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2025年市属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卫生专业技术工作人员资格复审通告
来源: 人事处 发布时间:2025-06-04 14:42 累计次数: 字体:[ ]

根据《南通市2025年市属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工作人员公告》,现将资格复审及面试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末位同分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不足3:1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确认放弃或复审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末位同分的,一并递补)。递补人员由招聘单位另行电话和短信通知考生。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资格复审由主管部门(没有主管部门的由招聘单位)负责,时间:2025年6月10日(周二)14:00-17:00。地点:南通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南通市崇川区工农南路189号)3楼313会议室(因车位紧张,建议考生绿色出行)。

请考生务必保持手机畅通,并按时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

1.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近期免冠正面二寸证件照1张。

3. 普通高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提交《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者《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指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大学生,实行网上签约的院校需提供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025年定向、委培毕业生还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并经所在学校同意。2023年和2024年国内普通高校毕业生和国(境)外留学毕业生须提供报名时无工作单位承诺书(附件2),如毕业后从未落实工作单位的,还需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如毕业后已落实工作单位但在报名时无工作单位的,还需提供个人社保缴纳证明(时间为毕业后至报名时)、本人实际报名前的离职证明;国(境)外留学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 岗位要求其他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社保缴纳证明和劳动合同或社保缴纳证明和原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工作证明须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对岗位和工作年限有要求的还须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工作岗位及年限证明,岗位及年限证明须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对原工作单位有等级要求的,南通大市以外地区的须提供相关医院等级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复印件均须一式三份。

考生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必须与报名时填写的信息以及本人实际情况、招聘条件和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一致,并真实无误。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面试资格。取消面试资格的考生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当场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招聘主管部门(没有主管部门的为招聘单位)提出陈述申辩,逾期未当场提出陈述申辩者,视为无异议。

四、其他事项

1.未进入资格复审考生的笔试成绩可在南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上自行查询。

2.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亲自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可委托他人进行资格复审。被委托人除须提供考生资格复审必备材料外,还须携带由考生本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3),以及被委托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携带证件照、资格复审材料,当场领取《面试通知单》并缴纳100元面试考务费。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

附件:1.南通市2025年市属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工作人员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2.个人承诺书

3.资格复审委托书

4.同意报考证明

南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6月4日

附件1 南通市2025年市属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工作人员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x

附件2 个人承诺书.docx

附件3 资格复审委托书.docx

附件4 同意报考证明.docx