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参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成绩突出的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给予及时奖励的公示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实施细则》《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表现突出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集体奖励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对参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成绩突出的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给予及时奖励的通知》(通卫人〔2023〕1号)等规定,经研究,拟对我市参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成绩突出的葛仁美等220名个人进行及时奖励,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5月24日至5月31日。在此期间,如对拟奖励对象有异议,可向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纪检监察组联系。
联系电话:0513-59009150
通讯地址:南通市崇文路1号启瑞广场C512室
邮政编码:226006
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