖酒批发店、糖巢婚品店;
无症状感染者13:储某,住海门区海门街道张南村5组(大河北侧),在非闭环管理重点人群筛查中发现。
11月20日,22日-24日海门街道岸角村一核酸采样点;
无症状感染者16:张某,住如皋市城北街道陆姚居25组,系外省返通人员,在非闭环管理重点人群筛查中发现。
无症状感染者19:张某,为海门区东洲市场商户,在集中隔离点发现。
无症状感染者20:陆某,住如东县长沙镇富盐村18组,系外省返通人员,在非闭环管理重点人群筛查中发现。
11月25日启扬高速马塘出口核酸采样点、如东县长沙镇富盐村18组、北坎村18组、碧桂园二期、掘港街道昌河时代广场、泰博装修公司(芳泉路109号)、颐丹堂药房(芳泉路102—17)。
无症状感染者23:马某,住如东县掘港街道芳泉路109号,系外省返通人员,在非闭环管理重点人群筛查中发现。
无症状感染者28:王某,住崇川区五山家园41幢,系外省返通人员,在非闭环管理重点人群筛查中发现。
无症状感染者29:王某,住如皋市九华镇云屏村16组,系外省返通人员,在非闭环管理重点人群筛查中发现。
11月24日如皋市九华镇郑甸核酸采样点、九华镇云屏居卫生室、云屏居委会、通州区平潮镇新坝采样点;
11月25日平潮镇新坝村采样点及附近五金店、平潮镇新坝村移动营业厅。
无症状感染者30:刘某,住崇川区幸福怡居北区70幢,系外省来通人员,在非闭环管理重点人群筛查中发现。
无症状感染者31:唐某,系外市阳性协查人员,在非闭环管理重点人群筛查中发现。
当前国内疫情多点散发,防控形势严峻复杂。提醒广大市民继续增强防范意识,牢记防疫“三件套”、防护“六还要”。
1、出行要谨慎。非必要不去风险区和有本土病例疫情地区。关注官方发布疫情权威信息、国内疫情动态和风险地区变化,不信谣、不传谣,始终保持警惕、严密防范,支持配合防控措施。
2、来(返)通人员要报备。有高风险区或有本土疫情所在县(市、区、旗)旅居史的来(返)通人员,请向目的地所在单位、社区(村)或酒店报备或通过“好通码”小程序“入通登记”模块进行网上报备。异地流动人员抵达目的地后,应积极配合当地完成“落地检”“3天3检”,做好健康监测;在完成相应频次核酸检测前,非必要不外出,如确需外出时全程佩戴口罩,避免到人员聚集场所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积极配合落实相关疫情防控措施,故意隐瞒或未及时报备(报告),导致疫情传播扩散的,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进入公共场所要查验。各类公共场所应严格落实测温、查码(健康码、行程卡)措施,督促市民规范佩戴口罩,积极引导“场所码”扫码入场。市民进入公共场所,应积极配合戴口罩、验码测温。参加核酸检测时,要戴好口罩、保持一米距离,不交谈、不聚集。
南通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
2022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