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疫情防控2022年第111号通告
来源: 市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
发布时间:2022-12-04 1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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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3日0时至24时,南通新增确诊病例2例(崇川区1例,海安市1例),新增无症状感染者35例(海安市16例,如皋市5例,如东县5例,海门区1例,通州湾2例,崇川区5例,开发区1例),其中11例在隔离点发现,20例在闭环管理中发现,5例在非闭环管理重点人群筛查中发现。均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疗机构隔离医学观察。基本情况和行程轨迹新增风险点位如下:
确诊病例2:任某,系外省来通人员,在非闭环管理重点人群筛查中发现。
无症状感染者2:陈某,无症状感染者3:范某,无症状感染者4:陆某,无症状感染者5:王某,无症状感染者6:季某,无症状感染者8:杨某,无症状感染者11:于某,无症状感染者12:朱某,无症状感染者13:王某,无症状感染者14:陈某,无症状感染者15:吕某,无症状感染者16:杨某,无症状感染者17:杨某,无症状感染者23:杜某,无症状感染者27:胡某,无症状感染者30:陈某,无症状感染者32:赵某,无症状感染者35:刘某,均系外省来(返)通人员,来(返)通后即闭环转运至隔离点。
11月29日海安汽车站、雅周镇群英超市、周机村办公室、雅周镇核酸采样点、雅周桥北渔具店。
11月29日海安火车站(G3173次列车03车厢)。
无症状感染者18:李某,系外省来通人员,在非闭环管理重点人群筛查中发现。
11月28日如皋市南通志方运输有限公司(城北街道起凤西路11号);
11月30日如东晨希纺织厂、掘港街道十里墩村部南华联超市、余荡村核酸采样点、启东舜天纺织公司;
12月1日通光路附近韵达快递服务店、百家惠超市、海门区正余镇卫生院核酸采样点。
无症状感染者22:张某,住如皋市东陈镇汤湾村6组,系外省来通人员,在非闭环管理重点人群筛查中发现。
无症状感染者24:张某,系外省阳性密接协查人员,在集中隔离点发现。
无症状感染者26:金某,系外省来通人员,在非闭环管理重点人群筛查中发现。
11月29日海安火车站(G3131次列车03车厢);
11月30日岔河镇高架桥东中石化加油站、岔河新世纪购物广场。
无症状感染者31:陈某,住如东县河口镇十里桥村16组,在非闭环管理重点人群筛查中发现。
无症状感染者33:张某,系外省来通人员,在非闭环管理重点人群筛查中发现。
11月30日岔河镇早阳早餐店、晨光文具(岔河小学门口)、岔河镇银河核酸采样点、岔河镇鑫联万家广场、岔河镇天益超市;
当前国内疫情多点散发,防控形势严峻复杂。提醒广大市民继续增强防范意识,牢记防疫“三件套”、防护“六还要”。
1、出行要谨慎。非必要不去风险区和有本土病例疫情地区。关注官方发布疫情权威信息、国内疫情动态和风险地区变化,不信谣、不传谣,始终保持警惕、严密防范,支持配合防控措施。
2、来(返)通人员要报备。有高风险区或有本土疫情所在县(市、区、旗)旅居史的来(返)通人员,请向目的地所在单位、社区(村)或酒店报备或通过“好通码”小程序“入通登记”模块进行网上报备。异地流动人员抵达目的地后,应积极配合当地完成“落地检”“3天3检”,做好健康监测;在完成相应频次核酸检测前,非必要不外出,如确需外出时全程佩戴口罩,避免到人员聚集场所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积极配合落实相关疫情防控措施,故意隐瞒或未及时报备(报告),导致疫情传播扩散的,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进入公共场所要查验。各类公共场所应严格落实测温、查码(健康码、行程卡)措施,督促市民规范佩戴口罩,积极引导“场所码”扫码入场。市民进入公共场所,应积极配合戴口罩、验码测温。参加核酸检测时,要戴好口罩、保持一米距离,不交谈、不聚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