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委托设区市开展部分食品企业标准备案工作的通知》(苏卫食品〔2018〕5号),自2018年4月1日起我市承接了相关食品企业标准备案工作,截止目前,办理备案217份,备案数量和质量均处于全省领先。
为规范食品企业标准备案,提高办事效率,市卫生监督所采取多种措施,无缝衔接,扎实有序开展备案工作。一是加强学习培训,夯实业务能力。组织工作人员参加专题培训,学习食品企业标准备案的相关法律、法规、部委文件。实行企业标准备案不定时学习、会商制度,解决备案过程中的疑点、难点问题,确保备案质量;二是完善管理制度,规范备案行为。结合我市实际,市卫生监督所制定出台了“南通市食品企业标准备案管理制度”,制度明确了备案的性质、服务模式、备案流程,同时强调备案承办人员必须认真履行职责、严守廉洁纪律,做好指导服务工作;三是制定服务标准,强化备案管理。配合南通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起草制定了南通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服务标准(NTZW T 27083-2018)。标准明确了企业标准备案的办理方式、办理流程、咨询方式、投诉渠道、结果查询等,更方便企业办理。
下一步,将通过举办食品企业标准备案培训等举措,帮助食品生产企业了解企业标准及备案有关要求,提高企业标准制修订水平,确保食品质量和安全,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